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型城镇化道路(1 / 1)

(一)新型城镇化内涵和特点

所谓新型城镇化是对城镇化的本质内涵重新界定,并对世界多元城镇化发展模式进行分析与借鉴,并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总结中国城镇化的实践经验,遵循城镇化发展一般规律,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而不是建高楼、建广场。农村人口转移不出来,不仅农业的规模效益出不来,扩大内需也无法实现。

中国新型城镇化道路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大中城镇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大中城镇成为中国吸纳农村人口的主要载体。在城镇布局上,合理布局城镇群和大中小城镇,形成既能适应全球化挑战,又能服务农村、农民、农业的城镇化体系网络。包括超大城镇和特大城镇在内的大城镇,是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区域,是提高中国世界产业分工体系中地位的承载体。今后的发展需要通过大力发展高技术和知识含量的现代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提升经济的整体素质和产业结构的层次。这既是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通过产业升级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有效手段。大中城镇是中国吸纳农村人口的主要载体。大中城镇绝大多数分布在交通干线上,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完善,产业基础比较雄厚,服务业发展有很大的潜力,随着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配套能力的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扩大。小城镇是城乡经济发展与交流的桥梁和纽带,随着大城镇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小城镇应加快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发挥其在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国目前有1.9万多个建制镇,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按照每个县重点发展3~5个城镇估算,全国可重点建设6000~10000个有发展条件的建制镇。

2.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走集约型城镇化道路

宜居土地有限、水资源短缺是中国的基本国情,而中国的城镇化规模将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如果按照传统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将对资源环境形成较大的压力。在未来中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集约利用土地、水等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集约型城镇化道路,以尽可能低的物质成本消耗和其他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城镇化进程中人与自然的和谐。

3.以城乡统筹为主线,推动城乡共同繁荣

城镇化过程中的城乡统筹即是建立城乡经济良性循环,城镇特别是中小城镇和小城镇要加快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其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通过城镇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农村地区的延伸,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农民增收。以新农村建设为依托,改善农村地区生产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配置作用和体制创新,完善城乡之间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4.因地制宜,探索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从中国各地区发展条件和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基本国情出发,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实施有区别的城镇化战略及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的城镇化模式和城镇发展空间形态,确定各地城镇化发展的目标,以此实现对国土空间的高效利用,把城镇化过程与重塑全国经济空间格局的过程有机结合起来。

(二)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比较

与传统城镇化发展道路相比,新型城镇化有六个方面的新内涵:原来城镇化主要依赖工业化,现在要结合农业现代化、现代服务业等多力支撑;过去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 空间扩张,如今要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使之宜居宜业;原来“重城轻乡”、“城乡分治”,现在要城乡一体化发展;原来粗放式用地、用能,现在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原来主要依靠中心城市带动,如今强调城市群、 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配合发展;从改革角度讲,原先侧重单项突破,将来要进行户籍、保障、就业等综合配套体制改革。

1.城镇化的发展理念不同

传统的城镇化道路凸显了以物为本、见物不见人、以GDP为纲的观念,以至于追求物质财富的增加,甚至是追求GDP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成为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导向。而新型城镇化树立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回归城镇化的本质内涵,明确人是城镇的主体,人的全面发展和幸福是城镇化的终极目标。在整个城镇化过程中,规划为人而设计,交通为人而建设,环境为人而美化,资源为人而优化,人在城镇中可以找到归宿感。总之,一切都从人的需求、人的尺度、人的视角出发,为了人的全面发展。

2.城镇化的核心内容不同

传统城镇化强调的是人口由农村向城镇的空间转移,属于外延式的城镇化。而新型城镇化发展是人口转移与结构转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更加强调城镇化过程中的结构转换,即地区经济社会结构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认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是人们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镇型转化,是一种产业结构及其空间分布结构的转化,是传统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向现代化生产与生活方式的转化,以及城镇文化、城镇价值观在地域上的扩散,生产和生活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不断现代化的过程。

