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价值形式的辩证法:“新马克思阅读”研究纲领的核心(1 / 1)

巴克豪斯的《论价值形式的辩证法》,最初发表于阿尔弗雷德·施密特1969年主编的文集《马克思的认识论》中,后于1997年收入巴克豪斯自己的文集之中。这部文集是根据这篇重要的论文命名的,即《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也是在这本书的导言中,巴克豪斯第一次提及了作为一种“新马克思阅读”的马克思理解范式。我们为何选择《论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一文作为切入新马克思阅读运动的突破口呢?原因不仅仅在于这篇文章被埃尔贝视作新马克思阅读运动的奠基之作,更在于,对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研究构成了新马克思阅读运动几个代表人物的主要研究论域。新马克思阅读的价值形式理论研究,在诸多方面超越了既往的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思想史背景下,构成了当代德国马克思研究乃至整个西方马克思研究中的独特脉络,从而成了“新马克思阅读”研究纲领的核心内容。

巴克豪斯在《论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一文中,开宗明义地强调了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的重要意义。他以庞巴维克和熊彼特以及琼·罗宾逊等人对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的解读为批判对象,认为在这一类经济学解读中,

劳动价值理论只是被以一种粗糙地化简了的和常常是以完全走样的形式而被引用或批判的。因此对马克思思想的实证的阐释来说,定义独特的、经典的和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就是必要的。[12]

而价值理论的重要性在马克思那里就已经着重申明过。马克思说,价值理论的研究是对资产阶级社会经济的细胞形式做的研究,是对资本主义所做的“显微解剖学”[13]的工作,而对价值形式这一“神秘形式”的研究,恰恰是人类两千多年智慧所未曾实现的。因此巴克豪斯在此文中的任务,就是面对边际效用学派和新李嘉图学派等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歪曲,重新勾勒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巴克豪斯没有急于将对马克思价值理论误读的板子全部打在后世经济学家身上,而是很关键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他们的不足,完全可以归结为马克思并没有留下关于劳动价值学说的完整文本”[14]。我们知道,马克思的《资本论》的第一卷第一版在付梓之前,接受了恩格斯和库格曼的建议,写作了一份简化的价值形式理论作为附录,并且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中,对这一部分进行了简化。正是这种为了服务于广大读者所进行的大众化和通俗化,在巴克豪斯看来,恰恰削弱了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的辩证思想。因为“马克思对他商品篇的头两章所进行的通俗化走得太远,以至于对价值的‘演绎’已根本不再能被理解为辩证的运动了”[15]。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重建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呢?巴克豪斯提出的办法是,“由这些或多或少残缺的叙述和大量的隐藏于其他文献之中的独立评论,共同重建的价值理论的整体性对于马克思研究来说是紧迫的任务”[16]。对了,就是回到马克思的《资本论》手稿之中。巴克豪斯所提出的这一问题框架和解决途径,构成了整个新马克思阅读研究纲领的基本特点。

巴克豪斯进一步分析了马克思对《资本论》商品章第三节的简化所带来的对第四节,即“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理解上的困难,巴克豪斯认为,第四节的内容只有在完整的第三节基础上才可以得到破译。缺失了第三节,导致了如下的错误观点:第一,众多的研究者都忽视了劳动价值学说将货币作为货币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一个专门的货币理论的要求。第二,马克思所创造的劳动价值学说和物化(Verdinglichung)现象之间的关系还依然处于不清晰的状况之中。那么,在分析了《资本论》编辑以及所带来的理解上的问题后,巴克豪斯提出了对拜物教性质的真正解释的方式。巴克豪斯明确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于马克思来说‘物的社会关系’是如何构成的?”[17]也就是说,马克思是如何描述那种他称作“物的社会关系”的结构的?巴克豪斯通过研究分析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回答了这一问题。在巴克豪斯看来,不论是以贝利为代表的主观价值论者,还是只关注于价值形式的现象与量的规定性的李嘉图主义者,都未能真正洞穿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真谛。而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应该如何加以研究呢?巴克豪斯给出了他的一条最为关键的判断:“对价值形式的逻辑结构的分析不能与对其历史社会内容的分析相分离。古典劳动价值理论却没有对那种作为‘形成价值的’劳动的历史社会构造进行追问。”[18]接下来,我们将会看到《论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一文中最为精彩的段落。巴克豪斯通过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四条的改写,系统全面地批判了李嘉图主义在价值理论上的错误:

