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代尔·查莫斯·麦金泰尔(Alasdair Chalmers MacIntyre,1929- )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曾在玛丽皇后学院接受教育,后来在曼彻斯特大学和牛津大学取得了文学硕士学位。1951年任教于曼彻斯特大学,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之后在英国的利兹大学、埃塞克斯大学、牛津大学工作过。1969年来到美国,像个“漂泊的荷兰人”,在许多大学任职,历任布兰迪斯大学历史思想教授(1969或1970),波士顿大学哲学教授、文学院院长(1972),威尔斯利学院亨利·卢斯讲座教授(Henry Luce Professor)(1980),范德堡大学琼斯教授(W. Alton Jones Professor)(1982),圣母大学哲学教授(1985),范德堡大学哲学教授(1985),耶鲁大学惠特尼人文中心(Whitney Humanities Center)访问学者(1988),圣母大学麦克马洪-汉克哲学教授(McMahon-Hank Professor)(1989),杜克大学哲学教授(1995—1997);他同时还是普林斯顿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哲学学会的前主席。从2000年到现在,他一直是美国印第安纳州圣母大学哲学系的奥布赖恩高级教授(Rev. John A. O'Brien Senior Research Professor)以及伦理学和文化中心的终身高级研究学者。在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哲学史和神学等领域他都做出了杰出贡献。
在伦理学领域他的突出贡献在于,倡导复兴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德性论传统以克服现代道德哲学的危机。他认为,当代西方社会的道德危机,来源于规范伦理取代了德性伦理。道德的立场与原则,在现代主体哲学中变成了纯主观的选择和情感的表达。在我们选编的“正义:变化中的德性概念”一文中,他追溯历史,认为这种状况来源于对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目的论和德性论的抛弃。他指出,当代罗尔斯与齐诺克之间的道德争论,就是由于缺少了亚里士多德式的德性,丧失了一种“应得赏罚(desert)”的观念,因此,当代道德应该回归到传统意义的德性论上。
亚里士多德把正义作为人类共同生活的“总德”和“首德”,认为没有“正义”,人类就无法一起共存;没有“正义”,其他“殊德”难成其德,且使普遍道义缺乏标准和一致性。如“勇”德,如果没有“正义”,就会沦为“匹夫之勇”,沦为暴力;“义”德,没有正义,就会变成单个人之间或小集团内的主观情义而失“德”。但是,人类恰恰在对“正义”理解上的分歧比什么都要大得多,日常生活中充斥着各种不同的正义概念和正义原则,它们无法相容,无法一致,在当代的多元文化中确实很难找到适当的衡量方法和理性标准来判断不同正义原则之间的是非。罗尔斯和诺齐克分别做出了有价值的探索,但他们的探索再次证明了正义观念的不可通约性。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重审亚里士多德的与我们对共同体的共同责任的应得赏罚概念。这个概念与基督教的正义概念相结合,与现代政治文明成果相结合,且把忠于祖国、忠于共同体的爱国主义从对统治我的政府的服从中分离出来,将展示出解决正义德性之分歧的一个可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