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我的自立与群体认同(1 / 1)

对理欲的理解制约着类的本质与个体存在的各自定位,这样,理欲之辩总是将引向群己之辩。

与确认个体存在相联系,清儒反对无我。在清儒看来,无我之说总是难以在理论上自洽:“言无我者,亦于我而言无我尔。如非有我,更孰从而无我乎!于我而言无我,其为**遁之辞可知。”[126]无我以承认有我为前提,既承认有我,又欲泯灭自我,显然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清儒所理解的我并非游离于理之外:“我者,大公之理所凝也。”[127]作为理之所凝,我更多地表现为德性的主体:“我者,德之主。”[128]总之,我是内在道德品格的承担者,正是我,赋予现实的人格以统一性。对“我”的如上界定,清儒与宋儒显然有相通之处。不过,宋儒往往将我分离为道心的我与人心的我,并以道心为公,人心为私。换言之,在宋儒那里,理想的我仅仅表现为天理(道心)的化身,而作为感性存在的我则被归入拒斥之列。正是基于如上前提,他们常常主张“圣人无我”。与这种分离自我的思路不同,清儒在肯定有我的同时,又从理欲不二的观点出发,将自我视为小体与大体、人心与道心的统一:

形色者,我之函也,而或曰:圣人无我,不亦疑于鬼而齐于木石禽虫之化哉?故知:仁,有函者也;圣人,有我者也。有我以函,而后可实。欲其理乎!小体其大体乎!人心其道心乎![129]

相对于理学家将自我普遍化(将其等同于抽象之道心)的趋向,清儒似乎做了某种还原的工作,亦即把与理为一的抽象主体,还原为德性与形色(生命情感)、道心与人心相统一的具体自我。可以看到,在清儒那里,自我已开始恢复了其本来的意义,并得到了真正的确认。

就价值观而言,确认自我(肯定有我)的意义首先在于为个体原则提供了某种本体论的前提。正是从圣人有我的观点出发,清儒对个体原则做了多方面的阐发。按清儒之见,作为理欲统一的主体,自我总是具有独立的意志:“志之自主者,人也。”[130]这种意志具有自主的品格,而非外在力量所能强制:“若其权不自我,势不可回,身可辱,生可捐,国可亡,而志不可夺。”[131]正是不可夺之志,赋予主体以挺立的人格。强调人格的独立性是儒家的基本特点,孔子已有“匹夫不可夺志”之说,孟子则以“威武不能屈”为人格的内在特征,宋明儒学之注重节操,同样体现了相近的价值取向。在这方面,清儒无疑上承了儒家的传统。当然,清儒对独立人格的外在社会效应做了更多的考察:“裁之于天下,正之于己,虽乱而不与俱流,立之于己,施之于天下,则凶人戢其暴,诈人敛其奸,顽人砭其愚,即欲乱天下,而天下犹不乱也。”[132]从正之于己到施之于天下,主体人格由拒斥世俗的同化(不与俱流)走向积极地教化天下,从而展示了其现实的具体力量。

当然,个体人格并不仅仅外化于社会的教化过程,从另一侧面看,它同时体现为内在的自我意识,后者在清儒那里具体表现为知耻。王夫之指出:“世教衰,民不兴行,‘见不贤而内自省’,知耻之功大矣哉!”[133]这里,知耻首先与主体的反省意识相联系。就其内涵而言,知耻可以有两种形式:其一,由于个体自身行为的逾矩而产生的自责或悔愧;其二,因期望目标未能实现而形成的心理失衡。如果说,前者内在地蕴含着自我担当(自我负责)及维护主体人格尊严的要求,那么,后者则体现了对个体自我实现的高度自觉,二者从自我意识的角度赋予个体原则以新的内涵。当然,知耻的观念并非首见于清儒,孔子已提出“行己有耻”[134],孟子亦认为“人不可以无耻”[135]。不过,孔孟往往将“耻”感与普遍责任联系起来,如孔子即把行己有耻理解为“使于四方,不辱君命”[136]。相形之下,清儒着重从主体自立的角度,对知耻的意义做了规定:

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137]

