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避免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当今社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所得成为所有人关心的话题。有些人喜欢用正常的手段为自己创造财产,有些人则想要从别人身上用不法的手段骗取财产。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呢?
银行卡、支付宝被盗用,这钱自己要不要还
【案件缘由】
居住在某市的徐先生在还信用卡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还款金额与消费情况有所出入。经调查,徐先生才知道自己在某餐厅刷卡消费时,竟被餐厅一员工通过“读卡器”复制了银行卡信息,偷窥到他的支付密码后对该卡进行复制,先后消费共37800 元。
徐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认为在此次伪卡刷卡消费事件中,银行方面因为缺乏识别伪卡的能力,应负80% 的责任;徐先生使用银行卡时,也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导致密码泄露,故须承担20% 的责任。
无独有偶,陈先生夫妇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陈先生持有信用卡主卡,陈太太持有信用卡副卡。
某日,陈先生夫妇手机上收到一条消息,称副卡在澳门进行了三笔刷卡消费,总计1 万余元。刷卡信息显示,三笔消费均发生于2021 年3 月12 日,但刷卡人签名处却并非陈先生夫妻二人的姓名。经查,2021 年3 月12 日当天,陈先生夫妇并不在澳门。
法院方面推定,这三笔消费均属于伪卡交易行为。虽然银行方面辩称陈先生夫妇可能将自己的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或是遗失了信用卡,才导致此次事件发生,但因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法院并未采纳。
法院认为,保障信用卡安全是银行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事件中,作为专业机构,银行未能有效识别和防范伪卡交易,这是银行方面的失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银行应承担全部责任。
【现身说法】
上述两起事件都与信用卡被盗刷有关,但法院的处理结果却存在一些不同。
众所周知,信用卡、支付宝等被盗刷一般涉及四方主体,即盗用人、发卡银行、商家及持卡人。因此,处理盗卡事件时,法院往往会依据这四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对其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比例进行划分。
从民事角度出发,盗用人的盗刷行为侵犯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返还该笔财产的责任;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当盗用人所盗刷钱款达到一定数额时,便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读法心得】
使用银行卡、信用卡或支付宝等支付手段时,操作不当或隐私保护意识不强,都可能造成信息泄露,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如果不慎遭遇此类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
车子借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案件缘由】
马先生最近买了一辆奥迪A6 汽车,还没有开几天,好兄弟老冯就上门来了,说是要和新交往的女友回家见家长,想借他的车去充面子。马先生虽然心疼,但也不好意思拒绝兄弟面子,便把车借给了老冯。
结果没想到,车子借出去没几天,马先生就收到一张2000 元的罚单。一问才知道,原来是老冯开着车在回程路上发生追尾事故,导致前车司机受了轻伤。对方找到交警开出了《事故责任书》,并向老冯索赔。
原本这事与马先生没有关系,毕竟是老冯开的车。但让马先生恼火的是,老冯前不久因为酒驾被暂扣了驾驶证,在这种情况下,马先生将车子借给老冯就成为车辆管理过错方,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现身说法】
朋友开口借车,不借吧,磨不开面子,也怕伤了彼此的情分;要是借吧,万一出个交通事故,责任是谁的?赔偿又该怎么算呢?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借车子发生事故时,在哪些情况下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呢?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1. 知道汽车存在安全问题还出借的;2. 知道借车人无驾驶资格的;3. 知道借车人饮酒了,或者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读法心得】
常有人调侃说“兄弟之间,唯老婆与车子不能相借”,这并非没有道理。毕竟借车有风险,一个不慎,就可能把车子、票子甚至自己都给赔进去。
如果非要将车借给朋友,一定要做好两点:第一,确保车子没有任何安全隐患;第二,确保朋友持有有效驾驶证明。
赠与必须签订合同,所有赠与被索要时要偿还吗
【案件缘由】
近日,某市“110”接到报警,一位陈女士状告孙女对自己造成侵害,并要求孙女归还自己曾赠与她的房产。
陈女士夫妇在某市拥有一处房产,为补贴生活,他们将该房产的阳台及次卧进行出租。两年前,在孙女吴某多次要求下,陈女士夫妇经公证处公证,将该房产以附赡养义务的方式赠与吴某,双方约定,在陈女士夫妇有生之年仍旧拥有该房产的使用权。
后来,吴某从陈女士手中骗走房屋产权证书,并利用赠与合同直接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之后,吴某又以屋主身份上门,声称要收回出租房,要求租客退房。陈女士出面阻拦,双方发生争执。吴某将陈女士推倒在地,致使陈女士受伤并引发心脏病住院,这才引发了这起报警事件。
经医生诊断,陈女士面部、胸部、腰骶部软组织均有不同程度的挫伤。吴某在事后不仅没有主动向陈女士道歉,还拒绝承担陈女士的医疗费用。最终,陈女士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吴某的房产。
