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进程与通史编纂[1](1 / 1)

一、一个古老的优良传统

在司马迁以前,关于历史进程的认识,思想家们已经提出了不少见解。孔子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2]这是孔子从考察历史和现实的比较中得到的结论,其中包含着他对历史进程反映出来的权力分配现象的认识。而对于“礼乐”的实施,正是权力的象征。所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和“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实质上表示出两个时代的划分。孟子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大致相同的认识,他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3]采诗,是王者之事;而《春秋》所记,是齐桓、晋文等诸侯之事。孟子从历史的变化来说明历史记载内容的变化,其中也包含了他对历史进程的认识。《易·系辞下》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如何如何,“包牺氏没,神农氏作”如何如何,“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又如何如何等,虽非尽合于历史事实,但它所包含的关于历史进程的思想更加突出了,显示出对于社会进步的阶段性的朦胧认识。类似这样的、认识,还见于《韩非子·五蠹》篇等书。能够触及历史进程中带有本质性的变化的,是《礼记·礼运》篇关于“大同”和“小康”的描述,它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它又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4]这里说的“大同”社会和“小康”社会,用今天的认识来看,那是人类步入文明门槛前后的两种社会情景,只是多带有某些理想化的成分罢了。在这里,历史进程的阶段性被表述得十分鲜明。

以上这些情况表明,在司马迁以前,许多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对于历史进程的认识,而关于历史进程的阶段性的认识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尽管当时人们对这种阶段性的表述和不同阶段之特征的概括,跟现今人们的认识有很大的不同,但它毕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历史进程的理论思考所取得的成果,在历史理论的发展上有重要的意义。

司马迁继承了前人重视思考历史进程问题的优良的思想传统,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认识,进而把这种认识运用于通史编撰之中。这是中国古代史家第一次把历史进程与通史编撰结合起来的杰出的尝试。司马迁所著《史记》,记事上起黄帝,下迄汉武,是一部通史。《史记》是纪传体史书,司马迁以《五帝本纪》至《今上本纪》(即《武帝本纪》)共十二本纪记述历史进程及重大历史事件;以八表中的前四表,即《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秦楚之际月表》,显示自黄帝至西汉建立之历史进程的阶段划分。司马迁划分历史阶段的思想,在《十二诸侯年表》序中有明确的表述,他写道:

太史公读《春秋历谱牒》,至周厉王,未尝不废书而叹也。……及至厉王,以恶闻其过,公卿惧诛而祸作,厉王遂奔于彘,乱自京师始,而共和行政焉。是后或力政,强乘弱,兴师不请天子。然挟王室之义,以讨伐为会盟主,政由五伯,诸侯恣行,**侈不轨,贼臣篡子滋起矣。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或百里或五十里。晋阻三河,齐负东海,楚介江淮,秦因雍州之固,四海迭兴,更为伯主,文武所褒大封,皆威而服焉。

司马迁把“共和”以后“兴师不请天子”、“政由五伯,诸侯恣行”的局面,看作是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与“三代”不同的历史阶段;他把这个历史阶段的下限定在孔子在世之时,这是因为孔子作《春秋》“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反映了这个历史阶段的特点。这大致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春秋时期。司马迁又在《六国年表》序中写道:

是后陪臣执政,大夫世禄,六卿擅晋权,征伐会盟,威重于诸侯。及田常杀简公而相齐国,诸侯晏然弗讨,海内争于战功矣。三国终之卒分晋,田和亦灭齐而有之,六国之盛自此始。务在强兵并敌,谋诈用而从衡(纵横)短长之说起。矫称蜂出,誓盟不信,虽置质剖符犹不能约束也。

这个历史时期的特点是“陪臣执政,大夫世禄”,“征伐会盟,威重于诸侯”;它开始的标志是韩、赵、魏三国分晋和田和代齐,其终止的标志是秦国的“卒并天下”、“讫二世”。这就是后来人们所称的战国时期和秦的统一。

《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序称:

