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Clement Dennett,1942—)是美国波士顿人,1963年在哈佛大学拿到硕士学位,其间受到美国新实用主义的重要人物蒯因的指导。在其后的两年内,他在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哲学博士学位,期间又受到了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领军人物吉尔伯特·莱尔的点拨。目前他是麻州的塔夫茨大学的教师,并从1985年开始,一直执掌着该校大学认知科学中心的帅印。其学术专长在于认知科学哲学和人工智能哲学,以及生物学哲学、宗教哲学。丹尼特是一名坚实的无神论及世俗论者,美国世俗联盟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明智思想运动(Brights Movement)突出的支持者。主要著作有:《头脑风暴:关于心灵和心理学的论文集》(1981)、《意识的解释》(1992)、《达尔文的危险观念:演化以及生命之意义》(1996)、《自由意志之演化》(2003)、《破咒:作为一种自然现象的宗教》(2006)。
本书选编的“异现象学”一文来自于其名著《意识的解释》,该书致力于用自然主义的方法,对意识现象的缘起作出一种符合科学精神的全面解释,是当代心灵哲学物理主义阵营的一部重要著作。标题“异现象学”是编者本人所起的。
那么,什么叫“异现象学”呢?从英文的构词角度看,“异现象学”(heterophenomenology)由“异类”(hetero-)这个词头和“现象学”(phenomenology)这个词根构成,其字面含义应当是指一种“另类的”现象学。由此看来,丹尼特提出“异现象学”的思想背景,肯定和“(主流的)现象学”本身颇有关系。那么,丹尼特本人所说的“现象学”指的又是什么呢?
需要注意的是,丹尼特所说的“现象学”不仅仅是指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而且也包含笛卡尔和洛克的意识研究进路。在他看来,这些思想家研究意识的方式都有两个共通点:第一,他们都站在第一人称的立场上对“我的”意识进行研究,并试图以此为基点构建出整个意识哲学的大厦;第二,他们又不因此而成为“唯我论者”(即认为只有“我的”意识才是世界上唯一存在的)——相反,他们认为他们对于自己的意识研究是具有普遍性的——譬如说,当胡塞尔对自己的意识结构进行分析时,他也预设其学生一定能够达成同样的分析结果(其前提自然是遵循同样的“现象学方法”)。丹尼特将这两个特点综合在一起,就将这种广义上的现象学研究进路概括为“第一人称复数”立场,其含义即:既从“我”出发进行意识研究,又认定对于“我”的研究可以成为对于“我们”的研究。
丹尼特本人对于这种“第一人称复数”的研究视角颇为不满。他的批评是:既然现象学家们自称可以从“我的意识”进抵到“意识一般”,那么当现象学家们在彼此交流的时候,为何还总是会发生“鸡对鸭讲”的窘境呢?另外,现象学家所谓的“内省观察的绝对可靠性”,似乎也未必那么可靠。比如,在我对我所回忆起来的事实进行呈报时,我可能已经暗自使用了一些推理——而众所周知,推理本身只是一种间接的知识获取方式,因此也是可能出错的。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完全否弃这种“第一人称复数”的立场,转而从一种第三人称的立场(即所谓的“客观的科学立场”)来做意识研究呢?丹尼特认为,这个问题不可一概而论。在他看来,存在着一种正确版本的“第三人称立场”(即下文就要详谈的“异类现象学立场”),还有一种错误版本的“第三人称立场”。根据后一种立场,对于科学视角的采用,最终必将使得我们接受下面三种哲学立场中的任意一种:
第一,**裸的消除主义(eliminativism)或者还原主义(reductionism),即认定:除了他人的外部身体行为(或者同样可被科学观察的神经活动)之外,其内部的心灵活动都是不存在的,或是可以被还原的。
第二,副现象主义(epiphenomenalism),即认为他人的心灵活动即使存在,其也不具有任何因果效力。换言之,只有作为这些心灵活动之物质基础的神经活动才具有因果效力。
第三,不可知论或二元论,即认为对于他人心灵活动是否存在,或其存在的样态为何,是科学方法根本无法抵达之彼岸。
在丹尼特看来,之所以这三种立场都是无法接受的,乃是因为它们在自身的立论过程中,都犯下了这样一个谬误推理:
(1)一种严格的科学视角只能够接受严格的客观数据;
(2)人类的主观心灵体验无法构成这样的数据;
(3)所以,人类的主观心灵体验要么是需要被消除的(消除主义),要么是需要被还原的(还原主义),要么是缺乏因果解释力的(副现象主义),要么是不可知的(不可知论)。
而该推理之所以是谬误的,乃是因为它混淆了科学解释活动中的两个层次:被解释项(exlanandum)的层次和解释手段的层次。在丹尼特看来,若被解释项本身并不天然具有科学理论所要求的数据结构,这也算不上啥大不了的事情,因为我们完全可以从其他的科学数据中将其重构出来。比如说,黑洞和基因也不属于科学的数据,但我们已经发展出了很好的科学理论来说明它们——与之相平行,我们自然也完全可能从其他的科学数据中重构出一种关于人类主观心灵生活的科学理论。由此看来,我们要做的既不是从“第一人称”进抵到“第一人称复数”(笛卡尔—胡塞尔传统),也不是从“第三人称”出发,对“第一人称”进行消除或还原(最激进的科学主义路数),而是从“第三人称”出发,努力抵达关于“第一人称”的真相。这条新的研究之路,就是丹尼特所提出的“异现象学”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