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传统的马克思理论研究中,对“市民社会”概念的理解存在其特殊性,这与该用语的日文译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平田清明认为,日语中的“市民”概念是一个完全没有历史沉淀的外来译语,所谓“bourgeois”指的是中世纪自由城市(bourg)中的人(gens)。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从领主控制的农村中脱离出来、自由地形成城市的商人与手工业者,同时还具有主体通过斗争获得主权成为自治人的人格特征。而在日本的日常话语中的“市民”,指的一般是明治之后市町村制中的“市”这一行政区内的居民。此时的“市民”,实际上是该行政区的拟主权持有者,即该地区的居民,基本等同于拟“公民”(citoyen,法语),在含义上已经脱离了欧洲语境中的意义。
由于日本原本就没有区分“市民”(bourgeois)与“公民”(citoyen)两个概念,因此很容易将两者视作同一概念,将“bourgeois”译成日文中的“市民”,而这正是产生这种混乱的源头。不仅如此,平田认为欧洲的市民是私人个体,当其私人性获得政治自治的支持后,私人个体将自然而然向资本家的私人转化。因此,市民实际上是价值关系向资本关系的自我转化的人格承载者。鉴于此,平田清明认为无论是译作“布尔乔亚”还是“市民”,都避免不了其局限性。“布尔乔亚”的译法排他地表示了向资本家转化过程完成之后的私人,而“市民”的译法则指向资本家转化过程之前的私人。[12]在传统的日本学界,“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个词常被译作“布尔乔亚社会”,而此时的“布尔乔亚”概念基本等同于“资本家”概念,因此,日本学术界往往将“布尔乔亚社会”直接指认为“资本家社会”,这也使得“市民社会”“资本家的社会”“布尔乔亚社会”三种不同的译法在各种译本中交替出现。这种马克思著作的日文译版的最初状态让读者困惑不已,同时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日本人对马克思理论的理解。
平田清明在1969年发表了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的著作《市民社会与社会主义》,书中明确提出了其市民社会理论,阐述了如何把握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问题,同时对日本长久以来《资本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进行了批判分析。平田在书中首先就社会概念进行了阐述,他认为“社会(Gesellschaft),首先指则是人的结合方式,是受到特殊形式规定的各种人格的结合关系”[13]。平田认为,市民社会与资本家社会,是马克思在描述近代社会时使用的两个概念。正是基于社会概念的上述特征,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过程才会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制约社会政治、道德活动发展过程的特征。在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经济的、政治的、道德的活动的发展过程处于共时性发展状态,这是马克思所理解的市民社会向资本家社会的转变过程。平田认为马克思所指认的社会概念,是“市民社会”与“资本家社会”,而非商品经济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因此将社会概念直接指认为商品经济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通俗唯物论理解,从一开始就曲解了马克思的思想。
在平田清明那里,“市民社会”究竟所谓何指,实际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表述。原因主要在于“市民社会”这一用语从欧洲词源上来看存在“société bourgeoise”和“société civile”两种说法,且具有多重意味,而在日语语言中两者的区别与关联也并不明确。[14]平田在使用该用语时也注入了多样的含义,他认为市民社会从根本上来看是由个人所形成的自由、平等的社会,由于市民社会反映了“生产、交往、消费”的发展过程,以及从事这些“生产、交往、消费”的人们的“物质的”“精神的”生活,因而是一种市民日常生活过程中形成的社会。