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内部资金的强化(1 / 1)

商业强人 商业小丑 1927 字 8个月前

第二节企业内部资金的强化

企业的资金可以通过很多外部的机关或个人来获得,但是也由于各种的不安定因素,使得获得外部资金的时候总是要有一些先提条件,上一节已经说明过了.作为企业来说要想保持安定,不受一些外部的环境影响,那么企业本身的内部资金,既流动资金的保证和增加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所在.一般的企业都是通过经营者的亲戚,朋友关系,金融机关,合作企业,企业员工的股份化,各种投资厂家个人的增资来解决企业内部资金的增加和稳定.

企业的内部资金之所以不能很好的保证和增加,各个企业的情况都是不同的.不过说到底都是企业的一些决策和外部关系的不安定导致这些状况的出现.其中大多由于企业内部投资超过企业的实际增长,企业产品与服务的利益不安定性,可以获得外部支援的关系网缺少,没有考虑到企业各种税率与借款的利率,外部支援体系的不安定等情况的发生,直接导致企业的内部资金的不稳定.

其中要想解决以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一些方法:

1:企业内部公私分明,经营公开化.

2:企业领导者要全面考虑企业整体的情况,为有一个稳定长远发展的企业而努力,而不是看一步走百步.

3:保证进货商,企业员工,企业合作者的安定性.

4:注重企业的财务计划,做出符合企业各个阶段的财务计划,防止不良资金运转.

5:对于企业中各个关系网的利益的保证,公平与明了化.

6: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和信用度,促使更多资金源的目光,尽量增加企业的资金来源.

7:借鉴其他企业的成功财务及资金引入方案.

8:了解企业的本质,做出各项投资,拒绝盲目投资.

9:准确明白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寿命,提前进行资金的准备.

10:对于上市企业,通过企业财务的公开化及未来前景的明确化,促使企业股票价格的平稳保证.

11:保证企业各个关系网的利益的公平与平稳.

12:明白企业的自身实力,不盲目让其他个人或企业向企业借贷.

以上几点的实施都可以使企业的内部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增加,获得稳定与保证,对于企业的长期借款的返还是个保证.

其他的对于企业内部的一些无用固定资产的贩卖和向外租借,都可以提高企业内部资金的增加.很多企业都有一个外习惯,就是退下来的落后设备等都是放置不管或丢弃,其实对于这些落后设备的贩卖与向外租借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内部资金.另外,对于企业内部废弃厂房的贩卖和向外租借也是可以得到资金的,当然很多企业都会觉得没有面子.但是作为一个企业来说能够活用手上的一切可以利用的资产,对于企业来说不是没有面子,而是企业懂得发展的一个说明.

对于国内经济和各种法规的健全化,企业上市将变得更加的容易,而对于一般企业来说这方面的操作和其中的利弊点应该不是那么的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看上市企业的一些特性.

首先先让我们来看看企业申请上市的条件.(引自.

第二章证券发行

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

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七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以上就是企业要想通过上市来募集资金时的主要一些手续,其他的具体条文可以参考证券法全文.当然一般来说企业想要上市的话,请专门的律师和技术人员来办理比较实际一点.很多人都以为企业可以上市就是绝对的好事,其实凡事都有双方面的企业上市也是一样的.以下就来看看企业上市的利弊点.

a:利益点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上市募集资金,可以更大一方面的扩大企业的资金来源.通过企业的上市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促使更多人了解企业,有更多的人才了解企业,进入企业,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在各个金融机关的信用度.通过企业的财务和计划的公开话,可以更好的使人们了解企业的发展前景.通过大量的资金的引入,可以使企业的各方面的扩展的速度大大提高.由于对于上市企业的财政明了化的要求,可以提高企业的财政体制.

b:不利点

对于企业的未来前景看好的各个大型企业对企业股票的大量收购,最终可能改变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企业股票的发布引起的各种专业部门和人员的增加,增加企业的成本.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为了使企业保持稳定的财务收入,不得不放弃原有的一些计划,甚至是放弃企业原有的目标.对于企业内部的公开化,一些不良状况的发生,引起股票下跌,直接影响企业资金的稳定.

企业上市后的操作一般都是要按照一定规程来做的,而作为企业上市后企业股票是否可以保证稳定上进,在企业上市准备中的一些改变是其中的要点.

1:对于企业的上市,各个关系网的意见的聆听以及对于其中要求的阐述.

2:对于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的改革,通过专门技术人员的意见,对企业的现有操作进行改变.

3:企业董事会的决定,原来可能是领导者个人全部决定的,现在就要通过一个有力的,优秀的董事会来决定企业的发展.

4:对于企业上市的各种资料的准备,各个部门应该不分你我,积极合作.

5:对于企业的各个关系网的重新规划,力求做到最好的组合形式.

6:企业股票发行管理机关的确立.

7:企业内部的商务企划,经营政策,组织的重新规划和改变.

8:通过企业本身的实力及所需资金的衡量,制定股票的价格和发行总数.

9:对于各种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

10:对于企业内部上市操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的重视,以免在关键时候有人倒下或出错.

11:企业股票的各种利益分配的决定.

企业资金的强化是关系深远的事情,任何的一个步骤都要谨慎的考虑实施,不能由一个人或几个人独断独行,要多听取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专业人士的意见.保证企业的内部资金就是保证企业发展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