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欧洲时报》记者问
【焦点追问】
2014年开局以来,中国的国企落马老总已有十余人,国企特别是中央企业正在成为中共“反腐主战场”之一。此前的中石油人事地震,到中国移动多人被调查,都不乏窝案。在央企里,抓腐败就像摘葡萄,一摘一大串。
1.为什么在央企抓腐败就像摘葡萄?
2.建立什么样的机制才能防范腐败案的频发?
3.央企监管体系腐败案频发?
【直面解读】
在央媒记者两次实名举报之后,坐拥万亿人民币总资产的国有企业华润集团一把手宋林终于“被调查”了。中纪委网站近日公布,“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在宋林宣布“被调查”之前的一周内,至少有6例企业负责人被调查、逮捕或定罪。其中,有5例国企高管落马案,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
2014年开局以来,中国的国企落马老总已有十余人,国企特别是中央企业已成为中共“反腐主战场”之一。
“中国央企官员权力过于集中,发生腐败是必然的。”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记者,滋生腐败的温床,是这种来自企业“一把手”的拍板制度。
李锦将上述制度剖析为政府与央企、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这种二元结构交织的必然产物。
实名举报宋林的,是来自中国官媒的一名记者,举报内容中涉及包养情妇,而“重头戏”则是宋林等华润高管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人民币国资流失,举报称宋林等已构成渎职,并有巨额贪腐之嫌。
在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孙晓莉看来,无论在企业里还是政府机关内,权利主体在自律和他律上受到的制约不够,就容易发生腐败行为。
“在央企里,抓腐败就像摘葡萄,一摘一大串。”李锦认为,企业老总权利集中的同时,国有企业在市场资源中的集中垄断也是造成集体腐败的原因。此前的中石油人事地震,到中国移动多人被调查,都不乏窝案。
在一个又一个的“虎穴”被挖出后,不少央企加强了自身的纪检工作。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4月初发布消息称,中石油此前召开2013年度纪委书记述职会议,在所属单位120名纪委书记书面述职的基础上,又组织了28个单位纪委书记现场述职,这148位纪委官员的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纪委对人、监察对事、审计对财,只有加强三者在流程中的监督才能更好的杜绝腐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表示,目前中国的监督体系大都是末端,而腐败的开始大都萌发在过程中,国有企业应该构建一种闭环监督体系,让腐败遏制在萌芽里,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构建“闭环监督体系”的观点在业内专家中有着不少拥趸,但事实上,单就“纪委对人”一点,想要在其流程中进行监督,就很难实现。
孙晓莉告诉记者,当前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漏洞就在于同体系内监督,并且,纪检委书记的行政级别一般还会低于公司董事长甚至总经理。“如果说把级别提高了,不受层级影响,应该能发挥更好的监督作用。但更多的还是要加强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透明化。”
对此,张春晓称,“央企的纪检官员应由其上一级单位派驻,其酬劳及职位升迁由上级单位负责;同样,企业子公司的纪检官员由母公司委派,以此类推。”他表示,这种“错位监督”可以分割利益团体的部分利益,减少窝案。
据悉,自宋林案发生后,华润系股票集体大幅下挫,其中,华润旗下的5家香港上市公司市值累计共蒸发290亿港元(约228亿元人民币)。尽管该局面在原招商局集团董事长傅育宁23日宣布接任华润董事长之后有所改善,但企业形象和经济损失已难以挽回。
“反腐不能光靠实名举报,国资委去哪儿了?纪委去哪儿了?监管部门都去哪儿了?”国资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的三问,问出了不少公众的心声。
在当前的央企监管体系中,国资委的身份为“出资人”和“监管人”,虽然有任命权,但多为企业内部的晋升调配。许保利坦言,像宋林这样的央企一把手,大都是中组部直接安排,国资委有时也无能为力。
“建立董事会制度,从市场选聘职业经理人,可以让市场发挥更好的监督作用,防止腐败发生。”许保利说。
孙晓莉认为,反腐是保证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良性运行的机制。她强调新闻媒体与国家监管部门合力制腐,“我们不能要求纪检工作者都具有天生的腐败免疫力,而且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媒体在反腐过程中也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4年5月2日)
附 内部人控制是国企腐败的重要原因
党的十八大后的反腐败,国企特别是央企渐成主战场之一。一方面是贪腐高管接连落马,“一把手”“垄断行业”“窝案”“官商勾结”“金额巨大”成为显着特征;另一方面是央企系统的反腐网络正在收紧,从中纪委专设国资监察室、派驻央企专职纪检负责人,到国资委专项巡视、公布“反腐五年规划”等。显然,央企反腐的高压态势业已形成,下一步,如何以深化改革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如何深入改革央企监管体制成为必须面对的严肃课题。我们考虑国企容易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原因,我认为央企反腐系统需要重新设计:
一是我们采取过去苏联的模式,权力集中在一人。企业的权力结构不科学,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都重叠在一起,加速倾向于腐败。央企老总的权力比地方党委的还要集中。当年作为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的高严就权力一把抓,国家电力公司的纪检组织也无法对他进行监督,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以至他出逃出境一个多月了,公司领导班子都还不知道,依靠一个秘书也能支撑那么长时间,可想他的权力集中到什么程度。
第二个原因,在于国企的“一把手”用人体制。国企的负责人几乎全部都是通过行政授职制,层层任命产生。实际上,全世界搞得好的大企业,都不是任命,都是市场经济用投票选出来的。这些年国企远不如民营企业搞得好搞得活,就和这种并非市场化选择而是授职制的领导人任命方式有关。
第三个原因,计划与市场的二元体制,为官商勾结留下巨大空间。我们不是无形之手主导的市场改革,而是有形之手主导的市场改革,企业直接在经济生产的一线,对于主导的有形之手,权力的含金量就大大增加,企业尤其是企业领导干部被拉拢腐蚀**的可能性就更大。
第四个原因,组织设计上是块块管理,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企业纪检监督部门从属于同级党委,下级无法监督上级。央企从人事任命到纪检监督,都是以内部管理为主。此外,央企本身拥有大量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据国家审计署年中公布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有45户央企内部层级超过4级、最多达11级,这导致监管链条拉得太长,管理不到底。一部分央企已形成了自己的利益王国,外部难以监管,群众监督制度则更为缺失。
第五个原因,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和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相配,内部无法监督。名义上,国有股的产权是清晰的,国有股也是明确的,可事实上,没有一个真正的主体对国家的这部分股权负责,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我国的国有资产一直实行的是“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国有资产实际上由各级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进行具体管理。事实上,从根本上说,国有企业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委托人。所以当国有资产部门作为全民的代理人来监管和控制国有资产时,不仅激励不足而且缺乏信息来发现和任命有能力的企业家。所以导致官员无需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任何风险,或风险损失小于从内部人所获取的收益时,国有资产部门这个代理人的活动主体是缺位的。职工则无法参与监督。
央企反腐系统怎样重新设计,是另一话题了。
(201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