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

这一段话,是讲秦、汉交替,但也承认了陈涉、项羽在历史变动中的作用,所谓“号令三嬗”,是包括了他们的。在这首序中,司马迁一方面指出历史进程的步伐加快了(“五年之间,号令三嬗”);另一方面指出汉高祖无尺土之封,“卒践帝祚”,说明历史进程也会出现“王迹之兴,起于闾巷”这种不同于“三代”的现象。

总之,在司马迁看来,五帝、三代是一个大的历史阶段,因其久远,有些史事说不清楚了,“故疑则传疑,盖其慎也”。“政由五伯,诸侯恣行”时期即春秋时期,是第二个历史阶段,孔子以下不少人对此都有记载,“颇著文焉”。“六国之盛”与秦的对峙及秦的“一统”,是第三个历史阶段。在这三个历史阶段中,“征伐会盟”之令,先出于天子,继而出于诸侯,最后是出于大夫,显示了各个历史阶段的不同特点。而秦的称帝,是历史进程中的大事,司马迁评价为“世异变,成功大”,而汉的继起,“此乃传之所谓大圣”:秦、汉帝业,都是历史进程中的新阶段。当然,司马迁关于历史阶段划分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摆脱历史循环论的影响,他说:“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5]在这里,司马迁把夏、殷、周三代之政的特点概括为忠、敬、文,并认为它们是循环往复的过程,秦政违背了这个法则而招致速亡,汉之兴正是“承敝易变”,符合了这个法则。但是这个看法,不是司马迁观察历史进程的基本看法,这从以下事实看得很清楚。例如,他虽然批评“秦政不改,反酷刑法”,但他还是高度评价秦的地位,指出:“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学者牵于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终始,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悲夫!”[6]所谓“世异变,成功大”,是从客观形势的变化来估量秦的历史功绩,这是极重要的见解。同时,司马迁又以肯定的口气解释了“法后王”的说法的合理性,即“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他嘲笑人们用陈旧的观念来看待秦的事业,只看到它存在的短促而不深入探究它兴亡的原因就轻易地否定它,是一种可悲的“耳食”之言。司马迁的深刻的历史见识,在这个问题上反映得十分突出,所谓“世异变,成功大”,已完全突破了历史循环论的窠臼,看到了历史变化中的进步。又如,司马迁论汉的兴起,是充分肯定了“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纵)讨伐,轶于三代”[7],民间也能产生出王者,而功业却又超出了三代。这些认识,才真正反映出司马迁对历史进程认识的基本看法。

《史记》是中国史学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所反映出来的司马迁对历史进程的表述和对历史进程之划分阶段的认识与处理,对后世历史编纂思想与方法有重要的影响。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以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为记事之始,并发表了有关纪纲、名分的长篇议论,认为“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类糜灭几尽,岂不哀哉!”[8]司马光认为三家分晋,“先王之礼于斯尽矣”,因而把此事作为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开端。《史记·六国年表》以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年)起始,但作为“陪臣执政”的标志,司马迁还是明指田氏代齐和三国分晋的。这说明司马光在历史阶段的划分上,跟司马迁有相通之处。当然,他们在对时代的估量上是有很大差别的:司马迁肯定了秦的“卒并六国”,“世异变,成功大”;司马光更看重“先王之礼于斯尽矣”,以及“以智力相雄长”所带来的消极后果。这个事实说明,史学家们即便对同一历史阶段在划分上有相近之处,而在评价上却又不尽相同,表现了主体在反映客体上的差别。

中国古代史家关于历史进程和历史进程之阶段的划分,在不少史书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甚至也有一些理论性的说明。中国古代史学在这方面的优良传统,尚有待于做进一步的总结。

