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国学校制度需要改革(1 / 1)

“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也称“学校系统”,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体系。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和关系。学制的制定对国家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学制的沿革

我国现行学校制度是1951年制定的,但从中小学校制度来讲,基本上沿用1922年的旧学制,至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1951年颁布的学制至今也已过了60多年。虽然中间经过几次变动,但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学校制度实际上存在两个系统:一个是老解放区的学校系统,另一个是新解放区经过初步改造的旧学校系统。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和一系列重大社会改革运动的进行,旧的教育制度和学校系统越来越不适应。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10月1日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该决定指出:我国原有学制有许多缺点,其中最重要的是工人、农民的干部学校、各种补习学校和训练班在学校系统中没有应有的地位;初等学校修业六年并分为初、高两级的办法,使广大劳动人民子女难以受到完全的初等教育;技术学校没有一定的制度,不能适应培养国家建设人才的要求。[47]

新学制分两个系统:一个是正规学校系统,另一个是成人业余学校系统。正规学校系统分为幼儿教育(幼儿园招收3~7岁儿童)、初等教育(修业年限5年,实行一贯制,招收7岁儿童)、中等教育[包括中学(修业6年,分初、高两级)、工农速成中学、中等专业学校]、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门学院和研究部)。成人业余学校系统分为青年和成人初等学校、业余中学。另有各种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

新学制反映了当时的教育方针,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新学制明确和充分地保障了全国人民,首先是工农劳动人民和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体现了教育为工农服务的方针。为了弥补工农干部在革命战争时期缺少受教育的机会,新学制还特别为工农干部设立了工农速成中学。

第二,新学制为适应国家建设人才的需要,确定了各类技术学校和专门学校在学制中的地位,并重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新学制规定设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在高等学校附设专修科、先修班和补习班,保证青年知识分子和干部有再受教育的机会。

第四,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不再“四二”分段,使广大工农子女能够接受完整的初等教育。但在实行过程中发现,要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小学五年一贯制还有困难,因而小学仍保持六年学制,按初、高级分段。后来随着各地经济的好转和教育的普及,小学六年也就不再分段了,小学恢复了六年制。工农速成中学也随着工农入学机会的增长而在1958年前后停办。因此,中小学实际上沿用了1922年的旧学制。

1958年,我国就曾尝试学制改革。当时北京师范大学新建附属实验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并自编教材。我在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工作时就曾经做过半工半读学制的试验。1960年,我国掀起了批判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浪潮,批判教学量力性原则是“少慢差费”,把学生当作容器。中宣部为此办起了北京景山学校,试行从小学到高中十年一贯制。“**”期间,更是把中小学学制缩短为八年,即小学四年,中学四年,后延长到九年,即小学五年,中学(包括高中)四年。

“**”结束以后,大家都认为中小学学制过短,不能完成基础教育的任务,所以,又逐渐回到“六三三”学制。但许多地区因为师资缺乏,仍然实行小学五年制。直到新课程改革,大多数地区的小学才逐步改为六年。有些地区认为小学五年制、初中四年更为合理,就一直保持小学五年,例如,上海市就采用“五四”学制至今。本来当时对恢复学制的意见有两种:一种意见是回到原来的“六三三”学制,另一种意见是实行“五四三”学制。时任教育部副部长董纯才就主张“五四三”学制。北京恢复小学六年制后,一次在教育部开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委员会,董纯才就问时任北京市教育局局长韩作犁:“为什么北京市把小学改为六年?”韩作犁回答:“北京市主要领导听说自己读小学的孙子学业负担太重,所以主张小学改为六年。”北京带了头,许多省份纷纷改为小学六年。北京师范大学的学者一直坚持“五四三”学制,除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仍然保持五年制外,他们还在全国开展“五四”学制的实验。我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期间,专门组织了一个班子编辑“五四”学制教材。这套教材就是20世纪90年代国家实行“一纲多本”以后,经过当时国家教委审定的八套半教材中的一套,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使用这套教材的有山东、湖北、黑龙江等省的多个地区,使用人数最多的时候达到上百万人,后因新课改而停止。

“**”中,职业学校受到极大的破坏,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被取消。“**”结束后,我国虽然竭力恢复职业技术教育,但直到最近几年才重新建立起职业教育体系。

今天的高等教育也已经完全改变了1951年学制规定的状况。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阶段进入大众教育阶段,同时发展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的结构,无论在层次结构还是在专业结构上,都有了新的构成。