李嘉图是从经济上的自我异化,从商品被二重化为价值物(Wertding),即假想物和现实物的这一事实出发的。他致力于把劳动作为价值的基础。他没注意到,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呢。因为,产品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离,并使自己固定为一个独立的意识之外的经济范畴王国。这一事实,只能用社会劳动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社会劳动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例如,自从在劳动中发现了价值的秘密之后,劳动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受到批判,并在实践中受到革命改造。[19]

在对李嘉图主义在价值理论上进行批判的同时,巴克豪斯也给出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真正内涵,即“对于社会劳动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神秘化”[20]。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本身,就是对于现实社会、劳动过程、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把握,因此价值理论绝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学理论,而更有其哲学的内涵,更是理解马克思社会理论的一把钥匙。以商品、货币、资本为代表的价值“形式”,本身不再停留于经验现象和主观心理层面上,而是深入到社会关系的层面之上。正在这个意义上,巴克豪斯说:“对于马克思来讲,货币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符号’,而是表象和真实的复合体:独立个体对象化了的社会联系。”[21]进一步讲,“马克思对于经济学范畴的批判超越了专业经济学(Fach?konomie)的领域,以哲学范畴而进行的价值形式分析在其功能上可以理解为扬弃了专业经济学的二律背反”[22]。巴克豪斯继而深潜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文本中挖掘了这种“价值形式”的辩证法。商品—货币—资本这些价值的形式,背后所存在的仅是一个“物”(Ding),物在生产交换活动中获得了价值的形式,而这些形式似乎也便具有了一种谜一样的外壳。巴克豪斯引用了马克思的话:“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23]而这种魔法妖术,“在自相矛盾的关系中表现了出来,商品是其自身同时也是与它不同的东西:货币。商品因而是同一性与非同一性的同一。商品本质上等同于货币,然而同时又与它不同。这种‘差异性中的同一’众所周知被黑格尔的术语‘二重化’(Verdopplung)来加以指认”[24]。但是,对于商品和货币的二重化本身的研究,即对于价值的研究,却不应该抽象到形而上学的概念之上,而应该在价值的自身差异运动中进行研究。价值在这个意义上绝非僵死的、无运动的“实体”,而是通过中介的运动不断展现自身的“主体”。故而这种神秘的二重化也只有在“人的联系”之中才能够得到破译。我们现在便可以清晰地看到价值理论对理解马克思的社会理论的贡献。巴克豪斯这样说道:

价值形式的分析对于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它是社会学和经济理论的结合点;它开创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和一种特殊的货币理论,这种理论确立了生产环节对于流通环节的优先性,并因而确立了与“上层建筑”对立的生产关系。[25]

这样,我们便获得了对于价值理论理解的全新维度。必须承认,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这种创新理解,在巴克豪斯所处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不仅在于回应了奥地利经济学派和新李嘉图学派对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的歪曲,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和认识论思想提供一个新的维度,更为社会批判理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结合提供了一个可能。

通过巴克豪斯《论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一文,我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勾勒出新马克思阅读研究纲领的基本特征和轮廓。我们在这里进行一个简要的归纳。首先,将理论焦点锁定于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将价值形式的辩证法当作马克思资本主义研究的真正发现。其次,认为因为马克思《资本论》的通俗化表述以及恩格斯的编辑,马克思价值形式的辩证法思想被遮蔽了,因此需要重建马克思价值形式的辩证法理论。最后,“新马克思阅读”强调逻辑的体系的方法,认为价值形式的辩证法的逻辑体系本身便是对资本主义历史的一种思想上的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