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立概念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如何改善使用价值”,也要考虑“不要强求消费者改变自己的使用习惯”。如果产品本身有很多地方令消费者使用起来感到不便,那么这个概念就会被弱化。
顾客感到的不便感被称为“使用成本”。在创立概念的时候,提高使用价值的同时,不要增加使用成本,甚至还要让使用成本达到最小化。前文我们提到过的《孙子兵法》中将所谓的“利”看作是使用价值,那么使用成本便是“害”。因此,第7条法则便是“利与害都要关注”。
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约翰·古维尔(John Gourville)曾说:“消费者会将传统产品的优点放大3倍,而开发者会把新产品的新增功效夸大3倍,结果导致创新者对市场需求的预测是消费者实际需求的9倍。”相比产品使用价值,消费者对其使用成本更敏感,而概念开发者则更倾向于使用价值。有很多使用价值很高的产品却没能成功的原因就在于此。
所以,请牢记前文提到过的《孙子兵法》中的那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