在此,作为自我意识的知耻已被提升到本体的高度,成为人格挺立的内在根据(本)。

按其本义,知耻更多地体现为道德意识,而自我的个性当然不仅仅限于作为实践理性的自我意识,从更广的视域看,它往往进而展开为思想的多元化。在清儒看来,真理并不是一种独断的体系,它在本质上具有开放的性质;后者具体表现为一本而万殊:“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著眼理会,所谓一本而万殊也。”[138]真理是由多方面的规定(万殊)所构成的统一体,而不同主体的自得之见,则分别构成了统一体的各个侧面。正由于一本总是展开为万殊,因而应当允许个体从不同的角度,对真理做自由的探讨。也正是基于这一看法,清儒要求注重个体的创见:“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者为真。”[139]在此,个性原则即具体展开为提倡独立思考。相对于传统儒学主要将个性原则与道德自立联系起来而言,清儒由要求知耻进而主张在学术上自由探索、独立思考,似乎更多地表现了一种开放的心态。

在清儒以前,儒家的一些异端思想家已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对思想自由的追求,如嵇康反对“思不出位”而主张思出其位,已明显地蕴含着冲破思想禁锢的意向;李贽进而提出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亦即要求走出封闭的思维格局。清儒肯定一偏之见、相反之论的价值,并将学问之道理解为个体的创造性思考,显然与之有前后相承之处。不过,相对于异端思想侧重消极意义上的破(否定旧的思维模式)而言,清儒对思想自由的呼唤更多地表现为个性原则的正面展开;同时,异端思想家往往由反对独断论而走向相对主义,如李贽便认为是非“无定质”“无定论”[140]。清儒则把学术之途,“不得不殊”,理解为对真理的不同的探索,并注意到了个体意见与真理的区分。[141]在这方面,清儒无疑仍浸染着传统儒家对统一之道的信念。

个性的多样化不仅在于学术的殊途探索,而且表现为豪杰精神的多方面展示。如前所述,清儒以豪杰为理想人格。这种人格模式并不是单一的,它总是有其多样的表现形式,从老庄的哲学思辨到法家的刑名之学,从左丘明、司马迁的历史研究到韩愈、欧阳修的文章,从郭守敬的制定律历到王实甫的创作院本,都无不渗入了豪杰精神,并展示出人格的力量。[142]而主体的个性也正是在不同的人格及其活动中获得了多样的表现。较之传统儒学成人之道的划一化趋向,清儒对人格精神形态多样化的规定,确乎表现了不同的思路。

从确认有我到强调个体之志不可夺,从知耻到独立思考,从学术的多途性到人格的多样化,个体原则得到了多侧面、多层次的展现。历史地看,主体性很早就成儒家的关注之点,孔子主张为己成己,已为这一趋向提供了先导;孟子而后,直到宋明理学,个体原则始终是儒家价值体系的题中之义。不过,如前文一再提到的,就总体而言,传统儒学对个体原则的规定往往较为狭隘,其丰富的内涵也未能得到充分展开。更应指出的是,个体的自我认同常常为整体至上的总原则所压倒,在正统化的理学中,这一趋向表现得尤为明显。相对于此,清儒对个性原则的多重阐释,无疑是儒家价值体系引人瞩目的自我转换,而从个体原则的如上突出中,亦可以看到市民观念的某种影响。不妨说,后者在某种意义上为价值趋向的转换提供了时代的意识氛围。

当然,确认自我并不意味着忘怀群体。前文已指出,清儒由强调知耻而突出了主体的自我负责(自我担当)意识,而在他们看来,对自我负责与对群体负责并非彼此对立,相反,自我责任的淡化,总是将导致群体责任的淡化。顾炎武指出:“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143]在此,自我的责任意识(维护自我的人格尊严)即构成群体责任感的前提。正是基于如上思路,清儒由要求自我担当,进而主张担当天下之任:

既以身任天下,则死之与败,非意外之凶危。[144]

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145]

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慷慨陈词之后,是对群体命运的深切关怀。从主体社会责任的如上强化中,可以看到儒家以天下为己任之传统的深刻影响。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清儒那里,群体范畴的内涵已开始发生重要的变化。从他们对国与天下、一姓与万民等的区分中,即不难窥见这一点。顾炎武在谈到亡国与亡天下之异时,曾提出:“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146]在此,所谓国,便是指以君主为代表的整体,与之相对的天下,则以作为个体总和的公众为其内涵。王夫之对此做了更明确的概述:“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147]一姓即君主,生民则是天下之人。可以看出,清儒的如上观点已开始剔除对群体的整体主义规定:当他们以一姓为私时,已在某种程度上扬弃了以君主为象征的“虚幻整体”,换言之,群体开始从超验的设定,向现实的天下之人回归。

正是基于群体范畴的如上界定,清儒要求重建群与己的统一:

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148]

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此所以为王政也。[149]

