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5日公布关于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文件时,社会上曾引起广泛的议论。这次《指导意见》第七条专门阐述了党的领导问题。为什么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的内涵是什么?怎样加强党的领导?文件都给予明确的回答,有利于消除误解、统一观念、深化认识。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旨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强化党对国企改革的控制力,为下一步国企改革的规模化框定政治基调和政治方向。
《指导意见》在24、25、26节里集中讲了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问题。一个是政治核心作用,一个是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一个是国有企业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反腐败问题。要注意《指导意见》23条标题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一句话,是政治核心作用,并没有讲经济核心。
至于,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重点体现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体现在董事长、总经理分设上。相信这些分类文件出台后,大家会理解更充分些。
党的领导要与公司治理结合
《指导意见》看点51: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解读:《指导意见》一开始便讲了,国有企业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当然,法定地位问题,需要对企业法等法规进行修订与完善。一个是《公司法》,一个是“国有企业管理章程”,在修改过程中,怎样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
改革后,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确定无疑的了
《指导意见》看点52: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解读:这个改革方案直指国企用人制度的弊端。现在绝大多数国企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人员,都是上级政府部门直接任命的,而非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方式。此次改革直面问题,首先厘清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并且赋予董事会用人权。改革任务完成以后,总经理将由董事会聘任,是确定无疑的了。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
由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而不是政府部门选聘。当然,这有个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过程,是逐步增加上去的,不是一下子就实现的。到2020年,达到了30%以上或者50%,可定个比例。
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是两权分开的关键一着
《指导意见》看点53: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解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重点体现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董事长、总经理分设是政企分开的重要一招。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个问题的解决,是衡量改革就成败的“晴雨表”。我个人觉得,应该是坚持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原则。董事长是出资人代表,是所有权的代表,而总经理是职业经理人,是经营权的代表,必须在他们中间分开。
第一次提出董事长的五条标准
《指导意见》看点54: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解读:这是第一次提出国有企业企业家的五条标准。这个标准与民营企业家有同有异。忠诚意识、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优秀品行,具有鲜明的国有企业特征,因为财产是国家的,必须忠诚于国家,这是首先的和基础的标准。在这里并没有出现经济管理标准,显然这里强调的出资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