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和合,万物生长(1 / 1)

待人好 星云大师 694 字 2个月前

夫妻是构成家庭的基本成员,过去“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并不只限于过去的中国社会。据我所知,在美国,女性就业的普遍化也是这二十年来的事。事实上,人类最早的社会属于“母权制社会”。《吕氏春秋》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描述的即是典型的社会图像。那时候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上都居于领导地位,从早期的姓氏也可看出母系社会遗留的痕迹,如炎帝姓“姜”,夏是“姒”姓,周是“姬”姓,秦是“嬴”姓,都有女字旁。而且依《说文解字》的诠释,我们姓名的“姓”字本身,也是由女、生组合,表示“人所生也”。

如此的“母权制社会”维持了一两万年,约五千年前才进入父权的社会,并形成“女嫁男,从夫居”的婚姻家庭。后来更从儒家思想发展出“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以此建立封建阶级、礼仪制度。东汉的班固言“夫妇”是:“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白虎通义·三纲六纪》)即明确指出“夫”是可扶持、倚仗的人,“妇”则是应屈服顺从的人。也把“妻”解释为“齐”,意思是“贞齐与夫”,须终身不改。从这类的以音释义,也可看出夫妻之间不平等的地位,以及男尊女卑的现象。

值得探讨的是,男性抑制女性是一种专制、独尊、统治的霸权心态,传统女性也大都心甘情愿处于隶属地位,其言行举止往往和社会所认同的角色一致。从汉代班超著的《女诫》、唐太宗长孙王后写的《女则》、陈邈妻郑氏的《女孝经》等,都可看出女性本身对女性角色的规范。尤其《女诫》中提出的“四德”和“夫者天也”的说法,更充分表现出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观念。不仅中国,美国20世纪60年代时,有些州的法律也规定已婚妇女若无丈夫的书面许可,是不能签订契约和获得贷款的,而且结婚仪式中也要求妻子必须服从丈夫。

如今,父系家庭的体制犹在,孟子所言“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的观念,仍是大部分男性的基本观念,不过,“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论点早已不盛行了。随着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均等,教育程度提高,“贤妻良母”已不是女性一生唯一的事业。加上工商社会里,工作性质、形态都异于往日,许多工作已不是只有男性才能承担的。而且,女性有着细心耐烦、温和谦逊的特质,行事比较圆融,容易化干戈为祥和。

女性走入社会职场不论是为了经济需要、社交往来,或自我实现的心理需求,往往回到家还要负担起大部分的家务,这种蜡烛两头烧的辛苦是可以想见的。长久以来,“女治内”“君子远庖厨”的习惯与观念要改变可能需花一点时间。幸好现在有的丈夫很体贴,回到家也会帮忙做家事、照顾孩子,这是很好的现象。我认为夫妻可以真心沟通协调,在家务和孩子照顾上分工合作,达成共识;如你煮饭、我洗碗;你洗衣服、我拖地;你接送孩子,我帮孩子洗澡……到底家是夫妻两人共有的,有参与,就有责任;有参与,就有感情,自然就能拥有健康快乐的家庭。

男女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女性体力比较不够,男性就多做一点费体力的事;男人的想法粗枝大叶,女人比较细心,在细腻的地方女人就多用一点心。天地之间乾坤阴阳和合,万物就生长;不和合就会有缺陷。我觉得这个世界上男女间相互的赞美、认同,相互的尊重、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夫妻因为工作分居两地,如果是短期的还无妨,如果是长时期,就不太妥当。既然结婚了,彼此应该履行夫妻的义务、尽家庭的责任,而且分居日子久了,对彼此的感情也是一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