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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

所谓C2C,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

简单地说,个人与个人之间只要通过电脑连上网络,就能实现商品交易了。那么,这个购物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一般分为以下四个步骤:一是通过搜索词、分类、精确搜索等方式来进行搜索,寻找卖家;二是通过站内发信、留言、QQ联系等方式联系卖家,了解你所关心的商品细节,询问是否有货;三是在和卖家达成共识后,实施购买行为,包括买家汇款给支付宝、卖家发货给买家、支付宝付款给买家等;四是评价,即在买家收到商品后对卖家作确认收货,并对卖家的服务进行评价(如果对商品不满意,还可以与卖家联系,申请退货或换货)。

那么,作为C2C网站来说它又是怎么赢利的呢?其盈利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通过出租网上店铺、公司认证、产品信息推荐等收取服务费(会员费),二是交易提成,三是广告费,四是搜索排名竞价,五是在线支付费用收取的手续费。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资料,目前我国最大的C2C网站是淘宝网,是绝对的“一家独大”。2012年上半年淘宝网的销售额占所有C2C市场份额的94.5%,拍拍网占5.3%,易趣网仅占0.2%。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全国C2C卖家数量为1725万家,其中淘宝网有职业卖家600多万,每天新增注册卖家约1万个。[1]另一份资料表明,2012年我国C2C交易额约为1万亿元人民币,占国内零售业交易额的7%。[2]

参见“B2C”条目。

COLI

所谓COLI,是指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它主要反映不同时期消费者生活费用的变动情况。这个概念很容易与消费价格指数(CPI)相混淆,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两点:

一是消费价格指数CPI不包括纳税项目,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则包括所有应纳税项目在内。

二是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只包括生活必需品,并且要预先确定其代表商品和各自权数;消费价格指数CPI的范围更大。

目前我国的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是从消费价格指数CPI中抽出85个基本类别、290多个规格的消费品,对其价格变动进行汇总统计得到的。这些消费品全都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包括蔬菜、肉禽蛋、油米面、水电气,以及教育、医疗服务价格等,但不包括汽车、建筑材料和住房等一般性消费品,也不包括大宗消费品和奢侈品。

总体来看,消费价格指数CPI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的计算结果在经济稳定时差别不大,在经济动**时则会相差很大,这主要是受高档耐用消费品的影响较大。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COLI波动频繁,一般来说其波动幅度会大于同一时点上的消费价格指数CPI。

由于居民消费价格是商品经过流通各环节后形成的最终价格,最能全面反映商品流通对货币的需要量,所以,全球各国基本上多是用CPI而不是COLI来反映通货膨胀程度。

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的作用,主要是反映生活必需消费项目的价格变动对特定消费阶层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和公共财政政策方面起作用。

参见“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条目。

CPI

所谓CPI,全称Consumer Price Index,是指城市家庭和个人消费的商品与劳务价格在不同时期的平均变化程度,通常用来作为观察通货膨胀程度的主要指标。中文名叫消费价格指数,有时也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国外通常称为消费物价指数或消费者物价指数,这些都是同一概念。

通俗地说,CPI就是指市场上商品价格增长的百分比。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购买一组具有代表性的商品要比过去多花多少钱。举例说,2012年我国的CPI是2.6%,就表明2012年你购买这同一组商品要比上年多支出2.6%的费用。如果该组商品2011年的价格是15678元,则意味着你在2012年时购买要多付出15678×2.8%=407.63元。

显而易见,要想得到非常精确的CPI数据,理论上要对市场上的所有商品和劳务价格进行全面的统计,但这显然是不可能做到的。于是CPI统计制度规定,可以也只能从全社会的所有商品和劳务中选择部分样本来进行对比分析。

在我国,CPI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市,区)的500个市县、6.3万个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从中选择200多种商品和服务,按照一定的权重来计算得到的。我国2011年1月1日起调整的CPI权重为:食品31.79%、烟酒及用品类3.49%、居住类17.22%、交通通讯类9.95%、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9.64%、衣着类8.52%、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类5.6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13.75%。

CPI的计算公式是:

CPI=一组固定商品按照当期价格计算的价值该组固定商品按照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100%

一般认为,我国的CPI数据并没有造假,但因为权重结构不合理,所以导致与消费者的实际感受大相径庭。例如其中的食品类权重过高、居住类权重过低,尤其是漠视了消费者购房、买车、医疗、教育等四大主要支出,就是非常突出的问题。并且,CPI数据具有滞后性,这也是促使它与消费者实际感受不同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般市场经济国家认为,CPI在2%至3%的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当然同时也要看其他指标),过高则不是好事。尤其是当CPI超过社会平均收入增长速度时就肯定不是好事了,总体来看,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很难超过3%至4%。需要注意的是,经济的高速增长会拉高CPI,而CPI过低也很可能会表示经济发展低迷,这当然也是人们不愿意看到的。

