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纪元,21世纪既给人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希望,又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困难。即就中国的高等师范院校而言,它所面临的,既有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所带来的新机遇,又有来自外部社会系统和内部教育系统的种种新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机遇与挑战并存,危机与希望同在。面对着诸多挑战,高等师范院校究竟如何抉择,这不能不引起我们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工作者的思考。
(一)面临的挑战
认清形势,是做出抉择的前提。
首先应该看到,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必然带来高等师范教育的大发展,特别是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公布之后,国家对于建设高质量师资队伍的重视,给高等师范教育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从总体上看,高等师范院校面临的挑战更多,压力更大。
为什么这样说?且让我们首先弄清一个概念,那就是高等师范教育不等于高等师范院校,高等师范教育的发展不等于或者说不完全等于高等师范院校的发展。高等师范教育是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教育,高等师范院校只是承担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任务的主体,但不是全部。无论是从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从中国的历史和现状来看,承担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任务的,除了高等师范院校,还有其他高等院校,只不过有着制度上、形式上和程度上的区别。因此,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特别是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公布之后,肯定会带来高等师教育的大发展,作为目前中国实施高等师范教育主体的高等师范院校,当然也会从中获得新的发展机遇,但它并不是唯一的受益者,受益更大的,可能是即将正式进入师资培养、培训领域的综合性大学和非师范类大学。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的发展形势,特别是上述的有关决定,为高等师范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了很好的环境,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撑,但对于高等师范院校而言,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更是危机。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高等师范院校工作者认清形势,去掉盲目的乐观,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而做出自己的正确抉择,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高等师范院校面临的挑战很多,但最主要的,笔者认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1.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被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代后,市场经济给高等师范院校带来的巨大冲击
长期以来,中国的高等师范院校都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为其经济柱石的,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高等师范院校的经费来源、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招生分配等等,都由国家采取计划的方式、行政的手段进行管理,一切由国家包办。这种以计划经济体制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严重束缚了高等师范院校的发展,自然是非改不可的。但是,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之后,一切都按市场经济运行的法规,即按市场规律来办事,这固然极大地激发了高等师范院校的办学活力,促使它改革经费来源、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招生分配体制,提高办学质量,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高等师范院校的发展带来了某些消极影响。高等师范院校承担着为国家培养未来教师的任务,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不同于一般的高等院校,它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招生分配制度等不可能像某些高等院校那样紧紧围绕着市场来运转。如果国家不从高等师范院校的这一特性出发,采取有力的措施,高等师范院校的发展将是非常困难的。
2.知识经济时代迅猛发展的现代科学技术给高等师范院校带来的冲击
20世纪中后期以来,人类社会正在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新技术革命蓬勃兴起,呈加速发展、急剧变革的态势;二是向高度分化、高度综合的方向发展,出现许多相互交叉、渗透的边缘学科;三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越来越快。目前,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已不能与之相适应,亟须加以更新和改革。知识经济时代,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高等师范院校所培养出来的人才(包括未来的教师在内)都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如果不大力更新和改革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培养高素质的教师,是不可能的。
3.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给高等师范院校带来的挑战