3.城镇化的发展方式不同

传统的城镇化发展方式以粗放型为主,强调城镇规模扩张,可持续性差。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速度远远快于城镇人口增加速度,城镇扩张低密度化和分散化,环境承载力也难以为继,资源环境面临严峻挑战。而新型城镇化坚持集约化、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城镇物质基础,整合城镇内部各组成要素,完善城镇结构,强化城镇内涵和提升城镇功能;注重人口、产业、生产要素等在数量和规模上的增长与扩张,更强调通过紧凑城镇来提高人口的居住密度和经济集聚度,以实现节地、节材、节水、节能,实现城镇质量的提升以及人口、经济、自然的协调发展;不仅要考虑经济利益,更要考虑社会、环境和资源利益;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更要符合子孙后代的利益。

4.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不同

产业发展特别是非农产业发展是城镇化最基本的动力。传统城镇化的基本动力来源于重物轻人、粗放发展的传统工业化,主要通过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推进工业产业发展,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导致城镇化的推动力失衡。新型城镇化发展以新型工业化为基本支撑,按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注重产业的合理布局与配套集群发展,特别注重发挥具有圈套优势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主导性高端产业对城镇化的驱动作用;注重生产方式和工艺流程创新升级,从而催生城镇化的新理念和模式,推动城镇向数字城、信息城、智能城、知识城方向发展。

5.城镇空间结构模式不同

传统的城镇化在城镇规模扩张上,往往盲目地拉大城镇框架,摊大饼式无序蔓延,注重产业功能空间扩张,忽视生活功能空间配套和完善,导致空间布局不合理、城镇功能缺失与紊乱、城镇人口过度集中与分散并存、交通拥堵等“城镇病”,现代城镇社会的优越性难以得到充分体现。新型城镇化将更加强调居住和生活空间的营造和完善,以及城镇功能提升。在空间布局上,按照精明增长理念,促使城镇地理空间优化、中心城镇与卫星城镇共同繁荣,努力推动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紧凑高效的城镇空间格局。

6.城镇建设管理侧重不同

传统的城镇化往往重开发建设而轻管理服务,导致不少城镇脏乱差现象严重,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峻,公共服务设施闲置、低效运转等问题日益凸显。城镇建设贪大求洋,热衷于大规模的新区开发,大广场、大马路、大绿地和豪华行政中心等政绩工程或形象工程建设,导致千城一面,资源大量消耗,城镇建设缺乏人文气息和个性特色。新型城镇化应把改善管理服务作为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核心,加强城镇服务管理,为居民提供完善、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丰富公共服务的层次,营造生活舒适方便、包容多元文化、富有亲和力和归属感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在城镇建设上重视城镇文化传承,依托城镇的生态特色、历史文化和城镇风貌形成个性化的产业、生态、文化和人居环境。

7.城乡关系不同

传统的城镇化以重城轻乡为基本发展取向,城乡二元结构明显,矛盾突出,城乡居民收入以及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差距依然悬殊,城镇的成长繁荣与农村的落后衰败并存。大量农民工由于没有获得市民身份,无法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住房等诸多领域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新型城镇化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把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口转移以及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走城乡共同繁荣的路子。改变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性因素,实现城乡良性互动合作,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更加重视农民工利益诉求,不断促进外来工市民化,使之充分分享现代城镇文明成果,实现外来工与本地人口的大融合。

8.城镇发展的区域观不同

传统的城镇化受行政区为单位的经济社会治理模式直接导致区域内城镇间缺乏功能性区分,产业同构,重复建设严重,资源配置低效,直接影响到城镇职能的发挥,严重削弱了城镇群的综合竞争力。新型城镇化要求在全球化背景下,顺应区域和城镇竞争发展的新趋势,破除行政壁垒,引领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以此不断强化城镇的区域管理和服务中心职能。