顺便一提的是,消费价格指数(CPI)与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是两个不同概念。

参见“COLI”、“核心CPI”、“通货膨胀”、“通货紧缩”条目。

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安置房,简称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保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拆迁安置房的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包括城镇居民被拆迁户、被拆迁的农户。

拆迁安置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为重大市政工程原因拆迁的,称为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要在取得产权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原因拆迁的,房屋产权同样属于个人所有,没有上市时间限制。所以,如果你购买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其性质,因为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是各不相同的。

总体来看,上述第一类拆迁安置房,因为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影响大,买方往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房价上涨后的毁约风险。如果购买的是还没有摇号的安置房,风险会更大,不仅最终的房屋地段、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都不确定,而且还会遇到房屋面积增减、交房时间延后等问题。

除此以外,与一般商品房的交易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至少在以下方面存在很大区别:

一是很可能会因为房价上涨导致卖方违约。因为按照政策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才能过户给购房者。从实践中看,由于在这期间房价上涨过快,卖房者毁约、或者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甚至一房多卖者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同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前就已经被卖过10多次了。

二是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下这套拆迁安置房、还没有办理正式过户时,在此期间又遇到拆迁,那么法律上只会把拆迁补偿款付给房屋所有人,也就是卖方。并且,拆迁补偿款数额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也就是说,很可能大头是卖方而不是买方你的。

三是容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等待办理过户的5年时间里,很可能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状况。例如就有这样的案例,在拆迁安置房尚未过户时卖方就不幸去世,而卖方继承人不承认这桩买卖,于是双方陷入无休止的法律纠纷中。最终买方向法院起诉也不行,因为对方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定居国外,打官司还得通过外交途径,于是注定这是一场马拉松官司。

四是因为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发生变化,买卖双方都可能会对交易得失重新评估,从而导致纠纷不断。

参见“农民安置房”、“回迁房”条目。

财务杠杆

所谓财务杠杆,又叫筹资杠杆、融资杠杆、资本杠杆、负债经营,是指由于负债利息的存在而导致每股利润的变动大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的杠杆效应。

通俗地说就是,由于这时候你的企业有负债在身,而你支付这种负债的利息是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节税(企业所得税)的作用,变相提高每股税后的净利润。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借入1元钱的代价(利息)是0.1元,可是你从这1元钱的周转上全年能挣得0.3元利润,这时候表明这另外的0.2元利润就被转移到权益资本收益上去了。这就是财务杠杆的积极作用。

财务杠杆的大小通常用财务杠杆系数来表示。所谓财务杠杆系数,是指每股利润的变动率相当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倍数。计算公式为:财务杠杆系数=每股利润变动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利息)

容易看出,负债利息付出得越多,财务杠杆系数就越高。但同时也要指出,企业负债越多,所导致的财务风险也越大。从某种意义上说,财务杠杆系数的高低就代表着财务风险的大小。

综上所述,只有当负债利率低于负债资金的投资利润率时,这种负债才是有利可图的,表明这时候的财务杠杆在发生积极作用;反之,如果负债资金所创造的利润连支付利息也不够,就表明这时候的财务杠杆在发生着负面作用。也就是说,这其中的一部分利息是需要你用权益资本利润来承担的,这样也就降低了整个企业的资金利润率。

参见“经营杠杆”条目。

财政发行

所谓财政发行,是指为了弥补政府财政赤字而发行的货币。通俗地说就是,政府财政收不抵支了,不得不需要通过新发货币来抹平这个窟窿。说穿了就是,政府在通过这种财政发行方式来稀释全社会的货币存量,向社会掠夺财富。

参见“货币发行”、“经济发行”条目。

财政悬崖

所谓财政悬崖,是指政府增加税收和减少开支这两项政策叠加在一起,从而使得政府财政状况面临崩溃的现象。

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伯南克在2012年2月7日举行的国会听证会上提出的。提出这一概念的背景是,2011年美国国会议员们没能通过正常渠道就削减财政预算赤字的增税与减支政策达成一致,于是只好同意启动“自动削减赤字机制”。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特别委员会拿不出折中方案来,那么一系列令人不愉快的国防与福利开支削减方案就会在2013年1月1日自动生效。与此同时,美国布什政府时期和金融危机后推出的经济刺激计划实行的减税政策,也将在2012年末到期。这一增税与减支叠加在一起的“财政悬崖”规模达8000亿美元,相当于2013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

可是要知道,美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即使不考虑财政悬崖的影响,预计也只能达到2%左右;这就意味着,财政悬崖的出现必然会导致美国经济陷入极度萎缩,只不过对其恶化程度的看法各自不同罢了。

美国国会预算局2012年11月8日的报告认为,如果国会不能阻止财政悬崖出现,美国2013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将下降0.5个百分点,2013年第四季度的失业率将会上升到9.1%。相反,如果废除自动减少赤字机制,将会拉动美国经济在2013年提升0.8个百分点;而延期布什政府的减税政策,将会拉动经济增长约1.4个百分点。两者同时进行,将会提高GDP2.2个百分点,但同时会增加财政赤字3950亿美元。不过,即使完全消除财政悬崖的威胁,美国的经济增长仍然会在一段时间内低于其潜在增长率,并且失业率会高于正常水平;未来10年联邦政府的债务将会继续膨胀,并将增加财政风险。

