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文化是生财之道吗?(1 / 1)

文坛如江湖 傅光明 1760 字 2个月前

傅光明

我刚过五岁的女儿有一天很认真地对我说,“爸爸,我要开一家‘蓝猫’专卖店。”我问她干吗。她说,“我要挣钱,买大房子。”我开玩笑说,这事儿现在不用你管。你现在的第一要务是在成长中学文化。有了文化才能挣钱。女儿的嘴向来厉害,她对我的大道理不以为然,进而又问,“什么是文化?有文化就能挣钱吗?”我对她说了一句有点绕脖子的话,“有文化不一定就能挣钱,可没钱也得有文化。”没想到女儿竟不依不饶,“光有文化没有钱,多没意思啊!还不如光有钱呢。”从女儿的灵牙利齿,我领教了她也许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思维的锐敏与犀利,这无疑来自于她周围环境方方面面的影响。但我在自得于女儿继承了我的遗传基因之余,也困惑了。因为,我周围生活所发生的一切让我感到,现在人们的价值观似乎已经把财富,特别是物质财富,变成人生成功的硬道理了。拥有财富似乎正成为许多人人生的惟一。

什么是文化?我为此特意查了《现代汉语词典》,按它第一条词义的解释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若可以将此解释当真理来理解的话,它的意思是,光有物质财富的阔佬,并不算有文化。而仅仅拥有精神财富的穷光蛋,或可称得上有文化。但它并不保证,拥有精神财富,一定会随之拥有物质财富。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他的文化非得是他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尤其要看重他的文学知识、艺术修养、教育品质与科学思想的程度是怎样的。简言之,一个人光有钱,不算有文化。而一个人有文化,也不一定有钱。但文化不是物质贫瘠的代名词,文化人也不能穷兮兮的。现在的一个时髦词是“知本”意思是以知识为资本,文化可以成为生财之道。又一个与时俱进的提法是,文化可以产业化。即将精神财富转化为物质财富,然后两个加在一起就等于文化了。但不知道,这种简单的换算公式是否管用。我觉得,文化可以成为生财之道,却不能仅仅把文化当成生财之道。按照时尚的观念,靠文化发财致富也是天经地义的。但我想,问题的关键是,你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是创造了文化,还是糟蹋了文化。

其实,现代人都最怕别人说他没文化,因为他感觉那比骂他一句脏话还难受。被人骂一句,或许还觉得自己有文化,不跟人一般见识。可要是被人说了没文化,那分明是人家先瞧不起你了,心里便比吃了只苍蝇还恶心。所以,我们现在有必要异常认真地让文化泛滥,把什么都贴上文化的标签,真好像让人觉得进入了一个泛文化的时代。你看,什么酒文化、食文化、性文化、服饰文化、汽车文化、网络文化、庙会文化、社区文化、娱乐文化、影视文化……等等。好像周围的一切,无一不带上了文化色彩,凡参与其中,就有了文化似的。

我在许多地方见过大同小异的“文化广场”,夏天最是热闹。每到华灯初放,这里便开始了人头攒动,有不怕生痱子、跳交谊舞的中青年男女;有浓状艳抹扭着秧歌的老年妇女,时有偶尔客串的老头子;有光着膀子喝扎啤的糙老爷们;有一刻也闲不住、奔跑打闹的小孩子;有卖各种风味小吃的,也有卖零七八碎杂货的。既像庙会,又像是赶集。说这就是文化,我总觉得有点牵强。如果硬把这贴上文化的标签,它也算不上是文化创造,而是文化消费。

上下班的路上,我常观察有车一族,以须眉浊物居多,姑且不论大本学历以下的,单挑那些从脸上的斯文劲儿透出有文化模样的。他们驾车时常旁若无人地叼着烟卷、打着手机,在路口遇到塞车,如狼似虎地人人奋勇、个个争先,显不出半点绅士的文化涵养。说他没文化是骂他,可说他有文化,也只是在汽车文化的旗号下消费汽油而已。

以前人们似乎还想不起来给住在屋瓦之下,起名叫“家居文化”。足不出户,跟家里呆着,就有文化了,多好。我特别留心注意过这样一个普遍之极的现象,在大多没有实行现代物业管理的居民楼,家家户户享受着精装修出来的“家居文化”,但把楼道撇在了文化之外。似乎哪天楼道也贴上文化的标签,那份肮脏会自动消失似的。