二、我国亟须研究制定新的学制

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学制已经过去60多年,不符合现在学制的状况,我们有必要认真研究,制定和颁布新的学制。

第一,一国的学制反映了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等。1951年的新学制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已经不适合今天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状与教育发展战略和方针。

第二,学制需要符合儿童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今天的儿童已经大不同于20世纪50年代的儿童。许多研究表明,今天的儿童比半个世纪前的儿童发育要早,智力更发达。在社会信息化环境下,他们吸收知识的渠道丰富多样,各年龄阶段的特征有所变化,3岁的儿童已经会玩平板电脑。这就需要对旧的学制进行调整。例如,入学年龄已从20世纪80年代规定的7岁调整到6岁,各学段也需要有所调整。

第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文盲众多,连初等教育都尚未普及,当时的教育还属于精英教育时代,只有一小部分人能接受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同时为了使工农干部接受教育,又专门设置了成人业余教育系统,对他们进行补偿教育。今天我国已经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即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我国教育已经进入了大众教育时代,业余教育从补偿教育转变为终身教育的一部分,这些特征应该在学制中得到反映。

第四,当今时代已经进入信息化、数字化时代,新的学制应该反映终身教育的新理念。

第五,《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创新也需要在学制上创新。制定新的学制,可以从制度上保证我国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素质教育的推进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达到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

三、制定新学制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制定新的学制需要认真研究,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论证清楚。既要遵循儿童青少年发展的规律,又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既要参照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又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特别要考虑我国的特点。我国人口众多,幅员广阔,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决定着我国学制应具有时代性、发展性、多样性、灵活性、终身性的特点。

要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60多年来学制几经变动,有失败的教训,也有成功的经验。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财富,我们只有认真总结,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关于中小学学制

学界对中小学学制有不同的意见。新中国成立以来,许多地方和学校做过学制改革的尝试。许多专家主张实行义务教育“五四”学制。如前面讲到的教育部原副部长、中国教育学会会长董纯才曾竭力主张实行“五四”学制,并亲自指导一些地方的实验。记得当时教育部部长何东昌也认为,全国不做统一规定,由各地自己决定。所以新课改以前,国家推荐的八套半教材中就有两套是“五四”学制教材(人教社版和北师大版)。

我赞成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五四”分段,最好不分段,把课程打通。我认为小学生的潜能是很大的,尤其是今天的儿童。只要教学得法,小学的课程完全可以在五年内完成。相反,初中课程较多,现行三年时间过短,因而学生分化较严重。延长初中学习年限,可以提高初中生的质量。

上面讲到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从1958年建校起就实行五年制,并自编教材。直到1988年为了应对当时“小升初”的全市统考,学校不得已停止了五年制的实验。长达30年的实验表明,五年制的学生在学业水平上一直与六年制的相当,能进入初中继续学习。这说明五年制的质量是能够保证的。

北京景山学校在1960年建校之初实行的是“十年一贯制”,“**”结束后实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至今。小学也进行了自编教材的实验。景山学校至今仍是一所全国知名、敢于改革创新的实验学校。

上海的小学至今仍是五年制,实行“五四”学制。上海的教育水平一直名列前茅,上海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今天,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普及,高中教育也将在今后几年内普及,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中小学学制重新研究和设置。九年义务教育就不需要再分段了。当然,在目前中小学分设的情况下,完全改成九年一贯制学校,可能在校舍、设备、师资等方面难以做到,但可以尝试一校一贯制或异校一贯制等多种形式。今后在扩建、改建、合并过程中逐步建设九年一贯制的学校。

有学者主张初、高中“二四”分段。我认为,在初、高中合办的学校,并且初中毕业不参加中考而直升高中的学校可以实验,但不宜在学制中规定。因为,第一,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如果初中两年就毕业,就达不到九年义务教育;第二,初中三年本来时间就很紧张,缩短为两年,学生的负担会加重;第三,高中阶段要通过中考分流,“二四”制无法分流。总之,试点可以,但不能固定为法定学制。

另外,中小学不宜建得过大。现在的学校规模过大,动辄几千人,这么大的学校不便管理,占地面积太大。国外的普通小学很少有超过千人的。学校要做到精细管理,最好不要超过千人,以平行四个班为宜,而且班额要小。这样才能真正因材施教,校长才能真正了解每个学生。小学最好就近入学,除农村、边远山区外,最好不设寄宿制。