不用说,一旦真正到了最后关头,无论美国政府还是国会,也无论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会从“大局”出发,用强烈的政治动机和愿望来避免财政悬崖的真正出现。

果不其然。2013年1月2日,美国财政悬崖法案在连续几天的讨价还价后获得最终通过。但同时也应看到,这次有惊无险并未消除病灶,将来是一定还会旧病复发的。

产业结构

所谓产业结构,也叫国民经济部门结构,具体地是指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构成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和比例关系。

产业结构直接影响到各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小;但这种结构是在一般分工和特殊分工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不太会随着人的意志而轻易发生改变,这就注定优化产业结构是一件多么艰巨的事。

研究产业结构,主要是研究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等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内部关系。

最佳的产业结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条原则:技术性、安全性、群体性。技术性是指从长远发展看,不能轻易放弃将来有可能成为技术革新核心部门的产业,即使它目前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安全性是指必须拥有某种程度的国家安全保障或保障国家威望的产业;群体性是指必须形成范围较广的产业群体,以促使产业部门得到平衡发展。

从现状看,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第一产业矛盾突出,主要原因在于耕地、水等资源相对短缺,劳动力严重过剩;二是第二产业供给能力大、需求相对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农民数量庞大、收入水平低;三是第三产业比重过低,主要原因是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发达。

有鉴于此,以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应当是: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调整加工工业步伐、鼓励和引导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最有切身感受的是,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频发,雾霾地点的分布和重工业分布几乎完全重合,就充分表明工业排放废气、火力发电废气是引发雾霾的一大重要原因。这也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倒逼我们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并且一定要标本兼治。[3]

产业集聚

所谓产业集聚,是指同一个产业在某个特定的区域内高度集中、产业资本要素在空间范围内不断汇聚的过程。

产业集聚的结果是,在某个地理空间上出现了生产要素的有效集中;这种集中是在具有共性、互补性、相互联系基础上的企业,依托相关功能服务平台的支撑而实现的。为此形成的经济群落,称为产业集群;而这样的空间布局,称为产业集聚区。

产业集聚包含以下四点基本内涵:一是关联性,这是产业集聚区与传统工业园区、开发区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集聚的核心;二是集中性,就是要通过资源的节约使用、污染物和废弃物的集中治理来降低经营成本;三是集约性;四是集合性,包括产业功能和城市功能的融合、企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社会化两个方面。

国内外实践表明,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谁在这方面走得较早,谁就能越早尝到甜头。

例如在河北省临西县,20世纪70年代起,轴承制造业就成为当地的一大特色支柱产业。近年来,该县更是通过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战略,先后建立了3个轴承产业园区,相继吸引400家轴承生产规模企业入驻,年总产值高达136亿元。其中,有50家轴承生产企业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出口到50多个国家和地区,尤其是碳钢轴承产品的出口量占到全国总销量的90%以上。[4]

参见“产业集中度”条目。

产业集中度

所谓产业集中度,也叫市场集中度,是指某个行业内少数企业的产量、销量、资产总额等对该行业的集中(支配)程度。不用说,该指标越高,就表明这个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也高。

产业集中度是衡量产业竞争性和垄断性最常用的指标。

传统产业组织理论认为,产业集中度高了,少数企业就会拥有相当大的市场支配力,尤其是价格支配力,从而降低市场竞争性;而非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则认为,这种观点不对,因为某个行业哪怕只剩下一家企业,只要这时候市场供给弹性足够大,该厂商的垄断势力依然无从谈起。换句话说就是,这时候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很可能意味着激烈的市场竞争,这在当今全球化大环境下就更是如此。

影响产业集中度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产业竞争、技术水平、政策环境等。用来衡量产业集中度的指标首选销售额,即用这几家企业的销售额占该行业市场销售总量的百分比来表示。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工业企业的产业集中度还很低,无法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尤其是在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等九大行业和领域,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的情形更为突出。为此,国务院在《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中特别强调,要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在行业中能发挥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5]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只有把拳头捏紧了,我国企业才能在国际上有话语权。

参见“产业集聚”条目。

产业空心化

所谓产业空心化,是指以制造业为中心的物质生产和资本,大量而迅速地转移到国外,从而使得物质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显下降,造成国内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衡。

产业空心化现象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城市比较普遍。究其原因在于,当产业结构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重会远远超过物质生产部门,即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超过第一、第二产业甚至它们的总和,最终形成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第一、第二产业尤其是第二产业(制造业)就自然而然地空心化了。

一般认为,当第三产业比重超过60%时,就可以称为产业空心化,但这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产业空心化不能完全以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小为判断依据;更重要的是,应该看这个比例关系有没有破坏物质生产供需平衡。只有当物质生产关系严重失衡,即国内需求日益依赖于国外进口,并且贸易逆差加剧,才表明真的出现了产业空心化。

显而易见,产业空心化的最大弊端是,会从制造业的萎缩中失去工业基础,从而削弱社会经济基础、阻碍技术进步。归根到底,科学技术的进步有赖于高度发达的生产过程,不会总是出现在实验室中。并且,制造业的长期萎缩,也会因为经济基础的削弱而迫使服务业的繁荣也成为昙花一现--大家都没钱了,又怎么去拉动消费?