公体现了群体的普遍价值。循天下之公,成天下之私,不外是对群体的价值认同。然而,天下之公,又通过合天下之私而形成,即它乃是以确认每一个体的价值为前提。在群体(公)与自我(私)的如上合一中,自我没有被淹没在整体之中。对群己统一的这种理解,显然不同于以整体吞并个体的整体主义。事实上,按清儒之见,在整体至上的专制形式下,不可能真正达到群与己的统一,相反,专制高压常常容易导致个体与群体的离心趋向。王夫之曾深刻地指出了这一点:“其上申韩者,其下必佛老……何也?夫人重足以立,则退而讬于虚玄以逃咎责,法急而下怨其上,则乐判弃君亲之说以自便。”[150]法家强调君主专制,身处专制结构中,个体往往将整体视为一种异己的存在,并力图摆脱虚幻整体的压抑,而个体的社会责任感也相应地容易被削弱,由此导致的结果则是个体与整体的对峙。这些看法从另一侧面表明:群与己的统一固然离不开个体对群体的认同,但同样要以群体对个体的关怀、尊重为内容,质言之,群体与自我应当得到双重确认。

群己关系总是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利益关系。作为理与欲的统一,自我既是道德主体,又是利益主体。个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都有其正当合理的一面,但同时又应尊重他人的相同要求。专制主义的非正义性,即在于以虚幻的整体之利否定天下人的利益:“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151]天下之人即个体的总和,一方面,自我应实现并维护自身的利益,专制君主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即意味着对个体的践踏;另一方面,实现个体权益并非一己的专利,而是天下之人的共同权利。清儒将“自利”与“人皆得”联系起来,即表露了这一点。事实上,当清儒主张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时,即已蕴含了如上思路。这里虽注入了对专制整体扼杀个体之利的不满,但并未由此在利益关系上导向自我中心。它所表现的,是一种协调个体之利与群体之利的趋向。从价值观看,这种努力既体现了儒家关怀群体的传统,又通过群己关系与利益关系的联结而使群和己的统一获得了更为具体的内容。

明末至清,社会的变迁、震**引发了普遍的历史反省,以此为背景,儒学经历了深刻的自我批判。伴随着儒学的自我批判,儒家价值体系也发生了重要的转换。作为儒学中的人物,明清诸儒并没有完全超越儒学的传统,儒家的基本价值原则仍得到了历史的承继。然而,时代的外在制约与儒学的自我批判交互作用,又使其价值重心发生了引人瞩目的变化,并相应地促发了某些价值关系的重新定位。如果说,传统的稳定和延续显示了儒家价值体系的内在生命力及恒久的文化意义,那么,自我批判则从一个侧面凸显了其历史性及固有弱点,二者从不同方面展示了儒家价值观的复杂内蕴。在明清之际的如上演进、折变中,儒家价值体系既济而又未济,表现了一种开放的品格,正是后者,为其进一步的转换提供了历史的前提。

[1] 孙奇逢(1584—1675),字启泰,号钟元,原籍直隶容城(今属河北徐水区)。因讲学于河南辉县夏峰村,人称夏峰先生。明清之际重要的思想家、教育家。曾起兵抗清,晚年办书院讲学。清初,与黄宗羲、李颙同被誉为“三大儒”。著作有《理学宗传》《道一录》《圣学录》《四书近指》,诗文、语录等被收入《夏峰先生集》。

[2] 李颙(1627—1705),字中孚,号二曲,陕西周至人。曾讲学于中州、江南,拒绝清廷多次征召。学术上主张“明体适用”,范围朱陆而进退之。著作有《二曲集》。

[3] 唐甄(1630—1704),字铸万,别号圃亭,四川达州人。中举人后,会试不第,曾任十个月的知县,不久罢官,从此一意治学。代表作为《潜书》,其中提出了一系列政治主张,对君主专制多有批评。

[4] 朱、陈曾就王霸等关系往返驳难,展开论战。

[5] (明)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序论》。

[6] (明)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序论》。

[7] (清)顾炎武:《与施愚山书》,见《顾亭林诗文集》卷三,5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8]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七。

[9] (明)归有光:《送计博士序》,见《震川先生集》,21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10] (清)黄宗羲:《赠编修弁玉吴君墓志铭》,见《南雷文定后集》卷三。

[11] (清)王敔:《大行府君行状》。

[12]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七。

[13] (清)孙奇逢:《夏峰先生集》卷四,北京,中华书局,2004。

[14] 朱之瑜(1600—1682),字鲁屿,号舜水,浙江余姚人。出身世族,少时即怀经世之志。清兵入关后曾参加抗清斗争,明亡后东渡日本,留居长崎,晚年主要在日本讲学,对日本近代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著作主要收入《朱舜水集》。

