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国已经开始了《教育规划纲要》制定的酝酿工作,正式步入制定程序则是2008年。在《教育规划纲要》制定伊始,国务院就成立了以温家宝同志为组长、刘延东同志为副组长、国家科教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教育规划纲要》领导小组。胡锦涛同志也高度重视,并在《教育规划纲要》制定的过程中多次做出重要指示。
《教育规划纲要》具体的制定工作大致经过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自2008年8月起,至2009年5月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调研。在这期间,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成立了以刘延东同志为组长、14个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2008年8月29日温家宝同志在领导小组会上做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重要讲话。之后,组织成立了有500多位专家学者直接参加、近2000人参与的11个重大战略专题组,开始进行调研。《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还邀请了各政党团体和各类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海外高校负责人等各领域100多位高层专家组成咨询组,开了多次咨询会议。除此之外,还委托8个民主党派中央、4个社会研究机构、6个教育学会以及世界银行研究院、欧盟总部等国际组织及我国驻外60个教育处进行了国内国际的调研。在调研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建议和意见。2009年1月上旬至2月底,又归纳了4个方面的20个热点、难点问题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第二个阶段从2009年5月开始,到2010年2月结束,是文本撰写和研讨阶段。文本初稿形成后,先后4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文本进行了40轮大的修改。刘延东同志召开多次专家咨询会议,听取各界人士意见。2010年1月,温家宝同志亲自召开5次座谈会,分别听取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以及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并在这之前到学校第一线视察、听课,多次发表重要讲话。
第三个阶段是2010年2月28日至3月28日的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0年2月28日《教育规划纲要》的讨论稿在各大媒体全文公布,在全国公开征求意见。
第四个阶段是发布阶段。2010年5月5日,温家宝同志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教育规划纲要》。
因此,这次《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工作,参加人员之多、征集意见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在历史上是空前的。这是一次行政干部和专家结合、领导和群众结合的行动,凸显了教育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教育规划纲要》的很多内容与表述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例如,中国教育学会提出的“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就被《教育规划纲要》吸纳了。我们目前的教育更多是一种应试的、突出尖子的教育,而不是针对所有学生的教育。其实,办好每一所学校是政府的责任,教好每一个学生是教师的责任。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是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具体体现。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也是教育公平的最好体现。所谓教育公平,不仅指教育机会的公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残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而且应使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教育过程的公平,都在“有水平”的学校接受教育。
再如,中国教育学会提出“教育均衡不等于平均发展”,要给每个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使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这个思想也被吸纳进了《教育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因材施教,个性化、多样化教育的模式。教育均衡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发展优质教育不能只是一种模式,强**育均衡发展时也不能忘记差异。实现教育公平和均衡,需要注重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地成长,使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成功。教育均衡内在地包含了个体发展的差异,而个体发展的差异便需要教育差异——因材施教地给每一个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
此外,通过凝聚大众的智慧,《教育规划纲要》有很多亮点。根据我自己的学习体会,列举如下。
强调重视0—3岁婴幼儿的教育,这在以前是不怎么关注的。这次《教育规划纲要》认识到了0—3岁对于幼儿智力、情感等各方面发展的重要性,强调了这一阶段的教育。
强调高中阶段对于学生发展的重要价值。高中阶段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最重要的时期,学生的兴趣、爱好、专业也都是在高中阶段建立起来。因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高中阶段要因材施教,高中要多样化办学、特色办学。
《教育规划纲要》还很重视特殊教育。这是我们以前不太关注的。我们的教育更多地关注的是正常儿童的教育,而在很大程度上遗忘了特殊儿童。现在,我们更多地关注到了特殊儿童,秉持全纳教育的理念,在《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地对特殊教育进行了设计。