具体到我国来看。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差异很大,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许多实业家纷纷改行搞房地产,“不想创造财富、只想分配财富”的思想在社会上很普遍。据《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报告》显示,有将近四分之三(73.1%)的企业老板认为“目前愿意做实业的企业家越来越少”。[6]为什么?归根到底是做实业赚不到钱,或者这样赚钱太辛苦。

所以说,产业空心化的实质是人心空心化、制度空心化。当越来越多的人觉得投机比做实业更赚钱时,产业空心化是必然的。

产业链

所谓产业链,是指在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逻辑关系、时空布局关系基础上形成的链式部门关系形态。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存在着差异,从而能够利用各自比较优势来实现产业合作。

产业链的内容包括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空间链,它们像一只无形之手,调控着产业链的形成和内在对接关系。宏观地看,产业链就是具有某种内在联系的企业群,在上下游企业中发生着价值交换。具体地说,就是上游环节向下游环节输送产品和服务,下游环节向上游环节反馈信息和提供订单。

显而易见,产业链就像一根链条一样,把相关企业有机串连在一起。这种串联不是由谁规定的,而是基于社会分工和价值发现的必然选择。也就是说,它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因为只有这样,才会从整体上使得这个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更有利可图,从而构成最佳的企业组织结构和交易机制,实现最大的价值增值效应。

所以,只有当这种产业链的生产效率能够超过这个链条上所有企业的生产效率之和(称为“协助乘数效应”);同时,其交易成本又低于所有企业的交易成本之和(称为“分工网络效应”)时,建立这种产业链才是有利可图的,甚至可以说是必然的。

举个例子来说,国外在我国投资的电脑生产线,基本上全都分布在我国沿海地区,台湾十大笔记本电脑品牌有九家是在苏州工业园区生产的,为什么?就是因为在这里能很好地形成上中下游产业链,形成产业群聚效应,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

所谓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是指这种理论认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成本的上升,必然会导致货币总供给量增长。也就是说,它认为这时候是生产成本的上升推动了这种价格上涨。

不用说,许多生产、加工型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都是在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利润率来制定的。这样,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越高,价格就会水涨船高。有人会说,同样的商品,价格越低不是越有利于拓展市场吗?它们为什么就不能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严格控制呢?实际上,这往往是做不到的。

例如,以下两种情况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就是必然升高的:

员工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可能会推高成本

这里之所以说“很可能”,而没有把话说死,是因为在员工工资水平提高的同时,还要看劳动生产率有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如果工资水平的提高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才会提高产品和服务成本;相反,如果员工工资水平的提高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还会降低产品和服务成本。

举例来说,如果某企业全体员工的工资水平比去年增长了13%,而劳动生产率却比去年增长13%以上,这时候的产品和服务成本就反而降低了;只有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达不到13%,才表明产品和服务成本在去年基础上上升了。

容易看出,每当出现全社会普加工资时,就意味着全社会的产品和服务成本都将进一步上升,从而引发全社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而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又会回过头来拉动员工工资的上涨,形成工资和价格的交替上升。成本(工资)推动型通货膨胀就这样出现了。

垄断行业会强行拉动产品和服务价格的升高

按理说,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最终应当是由市场来决定的,可是在存在垄断行业和垄断企业的背景下,这种价格一定程度上却是垄断地位决定的。不用说,任何社会都有部分垄断行业存在,它们的产品和服务价格有可能脱离成本单独存在。

垄断行业为了追逐垄断利润,往往会抬高产品和服务价格。如果价格上涨幅度超过成本增长幅度,利润推动型通货膨胀就出现了。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利润与价格是齐涨共跌的关系,利润推动型通货膨胀实际上也是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

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看上去貌似有理,但它颠倒了因果关系。归根到底,企业成本的提高并不意味着中央银行就必须超发货币;相反,倒是货币超发必然会推高企业成本,因为这时候社会上流通的货币规模大大增加了。所以,这种观点混淆了通货膨胀的本质,说是“嫁祸于人”也不为过。

参见“通货膨胀”、“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结构型通货膨胀”条目。

城乡收入比

所谓城乡收入比,具体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是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倍数。

