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异家庭儿童来说,父母的离异无疑让他们在心理上受到了重大的创伤,进而容易引发种种心理健康问题。张铁成等(1990)通过考察离异家庭儿童的情绪情感变化与其心理特点的关系,发现儿童心理特点的变化随其情绪的变化而变化,并且以情绪情感变化为基础。可见,离异家庭儿童青少年的情绪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从前面的叙述中可知,情绪是衡量一个人的心理是否健康的标志,而我们的研究也显示,离异家庭儿童与完整家庭的儿童相比,有更少的积极情绪和更多的消极情绪。那么,在离异家庭儿童群体中,这些消极情绪是怎样产生的,它的产生与儿童父母离异,以及儿童感知到的父母之间的冲突有什么关系?根据前面对影响儿童青少年情绪的各种因素的论述,我们认为,家庭经济因素、社会支持、父母的受教育水平以及父母冲突,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儿童的情绪。父母离异使得儿童的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的破裂,家庭经济状况有所下降,家庭情感表达、独立性、娱乐性、矛盾性、控制性等家庭特征也都发生了消极变化,这些变化将最终如何影响到儿童的发展?此外,我们还发现,父母离异后家庭可能会获得更多亲友的支持和照顾,从而使其社会支持增加,但是,也可能由于单亲父母一方无法解决自己的适应问题,变得更加封闭,从而使得社会支持减弱。无论是社会支持的增加还是减弱,最终会给儿童的发展带来什么影响?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深入考察。探讨清楚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帮助离异家庭儿童提高积极情绪、减少消极情绪有着重要意义。
综上,为了揭示离异家庭儿童情绪的产生及影响因素问题,我们将从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两个方面,探讨其对于离异家庭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的作用。具体而言,首先,考察环境因素对离异家庭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的影响。其次,从个体因素的角度,探讨父母离异事件以及儿童感知的父母冲突对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的作用机制。
(一)研究对象与工具
1.研究对象
采用方便取样的方法,对厦门市四所初级中学初一和初二年级的全体学生进行整班施测,共发放问卷4000份,收回后剔除无效问卷,共有有效问卷3809份,其中离异家庭子女被试160人,初一102人,初二58人,占全部被试的4.3%。
对照组由电脑随机选取。选取程序如下:把每个班的数据随机编号,抽取出各班级的离异家庭子女的问卷之后,对班级剩余的问卷进行电脑随机排序,然后选择排序在最前面的与离异家庭子女人数相等的问卷。对照组共160人,初一年级102人,初二年级58人。最后,有效被试共320人。其中男生有153人,女生167人,大致相当。被试的基本分布见表5-1。
表5-1 被试基本状况分布(人)
*注:“与谁一起居住”的各类型之和为308人,有12个缺失值。“独生与否”部分,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人数之和为312人,有8个缺失值。
2.研究工具
(1)积极、消极情绪的测查
采用陈文锋、张建新(2004)修订的《积极和消极情绪量表》。前面已经对该量表进行了介绍,这里不再赘述。
(2)儿童对婚姻冲突的感知
采用池丽萍和辛自强修订的《儿童感知到的父母冲突量表》(CPIC,Grych,1992)。前面已经对该量表进行了介绍,这里不再赘述。
(3)环境因素
家庭和学校对离异家庭儿童的积极和消极情绪都有极大的影响。为此,我们考察了离异家庭儿童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包括家庭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家庭物质资源指数和教育资源指数对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的影响。前面已经对这些变量进行了详细介绍,这里不再赘述。
3.研究程序
首先对学校的心理咨询老师或班主任老师进行培训,规范指导语及施测程序,然后由其进行整班施测。问卷回收之后,从中筛出离异家庭子女共160名,再随机抽取160名非离异家庭子女组成对照组。
(二)结果与分析
表5-2为本研究相关测查任务的基本描述统计量。由平均数的分布情况可以发现,从整体上来看,离异家庭儿童在积极和消极情绪以及自尊的平均得分方面都处于中等水平,其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也处于中等程度,教育资源指数相对偏低,而家庭物质资源则处于偏高的水平。
表5-2 本研究相关变量的平均数和标准差
1.环境因素与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之间的关系
(1)环境因素与离异家庭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的相关分析
我们发现,离异家庭儿童的积极情绪得分没有表现出显著的年级差异,消极情绪得分有随年级升高而增长的趋势,但各年级之间也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离异家庭男孩和女孩的积极情绪得分相同,消极情绪得分上虽然是男孩略高于女孩,但是多元方差分析显示性别差异没有达到显著水平。这说明,年级和性别因素对于离异家庭儿童的积极和消极情绪没有显著影响。鉴于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不再考虑这两个因素的影响。
采用相关分析的方法考察环境因素与离异家庭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之间的关系,具体结果见表5-3。
