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论语·八佾》
【解意】
孔子说:“坐在上级的位置,待人不宽厚;执行礼制,不庄重认真;遇到丧事,不悲哀。这还有什么可以看的?”
楚国在与其他国家进行战争的过程中,连续几次取得了胜利。当时群臣都向楚庄王祝贺,庄王设宴款待群臣。席间,楚庄王命令自己最宠爱的妃子为参加宴会的人敬酒。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大厅里面开始燃起了蜡烛。猜拳行令,敬酒干杯,君臣正喝得兴高采烈,好不热闹。忽然,一阵狂风刮过,客厅里面所有的蜡烛一下全被吹灭了,整个大厅一片漆黑。
楚庄王那位漂亮的美妃,正在席间轮番敬酒,突然,黑暗之中有一只手拉住了她的衣袖。对这突然发生的无礼行为,美妃喊又不敢喊,走也走不掉,情急之下,她急中生智,顺手一抓,扯断了那个人帽子上的帽缨。那个人见状手一松,美妃趁机挣脱身子跑到楚庄王身边去了,向楚庄王诉说被人调戏的情形,并且告诉楚庄王,那人的帽缨被扯断,只要点燃蜡烛,检查帽缨就可以查出这个人是谁。
楚庄王听完了宠妃的哭诉,却不以为然。他想,怎么能够为了这点事情就让部属受到惩罚呢?于是,楚庄王趁蜡烛还未点燃,便在黑暗中大声说道:“今天的宴会,可谓是盛况空前,请大家开怀畅饮,不必拘礼,大家都把自己的帽缨扯断,谁的帽缨不断谁就没有好酒喝!”
群臣们哪里知道楚庄王的用意,为了讨得楚庄王的欢心,纷纷把自己的帽缨扯断。后来,等蜡烛重新点燃,所有赴宴人的帽缨都断了,根本就找不出那位调戏美妃的人。
就这样,调戏楚庄王宠妃的人,不仅没有受到惩罚,甚至连尴尬的场面也没有发生。按说,在宴会之际竟敢调戏王妃,那是杀头之罪了。
可是楚庄王为什么不加追究呢?等到宴会结束之后,楚庄王对自己的王妃解释说:“酒后失态是人之常情,如果追查处理,反而会伤了大臣们的心,使众人不欢而散。”
没过多长时间,楚庄王借口郑国与晋国在鄢陵会盟,于第二年春天倾全国之兵力围攻郑国,战斗可谓是十分激烈,历时三个多月,发动了数次进攻。
而在这次战役当中有一名军官却是奋勇当先,凶猛异常,与郑军交战斩杀敌人很多,郑军闻之丧胆,只得投降。
楚国最后取得了胜利,在论功行赏的时候,才知道奋勇杀敌的那名军官名叫唐狡,原来他就是在酒宴上被美妃扯断帽缨的人,他正是通过这样的行动来感恩。
【释用】
作为上级如果不能以“察察为明”,显得过于精明,眼睛里揉不进沙子,根本不懂得装糊涂,那么这就是“居上不宽”。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如果你是别人的上级,你无法容忍下属的任何过错与不足,那么你与下属的关系必然不好。
在历史上有很多明君,他们对待下属的无意之过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一些细小的事情上他们都不过分追究,不会把下属逼得每日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但是当遇到大事情的时候,或者是触犯了大原则的时候,他们也毫不客气,一点也不手软。
其实,下级对上级行礼要恭敬,上级对下属则应该爱护,双方都应该做到诚恳、真挚。而且当别人遇到悲痛的事情的时候,我们也要表现出真诚的哀痛,否则你就没有必要假惺惺地去关心别人。
【小语】
“容人之过,方能得人之心”。有过失的人常常希望得到别人的宽容和友谊,希望能够得到悔过自新的机会。这种需要一旦得到满足的时候,他们的对立情绪也会立即消失,感恩戴德。
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这种情况也会很快在心理上占据主导地位。如果在这个基础上,能够稍加引导,就会产生像“戴罪立功”那样的心理效果。
其实,一名领导宽宥属下的某些过失,能够宽大为怀,容人之过,念人之功,谅人之短,扬人之长,那么必然会得到部下的奋力相报,换句话说也是在客观上为自己留下了一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