城乡收入比是衡量城乡收入差距最重要的指标,也是最直观的指标。一目了然,胜过千言万语。

2007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是1985年以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并且,我国一连几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都是最快的,可即使这样,当年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比依然高达3.33∶1,是改革开放30年来差距最大的一年,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这说明什么?说明在现有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下,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仍然低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7]换句话说就是,农村和农民相对来说“越来越穷”了,城乡差距在进一步加大。

2012年9月15日发表的我国第一部《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认为,我国改革开放成果的背后隐藏着种种复杂多变的不稳定因素;我国内地城乡居民收入比高达3.3倍,就表明我国的贫富差距正在进一步扩大,已经逼近社会容忍线,官民冲突、警民冲突现象突出。

蓝皮书指出,我国行业之间职工工资最高与最低相差15倍左右;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收入最高的10%人群与收入最低的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8]

而2013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农村居民纯收入为7917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仍然高达3.10∶1。[9]虽然这已经是最近10年来的最低点,可是与全球水平相比,仍然高得惊人。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发表的数据,全球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比在1.6以下,美国、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都在1.5左右,全球只有3个国家超过2,中国是连续多年超过3,这就意味着我国是全球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

从分地区看,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城乡收入比越小。例如北京、上海以及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该数据就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西部地区则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4∶1以上。[10]以福建为例,该省2012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05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100元,城乡收入比2.78∶1。

城镇化

所谓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

最早提出“城镇化”一词的是我国学者辜胜阻。1991年他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一书中首先使用这一概念,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正式采用“城镇化”表述,表明政府首次在最高官方文件中采用这一概念。不过到目前为止,城镇化的概念尚未有统一定论,至少存在20多种表述。

我国之所以称“城镇化”而不是全球通行的“城市化”,是因为我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传统农业人口比重太大。相比而言,“城镇化”的概念更能象征“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现状,而“城市化”更接近于“现代化”概念。

城镇化是人口持续向城镇集聚的过程,是全球各国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必经阶段。伴随着这个过程,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第三产业不断向城镇集聚,从而使得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镇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产业结构的调整、现代化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

反映城镇化水平高低的主要指标是城镇化率,即一个地区常住在城镇的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从目前看,全球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50%;也就是说,全球有一半以上人口居住在城镇(城市),与目前我国的总体发展水平相当。

从全球范围看,城镇化发展类型分为发达型城镇化和发展型城镇化两大类,我国主要是后者,其主要特点是:城镇化原始积累主要来自农业;偏重于发展第二产业而非第三产业;城镇化具有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城镇化的动力机制主要是推力而非拉力;城镇化中城市贫民占很大比重。

参见“二元经济”、“城镇化率”条目。

城镇化率

所谓城镇化率,也叫城镇化水平,是指一个地区常住在城镇的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例。这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国外称为城市化率、城市化度、城市化水平、城市化指标等。

城镇化率的计算公式是:

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全部人口×100%

在这里,所有人口都是按照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来统计的。常住人口的标准,就是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具体地说,外地人只要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就算本地常住人口;相反,本地人如果外出半年以上,就不能统计为本地常住人口了。

我国目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率增长迅速。据2012年8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1.27%,与全球平均水平持平,城镇人口约6.91亿人,比2002年增加1.89亿人;乡村人口6.57亿人,比2002年减少1.26亿人。2002至2011年间,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096万人。从分地区看,我国西部地区的城镇化速度高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又高于西部地区,但绝对水平与东部地区相比差距仍然较大。2011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率分别为61.0%、47.0%和43.0%,上海、北京、天津均超过80%。[11]

毋用讳言,我国的国情是耕地、淡水、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劳动力素质偏低,所以应当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集约紧凑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别无选择。并且应当看到,目前的城镇化率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被城镇化”的。例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就认为,我国1.59亿农民工“从统计资料上他们看是城市人,但他们的福利、住房、教育都是农民工式的。(所以我国)真实的城市化率只有40%。”[12]参见“二元经济”、“城镇化”条目。

次贷危机

所谓次贷危机,也叫美国次贷危机、次级房贷危机、次债危机,是指发生在美国的一场因为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引发的金融风暴。

通俗地说,次贷危机就是由于不良贷款发放过多引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这里的“贷”是指贷款,具体地是指美国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贷款;这里的“次”是指贷款人的信用级别较低,说穿了就是他们比较穷、还贷能力差,一有风吹草动就可能会还不出贷款,从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次贷危机是从2006年初在美国逐渐形成的,2007年8月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然后很快就成为全球最关心的一个经济热点。直到现在,这场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还不能说已经完全过去。目前我国的经济低迷,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此影响造成的。

次贷危机导致的问题,主要是全球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严重不足。在美国,贷款现象非常普遍,不但几乎没人全款买房,并且贷款期限都很长。而与此同时,美国的失业和再就业现象也很普遍,这些人收入很不稳定甚至根本没有收入来源,当初买房就是因为达不到信用等级标准才被称之为“次级信用贷款者”,简称“次级贷款者”的。