学习型社会的创建备受重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形成一个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社会。当然,在我个人看来,这三句话还是从形式上讲的,即学习型社会就其形式来说,是要创造一个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社会。就其实质来说,学习型社会应该是一个以学习求发展的社会,是创新的社会。其具体内涵包括:以个体的学习来追求个体的发展,以组织的学习来追求组织的发展,以国家的学习来促进国家的发展;以终身的学习来追求终身的发展,以灵活的学习来追求多样的发展,以自主的学习来追求内在的发展;把满足全体人民基本学习需求,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看成是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条件和根本动力。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之所以把学习型社会的实质阐述为“以学习求发展”,而不是说成“以学习促发展”,意在强调学习型社会的提出和建设更是为积极地反思已有问题、追求新的发展模式和境界的过程,凸显人类在发展问题上的主体性、选择性和无限可能性。在此意义上说,学习型社会也是创新的社会。
强调树立人才培养的五个观念,即全面发展的观念、人人成才的观念、多样化人才的观念、终身学习的观念、系统培养的观念。人人成才的观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新观念。以往我们更多关注一些拔尖人才,而忽视教育中的大多数。其实,不是只有科学家、政治家才是人才,只要有社会责任心,有一定工作能力,勤奋努力,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都是人才。2009年,香港大学给一个清洁工老太太授予了荣誉博士学位的事件,就为我们彰显了人人成才的观念,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教育规划纲要》中特别提到了“教育家办教育”。倡导培养教育家,并让教育家办学,就是要按照教育发展的规律办教育。我认为,教师都要努力成为教育家,这就需要教师不断地学习。教师的学习大致有这样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教学专业水平的学习,掌握学科发展的前沿,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知识;二是提高教书育人能力的学习,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的理论和能力,不断改善教育方法;三是提高文化素养的学习。
《教育规划纲要》一个非常新颖的提法是“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这是社会教育权的一种表现,是教育社会问责的一个表现。这在以前是没有提到过的。
《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是大众智慧的结晶,同时也是利益博弈的结果。教育是社会利益集结的地方,在教育改革时,各种利益的表达与冲突会更加明显。在《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过程中,就很明显地存在着利益诉求和冲突,《教育规划纲要》的某些地方也正是利益博弈与协调的结果。比如,中小学生负担就是一个利益冲突的问题。在《教育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我们专门对“减轻学生负担”做了调研,发现这是个全社会的问题,只靠学校是不行的。2007年11月,我在成都市参加青羊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教师、学生和家长。大家都谈了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看法。最后要我说点意见。我就说,要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首先教师有责任,教师要把每堂课都上好,让每个学生都听懂学会,这样就可以少布置课外作业。其次家长有责任,学校减少了作业,家长不要再给学生加码。现在许多家长把孩子送到补习班学习,周末也不得休息,有的学生每周最多要上6个补习班,不堪重负。我说:“我最讨厌奥数班,人人学奥数,这是摧残人才。”话音刚落,一个小学生就举手发言。他说:“顾爷爷,您说讨厌奥数班,但我们不上奥数班就上不了好的初中,上不了好的初中就考不上好的高中,上不了好的高中就考不上好的大学,上不了好的大学,将来就找不到好的工作,我们怎么养家糊口啊?”这样的话出于一个十几岁孩子之口,真是既可笑又可悲,反映了家长给孩子强加的压力。在这一问题上,政府也是有责任的。我们在调研中,一位教师说,市委书记听说高考好了,就准备庆功,并要求明年的成绩更好。这与地方政府错误的教育政绩观有关。地方政府的思想要解放,改变教育政绩观,不要给学校压升学指标,要真正为人民负责,要推行素质教育方面的问责制。在这一点上,山东省创造了很好的经验,省政府决定从全省范围规范各校教育行为。因为高考是在省域范围内进行的,全省都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教师、家长就不会担心别的地区、别的学校加班加点。当然,减轻学生负担这个问题仍不容乐观,因为学校减轻了课业负担,家教市场又兴旺起来了。这里有一条很大的产业链,关系到许多人的利益。教师不好好上课,补课就可以赚到钱,家教中介和家教机构就兴旺,相关的教材也就热卖了。因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要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减轻学生负担,是很多社会群体之间利益的协调问题。
高中文理分科也是个类似的问题。高中要不要文理分科是《教育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讨论的热点。据统计,有54%的人赞成文理不分科,有46%的人赞成文理分科,几乎旗鼓相当。鉴于这种状况,《教育规划纲要》没有明确是分科还是不分科,而是提出“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同时要开设多种多样的选修课。
《教育规划纲要》特别突出促进教育公平的问题。实现教育公平就要向薄弱环节、薄弱群体倾斜。例如,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农村。《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同样存在公平问题。《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首先东西部地区差距很大,我们的调研发现,东西部教育经费可以差9—10倍。其次是城乡差距也很大。目前,每个县城都有很好的小学和中学,但农村没有。因此,出现了县城中小学拥挤不堪,农村中小学学生严重流失的局面。农村学生都想挤到城里的学校读书。在义务教育阶段,还存在内容上的不公平,这也就是教育质量的不公平。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把四年级学生的数学能力分为四级,调研发现:发达地区如北京等四级的孩子占80%,一级的只有不足1%;落后的地区,达到四级的不足1%,一级的达到70%。因此可以说,所谓的不公平,不只是办学条件的差距,更重要的是质量的差距,因此要制定标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另外,所谓公平的教育,一个非常重要的内涵就是因材施教,就是要给每一个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如果学生喜欢文学,却非要他学习奥数,这是最大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