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评在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1 / 1)

【焦点追问】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1.为何说建立国企选人用人机制是实现党对企业领导的关键?

2.这次《若干意见》选人用人新机制,范围与过去相比有什么变化?

【直面解读】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不能动摇,同样也是保障国企改革成功的根本保证。《若干意见》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回答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关系问题。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推进国企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章》总则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这是我们党总结成立以来的领导经验所作出的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的实质和内涵。其中,政治领导是根本,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就体现在这三个方面。党的领导的根本在于用人,重点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人才原则以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从而全方位抓好党的自身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近些年来,国有企业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中央对国有企业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国企高管中出了不少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三是国有企业干部任用工作需要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形势相衔接。本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若干意见》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市场经济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中的责任,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这些,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这次《若干意见》强调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时,范围与过去相比,有了变化。过去是党组织参与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这次确定为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应当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

国企改革离不开人。在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有两重含义。一方面选好干部抓国企改革,一方面是抓国企改革选好干部。

在中央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三个有利”标准,只要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都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共同把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

此次会上,习近平还提出“引导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对于用人导向,明确提出要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

目前,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尤其重要。在经济全面向新常态调整、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背景下,要正确把握好改革大局,用好干部,做好改革这篇大文章。在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中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国企改革的深刻变化带来的必然要求。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斗争形势和国内改革开放的新环境,我国要把国企改革全面深化,关键在干部,成败也在干部。各级国企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和骨干,其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道德素质、领导国企改革的能力与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联系在一起,与人心向背联系在一起,与兴衰成败联系在一起。

能不能抓住这些国企改革的有利机遇,战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关键在于各级国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关键在于如何把组织优势、人才优势转化成改革发展优势。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