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宋七力事件”开始,教界一连串的怪异现象,激起社会极大的回响。宗教之所以在台湾如此偏差,实因民众对宗教太不了解了。
很多中年出家,没有一点佛法基础的僧众,只凭自我对佛法的一点观念,又不深究健全基础教育,而导人于邪信,有关单位实应该注意此一事件的严重性。
在《民生报》“民生论坛”上有一则社评,题目为“佛教界真有‘整合’的可能吗?”值得一读——
因一连串教界事件而引起广泛关注的“中国佛教兴革研讨会”,刻已宣布将成立“佛教兴革执行委员会”,以催生佛教法,并推动成立“中国佛教总会”或“中国佛教联合会”,以“整合”佛教内部。
所谓整合佛教内部,包括建立僧伽教育制度、组织教典编辑委员会、订出正法道场标准、建立僧才推荐制度、建立发言人制度与危机处理小组等等,目的在使教界有遵循之标准,统筹事权,团结力量,发挥社会功能。
这些办法与理想,诚然甚为良善高远,但整合之效,真能因此而达成吗?
成立“中国佛教总会”或“中国佛教联合会”,立意甚佳。但试问:现今岂非本就有“中国佛教会”存在吗?所谓统筹事权、团结力量、建立制度、仃定标准等,不也同样应该做或可以做吗?既然属于各教派联合之佛教最高权力机关现在根本无力整合,那么,又怎能企望再组一个“总会”或“联合会”,就能办得成这些事呢?何况,佛教内部派团林立,各有道场,宗风互殊,布教之型态各异;且不说“正法道场”之标准难以确定,徒然引起纷争,就算能定出这些标准,又如何执行?
例如本次会议提出“检讨时下佛教诸多弊端”之议,扦击教内资源分配不当,某些道场“独肥”,“花钱在与官方相重叠的社会福利事业上”,不无指向慈济功德会等教团的用意,但教团本身自有其弘法布教之策略,“中佛会”能禁止它办慈善救济吗?个别道场之资源,又如何提供给总会来做“适当”之分配呢?
可见此类建议,甚少实现之可能,充其量只是彰显了教内某些人对某些道场之心理状态而已。但若仍想走回从前由“中佛会”代表佛教界的时代,也是行不通的。
过去“中国佛教会”的组织运作,并非未曾遭到訾议。事实上,随着社会的多元化与民主化,才形成目前“中央教会”权力不彰,各地道场多元发展之局面。这个局面,是与整个社会发展步调相结合的,故许多道场都异常兴旺。保守者却误以为此系“乱象”,系“山头林立”,有“诸多弊端”云云,实是昧于时势之谈。人们当然不能说佛教现今没有应作改善之处,但援用一套老办法,整合其名,集团其实,恐是不可能改善什么弊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