表5-3 环境因素的各个变量与离异家庭儿童的积极和消极情绪的相关分析
如上表所示,积极情绪与消极情绪的负相关系数为0.38,说明二者虽然具有显著相关,但并非完全等同,将情绪分为积极和消极两方面进行考察是合理的。在积极情绪方面,只有家庭外社会资本与积极情绪有显著性相关。在消极情绪方面,家庭外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都与消极情绪有显著的负相关;除此之外,教育指数也与离异家庭儿童的消极情绪有显著的负相关。这些结果表明了环境因素与离异家庭儿童情绪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那么,这些因素的具体作用如何?下面将进一步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2)离异家庭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对环境因素的回归分析
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考察以上环境因素对离异家庭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的影响,结果如表5-4。由表5-4可以看出,只有教育资源这一项进入了回归方程,并且它既可以正向地预测积极情绪,也可以负向地预测消极情绪,能够解释积极情绪变异量的6%,解释消极情绪变异量的5%。这一结果说明,家庭以及学校的教育资源对于减少孩子的消极情绪、培养其积极情绪,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表5-4 离异家庭儿童积极情绪对环境因素的回归分析
2.个体因素与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之间的关系
(1)冲突感知与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的相关分析
采用相关分析的方法考察个体因素与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之间的关系(见表5-5)。由表5-5可以看出,父母离异与否、儿童感知到的父母婚姻冲突强度、冲突频率与其积极情绪有显著的负相关,与冲突解决有显著的正相关。儿童感知到的冲突频率、冲突强度与消极情绪分别有显著正相关,冲突解决与消极情绪有显著的负相关,而离异与否与儿童的消极情绪相关不显著。
表5-5 个体因素的各个变量与积极和消极情绪的相关分析
(2)儿童的积极、消极情绪对个体因素的回归分析
分别将积极情绪、消极情绪作为因变量,将父母是否离异、父母冲突的三个维度(频率、强度和是否解决)作为预测变量,以逐步的方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6。
表5-6 离异和父母冲突对儿童心理健康的预测(逐步回归)
可见,对于积极和消极情绪,离异与否都没有进入回归方程,而冲突频率的预测作用显著。也就是说,父母的冲突频率能够影响儿童的积极和消极情绪,频繁的父母冲突会使得儿童的积极情绪减少,消极情绪增加。
(3)离异、父母冲突对儿童积极情绪的影响机制
为了考察父母离异和父母冲突对儿童积极情绪的影响机制,我们建立了父母离异与否、冲突特征以及离异×冲突特征对积极情绪的影响作用模型,并重点分析了父母离异和父母冲突的交互作用。其中,冲突频率、冲突强度和冲突解决反向计分作为冲突特征的外源变量,将频率×离异、强度×离异和解决反向×离异作为交互作用项的外源变量。
通过结构方程建模的方法考察离异、冲突特征和两者交互作用对积极情绪的影响模型,模型的拟合指数如表5-7所示,各项拟合指数都比较良好,模型可以接受。
表5-7 离异、父母冲突及其交互作用对积极情绪影响模型的拟合指数
模型的路径系数如图5-1,离异与否、父母冲突特征以及二者的交互作用对初中生积极情绪的影响均达到了显著水平。
图5-1 离异、父母冲突及其交互作用对积极情绪的影响模型
把冲突分数以平均数上下一个标准差为标准,将被试分为低分组和高分组,考察是否离异和父母冲突的交互作用,结果如图5-2所示。我们发现,无论是离异家庭儿童还是完整家庭儿童,父母冲突越高,其积极情绪体验越少。但是,相对于完整家庭的儿童而言,父母冲突对离异家庭儿童积极情绪的不良影响相对较弱,也就是说,相对而言父母冲突对于完整家庭儿童积极情绪的不良影响更加严重。
图5-2 离异与父母冲突对积极情绪影响的交互作用
(4)离异、父母冲突对儿童消极情绪的影响机制
进一步,考察父母离异、冲突特征和两者交互作用对消极情绪的影响,模型的拟合指数如表5-8所示,各项拟合指数都达到了理想水平,模型可以接受。路径系数见图5-3。
表5-8 离异、父母冲突及其交互作用对消极情绪的影响模型拟合指数
图5-3 离异、父母冲突及其交互作用对消极情绪的影响模型
结果表明,父母是否离异对儿童的消极情绪不存在显著性影响,父母离异和冲突的交互作用项对消极情绪也不存在显著性作用,只有父母冲突特征对消极情绪的预测作用显著。这说明,相对于父母离异,儿童的消极情绪更多受到其感知到的父母冲突的影响,同时,父母离异与否也没有在父母冲突与儿童消极情绪的关系中发挥调节作用。
(三)综合讨论
1.环境因素对离异家庭儿童情绪的作用
对于离异家庭儿童而言,其心理发展的两个最重要的环境即为家庭和学校环境。正如周燕(2000)所言,家庭环境对于子女的心理健康水平和人格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对于从小在家庭中长大且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中小学生来说,家庭对其心理健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正是这一时期奠定了他们一生心理健康的基础。除此之外,中小学生的另一个主要发展背景就是他们的学校环境,学校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主要从家庭和学校环境角度,考察了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物质资源指数以及家庭和学校教育资源对其积极和消极情绪的影响作用。
