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以为金钱第一,有了钱什么都行得通,甚至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其实,不论财物富有到什么程度,终归要销毁散失,非个人所能自主的。
佛陀曾说:“财物为五家所共有。”所谓“五家”,即大水、大火、盗贼、贪官污吏以及不肖的儿女。即使你拥有再多的财物,遇到一场大火,可以把你的家当焚烧成灰;遇到大水,可以流失净尽;盗贼、贪官污吏都会抢走你的财产;亲如儿女,不肖奢侈,也会把家财挥霍殆尽。所以说财物为“五家”所共有,人是无法主宰自己的财物的。
俗话说:“身外财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个人空手来到这个世间,最后也将空手远离而去,纵有万贯财富,也丝毫带不走。
宋朝王黼党同蔡京、梁师成、李彦、朱腼、童贯等谄事宋徽宗。这些群小弄权,贪赃枉法,幸致高位,当时人称为“六贼”。在他当政时,生活腐化,锦衣玉食,穷奢极侈。他曾监制一张象牙床,遍镶珠宝,夜间闪闪生光;仰卧其上,周遭排满小床,选择最美的姬妾十余人每夜围着他睡觉,自己称作“拥帐”。
后来王黼擅自主张和金邦开启战端,不幸失败。皇帝本来降旨将他充军,已经起解走到辅固村,在道旁一个小饭店休息。忽然有数十名骑兵从后面赶来,认明王黼正身,宣读皇帝赐死的圣旨。
王黼听完圣旨,神色大变。过一会儿,他平静地说:“王黼一生行事,虽万死也不足蔽其辜。不过请校尉转奏圣上,我死后有一要求:请赐我一具有窗户的棺材,入殓时,两手能够伸出棺外,并把五指摊开,不要屈拳。”
“为什么?”校尉奇怪地问。
“让世间人知道,我那些财产,一点儿也未能带到阴间去。”王黼缓慢地回答。
多少人生前节衣缩食,克勤克俭,分毫不肯浪费,终其一生,余下一大笔家产,或放高利贷,或私自保管,一旦临命终时,来不及处理财物,或被充公,或被吞没,枉费自己一生辛劳,终无所得。有些人则拼死拼活,赚钱置产,给子女留下一笔庞大的遗产。可是当他死后,子女或为分财动武,或吃喝嫖赌,挥霍殆尽,丝毫没有体谅父母生前的劳苦。
因此,司马温公说:“积金以遗子孙,子孙未必守;积书以遗子孙,子孙未必读;不如积阴德于冥冥之间,为子孙长久之计。”意思是说:留给子女最好的财产,不是金银财宝,也不是洋房汽车,而是道德学问与技能修养。所以钱财是身外之物,不能拥为己有,也不必为儿孙徒作马牛。那么,财物应如何处理呢?
佛法说:“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财物不能带走分文,业力却丝毫不爽。因此,我们可以利用财物多行布施,广结善缘,修路造桥,救济贫困,或捐献慈善机构,或设置奖助学金,“取之于十方,用之于十方”,竭尽物用,则所得功德,或能得生善处,或能荫庇子孙,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