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价值本体的双重内化(1 / 1)

《中庸》一书,相传为子思所作[48],但自崔述以后,不少学者便对这一看法提出质疑。本书不拟对《中庸》的成书年代做详细考辨,大致采用如下看法,即现存《中庸》一书较多地反映了战国后期的儒学思想[49],部分内容则是秦汉之际的儒者所加(如“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等语显然出自秦以后的儒者之手)。据此,本书将《中庸》看作战国后期至秦汉之际的作品。[50]

从理论脉络看,《中庸》的思想与孟子似乎较为接近。也许正是有见于此,后世常常将《中庸》与《孟子》归为一系。同孟子一样,《中庸》对人性极为关注。整部《中庸》开宗明义第一句便是: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51]

这里的“命”既表示定向,又有动词之义,“天命”犹言天所赋予。当然,较之孟子,《中庸》所说的性似乎具有更宽泛的含义:它已超越了个体的德性而上及普遍之道。这种与普遍之道相联系的性,实际上已被提升为一般的价值规定,而《中庸》以性为天之所命,则相应地意味着为价值规定提供一个形而上的本体根据。在这方面,《中庸》似乎又越出了孟子的思路而与《易传》表现出相近的趋向,冯友兰说:“《中庸》的主要意思与《易传》的主要意思,有许多相同之处。”[52]这一看法并非毫无根据。

然而,由此断言“《中庸》本演易之书”[53],则与《中庸》的主旨似乎相去过远。事实上,《中庸》与《易传》尽管有相近的前提,但二者的立论重心却颇有不同。如果说,《易传》着重于建立形而上的价值本体,那么,《中庸》则力图将这种价值本体融合于庸言庸行及内在心性;前者追求的是一种“弥纶天地之道”的超验境界,后者则要求将超验的天道转换为现实的人伦,从外在的本体回归内在的心性。

“极高明而道中庸”[54],这可以看作《中庸》的主题。[55]中即无过无不及,“庸,平常也”[56]。中庸并称,主要便是指无过无不及的日用常行。[57]高明是一种至上的道德境界,“道”即导或由;合起来,“极高明而道中庸”,也就是在日用常行中达到崇高的道德境界。这里无疑也包含着精神的超越,但它不同于从天道出发的外在进路,而是植根于庸言庸行的内在升华。

在《易传》那里,道首先表现为君临万物的超然法则,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便展示了这一点。与之相对,在《中庸》中,道却丝毫不给人以玄远沉重之感,相反,它倒是处处显得平凡而切近:

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58]

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59]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60]

总之,道并非不可捉摸之物,它即内在于普通的人伦关系(如夫妇)及日用常行之中,并正是通过这些日常的关系和生活而展现出来,唯其如此,故“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61]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将道等同于具体庸行而否认其普遍制约作用,所谓“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便已暗示了道的超然性。不过,这种超然性并不表现为形而上对形而下的统摄,而是展开为由近及远、自卑而高的层层提升。

日用常行的主角往往是个体,道不远人,意味着道与每一个体都息息相关。一方面,个体在庸言庸行中不能偏离道:“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62]另一方面,个体的修身涵养又使道得到切实的体现:“修身则道立。”[63]而个体的修身又并非是与日常活动相隔绝的诡举异行,它即展开于平凡的言行之中。正是在此意义上,《中庸》对超常行怪之举颇不以为然,它曾借孔子之口说:“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64]在这里,“道中庸”的基本价值取向无疑得到了更为具体的展示。

简而言之,在《中庸》那里,价值本体不再具有超验的形式:《易传》形而上的致思趋向已开始为日用即道的观念所取代。可以看到,《中庸》不同于《易传》的基本之点,即在于空前突出了日用常行在价值创造中的意义。尽管《中庸》并没有放弃形而上的本体(“天命之谓性”的命题即表明了这一点),但通过道与庸言庸行的沟通,它事实上已开始将日常的人伦关系及实践活动视为价值的现实源头。于是,有限的扬弃不再仅仅表现为离开日用常行而融入于浩然的宇宙之流,真正的超越即日用而超越日用,亦即在日用常行中使生命获得永恒的价值,这也就是“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内在意蕴。不妨说,正是在《中庸》中,儒家的价值原则才获得了更现实的品格,而精神境界的升华与“庸德之行”[65]的入世观念相融合,则使“彼岸”的追求进一步失去了容身之地。

然而,应当看到,日用常行一般而言总是由已有的文化传统、既成的道德习惯等加以调节,并且相应地表现为同一模式的往复循环,这种重复性固然保证了日常世界的相对稳定,并且给人提供了一种亲近感、现实感,从而强化了人的入世意识,但它同时也容易抑制人的创造性及个性。在日常世界中,人的行为往往变得程式化。庸言庸行追求的,正是大众化的、无个性的平凡之举,一旦超乎常规,则便会有“素隐行怪”之嫌。可以看出,在强调“庸德之行”的背后,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种趋同避异、但求平稳的价值取向,而在后者的范导之下,似乎很难形成创造性的、具有独特个性的人格。同时,作为一种以传统来调节的既定模式,日用常行主要面向过去:所谓庸言庸行,往往即合乎以往传统与规范的言行。换言之,它所要求的,不是突破既定的行为方式及生活程序,而是回到传统的轨道,由此而形成的,往往是一种以过去为定向的价值观念,它容易使人满足于既定状况而不企求走向新的天地。事实上,《中庸》在强调道不远人、日用即道的同时,即明显地表现出这一趋向: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66]

