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激将法促进成交,指销售人员采用一定的语言技巧刺激客户的自尊心,使客户在逆反心理作用下完成交易行为的成交技巧。这样的方法可以减少顾客异议,缩短整个成交阶段的时间。如果对象选择合适,更易于达成目的。
A国人与B国人做生意,经常围绕对方的自尊心展开研究。例如,一个B国人想以3000美元的价钱卖出一辆轿车,A国人来看车子,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讨价还价,卖方很不情愿地答应以2500美元价格成交。A国人留下100美元的定金给卖主,可是,第二天他所带来的却是一张2300美元的支票,而不是应付的2400美元,并且一再地向对方恳求、解释:他只能筹出2300美元。
如果对方不同意,一般A国人会用激将法,如,“B国人一向自诩自己是世界上最慷慨的人,今天我才领教了你们的慷慨”。或者说:“区区100美元都不让步,这样是不是有点太小气了?况且你们B国人在赚钱方面很有一套,还会在意这点?别太贬低自己的能力了吧。”这位可怜的B国人肯定认为自尊心受到了挫伤。这时,如果那位A国人再找一个台阶让他下来,买卖就成交了。
日本有名的寿险推销员原一平,有一次电话拜访一位个性孤傲的客户,连续打了几次,可那位客户就是对他不理不睬的,原一平实在沉不住气,就对他说:“您真是个傻瓜!”那位客户一听,急了:“什么!你敢骂我?”原一平笑着说:“别生气,我只不过跟您开个玩笑罢了,千万不能当真,只是我觉得很奇怪,按理说您比某先生更有钱,可是他的身价却比您高,因为他购买了1000万的人寿保险。”最终,这位客户被原一平的激将法给激醒了,购买了2000万的人寿保险。
如果双方的谈判处于胶着状态,迟迟不能成交的话,不妨试一下“激将成交法”。例如,一位女士在挑选商品时,如果对某件商品比较中意,但却犹豫不决,销售员可适时说一句:“要不征求一下您先生的意见再决定。”这位女士一般会回答:“这事不用和他商量。”从而立即做出购买决定。
激将成交法是销售人员促成订单的一种技巧。但是,由于激将成交法隐含着对客户的“逼迫”,使得它在使用时,因时机、语言、方式的微小变化,可能导致顾客的不满、愤怒,甚至危及整个推销工作的进行。因此,销售人员在学习和掌握这种促成订单的技巧时,一定要把准客户的心理。只有客户具有较强的自尊心、虚荣心和好胜心,才可能有效地刺激客户。切不可生搬硬套、不加改变地随意使用,否则,将很难起到激将的效果,甚至还有可能把一桩很有希望的生意逼进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