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这些人根本就买不起房,银行也不应该贷款给他们;但现在的问题是,银行最终还是贷款给他们了,并且很可能是上门主动兜售给他们的。

这又是为什么呢?众所周知,世界上没有哪家银行是傻瓜,它们之所以明知这些人的还贷能力差,还要向他们进行推销,归根到底是这种贷款利率要比正常贷款高出许多。

也就是说,银行这是一种明知故犯,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陷阱:表面上看,银行向这些信用记录不良、偿还能力较弱、从正常渠道根本得不到贷款的购房者提供贷款,是为他们提供帮助;而实际上,它们看重的当然是更高的收益回报。

补充说明的是,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通常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相结合的还款方式。也就是说,在最初归还贷款的前几年采用的是固定利率,之后采取的是浮动利率。

从美国的实际情况看,2001至2006年间,美国的住房市场十分繁荣、利率水平也低,所以次级抵押贷款规模很大。然而到了2006年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大多数贷款者要按照浮动利率来归还贷款时,住房市场降温了、短期利率提高了,这使得这些还贷者的负担大大增加,导致大批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

而这时候,银行当然是要收回房屋进行拍卖的;可是俗话说“买涨不买跌”--在市场十分低迷的情况下,这些二手房又怎么可能卖得出去呢?于是,银行因为收不回贷款而造成的大面积亏损就出现了,次贷危机就这样爆发了。

一般认为,次贷危机爆发的根源在于金融监管制度缺失,这是美国近30多年来加速推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结果。[13]

处方农业

所谓处方农业,是指在购买化肥、农药之前,先请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然后根据农作物的长势和病虫害的程度,结合用地规模,开出施用化肥、农药的处方。

简单地说,就是把种地当作病人看病一样,请专家会诊后再确定如何种地(看病)。

不用说,这种对症下药式的种地,一定会节省成本、提高效用、控制污染的。在目前消费者对农副产品卫生标准越来越严格的背景下,适应环保要求的处方农业也越来越受欢迎。

这就是经常看到许多农产品如生菜、苹果、葡萄、鸭梨等,为什么只要稍加水洗就可以生食的原因。归根到底,是其卫生状况让人放心,否则一切都是空谈;而能够达到这样的卫生标准,其经济效益胜人一筹就是必须的。

例如,黑龙江省延军农场2010年的粮食和大豆总产量高达12.2万吨,比2005年增长85.7%,实现了农业生产单产、总产、产值、效益全部创历史纪录的好成绩。而这一成绩的取得,就主要得益于处方农业。

延军农场地处小兴安岭余脉,土壤以草甸棕壤、白浆化棕壤为主,占总耕种面积的47%,草甸白浆土、潜育白浆土占18.6%。由于属于山区农场,种植水稻打不出水来,全场主要以种植玉米、大豆等旱田作物为主。多年来,他们的施肥主要是凭感觉,很少有人知道施用氮肥、磷肥、钾肥的科学比例,超量施肥司空见惯,不仅造成严重浪费、对农作物生长没好处,而且还造成了土壤污染。

从2009年起,该农场投资200多万元建设了一座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集土壤化验室、气象站、科研站、试验站功能于一体,配备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专业器材。同时,还引进应用化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让职工根据处方来种地,让土地吃上量身定做的“营养餐”。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方面,开展野外调查和地块取样,采用GPS定位仪采集土样500个,分别制定配方以及玉米、大豆田间试验各10个,田间示范试验19个;另一方面,举办了4期培训班,共培训技术骨干150人、种植户1000人,发放施肥建议卡800份,使得测土配方施肥的推广面积达到15万亩,2010年扩大到21.8万亩,实现了农场99%的覆盖。

实践证明,处方农业不但给他们节省肥料10%至15%,而且还使得农业发展方式向绿色、环保、低碳前进了一大步,全场职工每年可以因此增加收入200多万元。[14]

再如,广西钦州市那隆镇农民,通过处方农业种植香蕉也尝到了甜头,由此致富的农户有200多家。这些农户在事先准备种什么时,就聘请该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专家为科技顾问,对播种土地进行测试化验,有针对性地选择种植类别和品种。在此基础上,只要后期护理技术得当,产量和品质都会比同类农作物高,提高农作物种植效益也就顺理成章了。某农户种了3亩地的优质香蕉,不但每公斤价格要比当地市场价高出0.2元,而且一下子就被广东客商全部收购,全然没有后顾之忧。[15]

参见“大棚种植”、“智能化种地”条目。

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所谓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要素质量、结构、使用效率、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依靠生产要素的大量投入和扩张,来实现经济增长。也就是说,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实质是数量增长,因而消耗多、成本高、经济效益低、产品质量难以提高。

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也叫外延型经济增长方式,它是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的一个概念。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主要依靠生产要素如投资、厂房、劳动力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