不仅如此,平田强调市民社会是一个与资本家社会形成鲜明对比的概念,主张近代社会的形成是“市民社会向资本家社会的不断转变”。而当时的日本马克思主义关注的重点是资本家对劳动者的阶级对立一元论,以及其延长线上的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体制转换一元论。这一视点在一定程度上很容易等同于市民社会=布尔乔亚社会=资本主义,从而完全否定并批判市民社会,这是当时解读马克思文献时极易走入的误区。在平田看来“简单地从阶级一元论上对马克思思想进行理解,才是完全歪曲了马克思的原意”[15]。平田清明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与资本家社会形成鲜明对比的概念的观点,正是其市民社会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在学界引起巨大反响的重要原因之一。
1.市民的个体所构成的自由平等的社会:市民社会与个体所有
在平田清明看来,市民社会从根本上来看是个人所形成的自由、平等的社会,他认为:“市民社会,首先应当是人以市民的形式进行彼此间交往的社会。这里所谓的市民,指的是日常的经济生活中普通的、具体的人,是自由平等的法主体的真实存在。”[16]由此可见,由“自由平等的法主体”所构成的社会,是平田清明市民社会理论的始发点。平田认为,市民社会是近代西欧社会的产物,是在西欧历史中的“共同体”解体的基础之上形成的社会。从这层意义上来看,平田清明所谓的市民社会,是西欧近代自由、平等的私人所有者的社会,其中蕴含了与“共同体”(共同所有)相对立的意味。共同体与市民社会的主要区别在于“个体”或是“个体所有”。平田指出,市民社会中的个体所有存在于私人所有的内层,是一个不断产生个体所有过程中将个体所有转化为私人所有的社会。
平田清明认为,在市民社会中,具体的人是作为单一个体的独立存在,可以将所持有的物品(包括商品、货币、收入等)甚至自己的意志拿出来进行相互交流。由于商品的所有者的独立存在性,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相互关系,然而通过商品所有者之间不断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他们之前最初的关系前提转化为彼此之间的排他性,即私人的排他性关系。此时,生产该商品的人类劳动成为真正的私人劳动。而生产者制造出的产品,则是可以由自己自由支配和处理的具有排他性的所有物。总而言之,此时的劳动成为私人劳动,此时的所有成为私人所有。但是,这种表面上看来分散的、具有排他性的市民社会,实际上也是由各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客观组成的社会。在市民社会中,个体为了追求物的价值,直接生产商品并进行销售。此时的商品所具有的是用以满足他人欲望的使用价值,其结果往往是个体生产的商品为他人的生活所必需,个体之间相互提供彼此的生活必需品,客观地产生了相互依存性。同样,个体劳动尽管看似是分别独立的私人劳动,但无论是从结果上还是从客观上来看,都是具有社会性特征的,既创造了用以满足他人欲望的使用价值,又创造出了劳动者可以实现交换可能性的商品。换言之,个体劳动者本身就是一个具有社会价值的社会存在,而个体的劳动则是个体劳动者对自身社会存在价值的自我确认。
由此可见,市民社会中的社会劳动尽管从表面上来看被零散地分割开来,但是由于交换行为的存在,实际上是一个具有社会连带性特征的社会,是对劳动进行社会整体分工的社会。正是由于对社会劳动的分工,社会交往也随之产生。马克思将其指认为“社会生产有机体”,在平田清明看来,这是马克思从斯密的分工论中得到启发,进而构建的具有独创性的市民社会图景。在市民社会这个“社会生产有机体”中,独立存在的市民社会成员,是总体的生产有机体的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市民社会成员的劳动,从表面上来看是私人劳动,但是从社会生产有机体的市民社会内部来看则是个体劳动。“市民社会成员的所有,从表面来看是私人的=排他性的所有,但是从市民社会内部来看,却是不具备排他性的个体所有。”[17]