二、通史编纂与历史分期

自《史记》以下,中国古代史学在通史编撰方面不断有新的成就,涌现出一批通史名著,其中以唐、宋两代史家的成绩最为突出。章学诚《文史通义》的《释通》、《申郑》等篇,总结了中国史学上的“通史家风”,在理论上多有阐发。可以认为,编撰通史,是中国史学的一个优良传统。如前所说,要编撰通史,就会碰到如何表述历史进程及如何处理历史进程的阶段的问题,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如何处理历史分期问题。严格说来,在中国史学发展中从科学的意义上提出通史编撰中的历史分期问题,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后的事情,而以50年代以来的讨论收获最大[9]。这里说的“从科学的意义上”的含义,至少包括以下两点认识:第一,它在总的原则上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学说为基础;第二,它是在历史唯物主义一般原理指导下,以中国历史发展的具体史实为依据。显然,这两点认识,是20世纪以前的中国史学家不可能提出来的。而不论以往的和现今的讨论,如果不是在这两点认识的基础上展开,那就或是脱离科学探讨的轨道,或是成为无谓的论争。

大家知道,历史分期问题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它包括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分期问题(中国史学界也习惯地称之为“古史分期”问题)、封建社会内部分期问题,以及近现代史分期问题。这几个问题,在近十几年来都有热烈的讨论,有种种不同见解的争辩,是历史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历史分期问题之所以成为“热点”问题,是因为它本身的重要性。就拿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来说,从形式上看,似乎仅仅是两种社会制度(奴隶制和封建制)断限的时间问题。实则不然,它包含了有关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系列重要的历史理论问题,如奴隶社会形成的条件、中国奴隶社会的特点、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基本区别、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中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如何起作用、封建制取代奴隶制的标志、中国从奴隶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具体途径,等等。因此,正确认识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不仅可以揭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直接推动中国古代史(包括通史、断代史、专史)的教学和研究,而且有助于对中国古代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文学、教育学、社会学和考古学等学科的研究,所以,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遂成为中国史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界普遍关注和力求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中国封建社会史分期问题也是这样,它涉及的方面也相当广泛,如它同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中国封建社会为什么长期延续问题、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发展动力问题、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问题、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等,都有直接的联系。因此,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史学工作者就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分期的问题发表了不少论著,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研究成果,展开了热烈而有益的讨论。[10]

可见,历史分期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时间断限的问题,而是涉及对历史进程的总的认识问题。刘知幾《史通·断限》篇里指出:“书之立约,其来尚矣。”他批评《汉书》“表志所录,乃尽牺年”、《宋书》志“上括魏朝”、《隋书》志“仰包梁代”等,超出它们“断限”的范围。他说的“断限”,主要是指对某些史事和人物在历史编撰上的时间处置,比我们今天所说的断限即历史分期问题要单纯得多。但古今史家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点是相通的,即不论是司马迁的历史分期思想还是刘知幾提出的“断限”问题,以及今天的史学家们所热烈争论的历史分期问题,都跟历史编撰有关,而跟通史编撰的关系要更密切一些。

举例来说,中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就目前的认识与研究看,以封建社会时期的时间最长久,材料最丰富,故在通史研究与通史编撰中,关于封建社会历史分期的问题就显得很突出了。1954年,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发表了《关于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问题》一文[11]。在这篇文章里,他用很大的篇幅论述“汉族封建社会的分期”,比较系统地阐明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文章引述列宁的论点并加以论证说:“‘发展似乎是重复以往的阶段,但那是另一种重复,是在更高基础上的重复(“否定的否定”),发展不是按直线式而是按所谓螺旋式进行的。’中国封建社会正是费了三千年时间,按照螺旋式的路线在行进。”“历史走着大螺旋式和无数小螺旋式的发展路线,这就是为什么封建社会延续很久的一个基本原因。”[12]可见,范文澜提出这个问题,是要用来说明中国的漫长的封建社会的历史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的螺旋式的发展过程;中国封建社会延续很久的原因,也可以由此得到说明。这里,有一点是要说明的:作者关于“汉族封建社会的分期”的提法,未必妥当。一是秦汉以前,汉族并未形成,而自秦汉以下,即使在封建经济最发达的区域,民族构成也不是单一的;二是有些封建皇朝的统治者本身就是少数民族。当然,这并不妨碍人们对作者关于封建社会历史分期问题看法的理解。同一年,著名历史学家侯外庐发表了《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规律商兑之一》一文[13],阐述皇族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发展变化,同时论及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分期的问题。范文澜是著名的中国通史撰述者,侯外庐是著名的中国思想通史撰述者,他们提出的问题,是有代表性的。

