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工作(1 / 1)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我国开始建立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为了评议学位授权单位和遴选博士研究生导师,学位委员会成立了学科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一届参加两次评议,一般是4年,但后来评议有时间隔3年,因此一届有时要延续5至6年。第一届学位分10个门类授予(第二届增加军事学门类,第四届增加管理学门类,2010年又增加了艺术类,共13个门类),第一届评议组分为84个分组(每届都有调整),教育学和心理学合为一组,由著名心理学家陈立教授和刘佛年教授担任召集人,成员有张敷荣、高觉敷、王焕勋、陈元晖等。第一届第二次评议组会议于1983年6月在北京召开,增补我为评议组成员,并邀请潘懋元、朱曼殊为评议员,参加评议工作。

这次会议评议通过了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学科、杭州大学比较教育学科、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史学科、西南师范大学(今西南大学)教学论学科的博士授权点。当时北京师范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前身)申报教材教法研究硕士点,数学教材教法研究送到了数学评议组,地理教材教法研究送到了地学评议组,他们认为无法评议,退回到学位办公室。刘佛年同志就建议,各科教材教法虽然有各学科的专业问题,但毕竟是属于中小学教育,我们教育组应该承担评议的任务。刘佛年同志还说,教材教法研究首先应该在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设点,因为这两所学校的教材教法研究是最强的,也是学科最全的。在刘佛年教授的建议下,会议通过了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学院教材教法研究学科的硕士授权点,而且是全学科的;同时通过了华南师范大学教材教法研究(物理单科)学科硕士授权点。我当时建议,把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学论。因为教材教法研究的名称只反映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没有反映学科教学的理论问题,名称改变有助于这门学科的理论建设。学科评议组的成员都同意我的意见。后来第二届学科评议组在学科、专业目录调整时采纳了我的意见,教材教法研究学科更名为学科教学论学科。1997年学科、专业目录进一步调整,合并一些学科、专业,学科教学论又与教学论合并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

第二届教育学科评议组由刘佛年、陈元晖和我担任召集人;第三届教育学科评议组与心理学分开,由潘懋元和我担任召集人;第四届由我和叶澜担任召集人。直到2003年,我担任了三届半的学科评议组成员。在这几届中,学科、专业目录经过两次大的调整。第一次和第二次博士、硕士授权点评议时,大家都没有经验,学科、专业的设置不太全面,也不太规范。1986年开始调整学科、专业目录,教育学科就比较规范了。当时增加的重要学科有教育技术学、职业技术教育学。20世纪80年代关于教育技术学的名称在电化教育界争议得很激烈,一部分老电教工作者赞成叫电化教育学;另一部分专家认为电化教育的名称已旧,不能适应现代技术发展的要求,应该称为教育技术学。但在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内部却没有什么争议,一致同意应称教育技术学,而且增加到博士、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中。

1986年5月25日到6月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三次会议教育心理组成员合影,前排右二为刘佛年教授,后排左三为顾明远先生

在学科评议中值得一提的是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的博士授权点的问题。华中师范大学在教育学科建设中是很有实力的。“**”之前他们就编写了高师用的教育学教科书,“**”结束以后在杨葆昆教授的领导下,首先开展了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并出版了我国第一部教育经济学专著。在教学论方面他们也很有研究,有一批著名学者,如杨葆昆、王道俊、肖宗六、任钟印等都是非常有水平的,在教育理论界也很有声望。但他们的博士点迟迟拿不下来,原因是申报中出了不少差错。我记得很清楚,在第三次申报时,杨葆昆教授领衔申报教育学原理博士点,但他送交的学术专著却是《陶行知全集》,评议组成员认为送审专著与申报的学科内容不符,未能通过。第四次申请时,杨葆昆教授领衔申报教育经济学博士点,送审的专著也符合。但在评议时,有位心理学家提出,教育经济学本身尚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怎么能培养博士生?当时教育学和心理学合为一组,虽然我们几个教育学的成员认为教育经济学在国外已很成熟,我国虽然研究者尚少,但已有不少成果,而且这门学科亟须发展。但那位心理学专家的话还是影响了投票的结果,又未通过。等第五次、第六次申报时,杨葆昆教授已超过年龄,未能申报,新申报的学者也因为送审的材料与申报的学科不符而未获通过。直到第七次评议,这个问题才作为第六次评议的遗留问题而被通过,但许多著名学者已经退休。这是我感到十分遗憾的一件事。遗憾的还有我校的学前教育学。我校学前教育专业也是有历史、有影响的,但因为每次评议博士点时都有名额限制,直到我校教育学获得一级学科授权后才得到博士授权点,这时许多老教师都退休了,未能培养博士研究生,这无疑是一个损失。

由此可以看出,这种评议的办法虽然总体上保证了博士生导师的质量,但也有许多不足,使一部分有水平的学者失去了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机会,对学科的发展来说也是一种损失。第六次评议工作开始实施有些学校自评博士生导师的办法,弥补了上述办法的某些不足。

自第七次评审博士点开始,学位委员会鼓励通过一级学科。目的是拓宽博士生培养的基础,鼓励在一级学科内跨学科培养。第一批获得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有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批有南京师范大学,后来又有几所学校。但我觉得各校在理解一级学科授权方面有差异。有些学校单纯地把它当作博士点的增加,因而不顾条件是否成熟,让一级学科中的所有二级学科都招收博士研究生;有的学校又过于保守,如我校,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的二级学科还要层层申报才能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学位委员会还控制得过于严格,使得有些二级学科迟迟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

我在教育学科评议组做的另一件事是促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诞生,这在另一篇中将谈到,这里就不多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