参见“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条目。

创业板

所谓创业板,也叫二板市场(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专门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说穿了就是,在创业板上市的这些企业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可是这些公司的成立时间并不长,规模也不大,业绩并不突出,它们在主板市场上市是不够格的,所以只能放在二板市场上市。总体上看,这些上市公司的共同特点是门槛较低、投资风险较大,但既然政府批准它上市了,所以监管方面的要求还是一样严格的,甚至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主板市场更高。

创业板是主板市场的一种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上同样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国外,最成功的二板市场是美国的纳斯达克;在我国,特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的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的不同点,主要在于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型创新型企业尤其是高成长型企业的发展,同时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起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平台,也为资本市场增添活力。

我国创业板市场是2009年10月23日开始启动的,2012年4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市上市规则》,并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了上市规则中。

与国外不同的是,全球有30多个二板市场,但只有香港叫创业板,其余全都叫中小企业板;而我国则既有创业板又有中小企业板,并且中小企业板的开板时间更早。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说实话,它们大同小异,彼此之间有许多交叉;主要区别在于:中小企业板中上市的企业,是符合上市标准的,只是因为它们的规模小,达不到主板市场的上市门槛,所以才需要单独开设中小企业板;而创业板中上市的企业,是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标准的。当然,它们的共同点都是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具有创新示范效应。

从发展趋势看,我国的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将来是一定要合并或重组的,不是统一为“创业板”或“中小企业板”,就是要新辟“三板市场”(柜台交易)。否则,在制度与监管方面都会存在严重矛盾和冲突,反而不利于二板市场的健康发展,这在国外是有深刻教训的。

创意经济

所谓创意经济,也叫创意工业、创意产业、创造性产业、创新经济等,是指那些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以及那些通过开发知识产权来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

创意经济的概念最早是1998年由英国提出的。很快地,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便把它提到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容易看出,这里的创意更强调创新的人文内涵,更侧重于把“工业”当作“艺术”。

一般认为,创意经济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旅游、博物馆和美术馆、文化遗产和体育等行业。

创意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最大区别,在于创意为产品和服务提供了实用价值以外的文化附加值,并最终提升了产品的经济价值。目前全球创意产业的年产值高达9万亿美元,并且在以5%的速度递增。

创意经济理论认为,它找到了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发动机。例如,一只原来只能卖1元钱的普通瓷碗,经过设计师的妙手,很快就能成为价值几十元的抢手货;几张看似简单的景观设计图,不经意间就会带来几千万元的销售收入……类似这样的东西,只是创意经济中一朵朵不起眼的浪花而已。

存贷比

所谓存贷比,是指商业银行的贷款总额与存款总额之比。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存贷比当然是越高越好。因为存贷比越高,表明银行的资金成本越低,就越是做到了“物尽其用”。

归根到底,客户把钱存在银行里,银行是要付利息的,这利息就是银行的资金成本。设想一下,如果一家银行吸收的存款很多,可是放出去的贷款却很少(不论原因),这都是一场恶梦。因为这意味着它的盈利能力很差(尤其是在我国目前银行盈利主要来源于存贷款利息之差的背景下,这表明它的盈利来源很少)。

那么,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设定一个存贷比指标,而不是允许银行把吸收来的存款百分之百地用于放贷呢?归根到底,这是从银行抵抗风险的角度来考虑的。因为储户把钱存在银行里,随时会有部分人来取款,这就需要银行留有一定的库存现金以备日常支付和结算。这也是中央银行规定各金融机构必须缴纳存款准备金的主要原因。

由于有存款准备金的存在,所以各金融机构就必定会有存贷比指标,即存贷比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在我国,目前规定各商业银行的最高存贷比为75%。

前面提到,贷款收入是银行的**,所以各金融机构都会千方百计地扩大贷款规模。可是它们又受到存贷比指标的硬约束,所以这时候银行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扩大存款规模。因为从道理上讲,银行要想不突破存贷比指标,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减少贷款增量,要么增加存款增量。减少贷款不现实,剩下的就唯有后面这条路。这就是读者看到为什么几乎所有金融机构都要拼命吸收存款(揽储)了。

尤其是在我国存贷款利率没有放开的背景下,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同质性非常强。银行要想获取更高的盈利(净利息收入与全部生息资产的比值),最主要的就是要争取到更多的存款。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道理是一样的。

总体看,商业银行的规模越大、网点越多,吸收存款的能力就越强,存贷比也会相对越低。这就是读者看到,为什么一些小银行要拼命“两手抓”的原因:一方面,它们会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吸引存款,层层给客户经理增加吸储任务;另一方面,又会鼓励贷款客户提前还贷,好等着这笔钱重新放贷。虽然高息揽储在我国是违法的,但各银行都会利用客户经理这种营销团队去暗箱操作,这是公开的秘密。

当年出台存贷比指标的背景是,为了配合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特定的经济调控目标(1994年我国通货膨胀率高达24.1%),1995年颁发的《商业银行法》中规定存贷比不能超过75%的做法,希望通过控制贷款,在调控货币供应量的同时,也能保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应该说,这在当时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商业银行吸收资金的主渠道是存款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是自从2007至2009年我国恢复贷款限额控制后,贷款限额控制要比存贷比的上限监管作用直接得多。理论上说,有了贷款总量控制,存贷比指标的作用就淡化了。