素即既往,已经如此,今后则依然如此。所谓不愿乎其外,无非是保持既定的生活模式及人生境遇。在此,安于既往的价值取向实质上已带有某种宿命论的性质,这一点,从《中庸》的如下断论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67]相对于《易传》刚健自强、锐意进取的价值取向,《中庸》多少显得有些平庸保守。从《易传》到《中庸》,儒学那种博大、创进、舒展的气象,似乎开始为平实、守素、拘谨的观念所取代。尽管《中庸》始终将“极高明”视为价值目标,但对“道中庸”的强调,却使这种目标逐渐为受制于既定模式的庸言庸行所掩盖。

与“道中庸”相联系,《中庸》的另一个基本观念是所谓“诚”: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68]

在此,诚既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天道,又是伦理学、价值观意义上的人道。作为天道,诚的基本含义即实然,后来王夫之所谓“诚也者,实也,实有之,固有之也”[69],主要便是在这一意义上说的;作为人道,诚则指当然,亦即主体应当具有的内在品格。《中庸》主张由“诚”而“诚之”,这不仅仅表现为由天道到人道的推绎,就其深层的含义而言,它同时意味着外在本体的内化。如果说,“道中庸”,意在扬弃本体的超验性(从形上的根据走向现实的日用),那么,由“诚”而“诚之”,则进一步要求建构内在的道德本体。[70]

诚作为内在的本体,具体即表现为德性,而内在本体的确立,则相应地以尊德性为基本形式。在《中庸》看来,尊德性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过程,正如极高明必须道中庸一样,尊德性离不开道问学:“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71]所谓道问学,也就是通过学问思辨行,以达到理性的自觉。与孔孟荀一样,《中庸》将主体的理性自觉提到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并以此作为从外在天道走向内在本体(诚)的前提:

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72]

如前所述,诚作为天道,具有实然(本然)的性质,正是通过一个理性化的过程,实然(本然)之诚开始逐渐内化为对当然之诚——精神之境——的自觉意识,而这种自觉意识又作为内在的本体而制约着主体的行为。可以看到,尊德性(诚的本体之确立)与道问学(理性的自觉)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的关系:立诚离不开道问学,而本体一旦确立,又保证了主体能够始终处于明觉状态;前者也就是所谓“自明诚”,后者则是所谓“自诚明”,而二者本质上又展开为一个统一的过程:“诚则明矣,明则诚矣。”[73]

当然,《中庸》并没有把内在本体的功能仅限于“自诚明”。按《中庸》的看法,主体如果达到了至诚的境界,便能形成赞天地之化育的力量: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74]

这里表现为一个自内向外的辐射过程:确立至诚的本体,意味着内在德性的完成(尽其性),由己而及人,由人进一步及物,最后制约天地的演化(“赞天地之化育”)。总之,内在本体构成了道德行为与文化创造的基本出发点。《中庸》的如上看法不同于《易传》从天道到人道的推论,其侧重之点在于强化道德本体的外在功能。与孟子一样,《中庸》以为至诚则可以达到与天地参,明显地带有泛道德主义的色彩。

不过,在《中庸》那里,本体的外在辐射同时又含有超越自我中心之意。事实上,由己之性而及人之性,本身便已表现出沟通自我与他人(群体)的趋向,后者又进一步展开为成己而成物之说:

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75]

成己,即通过内在德性的展开而完善自我,这里的“物”,含义较广,它既指自我之外的他人,又泛指天地万物;从而,成物也就兼有赞天地之化育与群体价值的实现两重意蕴。从价值观上看,由成己而成物,意味着由个体的完善走向群体的认同,而个体本身则在这一过程中由封闭的我走向开放的我。值得注意的是,《中庸》特别强调成己所以成物,亦即把群体的实现放在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这里无疑渗入了儒家注重群体原则的传统,而从另一方面看,它又使本体的外在展现同时获得了确认群体价值的意义。

道德本体在内化之后,往往便具有道德境界的意义。诚作为内在本体,同时被规定为一种道德之境:

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76]

不思不勉,并非勾销理性的努力,而是指理性品格的进一步提升。如前所述,《中庸》强调自明诚,这主要是一个理性自觉的过程,而诚的本体一旦建立,则理性的规范(道)便开始融合于主体的内在意识,并逐渐化为主体的德性,后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主体的第二天性。这样,自明诚,同时也可以看作一个化普遍规范(道)为天性的过程。所谓唯至诚能尽其性,多少也暗示了诚的本体与德性(第二天性)的如上关系。普遍规范成为人的第二天性,意味着道(普遍的规范)开始进入了主体的深层意识,而主体的道德行为则相应地获得了近乎自然的性质:一方面,其言行举止,无不合乎道(中道);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又并非来自理性的强制,而是完全出于内在的本体,自然地中道超越了人为的勉强。所谓不勉而中,不思而得,正是这样一种道德境界。在这里,一切都显得平凡而寻常,但一切又都内在地具有一种崇高的意义,极高明而道中庸与诚的内在本体开始融合为一。

从《易传》到《中庸》,一方面,道中庸(日用常行)的道德进路逐渐扬弃了价值本体的超验性;另一方面,至诚的道德境界(德性)的确定又转换了价值本体的外在性。前者强化了儒家日用即道的传统,后者则继孟子之后,进一步奠定了儒家心性之学的基础。在儒家价值体系尔后的演进中,我们总是可以不断地看到《中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