(二)关于分流

各国学制都考虑学生何时分流的问题。如德国,大部分州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分基础学校和初级中学。基础学校与中学之间有一个为期两年的过渡阶段,称定向阶段或观察阶段。法国也是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初中前两年称观察阶段;后两年称方向指导阶段,设有选修课,少部分学生进入带有职业技术教育倾向的“技术班”,以便进入技术高中。美国中小学不分流,是典型的单轨制,但学制分“六三三”制和“八四”制,大部分州实行的是“八四”制。我国基于教育平等的观念,一直反对双轨制,赞成美国式的单轨制。但实际上我们实行的是双轨制,在初中以后分流。“**”前,初中以上的学制就分普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后两者一般不能升入高等学校。也就是说,长期以来,我国初中以后实行的是双轨制。现在的学制是初中以后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虽然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高等学校,但只能升入高等职业学校,还做不到普职贯通。

究竟什么时候分流合适,值得研究。根据世界教育发展的趋势,分流的时间正在后移。20世纪60—70年代曾经有过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教育普通化的倾向,但随着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分流逐渐后移,而且两者互相沟通。因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很不均衡,所以我国学制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学制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考虑更多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在初中后分流是合适的。这里我讲一个故事。前几年中国教育学会与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在黑龙江省乌兰县联合召开农村教育现场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二年级的一位学生发言,说他在初中二年级时因为功课不好,父亲让他辍学回家种地,但学校有位老师去做他父亲的工作,说:“这娃喜欢画画,还是让他上学吧,将来没准会有出息。”父亲答应了。他初中毕业考上了艺术职业高中,毕业后在广告公司工作了几年,后来考上了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这充分说明因材施教、适时分流的意义。这当然与课程设置也有关系,但在学制上也应该有所反映。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和高中阶段的普及,县城一级的高中最好以综合高中为主,开设普通课程和职业课程,由学生自由选择,把两种课程打通,而且可以根据学生的意愿和学习成绩互相转换。

(三)关于职业技术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对国家的建设十分重要,发达国家都把职业技术教育放在重要的地位。前面已经讲到,我国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职业技术教育长期得不到重视。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鼓励职业教育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有了转好的发展势头,但要在学校制度上加以巩固和发展。

要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体系问题。我国现行学制中,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是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相当于高等专科的水平,没有达到大学本科的水平。这既不符合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也不符合我国建设现代化的需要,而且不适应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进一步学习的需要。应该建立从初级到中级、高级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互相衔接,互相沟通。同时要建立沟通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立交桥”,使学生有更多的选择,体现终身教育的精神。这样也可以改变一次高考定终身的局面,使有志青年随时可以得到学习的机会,同时也减轻了高考竞争的压力。

职业技术教育在学习年限及招生录取制度上也要体现多样性、灵活性。有些专业是否可以把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联系起来?例如,学前专业、小学教育专业,一方面需要有高学历水平,另一方面需要有技艺性才能,如果等到高中毕业再学音乐、舞蹈之类的技能课程就晚了。因此,这些专业能否招收初中毕业生,并与高等学校贯通起来?另外,职业高中的年限应有一定的弹性,有些专业在职业高中三年内难以完成,可否设置四年制的职业高中?

(四)关于高等教育

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与30年以前的精英教育不同,因而要体现多样化、多层化的特点。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结构头重脚轻,不尽合理,需要在学制上加以解决。高等教育的学制既要反映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杰出创新人才。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专业结构都应该在学制中有所反映。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有必要在新的学制中突出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地位。高等学校应有层次之分,但不应有等级之别。

(五)关于终身教育

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就是终身教育,整个学校制度应该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除了正规的学校教育是终身教育的主体以外,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包括正规的与非正规的、面授的与远程的、长期的与短期的教育,都应该在新的学制中有一定的位置。

学制改革要与用人制度、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用人制度要改变重学历、轻能力的倾向,劳动工资制度也要以能力作为定级的标准。我国学制僵化,与劳动工资制度重学历有关。“**”开始前,大学有五年的、六年的,如清华大学培养工程师有五年制、六年制,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培养高中教师都是五年制,但“**”结束后,因为工资制度以学习年限来定位,五年制就无法恢复,这就降低了培养质量。前几年教育部发文,高等专科学校只能两年制,把专科与本科分得那么清,实际上不利于人才培养,也行不通。这都是学历主义作祟的结果。因此,学制改革一定要克服学历主义,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教育的经验,建构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学校教育系统。

我国人事制度还有一种怪现象,只重学历不重学位。其实,学历只说明经过什么程度的教育,并不代表学习的水平,学位才代表获得学位者的水平。《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定新学制就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