事实上,这些年来金融市场也并没有感到存贷比指标起到了什么作用。例如,1995年我国整个银行系统的实际存贷比是93.8%,2003年已经降到76.4%,2004至2009年间都没有超过75%。2010年开始由于存款准备金率越提越高,75%的存贷比上限已经名存实亡,2012年末更是只有64%。可以预见,存贷比指标这种僵化的管理办法以后必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16]

参见“存款准备金”条目。

存款准备金

所谓存款准备金,也叫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储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的需要,存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按照中央银行的规定,各金融机构都必须按照吸收存款的一定比率向其缴纳存款,这个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需要指出的是,各金融机构除了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向中央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外,还可以额外多缴一部分存款(称为超额准备金存款)。该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存款与其自身保有的库存现金,就一起构成了超额准备金(俗称备付金)。金融机构缴存的存款准备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准动用的;但超额准备金是可以自主动用的,并且其数额也可以由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所以,人们一般只关注存款准备金,而不怎么会关心超额准备金,原因就在这里。

显而易见,存款准备金及存款准备金率都是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之间发生关系的,与储户个人没有什么直接联系。

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后,必须首先按照法定的存款准备金率保留规定数额的准备金,其余部分才能用于对外贷款。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当前的存款准备金率是20%,这就意味着该金融机构每吸收100元存款,就要向中央银行缴存20%即20元的存款准备金,剩下的部分(80元)才能用于对外放贷。

为什么要银行这样做呢?前面已经说过,这是为了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正常支付的需要。也就是说,客户把钱存在你这里后,随时都可能会来取,所以你必须有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这部分正常需要。

除此以外,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还可以发挥一种作用,那就是间接调控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控制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也就是说,存款准备金率越高,就意味着金融机构缴到中央银行去的钱越多、自身留着用于对外放贷的钱越少。这样,市场上的贷款供应规模就大大减少了,各行各业要想从银行拿到贷款难度也会大得多。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全球各国的通行做法。各国中央银行都会颁布法令存款准备金率,只不过标准不一而已。有的国家只颁布一个准备金率,所有金融机构都照此办理;也有的会对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实施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也就是说,会根据银行类型、存款种类、存款期限、存款数额等,实行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我国就是这样。一般来说,城市银行的准备金率会高于农村银行、活期存款的准备金率会高于定期存款。并且,存款准备金率也是有最高限制和最低限制的。

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率已经逐步演变成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用于对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防止货币信贷的过快增长。但也应当看到,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副作用非常大--哪怕只是对存款准备金率做一点微小的调整,都会导致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产生剧烈变动。所以,各国中央银行在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时,无一不是小心翼翼的。尤其是西方国家,它们的市场化程度高,更倾向于通过调整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来减少这种副作用。

2013年1月18日,我国也正式开始启用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了,这意味着我国在这方面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可以想见,今后我国将会逐步减少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次数,取而代之以SLO来作为我国最重要的货币调控政策工具。[17]

参见“存贷比”、“再贴现”条目。

1 电商研究中心:《网络零售C2C市场,淘宝集市依然处于“垄断地位”》,易观网,2012年8月7日。

2 王杰聪:《淘宝不应成为C2C卖家的挡税伞》,网易科技,2013年3月8日。

3 王轶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载《经济日报》,2013年3月13日。

4 朱旭东:《河北临西:产业聚集实现跨越发展》,新华社,2013年3月13日。

5 《朱宏任:九行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财经网,2013年1月23日。

6 林衍、刘声等:《“产业空心化”要出大问题》,载《中国青年报》,2012年3月7日。

7 郭爱娣:《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3.33∶1,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一年》,载《京华时报》,2008年8月29日。

8 《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3.3倍,国际最高2倍左右》,载《扬子晚报》,2012年9月17日。

9 马常艳:《去年中国城乡收入比为3.10:1,为10年来最低》,中国经济网,2013年1月24日。

10 王红茹、朱杉:《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比3.23∶1,成差距最大国家之一》,载《中国经济周刊》,2011年9月20日。

11 国家统计局:《2011年城镇化率达到51.27%》,国家统计局网站,2012年8月17日。

12 刘茸:《专家称中国真实城镇化率只有40%》,人民网,2012年10月26日。

13 严行方:《直面金融海啸--全球金融危机及中国应对》,北京,金城出版社,2009,P53。

14 李玲:《看种地“处方”,创农业新高》,北大荒网,2011年1月10日。

15 张科:《“处方”农业富了那隆农民》,载《钦州日报》,2006年12月11日。

16 廉薇、罗蔓:《“存贷比”去留》,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12年9月10日。

17 唐玮:《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至进退关口》,载《华夏时报》,201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