继范文澜、侯外庐之后,束世澂发表了长篇论文《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分期》[14],把问题提得更明确了。束文是着重从通史教学的角度提出问题的,作者写道:“我国的封建社会历史很长,朝代更换很多,好像是循环的,不论是在中学或大学的历史教学中,学生们常常反映说:‘本国史学到后来越没有兴趣,老是一个王朝建立起来,起初还比较好,后来逐渐矛盾尖锐化,便产生农民大起义,推翻了这一王朝。接上来换一个新王朝,一个接一个地循环反复着,老一套。’我们知道社会的各个不同的阶段是有其本质上的区别的,只拿封建社会的共同概念来解释历史过程是不够的。我们应对三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进行分期、分阶段、再细分段落的分期研究,明确提出各期、各阶段、各段落的具体内容和特征及其发展方向。这样进行教学就不会发生老一套的毛病了。‘中国封建社会分期问题’的研究,已成为提高本国史教学质量的基本问题。”毫无疑义,束文从中国通史教学的角度提出这个问题,也是有代表性的。束世澂的文章,在1957年收入他撰写的《中国的封建社会及其分期》一书,由新知出版社出版,在史学界产生了影响。

以范、侯、束这几篇文章为契机,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史学界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分期的讨论逐步开展起来,形成了讨论的第一次**。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史学界在沉寂了十年之后,尤其是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形成了新的“百家争鸣”的局面,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分期的讨论出现了第二次**。这两次讨论的**,波及的方面是很广泛的,甚至有的大学历史系的中国古代史教研室都组织了专门的讨论。

综观这两次广泛的讨论,主要涉及两个共同性问题:一是分期标准,二是时间断限。关于分期标准,有这几种代表性的看法:(1)以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发展作为分期的标准。范文澜、侯外庐等持这种看法。(2)以阶级斗争的发展作为分期的标准。漆侠、胡如雷等持这种意见。(3)以封建国家政权的发展变化作为分期的标准。束世澂持这种看法。(4)以生产方式的变化为基础、以阶级斗争为线索作为分期的标准。刘静夫、赵吕甫持这种意见。(5)以综合考察历史的多方面因素作为分期的标准。这是白寿彝先生提出的新见解。(6)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的发展变化作为分期的标准。周銮书提出了这种看法。此外,还有主张以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作为分期的标准,以地租形态的变化作为分期的标准,以具有重大影响的革命斗争或重大事件为界标来划分封建社会的各个时期,根据经济特征来划分封建社会各个时期,等等。在时间断限上,则有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六分法、九分法等多种断限;而在有些断限中,因持西周封建说与战国封建说的不同,又存在具体划分上的区别。因此,总计起来,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分期的具体划分,有十几种不同的见解[15]。这真是一个重要而又众说纷纭的课题。

三、历史的多方面因素与封建社会历史分期

究竟以什么标准来划分封建社会内部分期,使其既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又符合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的实际?这个问题,既使人们感到兴奋,又使人们感到困惑。争论的波澜虽已趋于平静,但固有的分歧仍将可能酝酿成新的辩难。主体如何更接近于客体的真相,这本是一个反复认识的过程。