因此,新型城镇化必须以人为本,突出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核心,走民生导向型城镇化道路。要从人的需求、人的尺度、人的视角出发,坚持城镇发展为了人民、城镇发展依靠人民、城镇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建设,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更加注重共同富裕,建设和谐的美好家园。

(三)城市宜居评价标准的建立

1.评价指标的提出

2005年1月,国务院在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时,首次在中央人民政府文件中提到“宜居城市”这个新的城市科学概念。

2005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要求“要把宜居城市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

2005年10月29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成立“宜居城市”课题组,罗亚蒙任组长,下设“宜居城市科学概念研究”、“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宜居城市规划建设实践研究”三大主干课题。

2006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出建科(2006)98号文件,决定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列为2006年度软科学科技计划项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城市网、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完成。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开展研究并持有成果知识产权。《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果俗称“宜居城市标准”。

2007年,《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通过国家建设部科技司组织的评审验收;2008年,中央文明委下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建设宜居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城市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标。宜居和文明城市对应的分别是《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8版)》。前者注重从“易居、逸居、康居、安居”的角度来考核城市的宜居度,后者注重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和谐社会考核城市的文明度。

宜居城市是城市发展的第三境界——以人为本的城市,它把人的需要放在第一位置,从而与城市发展的第一境界——以安全为本的城市和第二境界——以经济为本的城市重心上有了根本的分野。宜居城市具体是指具有良好的居住和空间环境,良好人文社会环境、良好的生态与自然环境和清洁高效的生产环境的居民地。

2.评价指标简介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基本指标、加分扣分项目、综合评价否定条件三部分。主体基本指标从六大方面对城市是否宜居进行评价,包括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共75个指标;附加10个加分项和扣分项,其中加分项目5个,扣分项目5个;体系最后设置了4个综合评价否定条件,均为一票否决式。

第一,社会文明度 (权重0.10,10分/100分)。社会文明是百姓宜居的重要的前提条件。

第二,经济富裕度 (权重0.10,10分/100分)。经济富裕是宜居城市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也是宜居城市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

第三,环境优美度 (权重0.30,30分/100分)。生态环境恶化是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环境优美是城市是否宜居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气候环境、人文环境、城市景观等四个方面。

第四,资源承载度 (权重0.1,10分/100分)。城市资源量,决定一个城市的自然承载能力,是城市形成、发展的必要条件。资源丰富,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也是宜居城市的重要条件,其中水土资源是宜居城市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第五,生活便宜度 (权重0.30,30分/100分)。生活方便、适宜是宜居城市最重要、最核心的影响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宜居城市应该为生活各方面的内容提供各种高质量的服务并且使得这些服务能被广大的市民方便地享受。

第六,公共安全度 (权重0.1,10分/100分)。享有公共安全,是市民宜居的重要条件。

综合评价否定条件:

宜居指数即累计得分≥80分的城市,如果有以下任何一项否定条件,不能确认为“宜居城市”:

(1)社会矛盾突出,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2)基尼系数大于0.6导致社会贫富两级严重分化的。

(3)近三年曾被国家环保局公布为年度“十大污染城市”的。

(4)区域淡水资源严重缺乏或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

①区域淡水资源严重缺乏:

标准:人均淡水资源500立方米以下。

②区域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标准:城区河流水质普遍劣于4类,或2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不足260天/年,或沙漠流动沙丘逼近城市边缘5千米以内。

宜居城市的重心放在生活便宜、和谐保障、生态环境上,三者的指标个数分别占到体系75个指标总数的25.3%、20.0%、13.3%。

宜居标准是由非盈利性组织(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在研究城市发展方面形成的技术标准,经过官方(建设部)认可形成的考核城市宜居度的标准;2008年,中央文明委下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是由官方(中央文明委)制定的行政性的技术标准,用以考核城市文明发展程度。两者均是在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通过大量公众讨论和专家论证形成的科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