我们发现,对于积极情绪,在家庭经济地位方面,只有家庭外社会资本与积极情绪有显著的相关,说明离异家庭与外界的联系与儿童的积极情绪有密切的关系。此外,教育资源以及物质资源也都与离异家庭儿童的积极情绪有着密切的关系,教育资源和家庭物质资源越丰富,离异家庭儿童的积极情绪越多。对于消极情绪,在家庭经济地位方面,家庭外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都与消极情绪有显著的负相关,说明离异家庭与外界的联系越少、家庭的经济收入越少,离异家庭儿童的消极情绪越多。另外,教育指数也与离异家庭儿童的消极情绪有显著的负相关,说明教育资源越稀缺,离异家庭青少年的消极情绪越多。
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考察环境因素对离异家庭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的具体作用,结果发现只有教育资源这一项进入了回归方程,并且它既可以正向地预测积极情绪,也可以负向地预测消极情绪。这说明,家庭中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对于减少离异家庭孩子的消极情绪,培养其积极情绪,有着重要的作用。这与前人的研究是一致的,如周燕(2000)的研究指出,生活在离异家庭中的孩子往往得不到正常的教育和照顾,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抚爱,有时甚至处在无人过问、被遗弃和半遗弃的状态。周莉(2006)认为教育青少年是父母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缺少了任何一方,都可能造成教育功能不全,这是离异家庭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这种教育功能的欠缺是影响离异家庭孩子心理健康的首要因素。在我们的研究中,教育指数是指与儿童教育有关的家庭和学校资源,如是否有专门供儿童学习用的书桌和安静的学习环境,家里是否订阅了报刊,以及学校环境是否令自己满意等,这些对于客观环境的感知和满意评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照顾程度,体现教育环境的质量,尤其对于这些以学习为主要活动的儿童青少年而言,学习是他们最主要的任务,父母对其学习的关心和关注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积极和消极情绪。
2.个体因素对离异家庭儿童情绪的作用
我们发现,感知到的父母婚姻冲突强度与其积极和消极情绪具有显著的相关,说明孩子感知到的父母冲突强度越大,他们的积极情绪就越低,消极情绪则越高。进一步,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考察父母离异、父母冲突等个体因素对儿童情绪的影响作用,结果表明,只有冲突频率进入了方程,并且能对积极情绪产生正向的预测作用,对消极情绪产生负向的预测作用。这说明,孩子感知到的父母冲突频率能增加他们的消极情绪,降低他们的积极情绪。这一结果也与我们先前的研究假设相同,即父母冲突对孩子的伤害比父母离异事件本身更大。
3.父母冲突对儿童积极和消极情绪的影响机制
在本研究中,我们采用回溯研究的方法,让初中生报告他们记忆中的父母在离异之前的冲突。结果显示,初中生暴露于这种冲突下的经历,对他们现在的情绪状况有显著的影响作用。这支持了暴露于父母冲突之下对初中生情绪状态有长期影响的结论。尽管很多离异家庭的孩子在父母离婚之后,已经离开了父母冲突的环境,但是他们所经历过的父母冲突依然对其情绪状况产生着影响。这提醒中小学的教育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工作者,要加强重视离异家庭儿童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在理解和分析离异家庭儿童的心理问题时,不仅要关注当前的影响因素,也要关注其过去暴露于父母冲突之下的经历,重视对这些经历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干预。
我们发现,父母是否离异和父母冲突并非独立地对青少年的情绪问题产生影响。当把父母冲突特征放入回归方程中时,离异对儿童心理健康的预测作用不再显著。这说明,父母冲突是影响初中生情绪的更重要的影响变量。不管父母是否离异,如果父母冲突非常频繁或者程度非常严重的话,将对初中生的情绪问题产生消极影响。
父母的婚姻冲突是否必然对离异家庭儿童的心理发展带来消极影响?我们发现,离异和父母冲突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作用,需要考虑不同的情况来看到二者的影响。如果父母在离婚之前的冲突特征很消极,那么可能的情况是,离婚使得孩子不再生活在一个充满敌意的、功能不良的家庭之中,离婚减弱了父母冲突导致的消极影响。但现实是,并非所有的夫妻在离异之前都充满着激烈、频繁的冲突,他们的关系可能是一种没有冲突的疏离状态。有些人为了更大的成就而选择结束一段还算美满的婚姻,还有一些人遇到更具有吸引力的对象而选择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父母没有明显的冲突,但离异带来的消极影响反而是巨大的。面对父母的离异,孩子的反应会是震惊和感到不安全,他的生活会发生一系列的不好的改变,这对孩子是巨大的丧失。此外,我们还发现,当父母冲突较低时,完整家庭子女的自尊、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是高于离异家庭的;当父母冲突较高时,完整家庭子女的自尊要低与离异家庭。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冲突较高但是他们没有离婚的话,对孩子的积极情绪的消极影响更大。从这一点看来,某种情况下,离婚反而是减少高冲突家庭对其子女心理健康消极影响的一种方法。这也进一步凸显了父母冲突对孩子发展的高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