平田清明在对市民社会中出现的“个体”“个体劳动”“个体所有”等概念进行研究时,关注到当时日本学界的马克思《资本论》研究中缺失的基础范畴之一,即马克思的价值论试图向人们揭示的“人类劳动”的概念。平田认为,在马克思那里,“类”是具有特殊性的“个体”的总体联系,是一种具体的存在。这种类劳动,以及作为其基本构成要素而存在的个体劳动,才是真正的人类劳动。当独立个体的劳动生产物成为仅仅用于出售的产品,成为具有交换可能性的商品时,便可以以任何形式出售于任何人,当然也可以从他人手中买到任何想要的东西。此时,人类劳动产品中所包含的具体的特殊性仅仅归结于一般意义上的交换可能性,人类劳动在市民社会中成为了一种抽象的存在。平田认为,只有通过将人类劳动的概念放置于价值论研究以及唯物史观的研究之中进行再探讨,才能够彻底理解“人类,既是一种生活在生产与享受产品使用价值之中的具体的人,同样也是存在于价值生产与价值支配中的抽象的人,是一个集两方面于一身的矛盾统一体的现实的人”[18]。同时,只有对人类劳动的概念进行再探讨,才有可能对这种个人与私人的矛盾统一体、即现实的、市民的人进行内在批判。平田清明认为马克思的价值论,正是立足于探讨上述人类劳动的概念,将根源于此的现实劳动批判作为研究内容。也正因如此,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不仅成了经济学的基础,也成了市民社会的总体性批判的基础。基于其市民社会经济学批判的基础地位,马克思价值论同时也是对市民的日常感觉的理论批判。在平田看来,马克思理论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其价值理论对市民的经济的批判。
平田清明在讨论“市民的日常感觉”时特意使用了“布尔乔亚的”日常感觉这样的说法,从文末注释可以看出,平田主要是想“强调市民社会的消极面,即私人排他性与相互间缺乏关心以及私人个体对社会分工形成的社会劳动的领有性”。当然,“马克思那里的bürgerlich,并不仅仅指上述市民社会的消极面,还包括市民社会积极层面的意义”[19]。在平田看来,市民社会中的人类劳动是一种获得具有一般交换可能性这一自然属性的商品或货币的行为,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因此,与分辨不清自他区别的共同体关系中的人类自我感觉相比较,这种“布尔乔亚的”日常感觉是人类精神史上的一个巨大的进步。“市民社会虽然受到私人排他性的制约,但是,由于其明确了自他之间的区别,因此可以清晰地意识到‘个体’与‘类’之间的关联与区别,从而将作为‘个体’的自我认知为自己。”[20]平田认为,市民社会中通过商品交换而自然形成的独立个体之间自由、平等的法关系及其观念,尽管表现为事实上的不自由、不平等,但其抽象性,包括人的意识等,实际上是现存外部对象的一个飞跃,是人类有意识地形成历史的重要动因之一。在平田清明看来,只有能够从积极意义上对市民社会中的自由、平等进行评价,才有可能对市民社会进行客观的、正确的批判。
2.市民日常生活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市民社会与日常话语
平田清明认为,市民社会的第二层意义是市民日常生活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市民社会反映了“生产、交往、消费”的发展过程,以及从事这些“生产、交往、消费”的人们的“物质的”“精神的”生活。在平田看来,所谓市民生产方式,其特征首先是“独立自主的劳动过程。随着抽象价值的生产过程的展开,形成了一种可以购买和支配他人的劳动产物或他人劳动的独特的‘领有方式’”[21]。“领有”这一说法是平田清明著作中常见的、相对于“所有”而言的独特用语,主要是指强行占有共同使用的或他人所有之物,即马克思所指认的不平等的根源。平田认为,正是这种私人所有的不平等,最终导致了富人对穷人的支配。
平田清明在对马克思的研究中发现,马克思所指认的市民社会是“‘各私人个体’作为平等的所有权拥有者自由地进行彼此间交际(交往)的社会”[22],是一种交往的社会(commercial society)。市民交往方式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生产力等各方面不断发展之上,社会生产方式以商品生产形式确立并发展,在此前提下,市民交往方式才最终成为社会决定性的交往方式。换句话来讲,即“交往方式”的基础是“生产方式”。“只有在生产领域实现真正自由地思考、理解而后行动,才可以真正在交往领域自由地思考、理解而后行动。同时,只有在生产与交往领域中形成上述关系行为,才有可能在消费领域真正实现自由的选择与享受。这正是所谓的生产、交往、消费领域中个体的自我获得(所有propriété,Eigentum),即‘个体所有’。”[23]总而言之,首先是进行独立自主的劳动,生产出的劳动产物成为基于自身劳动基础之上的“所有”,将这种“所有”交付于“交往”领域并形成社会关系,此时作为社会劳动的有机一环的“个体劳动”与“个体所有”才真正得以实现。