21世纪初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在大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有步骤地普及高阶段教育的关键是师资。“普九”以后,巩固“普九”成果,提高“普九”质量的“瓶颈”就是教师的素质问题[1]。另一方面,目前在中小学大力推进的素质教育,也对教师的学历层次特别是专业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作为培养中小学教师主体的高等师范院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乃至整个办学体制等,都势必作出重大的改革与调整,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4.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工作给高等师范院校带来的挑战
1999年6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和改革师范教育,大力提高师资培养质量。调整师范学校的层次和布局,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高等学校中试办师范学院。”[2]这就打破了以往基本上由高等师范院校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格局,使高等师范院校的某种程度的垄断地位产生动摇,为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正式进入师资培养、培训领域扫清了障碍,提供政策支撑。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特别是其中的名牌大学,生源素质优良,专业设置齐全,学术水平甚高,研究氛围浓郁,办学经费充足,无形资本雄厚。尽管一时专门师资缺乏,教师培养、培训经验不足,但只要假以时日,不过上十年,便有可能异军突起,后来居上。何况有些名牌大学,如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和厦门大学等,历史上都有过办师范教育的传统和经验[3]。多数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的院系调整中,其师范学院和教育系才被并入其他学校或撤销。如果重操旧业,肯定不会草率从事而砸自己的牌子,必然精心筹划,以高薪广聘良师,组织精干师资队伍和优质生源,在某些类别的师资培养方面,成为高等师范院校的强劲对手,并改变原有的教师就业市场份额分配格局。
5.近年来国家对重点大学和特色大学在经费上重点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进一步拉大了高等师范院校与重点大学和特色大学之间原本就已存在的差距,给高等师范院校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高等师范院校是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大学,所设置的专业主要是面向基础教育实际的师范性专业,涉及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专业不多,能够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点建设学科则更少,因而难以得到国家的重点投入和政策倾斜。在与重点大学和特色大学的竞争中,两者开始就不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而且,随着近年来“211工程”的实施与重点建设十来所名牌大学这一“世纪工程”的启动,高等师范院校越来越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与重点大学和特色大学的差距越拉越大。
以上五方面的挑战与冲击,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师范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发展之间的适应性问题;一类是国家在某一时期所采取的某些政策而引发的偏向性问题。如果说,本文的一、二、三种挑战与冲击属于前者,四、五种挑战与冲击则属于后者。它们性质或有区别,程度或有不同,但所导致的结果,却可能是一致的,那就是高等师范院校的危机。当然,危机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身处危机之中而浑然不觉,盲目乐观;或者丧失斗志,盲目悲观。盲目乐观和盲目悲观都不可取,只有以清醒的头脑,昂扬的斗志,科学的规划,扎实的奋斗,才能化危机为转机,变压力为动力,赢来高等师范院校“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天地。
(二)现实的抉择
在严峻的挑战面前,高等师范院校没有什么别的选择,只有应战。
如何应战?怎样使高等师范院校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赢得胜利,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创新。创新是高等师范院校的生命线,是高等师范院校在与其他类型大学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法宝。
创新什么?怎样创新?高等师范院校需要创新的方面有很多,但首要的一点,笔者认为是观念的创新。
观念的创新即指形成面向21世纪的新的高等师范院校办学观念,其核心有三点:一是开放,二是平衡,三是卓越。所谓开放的观念,即指高等师范院校要打破目前一定程度的脱离社会、脱离大中小学实际、脱离世界师范教育发展潮流的封闭状态,向社会开放,向大中小学实际开放,向国外高等师范院校开放。应该看到,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是中国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符合世界师范教育发展趋势的,是一种历史的进步。高等师范院校工作者要顺应这一趋势,自觉奋发有为。所谓平衡的观念,即指高等师范院校要确定“平衡”的办学原则,在一元化办学与多元化办学、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专才与通才、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师资与设备、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集权与分权、国内与国际等方面,找到最佳平衡点。中国高等教育的先驱、原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和东南大学校长郭秉文先生早就指出“平天下”的“平”字是办学的首要原则[4]。近年来,不少有远见的大学校长(如中国台湾大学陈维昭校长、中原大学张光正校长等)也强调在迈进21世纪的时候,大学应该认真审视定原则[5]。我们高等师范院校工作者尤其是主要领导,应该重视这一原则。所谓卓越的观念,即指高等师范院校要追求卓越,不甘落后,要发挥原有优势,加强特色学科,办出鲜明特色。
其次,是制度创新。观念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先导,制度创新是观念创新的落实。高等师范院校的改革与发展,不仅要形成“开放、平衡、卓越”的新观念,更要以此为指导,建立新的办学体制与机制,形成开放性的、平衡的,以卓越为目标的高等师范教育新体系。
