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筑牢多道防线织密国有资产“安全网”(1 / 1)

——答新华社记者问

【焦点追问】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提出,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1.国有资产监督曾经存在的“一放就乱、一管就死”局面怎么克服?

2.为什么要发挥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作用?

3.怎样消除一些层面对于国资流失的担心和疑虑,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

4.为什么要制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条例?

【直面解读】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必须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重要保障。”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说。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文件,此次印发的意见提出问题导向,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国资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有助于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筑牢国有资产流失防线,为促进国企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对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意见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其中颇为重要的一项是,坚持放管结合,提高效率。正确处理好依法加强监督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尊重和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这被视为意见核心原则。北师大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分析说,意见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文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核心目的在于推动改革顺利进行,而不是形成阻碍,要形成一套办法既让改革顺利推进,又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延续此前深改组会议传递出“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十六字精神,意见提出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和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五方面举措。

“国有资产监督曾经存在的‘一放就乱、一管就死’局面亟须改变。”李锦说,当前需要找好依法加强监管和通过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之间的平衡点,意见强调了要尊重和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这要求监管力量在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方面做出努力。

全文十八点意见中,有五点用于部署“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以及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

“从文件中提及各项监督次序,内部监督放在首位,这是合适的。”在高明华看来,国有资产监管过往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责任和权力不对等,一些董事会成员常常插手经营事务,防止国资流失重点要建立和完善经营层与董事会制衡关系,核心是要做到权力和责任对等。

在李锦看来,此番意见部署防止国资流失工作,突出管资本思想,提出进一步发挥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

同时,在部署外部监督方面,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提出“一事一报告”“一企一公开”等要求,对监事会的权力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将促进监事会由虚做实,在国资监督工作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而对于过往一些层面提议“加强各类外部监督力量工作协同”,此番意见也明确,要建立高效顺畅的外部监督协同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

关于意见的推进落实,一些专家建议,当前有必要对“国有资产流失”进行更为明确清晰的界定,同时从法律法规上对此作出规定和区分,这样既有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的落实,又有利于消除一些层面对于国资流失的担心和疑虑,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

(2015年11月10日)

应创新国有资产监督方法

国有资产监督曾经存在的“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亟待改变。当前,需要找准依法加强监管和通过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之间的平衡点。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强调了尊重和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这要求监管力量在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方面做出努力。同时,进一步发挥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

(2015年11月10日答《经济日报》记者问)

给正在推进的国企改革设置“防火墙”

按照《意见》内容,下一步国资委将设立稽查办公室,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除了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经常性审计制度,对国有企业重大财务异常、重大资产损失及风险隐患、国有企业境外资产、重大决策部署和投资项目等开展专项和跟踪审计外。下一步围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国家将严肃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以及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上述文件出台将给正在推进的国企改革设置一道“防火墙”。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会涉及产权流转,由于缺乏有效的对国有资产整体性的评估和透明公开化的流程规范,国有资产容易被低估,造成隐性的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的组建是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如何保证资本可以获得股权公平合理的占比,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资收益减少甚至亏损,也需要关注。

(2015年11月11日 答《经济参考报》记者问)

从体制机制上筑牢国有资产流失防线

本轮国企改革中,最为敏感的国资流失问题受到最高决策层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4年两会期间就提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建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机制”列为今年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而9月13日发布的本轮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也对国资流失问题加以强调。

国资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意见》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国资监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有助于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助牢国有资产流失防线,为促进国企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从改革实操层面有必要对“国有资产流失”的界限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全社会要引导鼓励改革、敢于尝试的舆论氛围,否则当事人容易担心政治风险而不愿推进改革,产生改革阻力。

(2015年11月13日答《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问)

中国将制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条例

国企改革方案配套文件继续出台。

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企业内部人控制,是本轮国企改革的一个重点。11月1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五类16项监督措施,具体涉及: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等。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则认为,“此次《意见》发布最大特点是走出过去改革中‘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尤其在市场化改革的今天,企业拥有了越来越大的自主权,管和放的结合就尤为重要”。

《意见》注重在监督上下足功夫,“是在总结过去历史经验、立足体制、机制形成的文件。”李锦认为。

如在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上,《意见》要求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董事会、企业内设监事会、企业职工民主、企业党组织四个企业主体的监督作用。

李锦对此表示,“很明显的变化比如突出监事会的职责加强,以前监事会都是虚的,现在由虚变实。”

彭建国也认为,“企业职工往往对企业最为了解,《意见》提出的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就提供了很好的监督保障”。

除了企业的内部监督,《意见》在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上也颇具看点,其中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流失的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

“这相当于抓住一个出资人,就抓住了企业容易出问题的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投招标、物资采购五个重要环节。”李锦对此解读称。

外部监督还包括: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和巡视的监督作用;建立高效顺畅的外部监督协同机制,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

事实上,在两名专家的理解中,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也是外部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制定出台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条例。

李锦表示,“《意见》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没有标准,怎么样才算国有资产流失,现在要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条例出来。”

(2015年11月11日答《东方早报》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