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是2012年12月提出来的,已经跨过四个年头,经过上百次修改,到了2015年9月13日,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国企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难度最大、争议最多的改革,思想观念、理论倾向和既得利益的冲撞阻隔,使其一再拖延公布期。《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份文件公布后,对于国企改革焦点,人们各自做出自己的解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并不指望国企改革有速效药,但是仍然为很多人的解读是否找到病根、是否能够解决问题而存有担心。也就是说,我为这场改革能不能有激发国企活力而担心。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做的是国企政策与新闻的解读人的事,接受过上千次媒体的采访。相关新闻发生后,我总在第一时间予以解读,每天都站在风口浪尖上,神经也难以松弛下来。围绕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的出台,理论界的分野暴露无遗,利益集团对自身的坚持表现充分,体制内外的需求差异明显。在杂音纷陈的舆论场上,重大事件出现时我们不能噤若寒蝉。作为学者,应当坚持正确的立场又要适应媒体的需要,更要符合客观规律,我要求自己做到始终坚守学者良心与思想的自主,恪守“以我为主,有的放矢,解疑释惑,引领社会”的追求,力求“讲真话,说新话、说自己的话”,因此内心备受折磨。
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长期在“铁幕”中运行。这个被称为“纲领”和“里程碑”的文件,内容极为丰富,文件长达20页,分8大章节30项内容,其中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归纳在第一章内。从第二章起对多个改革任务进行了概括性阐述。其中,在分类监管、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股权多元化、国企整合的“三个一批”、整体上市、职业经理人等方面亮点频现。按照《指导意见》定下的目标,本轮国企改革给出的时间表是:2020年国有企业在关键性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培育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国有企业。后三章则是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保障,我因此称为国企改革“一四三”规划。当然,2020年是这个报告目标体系中唯一的数字,很多事落到实处,得有个过程。这个文件至少要管15年,但是总得提出个时间表,五年突破,是起码的和基本的要求。
显然,顶层设计在很多问题上已经找到最大公约数,文件中也用了很多“既要”、“又要”的词汇,方案明显是在各种不同的声音之间进行调和的产物,而这种看上去非常全面的表述,对操作的人来说,极容易失去对焦点的共识,也容易对什么也不干的人带来托词。因此,社会对其解读至今仍然呈现不同的声音,最大公约数带来最大的解读空间。
中国国资目前面临两项改革,一项是国资产业结构改革,一项是国资产权结构调整,这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关系的。这两项改革的同一目的,是寻取“活力”。而我们现在所说的国企改革通常是指产权改革。同样是产权改革,必须寻找一个焦点。在《指导意见》中出现最多的是改革、市场与监管三个词。“监管”这个词出现61次,“改革”这个词出现了50多次,“市场”这个词出现35次,显然市场化是贯穿全文始终的一条主线。然而市场仍然显得宽泛,聚焦点应当是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来寻找活力,最后落脚点是国企“活力”。方向,路径,目的,是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基本的和决定的要素,也是灵魂所在。我们的理论旗帜是经营权改革,而不是所有权改革。只有从理论上弄明白,实践上弄清楚,才不致自己把自己搞乱。
从2012年起,我便对媒体提出:国企改革焦点是经营权,必须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改革的办法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切两刀。一刀从组织体制上切开政府与企业的联系,一刀从运行机制上切开出资人代表与职业经理人的联系,使得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让其充满活力才可能成为现实。这就是我的“两权分离论—两把刀论”。
中国的国企改革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所有权改革,一条是经营权改革。围绕国有化或私有化的学者基本上属于所有权改革论者。我持的是另一条路,经营权改革,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这是我的两把刀说的理论支持。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整体上追求与市场经济融合的背景下,国家所有权和现实中的公共财产经营权的集中已经不符合现实了。因此,如果仅仅只是从现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和法律文本的意义角度来讨论国有企业活力的时候,国企改革的种种做法事实上就成了一个难以实现的目标。因此只有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做到政府放权,我们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到现有理论与法律制度的缺陷、以及支持这种制度背后的指导思想也就是理论的缺陷,必须从指导思想的理论科学化和制度科学化入手,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问题,才能够找到解决国有企业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