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再多就没有了(1 / 1)

这个战略非常有效,实行起来既简单,又符合道德标准。倘若利用这个战略,一个有技巧的买主往往能使得买卖双方皆大欢喜;同样地,一个有技巧的卖主也能够善加利用这个战略,来争取增加利润的好机会。

举例来说:某人想要略微装修一下他的房子,同时也想在院子的四周围上篱笆。但是由于设计的关系,这个工作竟然变得相当复杂。有一个商人愿意以10000元承包,他认为这个价钱既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低的,最合乎这个人的需要。可是这个买主却只想花8000元,而不是10000元。

因此买主就这个承包商说:“我也觉得10000元不是太高,但是我现在手上的钱加起来不过8000元,再多就没有了!”接着他便试着使这个承包商相信,8000元是一个合理的价格。

这个战略应该在购买较复杂的产品,或者在争取较佳的服务时才子使用。。当一项工程的预算只有700万元,而建筑承包商所出的标价却为1000万元时,这个战略便往往能够派上用场。此外,学校或者一些略具规模的机关也常用到这个策略,例如,学校必须以有限的公款来建造学生大楼,或者公司必须按照会计部门的预算来进货的时候,运用这个战略才能使卖主让步,进而才能使自己处于主动的地位。

为什么这个战略会有效呢?因为,每当买主说:“我非常喜欢你的产品;问题是我只有这么多钱”的时候,卖主就被卷入买主本身的问题。而且在这个时候,他和买主之间也就只剩下这么一点小问题需要解决了。

所谓的“协议”就是双方因了解同情对方,而由互相对立的局面改变为同心协力的一体。卖主知道买主都是有购买预算的,当他看到买主被这种既无意义,又无感情的预算缠绕着,大多会不由自主地予以同情,甚至会用另一种新的眼光来看买主的真正需要,渐渐地便会发现到原来的价格还是有调整的余地;至于买主,虽然在预算的限制下,还是会稍作调整以求达成协议的。双方互相合作来达成一个共同的目标——预算。

这个战略之所以如此有效,也是由于涉及到卖主的“自我”。人类天生就喜欢帮助别人达成愿望。而这个战略却恰好给了卖主一个最佳的表现机会,使他既能表现得十分精明内行,又能充分地发挥那份牺牲奉献的精神。

当买主使用上述战略的时候,卖主能够对抗吗?能够反过来使得整个情况对他也有利吗-答案是肯定的。以下就是卖主所必须注意的:

·要大胆地设想对方的战略;大部分的买主虽然采用了这个战略,但他的实际价格还是有弹性的。

必须在和他商议之前,预先准备好另一份不同的底价。

假如买主在你没有事先准备的情形下,突然地使用了这个战略,你可以要求他给你足够的时间,好好研究一下。

·找出真正的决策人,看他是否曾经作过买主所说的预算。也许你会发现他所作的决定和你的建议刚好一样,因而你的计划根本不需要修改。

建议改变付款的方式。如果买主钱不够,也许可以分期付款。

找出付钱的人。

·让买主修正他自己的计划来迎合他自己的战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如果卖主事先有了应对这种战略的准备,则这种战略不仅无效,甚至还会成为对卖主有利的机会。借着这个机会,卖主仍然可以供给买主所需要的产品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在与对方谈判之前,卖主应先反问自己:“假如买主使用了这个战略,我要如何应付呢?”如果他处理得当,非但可以作成一笔很好的交易,而且还很可能使对方不觉得被占了便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