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调整信念标的物(1 / 1)

庞氏骗局 严行方 336 字 1个月前

所谓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举例说,在商业买卖关系中,标的物就是买卖合同中所指的商品;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标的物就是房屋租赁协议中所指的房屋。在劳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不是有形物体而是无形的权利义务(这里是劳务关系),这时候就称之为标的。容易看出,任何合同中都必须有标的,但不一定非得有标的物,当然也可以两者兼有(如汽车买卖合同中的标的是汽车的所有权,标的物是汽车)。

标的的形式一般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体,包括实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无形资产;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和服务,如运输、代理、中介等;四是工作成果,指体现履约合同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如技术开发合同中完成的研发工作等。

所谓信念,是人建立在长期的认识、情感、意志基础上的行为基础。信念一旦形成便会化为人格的可靠表现,一般不会轻易改变;但在不同的人之间会形成共同的信念。信念的最高境界是信仰。

综合起来说,所谓信念标的物,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他们信什么。它既可以是有形的(称为“标的物”),也可以是无形的(称为“标的”)。

指出这一点,对认识庞氏骗局很重要。因为这正是庞氏骗局让有些人从不信到信的秘密所在,即这些人的信念标的物发生了改变。不但如此,做局者还会通过阶段性地调整信念标的物,来更好地控制参与者,而这正是传销洗脑梦寐以求的效果。通俗地说就是,这时候无论骗子说什么你都深信不疑,就像喝了迷魂汤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