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王朝让最有希望的青年才俊先做校书郎,不是轻视他们,而是为了在读书和做官之间给他们一个过渡,先做点不会出人命的工作,把心态调整过来。秘书省的工作是清闲的,但也有点寂寞,壮志凌云的白居易,也并不安于这样的生活。好在,他很快迎来了迁转。
三十五岁的时候,白居易到盩厔去做县尉。清流官做县尉,是做县令的副手,为的是在小地方全面地熟悉政务,其实就是见习县令。这是唐代官员迁转的必由之路。作为县令的儿子,白居易对县里的事务并不陌生,但是作为官员,他看到这一切难免有新的感触,甚至同时在暗自庆幸自己已经过上了更好的生活。在盩厔,他写下了著名的《观刈麦》,“白体”的风格也初步显现。
大约在做校书郎、盩厔尉的时代,白居易还收获了美满的婚姻,娶到了当时显赫的世家大族“靖恭杨氏”的女儿。杨家属于古老的弘农杨氏家族,这个家族在汉代就出了很多大儒,是典型的关中儒学家族,也是李唐王朝青睐的选官、婚配重点,著名的杨贵妃也号称出自这个家族。白居易的岳父杨宁做到国子祭酒。这个家庭,无论是郡望、官职、文化地位,都没的挑了。这家肯选白居易做女婿,也说明白居易的身价确实高了。白居易尝到了婚姻生活的甜蜜,也从杨家听说了很多贵族圈子的掌故,开始融入高等士族的生活。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写下了《长恨歌》。
在盩厔县历练一年后,白居易回到京城,出任翰林学士,官品定为拾遗,这是典型的清流官待遇。翰林学士的职位,代表着朝廷对他学识和清流身份的肯定,拾遗则是被重点培养的青年官员由校书郎升迁的下一站。拾遗只有八品,却属于言官,他的本职工作就是向皇帝进谏,议论朝廷政策的得失。这样官品低、没有包袱、可以不计个人得失的言官,在朝廷中是必需的。拾遗位低而权重,很适合授予被重点培养的年轻人。年轻人担任拾遗,仍然是见习朝政,不直接参与决策。皇帝只是让这些年轻人在旁边观察,朝中大佬是如何行政的,做法是否有偏差,有意见随时可以提。我们看到很多诗人在初入仕途的时候就上书提了很多意见,这不是因为他们格外耿直,而是因为他们是清流出身,担任了拾遗,进谏是职责所在。
白居易当上了拾遗,也是格外激动的,因为他的偶像陈子昂、杜甫都在这个尊荣的职位上待过,更因为这个职位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可以直接为朝廷、为百姓做事了。
次年,元稹失去了妻子,写下了著名的悼亡诗。白居易少不得要写诗来安慰这位好友。
白居易做拾遗是很认真的,提出了很多切实的建议。光上书还不够,他下班还要在自己的地盘写诗,继续评判社会现象。同为言官的元稹也跟他一起写。他们给这些诗取名“新乐府”。
“乐府”本来是流行歌曲,是一种最富娱乐性的诗体。老百姓自发歌唱自己的喜悦和哀痛,不自觉地就反映了社会现实。读书人因此认为,乐府是有教化和讽谏的作用的,再前进一步,就认为乐府就是为教化和讽谏而作的。白居易认为,当时的乐府净唱些**,是乐府堕落的结果,所以他要写“新乐府”,像他想象中的古人一样写教化和讽谏的乐府。实际上,元、白写的“新乐府”,跟真正的乐府已经没什么关系了,就是一种古体的文人讽喻诗。他们之所以要写讽喻诗,是因为他们这时候正在做言官,已经形成了职业习惯。
写完“新乐府”,白居易又写了一组“秦中吟”,也是讽喻诗,写他在长安看到的社会现象。
白居易的讽喻诗,是他一生创作的精华之一。这些诗作不符合传统的审美,甚至突破了纯文学的功能,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些作品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他的讽喻诗,我们认识了中唐后期的社会,也看到了白居易本人的鲜明态度。其中一些激切质朴的语言,也不失为可以传诵的警句,预示着新的诗歌范式的建立。
白居易写讽喻诗,是与他青年时代做言官的经历密不可分的。言官的职位给了他强烈的荣誉感与使命感,而面对社会现实中的种种不合理,他又总是体会到深深的无力。他不能把这些都写进奏折,就把它们当成闲言碎语,写进了诗。他的讽喻诗,是那个时代堂皇文字边缘的注脚,也不失为那个年龄文官内心的真实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