我在大杂院里生活了30多年。这大杂院可不是一般的院落,它是明代的御史衙门,“文化”前边足够有资格再加上厚重的“历史”二字。现在,这个院子还沾了奥运的光,要恢复旧貌,院子里二十来户人家正忙着搬迁。院里的公共厕所要靠人用桶打水冲,我从小到大不知提了多少桶水,也许用水量都够一个小型水库了。有了自己的住房以后,每次回去看父母,几乎都不忘冲厕所,好像冲厕所成了一种怀旧。而几乎每次,都是院里一位看着我从穿开裆裤长大的高级工程师,与我一起冲。他今年该已满80岁了。一次,我们俩调侃说,只有我们这一老一小两个教授冲厕所。我无意标榜自己有文化,只想说明,文化远非仅仅是一个概念。它还体现在人类行为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

我尚未自觉刚近不惑之年,便成了个要殉道的老古板儿。我绝不会像前清的遗老遗少,跳着脚骂那些自己不喜欢和难以接受的新鲜事物,我深知凡事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和可能性。我只想明确表达的是,文化不是徒有其表的漂亮皮毛,而是有精神内蕴的血肉。我不满于现在报纸、电视上大多的文化板块,多被土洋影视明星、歌星、主持人们的娱乐、新闻占了去,为追求发行量和收视率,热衷于炒做名人隐私,谁和谁“拍拖”、谁又和谁“拜拜”就能占上半个版。一个所谓著名主持人回家乡修牙花掉一万块,也成了文化新闻。

我常发出杞人忧天般的自问,我们的文化怎么了?明星们靠劳动和走穴致富,当然是他们分内的事。他们沾足了文化的光,按说该有文化吧。可随手一翻报纸,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为看到他们缺乏教养的行为而替他们脸红。早听说有不少明星在绿色环保景区,购置了价值数百万元的豪宅别墅,光居住面积就有好几百平米,连养牲口的地方都够了。可勤劳的他们,还非得再在认为是属于自己的领地里私搭“抗震棚”,破坏了周边自然与人的整体和谐。你要想跟他说个理,他会非常霸气地吹着胡子瞪着眼说,你可知道我是谁谁?最近刚见报载某著名主持人跑到夜总会去耍大牌儿。说他有文化,他倒搞起了沙文主义。可事后却连丝毫说出实情的勇气都没有。

有西方学者做过一个统计,当一个人的年均收入超过5000美圆时,他才可能把钱投到纯粹的文化上来。照此,我们文化的落寞该是情有可原的了。换句话说,我们得先创造够了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去享受精神财富。难怪当下的文化缺乏创造性,问题的症结我想可能在这里,即现在的大环境更适合文化消费,而不是文化创造。

曹雪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红楼梦》,是货真价实、当之无愧的中华文化遗产,是他“十年辛苦不寻常”的文化创造,属精神财富,毋庸质疑。而有市场法眼的商家单把《红楼梦》里的食谱提炼出来,搞成全套的“红楼宴”,是弘扬中华美食文化?还只能算是文化消费?这个问号我解答不好。民以食为天,生存、温饱,而后才有发展,已成为当下人们的共识。现在已难有人再饿着肚子扯淡文化。

就拿我目前主持的中国现代文学馆的星期义务演讲——“在文学馆听讲座”来说,像这样富有文化创造性的义举,也要仰赖物质财富创造者的资助。《在文学馆听讲座》在中央电视台十套《百家讲坛》栏目播出之后,已经树立起了独具特色的品牌形象。因为我们约请的主讲人几乎都是国内第一流卓有成就的作家、学者。中国现代文学馆与央视的这个合作也是双赢的一次强强携手。但有谁能想到,如果没有了一年一度的赞助,演讲竟然会举步为艰。我不知道哪天赞助断了炊,演讲是否也就随之夭折了。我不愿看到有这一天,但个人的力量毕竟是微不足道的。从这个角度,有点反讽意味的是,这个文化并非生财,而倒是花钱之道了。如何处理和衔接文化创造的花钱之道和文化消费的生财之道之间的关系,我以为是目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即精神财富的创造不一定带来物质财富,而创造了物质财富,决不能置精神财富于不顾。

今年3月,我请意大利文学研究专家、全国意大利文学会会长、意大利共和国爵士荣誉勋章获得者吕同六先生做了一次题为《〈但丁〉和他的〈神曲〉》的演讲。像维吉尔和比阿特丽斯带领但丁游历了地狱、炼狱和天堂一样,吕先生以他的精彩演讲,导引着现场观众在但丁和他《神曲》的精神世界里做了一番遨游。在但丁的思想当中,他是主张人是天生富有理性和自由意志的,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因为真正使人高贵的是理性。吕先生在演讲中不止一次地引用但丁那句著名的诗句:“人生来不能像走兽一样活着,而是应当追求美德和知识。”如果但丁渴望的那个没有黑暗和罪恶的世界,只在艺术里,那就让我们一起接受比阿特丽斯的召引,去深入艺术的天堂。伟大的但丁,伟大的《神曲》,伟大的人文精神,在今天依然有它强烈的现实意义和现实价值,其实它离我们并不遥远,只是不知道我们能否真的走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