建立开放的办学体制,是高等师范院校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目前的高等师范院校办学体制,正在逐步开放,但还不够,半开半闭,似开似闭,羞羞答答,很不彻底。高等师范院校要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去,主动地找课题、接任务,成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高等师范院校应抓紧与当地的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办学,联合申报硕士点、博士点,联合培养师范生、研究生,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科研课题,合作开展科学研究。高等师范院校应利用自己与中、小学多年建立的联系,直接参与到基础教育的改革、实验中去,对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指导与支持。此外,高等师范院校还应进一步加强与国外高等师范院校的联系,争取与之联合办学,提高自己的办学水平。
在建立开放的办学体制的同时,高等师范院校应该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教育发展的需要,重新调整培养目标,改革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构建开放式的培养模式,实行“3+1”“4+1”“4+2”等多种教师培养模式;构建开放式的课程体系,在保证基本课程的前提下,增加各种面向社会生活实际和未来教师工作需要的课程;构建开放式的教学模式,加强教育实习和教育实践。在开放中求生存,谋发展,提高高等师范院校的办学质量。
建立平衡的办学机制,是高等师范院校制度创新的又一要义。高等师范院校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基础师资,这一办学目标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应坚持,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高等师范院校不能画地为牢,作茧自缚,要坚持走多元化办学的道路,否则只会死路一条。既然国家都让综合性大学和非师范类大学正式进入教师培养、培训这一过去高等师范院校的传统领域和世袭领地,高等师范院校也不应再有什么顾虑,可以放开胆子大干一场,只要条件具备和政策允许,高等师范院校就应多开设以往主要由综合性大学和非师范类大学设置的学术性强的学科专业,并逐渐积累实力,一旦时机成熟,就应向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过渡(这里当然是指有条件的重点师范大学而不是指一般的高等师范院校)。
当然,目前还不能操之过急,在具体办学实践中,要注意在办学目标上保持一元化与多元化的平衡;在专业设置上保持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的平衡;在培养目标上,保持专才与通才的平衡;在课程设置上,保持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以及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平衡;在办学条件上,保持师资与设备的平衡;在大学职能上,保持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平衡;在行政管理上,保持集权与分权的平衡;在学术交流上,保持国内与国际的平衡。
除了上述平衡,高等师范院校应以重点师范大学为龙头,将当地的各类师资培养、培训机构,如师院、师专、教育学院等调整和合并,形成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一体化的师范教育新体系。在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之间,也要保持适度的平衡。不能只重视职前培养,忽视职后培训,也不能反过来,只重视职后培训,忽视职前培养。当然,平衡不等于平均,平衡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不等于不加区别、没有重点的发展。从目前高等师范院校的办学情况来看,在其办学实践中,办学目标上应强调多元化发展,专业设置上应加强非师范专业,培养目标上应注重培养能适应社会多种需要的人才,大学职能上应注重提高科研水平和高科技产业化能力,师资培养、培训上应加强职后培训。总之,当前只有重点发展那些以往较为忽视、发展不够的方面,才能真正保持一种适度的平衡。
建立以卓越为目标的研究体制,是高等师范院校制度创新的重要一环。高等师范院校姓“师”,原来最大的学科优势在于教育学科、教育科学研究与心理学科、心理科学研究,这是它与一般综合性大学和非师范类大学不同的根本所在。教育科学和心理科学也是科学,有其学术价值与地位。高等师范院校要想追求卓越,首先要抓好这一特色学科的建设。要将教育学科和心理学科的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当然,重点建设教育学科和心理学科,不等于只抓教育学科、心理学科而不管其他学科。由于目前中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多属多科性大学,具有一定程度的综合性,因此其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除了教育学科、心理学科,往往还有其他学科,如政治、语言文学、历史、哲学、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如果这些学科在本校是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也应加强建设,以确保高等师范院校在与综合性大学和非师范类大学的竞争中,某些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能处于卓越的位置,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在严峻的挑战面前,高等师范院校的现实抉择,自然不限于观念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两种,还有着其他多种。例如模式的创新、技术的创新等。此外,国家对于高等师范院校的政策支持,也是高等师范院校成功应对各种挑战的重要保障。教师教育是国家的事业,对于承担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任务的主体——高等师范院校,国家负有重点扶植和保护其发展的重任。国家要真正将教师教育放在教育优先发展的位置,加大对高等师范院校的经费投入,尽快改善其办学条件;扩大高等师范院校的办学自主权,拓展其办学空间,增强其办学活力;择优扶持,为高等师范院校与综合性大学的竞争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条件,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等。
[1] 李挥:《制订面向21世纪的新目标——教育部师范司司长马立谈开创师范教育新局面》,载《中国教育报》,1999-03-18。
[2]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06-13。
[3] 周洪宇、但昭彬:《内地与香港师范教育的比较研究》,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2(2)。
[4] 周洪宇:《论大学教育的协调发展》,载《青岛化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1)。
[5] 汪大勇、徐培强:《二十一世纪大学的角色与使命——访台湾大学校长陈维昭》,载《光明日报》,199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