吴某方面则辩称:第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陈女士已经超过法定的撤销赠与时间,不能再行使撤销权。第二,当初的房产赠与是陈女士主动提出的,并非自己多次要求,包括之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也是陈女士主动提出的,否则自己不可能在陈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第三,陈女士夫妇均为退休职工,又有房屋出租的收入补贴,在经济上并不需要自己赡养;自己一直与陈女士夫妇在一起生活,完全尽到了赡养义务,并未违反赠与合同的附加条件。
综上,吴某认为,法院应当驳回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现身说法】
在陈女士与吴某的纠纷中,争议的焦点在于本案是否出现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事由。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赠与的财产权利进行转移之前,赠与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撤销赠与。《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种情况,是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若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便已经超出法定的撤销赠与时间,或赠与财产已经转移,赠与人也能够撤销赠与。《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故而,法院最终判决撤销陈女士与吴某之间的赠与合同,并要求吴某在判决生效之后的20 日内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将房屋归还给陈女士。
【读法心得】
即使没有书面合同,无偿赠与的行为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只不过,在缺乏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争议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则可能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所以,进行赠与时,签订合同无疑是一种比较保险的方法。
限制行为能力,熊孩子乱花钱在什么情况下可追回
【案件缘由】
近日,刘先生查看自己的银行卡消费账单时,发现有5万余元竟对不上账,本以为是遭遇不法分子盗刷,报警后才得知,“偷”走钱财的居然是自家刚满10 岁的刘小同。
原来,刘小同常常会用刘先生的手机观看网络直播。一次,在刘先生输入手机支付密码付款时恰好被刘小同看到,并记下了。之后,在观看各种娱乐直播时,刘小同看到有人为喜爱的主播刷“火箭”,便也跟风操作,前前后后打赏了主播5 万余元。
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刘先生立即联系了直播平台,要求其归还被儿子打赏出去的5 万余元。几次交涉未果后,刘先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该平台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该直播平台全额返还了刘小同打赏出去的钱财。
【现身说法】
近年来,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和游戏行业的蓬勃发展,未成年人通过父母手机巨额打赏主播和进行游戏充值等事件可谓层出不穷。对此,法律上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刘先生的儿子今年10 岁,打赏主播5 万余元这样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孩子的年龄与心智程度。因此,只要刘先生能证明儿子的打赏行为确实没有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和追认,完全可以要求直播平台返还相应的打赏钱。
【读法心得】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听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一说法,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简单来说,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自由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水平相当的民事活动;超出范围的其他民事活动,则需要征求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直接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总而言之,家长一定要随时注意自己的消费记录和交易信息,一旦发现支付工具出现非自己操作的支出,立即冻结账号,必要时可报警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有些手写的借条,为什么不具备法律效力
【案件缘由】
日常生活中,人们免不了会有向别人借钱或借钱给别人的情况。这时候,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最好的方式就是写一张借条,让这种借贷关系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有时候即使写了借条,也不意味着就能万无一失。
某王姓男子打算走私香烟赚钱,为筹措资金,向朋友任某借了8 万元并写下借条,同时将自己的打算也告知了任某。
在走私过程中,王姓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任某得到消息后,为要回自己的钱财,持借条将王姓男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做出裁决,驳回了任某的诉讼请求,并将王姓男子用于非法贩卖香烟的8 万元资金全部收缴。
无独有偶,手持借条却无法要回欠款的还有一位谭姓女士。
两年前,谭女士的闺蜜冯小姐向她借了20000 元,并主动要求写下借条。当时为了方便,冯小姐随意从一个笔记本上撕下半张纸让对方写好了借条。因两人关系亲近,谭女士对冯小姐非常放心,也没有在意借条的事。
后来,谭女士多次向冯小姐催债未果,一气之下,拿着借条把冯小姐告上法庭。
冯小姐却辩称说自己已经还清借款,并且在借条的下半部分位置注明了,是谭女士私自撕毁下半部分的内容。最终,由于借条信息不完整,谭女士未能成功追回借款。
【现身说法】
有时候,即便手持借条也未必就具备法律效力。那么,究竟哪些情况会导致借条无效呢?
