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菲特(1 / 1)

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1942— ),英国当代著名道德哲学家、心灵哲学家,专长于个人同一性、合理性等伦理学问题。1942年出生在中国成都,当时父母双方都是在中国西部的教会医院传授预防医学的医生,帕菲特出生后的次年一家人回国定居剑桥。学龄时期帕菲特被送往伊顿公学接受教育,1965年获得牛津大学现代史硕士学位,1965-1966年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从事研究,期间放弃历史研究而转向哲学。

帕菲特1984-2010年期间任牛津大学全灵学院高级研究员,现为牛津大学荣休高级研究员,美国纽约大学“全球杰出哲学教授”讲席永久客座教授,以及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天普大学和莱斯大学等著名大学的客座教授。

帕菲特是当代伦理学的领军人物之一,赫赫有名的英国不列颠学会会员(Fellow of British Academy),以及美国艺术与科学研究院会员(Fellow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其代表作《理与人》(1984)被西方学界公认为过去几十年间最有影响的伦理学和哲学著作之一。代表性论文有“平等或优先?”(1995)、“理由和动机”(1997)、“为何任何?为何唯此?”(1998)、“经验、主体和概念框架”(1999)、“规范性”(2006)。新著有2011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何事体大》(On What Matters),此书作为学界期待已久的《理与人》的姊妹篇通过对康德伦理学、契约主义和后果论三大系统道德论的批判性稽考,对理由与合理性等论题进行了全新阐释,业已成为目前道德哲学界讨论最多的著作,与《理与人》一道为其赢得了绝大多数职业哲学家眼中“最伟大的在世道德哲学家”的地位。

《理与人》由牛津大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1986年和1987年相继出版修订本。中文译本收入上海译文出版社“20世纪西方哲学译丛”,2005年出版,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王新生译。

在英美国家,伦理道德的教学和研究崇尚推理形式,《理与人》就是一部典型的道德推理著作。当代著名哲学家斯特劳森在《纽约书评》中评价说:“此类著作中鲜有在范围、丰富程度、想象力和推理的说服力方面可与之相媲美者。”另一位著名哲学家舍弗勒在《时代周刊》中撰文指出:“《理与人》可能是自百年前西季威克发表《伦理学方法》以来功利主义传统中有实质性的道德哲学的最伟大著作。”该书不仅荣登美国《哲学论坛》1999年12月发表的20世纪哲学经典的调查报告的25本经典之一,而且是英美大学中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的必读图书之一。

然而,本书与中国学界的学术偏好和氛围似有暂时不合之处。主要是该书读来有几大困难:一是此书作为从分析哲学出发来研究功利主义传统的巨著,既广征博引,又条分缕析,分析哲学的方法让人生畏;二是用无数想象独到的事例对于人们所秉持的有关合理性、道德和个人同一性等传统信念提出挑战,要求对作为靶子的相关理论有一定的在先知识;三是作者在有关论点的阐发上并非直抒己见,而是在不同的观点之间借力打力,要求有相当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四是该书行文和逻辑发展并非像坡道一样平滑,而是像楼梯那样具有阶梯性,要求在阅读中自我补足命题之间某种程度的跳跃。

《理与人》共20章,分为4编,另有附录。正如书名所示,该书主要围绕理(行动的理由)与人(行动者)两个主题展开。首先,在第一编中处理了在他看来以自利论为代表的传统道德理论是“自败的理论”,其中在与自利论彼此交锋的关系中论述了道德论和当前目标论等理论;其次,鉴于自利论是否合理的问题与时间中展开的任何理由的力量相关,在第二编中处理了“合理性与时间”问题,并通过大量例证否证了历史上大多数西方人所持的自利论,复鉴于合理性和道德问题总与作为行为主体的人相关,在第三编中展开了关于“个人同一性”的讨论,在第四编中展开了“未来的世世代代”的讨论。通过以上四编,《理与人》以强有力的论证动摇了西方人传统上在“合理性”、“道德”和“个人同一性”等问题上的某些根深蒂固的信念和立场。

帕菲特认为,大多数人应该改变传统持有的有关个人本质和历时的个人同一性的观点;鉴于自利论和后果论经常是间接自败的,所以应当拒斥合理性的自利论;不仅如此,绝大多数人们持有的道德观念(常识道德)是经常直接地、集体性地自败的,而且在行动如何影响他人、特别是行动影响未来的人等方面人们犯了严重错误,因而应当改变我们目前的许多行为方式,并且尝试建立一种全新的、并非基于宗教的非宗教伦理学。

我们选编的“分析的功利主义视角中的理与人”是《理与人》第二十章,即结语部分。在这部分,帕菲特总结了本书的主要问题意识、主要论题及论据,是对上述全书内容的一个提纲挈领性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