[15] (明)朱舜水:《朱舜水集》,383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16] 万斯同(1638—1702),字季野,号石园,浙江鄞县(今属鄞州区)人。师事黄宗羲,为黄氏高足。曾参加《明史稿》修撰,为浙东学派的重要人物。著作有《儒林宗派》《群书辩疑》《石园文集》等。

[17] (清)万斯同:《石园文集·与从子贞一书》。

[18] (清)黄宗羲:《姜定庵先生小传》,见《南雷文定五集》卷三。

[19] (清)黄宗羲:《明名臣言行录序》,见《南雷文定后集》卷一。

[20] (清)黄宗羲:《国勋倪君墓志铭》,见《南雷文定四集》卷三。

[21] (明)高攀龙:《今日第一要务疏》,见《高子遗书》卷十七。

[22]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七。

[23] (清)孙奇逢:《两大案录序》,见《夏峰先生集》卷四。

[24] (明)王夫之:《俟解》。

[25] (清)黄宗羲:《孟子师说》卷七。

[26] 参见《孟子·尽心上》。

[27] (明)王守仁:《与辰中诸生》,见《王文成公全书》卷四。

[28] (清)颜元:《泣血集序》,《习斋记余叙》卷一,见《颜元集》下,39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

[29] (清)颜元:《性理评》,《存学编》卷二,见《颜元集》上,6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

[30] 费密(1623—1699),四川新繁(今属成都市)人,早年曾受程朱理学的影响,后转向实学。主张“通人事以致用”(《弘道书》卷下)。著作甚丰,但不少已失传,现存主要著作为《弘道书》。

[31] (清)费密:《弼辅录论》,见《弘道书》卷上。

[32] (清)颜元:《学须》,《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见《颜元集》下,66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

[33] (清)黄宗羲:《勒熊封诗序》,见《南雷文定后集》卷一。

[34] 阮元(1764—1849),字伯元,号芸台,江苏仪征人。二十五岁中进士,曾任山东学政、浙江学政、内阁学士。治学严谨,曾撰《十三经注疏校勘记》,为乾嘉学派的重镇。论学之旨,在“实事求是”。(《揅经室集·自序》)

[35] (清)顾炎武:《亭林余集·三朝纪事阙文序》。

[36] 参见(明)方以智:《通雅·文章薪火》。

[37] (明)方以智:《物理小识·自序》。

[38] (清)阮元:《畴人传·序》,北京,中华书局,1991。

[39] (明)王夫之:《搔首问》。

[40] (明)方以智:《天类》,见《物理小识》卷一。

[41] (清)王锡阐:《晓庵新法·自序》。

[42] 王锡阐(1628—1682),字寅旭,号晓庵,江苏吴江人。明亡后,痛不欲生,曾数次自尽,但均未遂。后转而发愤研究天文历数之学,成为清初兼通中西天文学的著名学者。著作有《晓庵新法》《历法》《历策》《五星行度解》等。

[43] (清)黄宗羲:《答范国雯问喻春山历律》,见《黄宗羲全集》第10册,184页,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

[44] (清)王锡阐:《推步交朔·序》。

[45] 焦循(1763—1820),字理堂,又字里堂,世居江都黄珏(今属江苏邗江区)。考进士未第,遂潜心著述,涉猎甚广,对史学、文学、音韵、医学、生物、地理等都有研究,尤精于推步历算。著作甚多,有《易学三书》《孟子正义》《里堂学算记》《医说》等,另有文集《雕菰集》等。

[46] (清)焦循:《易图略自序》,见《雕菰集》卷一六。

[47] (明)李之藻:《同文算指序》。

[48] (清)黄宗羲:《答忍庵宗兄书》,见《南雷文定五集》卷一。

[49] (清)王锡阐:《历说一》,见《松陵文录》卷一。

[50] (清)阮元:《里堂学算记序》,见《揅经室三集》卷五。

[51] (清)戴震:《与是仲明论学书》,见《戴震集》,18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2] (清)钱大昕:《卢氏群书拾补序》,见《潜研堂文集》卷二十五。

[53] 参见(清)卢文弨:《答朱秀才理齐书》,见《抱经堂文集》卷十九。

[54] (清)戴震:《与姚孝廉姬传书》,见《戴震集》,18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5] 参见杨国荣:《评胡适对清代朴学方法的改造》,载《社会科学战线》,1986(3)。