在关于封建社会历史分期讨论的第二次**出现之初,白寿彝先生以综合考察历史的多方面因素作为分期的方法和标准,提出了他对于中国历史分期尤其是封建社会历史分期的见解。1977年6月,白寿彝先生在题为《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几个问题》的讲演中,明确地阐述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16]。他指出:“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历史长,有两三千年。这两千多年?在史学研究上存在的问题特别多。这两三千年的历史,是怎么发展下来的,这个发展线索怎么看?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因为这个问题没解决,所以写这两千多年的历史课本或一般读物,好像没有规律似的。读者读不清,给同学们讲不清,讲到末了,往往是一大堆的朝代的更替。中国封建社会究竟怎么发展下来的?这个问题,我看还是个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白寿彝先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主持中国通史教学改革,于70年代中期着手编纂中国通史;他在这里提出的问题,既是从教学上着眼的,也是从通史编纂上着眼的。他把这个问题提到了“首先要解决”的迫切程度,正是从这两方面考虑的。

关于分期的标准问题,白寿彝先生结合对五六十年代讨论中提出的一些观点的分析,阐述他的新认识。他认为:“光抓农民起义、农民战争,解决不了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发展的问题。不是说打仗了,才有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的表现形式不一样:有时是显著的,有时是潜伏的;有时是紧的,有时是松的;有时是高的,有时是低的。专讲农民战争是不够的。那应该怎么讲?讲社会发展规律。首先还要讲经济基础。不从经济基础上解决这个问题,讲农民战争就有好多问题不好解释。讲农民战争的发展,也要从经济基础的发展上来讲。那么讲经济基础,讲什么呢?生产力、生产关系嘛。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很缓慢,抓这个,困难大。生产关系抓哪一个呢?要抓农民阶级,但首先要抓地主阶级。为什么?因为地主阶级是封建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看封建社会变化,在地主阶级身上体现得清楚些,材料也多些。有了这个材料,再分析农民阶级、分析农民战争,就好办得多。在封建社会两三千年里,阶级斗争有一定的量的变化,在不同的阶段里,显示着不同的情况。这一点可以帮助咱们对于封建社会发展线索多知道一点。我个人的意思,就是先从这儿来分析:从地主阶级变化来分析,从农民战争的口号、行动来分析;还有一个,从民族关系上来分析。”[17]在这个讲演中,白寿彝先生阐明了为什么要从地主阶级的变化入手来分析历史分期问题的根据,一是强调了地主阶级居于封建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二是指出了应有比较多的历史资料作为分析的依据,是理论和文献的结合。同时,他也认为阶级斗争的发展仍不可忽略,而着重点在于分析农民战争提出的口号和行动。再有,中国自古是多民族国家,封建社会历史分期问题不可避免这个历史特点。他的这种关于分期的考虑,很明显地区别于已有的一些看法而具有独到的见解。

后来,白寿彝先生在《中国历史的年代:一百七十万年和三千六百年》一文和《中国通史纲要·叙论》里[18],明确地提出了划分封建社会历史分期的标准和具体的断限时间。他认为,从东周初年到战国结束,是中国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的过渡期;从秦的统一到鸦片战争爆发,是封建制在全国确立、成长、发展、衰老的历史。他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应划分为这样四个时期:

从公元前221年到公元220年,中间经历了秦、西汉和东汉三个皇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成长时期。

从220年到907年,中间经历了三国、西晋、东晋、南北朝的分裂时期和隋唐皇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时期。

从907年到1368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时期。在这时期,先有五代十国,继有辽、西夏、金跟北宋、南宋的分立,后有元的统一。

从1368年到1840年,经历了明朝及清朝的大部分年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衰老时期。

这个分期在断限上有两点跟多数分期意见有所不同,一是把三国、两晋、南北朝和隋唐视为同一个发展阶段,二是把五代和宋元看作是同一个发展阶段。

白寿彝先生以综合考察历史的多方面因素作为封建社会历史分期的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社会生产力(包括科学技术)的发展。他主张从生产工具、生产技术、生产规模的发展,以及不同地区的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重心的转移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等方面,来说明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

第二,生产关系的相对变化。他着重阐述了作为封建生产关系主导方面的地主阶级的变化,认为世家地主、门阀地主、品官地主、官绅地主分别是封建社会上述各个发展阶段中占主要地位的剥削阶级;与其相对应的被剥削阶级则是编户农民、荫附农民、佃农,反映出农民阶级的封建身份性印记逐渐淡化的历史发展过程。

