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对梦的观点(1 / 1)

在弗洛伊德心理学派看来,梦是有科学性的。然而,在许多方面,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已经超出了科学的范畴。例如,假定心灵在白天的活动与在夜间的活动存在差异;“有意识”和“无意识”相互对立;梦被赋予与日常思维法则相悖的特殊法则。我们一看到此类的矛盾观点,就会发现他对心灵态度的不科学。在原始人和古代哲学家的思维中,我们经常看到这种渴望,把概念强烈对立,将其看作对立之物。这种对立思维在精神病患者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人们经常认为,左与右、男与女、冷与热、轻与重、强与弱都是对立存在的。从科学的角度看,它们并非对立事物,而是相对转化的变体。它们就如同一把尺子上的不同刻度,按照相对应的位置进行排列。同样,好与坏、正常与异常也是变体而非对立。任何理论如果认为睡和醒、梦中思想与白天思想是对立的,也必定是不科学的。

弗洛伊德的另一个观点认为,应该把性作为解读梦的背景,这也将梦与人们正常的努力和活动割裂开来。假如这个说法正确,梦所显示的就非整个个性,而只是部分个性。弗洛伊德学派的拥护者也发现仅用性来解读梦是不够的,但弗洛伊德自己则认为,我们还可以在梦里看出对死亡的潜在欲望。也许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正确的。我们已经注意到,梦是个体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捷径,这显示出个体信心的缺乏。然而,弗洛伊德的术语却太隐晦,无助于我们探索梦是如何体现出个体的整个个性,并且梦里的生活与白天的生活似乎又变成了壁垒分明的不同事物。

不过,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我们仍可以得到许多有趣而珍贵的暗示。例如,非常有价值的一个暗示:梦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梦所隐藏的思想。在个体心理学中,我们也曾得到相似的结论。心理分析学派所缺乏的是科学心理学的第一个要求——认识到个性的连贯性,及其个体所有思想、语言和行为的一致性。

这一遗漏也体现在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的几个关键问题的回答中。对于“做梦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做梦?”这两个问题,心理分析学家的答案是:“为了满足个体未实现的愿望。”但这个答案无法解释所有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做梦、忘了梦的内容或是无法理解这个梦境,那么这种满足感又从何而来呢?所有人都做梦,但没有多少人了解自己的梦。

我们从做梦中能得到什么乐趣?假如梦境中的生活与日常生活毫无关联,梦也仅会在梦中满足我们的愿望,我们也许就能明白做梦的意义了。但如果这样解释,就无法将梦与个体的连贯性相联系了;对于清醒的人来说,梦就没有任何意义。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人在做梦和清醒的时候都是同一个人,那么做梦的目的就必须与他一贯的个性保持一致。然而,在某一类人身上,我们无法将他在梦中实现愿望的努力与他的整个个性联系起来,这类人就是被宠坏的儿童。他们总是在问:“我怎样才能获得满足感?生活可以给我什么?”这种人可能会在梦中寻求满足,就像他所做的一切行为一样,都有同一个目的。

事实上,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弗洛伊德的理论关注的是被溺爱的儿童的心理,他们觉得自己的本性不容置疑,认为别人的存在对自己不公平,总是问:“我为什么要爱我的邻居?我的邻居爱我吗?”心理分析学派从被宠坏的孩子这一对象出发,对其进行了极其详尽的描述。但是,对满足感的追求只不过是人类追求优越感的不可胜数的表现之一,我们也不认为它是个性所有表现的主要动机。假如我们真正找到了做梦的目的,这也会有助于我们看出遗忘梦或不了解梦有什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