然而,平田清明认为,市民生产方式所形成的个体所有实际上具有“私人所有”的特征。当生产资料成为私人所有,生活资料也随之成为私人所有,生产、交往、消费统统具备了排他性。在平田看来,市民生产方式是一个自我竞争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自我解体的过程,其主要原因在于市民的生产方式促进并激化了私人所有的不平等,多数市民生产者因此被迫退出平等的竞争市场,只能以市民的交往方式为中介进行各自的生产过程。在平田看来,市民生产方式向资本家生产方式的转变,实际上是“占多数的市民生产者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被占少数的市民生产者破坏,并最终导致私人所有发生了不平等的、质的转变”[24]。在市民生产方式逐渐向资本家生产方式转变的同时,交往方式保留了市民交往的形式,在本质上逐渐倾向资本家交往形式,这一过程正是再生产过程(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统一)的积累过程,即形式上保存了建立在自身劳动基础之上的市民的所有,实质却是对他人无偿劳动的领有。
平田清明认为,资本的运动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将作为自身运动前提的生产方式逐渐转化为对整个体系具有支配性作用的生产方式的过程,是将生产与流通(交往)统一为一个整体的过程。存在于生产以及流通领域的资本制造了一个所谓的“社会生产有机体”[25]。这种社会有机体的表面是流通(交往),而内在则是生产。市民社会中的成员,由于参与了社会分工,因此,从客观上来看隶属于在商品交换这一特殊的交往方式下形成的市民社会。此时的社会,实际上就是一种“社会生产有机体”。在这个生产有机体中,市民社会的成员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共同进行社会生产,这是一种社会成员无法直接感知的关系,马克思在写作《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之后,将这种无法直接看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定义为“生产关系”。而社会分工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交换,通过交换,私人个体实现了对社会生产的贡献,并确认了自身的价值,马克思将这种社会成员用以直接确认自身社会性的关系,定义为“交往关系”。平田认为,马克思所定义的“生产关系”与“交往关系”两者虽然在概念上是独立的,但实际上是一个统一的实体。也就是说,人类直接的社会关系正是存在于商品交换这一交往关系之中,而生产关系则是将这种交往关系与社会凝合力即生产力相比较,从两者的关系层面进行反思,最终理性把握的、客观抽象的社会关系。总而言之,平田认为,生产、交往、分配、消费等过程,就其内在而言,分别是相对独立的子过程,但是从总的过程上来看是统一的,相互关联地统一存在于总过程之中。尤其是社会生产的过程与关系,尽管并非直接可见,然而交往、分配、消费是其实际存在形式。而这种无法直接可见的生产关系,正是生产、交往、分配、消费总过程、总关系的基础。平田发现,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就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曾经就“相对于分配、交换、消费而存在的一般的生产关系”展开过相关讨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将这种一般的生产关系定义为“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
平田清明在对市民日常生活过程中“生产、交往、消费”的发展过程,以及从事这些“生产、交往、消费”的人们的“物质的”“精神的”生活的观察研究后得出结论,认为随着市民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终有一日会结构化为生产、交往关系或是‘生产关系的总体’,并形成相应的经济社会。同时这种经济过程的发展,会带动法、意愿、意识的发展,最终促成法关系、意愿关系、意识形态的形成……生产、交往、消费的分离及其过程的统一体、即再生产方式的展开,才构成了市民社会的真正理论内涵。此时的生产、交往、消费,不仅是单纯意义上的物质的存在,同时也是精神层面的存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社会的、政治的、精神的生活过程”,市民社会正是“建立在经济过程的发展基础之上的社会形态,是所有分工在经济、社会层面的发展过程”[26]。综上所述,在平田清明眼中,在对客观结构物象化之前的具体的人所进行的“生产、交往、消费”的诸过程层面上进行把握的社会,才是真正的市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