第三,阶级斗争的发展。在封建社会的前两个阶段,农民起义表现为争取人身生存权的斗争,后两个阶段则表现为争取财产权的斗争,这种不同的斗争要求,也反映了农民封建性身份的逐渐松弛。

第四,少数民族地区的封建化。这反映了封建社会不断发展、在地域上逐步扩大的过程,也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不断发展的过程。把这个问题提到封建社会分期标准上来认识,一方面可以如实说明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回答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问题。

第五,中外关系的发展变化。隋唐以前,中国不断加强了同外域的联系。在对外关系上,隋唐宋元时期都居于主动的地位;明清时期出现了逆转,表现出了封建社会末世的腐败、保守和虚弱。

白寿彝先生提出的这个综合考察历史诸方面因素的分期标准,在他主编的《中国通史纲要》一书中有比较具体的运用和阐述。这种关于封建社会历史分期的观点和方法,较之其他各种分期的观点和方法,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以某种单一的标准分期所造成的理论上的不力和史实上的抵牾,也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对于某种单一的社会历史因素的作用的过分夸大,从而减少了片面性。第二,由于这些标准是从客观历史中概括出来的,故它们都能符合各个时期的历史面貌和社会特点,从而给人们以整体的历史发展的观念,加深了人们对历史的认识和理解。

在提出上述认识15年之后,白寿彝先生在他的史学论集的题记中又写下了下面这段话:“封建社会史在中国历史上占了很长的时期,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有很重要的影响。封建社会的特点,在中国近现代史里,应或多或少地保持着传统的地位。研究中国历史,一般地说,不能不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史。现在,我把关于封建社会的几篇文章,也收在这里。《中国历史的年代》一文,是我对于中国社会发展及轮廓之总的看法,其中关于封建社会也写得比较多些。在《中国通史纲要》和《中国通史》第一卷里都写入了这篇文章,只是文字上有小的修改。现在也把它收到这里,以便接触到更多的读者,增加向大家请教的机会。”[19]这些话,一方面表明作者对于《中国历史的年代》所提出的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进一步证明了史学家对于历史进程的认识实为通史编纂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1] 原载《历史科学与历史前途——祝贺白寿彝教授八十五华诞》,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

[2] 《论语·季氏》,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81页。

[3] 《孟子》卷八《离娄下》,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92页。

[4] 《礼记》卷二十一《礼运》,《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414页。

[5] 司马迁:《史记》卷八《高祖本纪》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93~394页。

[6] 司马迁:《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686页。

[7] 司马迁:《史记》卷十六《秦楚之际月表》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760页。

[8]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臣光曰”,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页。

[9] 田居俭:《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分期讨论三十年》,《建国以来史学理论问题讨论举要》,济南:齐鲁书社,1983年,第33页。

[10] 参见《历史研究》编辑部编:《建国以来史学理论问题讨论举要》,济南:齐鲁书社,1983年,第32~33、63页。

[11] 1953年,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1编出版,作者为了进一步说明书中涉及的一些问题而撰成此文。初稿写于1954年,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集刊》第1集上。1955年,作为“绪言”收入《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1编第3版。1963年,作者又对本文做了较多的修改,刊入1964年出版的同书第4版。最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同志将此文收入《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一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

[12] 范文澜:《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41~42页。

[13] 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规律商兑之一》,载《历史研究》1954年第1期,后收入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

[14] 束世澂:《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分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56年第1期。

[15] 瞿林东:《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分期的几种观点》,《建国以来史学理论问题讨论举要》,济南:齐鲁书社,1983年,第63~96页。

[16] 白寿彝先生在中国历史博物馆所做的这个讲演,共讲了三个问题。其中第二个问题即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后发表于《历史知识》1981年第6期。

[17] 白寿彝:《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载《历史知识》1981年第6期。

[18] 前文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78年第6期;后文见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纲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26页。

[19] 白寿彝:《〈白寿彝史学论集〉题记》,载《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