第一种情况:明知他人借款用途违法还同意借款,借条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第二种情况:利用对方紧急用钱的情况,乘人之危发放高利贷,同样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其借条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种情况:采用非法手段威胁、胁迫他人写下超过实际数额欠款的借条,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手写借条时,一定要写清楚双方的信息、借款的具体数额及还款时间,并保证借条的完整性,以免后续发生纠纷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手写借条时,无论是签字、盖章还是手印,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读法心得】
借钱给别人需要谨慎,还钱给别人同样需要小心,毕竟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因此,还款时一定要确保取回并销毁借条原件,最好能有其他见证人在场。
需要注意的是,借条与欠条存在一定的区别。从广义上说,借条属于欠条的一种。借条是单纯的借贷关系,欠条则可能是借贷,也可能是买卖或赔偿,甚至是某些不当得利。
碍于情面做担保,你要考虑法律风险
【案件缘由】
每每回想起当初碍于老朋友面子为其借钱做担保的事情,今年已经60 岁的程某就悔不当初。
1996 年,为帮助老朋友章某筹措资金,程某牵线搭桥把他介绍给段某认识。随后,章某便以公司名义向段某借了4万元,并约定每月4 分的月息。
因两边都是熟人,程某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这笔借贷的担保人,并在借条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按照约定,章某本该在1997 年1 月31 日之前将借款及利息全部归还,但不料因为生意失败,章某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还钱。在支付了2800 元的利息后,为了逃避债务,章某就开始“玩失踪”。
章某的赖账行为,让作为担保人的程某感到十分惭愧。
无奈之下,程某只得先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共计20000 元先还给段某,并一直积极寻找章某的下落。
1998 年年底,程某终于在一个小县城的工地上找到失踪已久的章某。在程某的追讨下,章某只拿出10000 元还给程某,剩余借款继续拖欠着。
2000 年4 月,段某终于忍无可忍,将章某及担保人程某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章某的公司必须返还段某20000 元的欠款及相关利息,作为担保人的程某也必须承担保证责任。但那个时候,章某的公司已经名存实亡,营业执照都被吊销了,根本无力偿还借款。这样一来,这笔债务就落到作为担保人的程某身上。
得知这一结果,程某又气又急之下中风了。
看到程某的惨状,段某也有些于心不忍,决定放弃追讨剩余款项,只要求程某再归还5000 元即可。最终,程某东拼西凑了5000 元归还给段某,这一案件才算了结。
【现身说法】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碍于情面做出一些或许自己本不情愿做的事情,如被朋友拉去做借钱的担保人。这种时候,你即便心中不愿意,碍于情面往往也难以开口拒绝。但做担保,不只是签个名字、按个手印那么简单的事,其中暗含的法律风险是非常大的。
一般来说,担保人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人,另一种是连带担保人。二者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如果是连带担保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通常情况下,在保证合同没有明确标明责任时,担保人都被视为连带担保人。因此,碍于情面为熟人担保借款时,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能否承担其中的风险,明确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
【读法心得】
当下常见的债务担保方式分为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
熟人之间的借贷行为,最常用的担保方式就是保证,即由第三方出面作为担保人,促成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关系的成立。
当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担保人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请记住担保须谨慎,别因碍于情面就扛起自己无法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