[56]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下》,见《戴震集》,31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7] (清)戴震:《绪言上》,见《戴震集》,35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8]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26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9] (明)徐光启:《泰西水法序》,见《徐光启集》,66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60] (明)方以智:《通雅·读书类略》。

[61] (明)王夫之:《思问录·外篇》。

[62] (明)王夫之:《思问录·外篇》。

[63] (清)李恭:《恕谷年谱》卷三。

[64]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一五,子部,谱录类。

[65] (清)阮元:《南怀仁》,见《畴人传》卷四五。

[66] (明)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三。

[67] (清)戴震:《原善中》,见《戴震集》,15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68] (明)王夫之:《礼记章句·中庸衍》。

[69] (明)王夫之:《诗广传》卷四。

[70]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28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71] (明)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卷下。

[72] (明)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卷下。

[73]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中》,见《戴震集》,30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74] (明)王夫之:《俟解》。

[75]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下》,见《戴震集》,312—31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76]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28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77] (明)王夫之:《俟解》。

[78]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28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79] (明)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四。

[80] (明)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四。

[81] (清)孙奇逢:《日谱》卷九。

[82] (明)陈子龙:《王日逵九种心传序》,见《陈忠裕公全集》卷二五。

[83] (明)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四。

[84] (明)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四。

[85] (明)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一。

[86] (明)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三。

[87] (明)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二。

[88] (明)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卷下。

[89] (明)王夫之:《诗广传》卷四。

[90] (明)王夫之:《尚书引义》卷三。

[91] (明)王夫之:《尚书引义》,卷三。

[92] (宋)朱熹:《朱子语类》卷四。

[93] (明)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十。

[94] (明)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四。

[95] (宋)程颢、(宋)程颐:《二程集》,7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96] (明)罗汝芳:《罗近溪先生语要》。

[97] (明)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四。

[98] (明)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三。

[99] (明)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八。

[100] (明)王夫之:《诗广传》卷二。

[101] (清)费密:《统典论》,见《弘道书》卷上。

[102] (清)阮元:《性命古训》,见《揅经室一集》卷一。

[103]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27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04] (清)戴震:《原善上》,见《戴震集》,15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05] (清)戴震:《孟子私淑录中》,见《戴震集》,42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06] (明)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八。

[107]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下》,见《戴震集》,32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08] (清)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财计三》。

[109] (明)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四。

[110] (清)陈确:《瞽言一·近言集》,见《陈确集》,425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陈确(1604—1677),字乾初,浙江海宁人。早年有文名。四十岁师从刘宗周,与黄宗羲同为刘氏高足。明亡后隐居著述。在理欲等问题上对宋儒多有批评,著作有《大学辨》《性解》《学谱》等,主要都收集在《陈确集》。

[111] (清)陈确:《瞽言四·无欲作圣辨》,见《陈确集》,461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112] (明)王夫之:《诗广传》卷二。

[113]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下》,见《戴震集》,30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14] (明)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八。

[115] (清)汤斌:《语录》,见《汤潜庵集》卷上。

[116]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27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17]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275页。

[118] (清)戴震:《与某书》,见《戴震集》,18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19] (明)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六。

[120]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276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21] (清)戴震:《原善下》,见《戴震集》,34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22] (清)焦循:《孟子正义》卷二十二。

[123] (明)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四。

[124] (明)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三。

[125] (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27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26] (明)王夫之:《思问录·内篇》。

[127] (明)王夫之:《思问录·内篇》。

[128] (明)王夫之:《诗广传》卷四。

[129] (明)王夫之:《诗广传》卷五。

[130] (明)王夫之:《尚书引义》卷六。

[131] (明)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卷下。

[132] (明)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卷下。

[133] (明)王夫之:《思问录·内篇》。

[134] 参见《论语·子路》。

[135] 《孟子·尽心上》。

[136] 《论语·子路》。

[137] (清)顾炎武:《与友人论学书》,见《亭林文集》卷三。

[138] (清)黄宗羲:《明儒学案·发凡》。

[139] (清)黄宗羲:《明儒学案·发凡》。

[140] (明)李贽:《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

[141] 参见(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上》,见《戴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42] 参见(清)黄宗羲:《靳熊封诗序》,见《南雷文定后集》卷一。

[143]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

[144] (明)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八。

[145]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

[146]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

[147] (明)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七。

[148] (明)王夫之:《叙论一》,见《读通鉴论》卷末。

[149]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三。

[150] (明)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七。

[151] (清)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