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西文化特征的优劣比较(1 / 1)

西方人高扬认知理性的价值,其积极意义是十分明显的。就个体精神而言,对认知理性的自信赋予西方人一种勇于探索的外倾人格特征,他们对一切对象都力求知之而后快,不墨守成规,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超越前人,而且也培养严密思考、精心推论、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这都是极为可贵的。就社会价值观而言,西方人重认知理性的特征促进了民主与法制的确立,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认知理性及其导致的探索精神极大地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对自然奥秘的认识大大深化,对自然的利用也更为有效,同时,自然科学又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并间接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从根本上说,这些都应归功于西方人对认知理性的弘扬。

然而,一种文化的长处往往也正是它的短处。认知理性虽然使西方人在社会与自然领域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伟大成就,但它的局限也是十分清楚的。就个人而言,认知理性赋予人以探索精神和科学态度,却无法安顿人的心灵,具体说,是无法处理人自身的欲望。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无论认知理性如何有力,对于无限膨胀的欲望来说也是束手无策的,这结果便是因欲望得不到充分满足而产生的紧张与焦虑。人的认知理性越是显示其威力,人的欲望也就越大,随之而来的紧张与焦虑也越是强烈。就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认知理性推动了民主与法制的政治形式的建立,但它却无法沟通人们的心灵。在严密的法律规定下,人人循规蹈矩、照章办事。在这样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中,作为个体的人却是孤独的,别人对他而言是一座牢狱,是一堵墙,人与人的关系过分理性化这种状况返之于人的心理,便是孤独感、紧张感、焦虑感,甚至绝望感的产生。西方现代派文学正是将人的这种心态作为主题来表现的。社会也无法安顿人的心灵,反而增加了心灵的痛苦。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认知理性赋予人以科学知识,给人以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力量。然而自然却是无限的,当认知理性攻上了—座山峰之后,发现还有一座更高的山峰矗立在后面。古老的西绪弗斯神话不正是对认知理性这种无奈的最好说明吗?在默默无语的大自然面前,人的认知理性总会有疲惫之时,这样紧张感就产生了。浮士德的探索精神固然值得钦佩,但他们那种深沉的幻灭感不更发人深省吗?而且,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类对自然的每一次胜利,都会遭到自然更有力的报复。认知理性对自然的征服,最终却导致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破坏,在发怒的自然面前,人有多大力量能与之抗衡呢?

认知理性的确无法安顿人的心灵,无法消除人的紧张与焦虑。于是宗教便出来完成这一使命,基督教之所以能在西方社会统治人的精神达千年之久,而且至今仍有其影响力,正是由于认知理性的局限。基督教的宗旨在拯救。拯救什么呢?拯救认知理性无法拯救的心灵。在一个时期内,基督教确实起到了这种拯救心灵的作用。但是它的局限也是十分明显的,基督教与任何其他宗教一样,实质上是将自然宇宙的无限性与人的有限性统一起来。上帝有人格,有意志,这便是人的有限性之反映,但上帝又有无限的力量,有安排一切、控制一切的能力,这是世界无限性的反映,因此,基督教赖以存在的上帝实质上是一个心造的幻影。这样,在宗教信仰与认知理性之间从一开始便存在着一种潜在的裂痕,在认知理性殚思竭虑地证明上帝的存在的同时,这一潜在的裂痕也悄悄扩大着,结果,认知理性便终于与宗教信仰决裂,将宗教拋于身后,又去孤军奋战了。于是西方人在自然科学领域与社会领域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又陷进了心灵紧张与焦虑之中。

西方哲学自康德、席勒便开始从认知理性所取得的成果带来的狂喜中清醒过来,开始寻求安顿心灵的方式。宗教靠不住了,于是他们就向审美乞援了。到了黑格尔又重温了一遍理性至上的美梦。此后认知理性就再也不被视为万能的法宝了。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青年马克思的实践论的人本学、克尔凯郭尔的宗教哲学开始,西方哲人开始将探索的对象指向人的存在本身,此后经唯意志论,生命哲学、精神分析主义直到现代存在主义哲学、现代派文学都将人的自身困境作为思考的课题,目的自然是为人的心灵找一个理想的寄寓之所,为人类社会寻找一个理想的乐园,然而,找到了没有呢?

中国古代文化的缺陷是极为明显的,在社会上没有开创出以民主与法制为支柱的社会政治形式;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没有建立起具有现代意义的科学技术。致使在与西方文明的碰撞中,军事上失败、经济上失利,在思想文化上又面临着被同化的危险。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面对入侵者还是被入侵者,我们的文化从来都是同化别人,最多是吸收别人,而没有遇到过被同化的危险,而西方文化东来之后,这种危险也跟着降临了。这不能不使每一个有民族自尊心的人痛心疾首。然而仅仅有民族自尊心是不够的,要想使中国文化获得新的生命力,首先必须将那些真正成为包袱的东西彻底拋弃,然后再发掘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并通过吸取西方文化中有价值的因素而予以改造,这样才能重建一种包含了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新型文化。那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或曰合理因素是什么呢?

中国传统文化对人格境界的高扬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其积极的方面是能够在内心世界开创出一片纯净的天地,从而消解紧张与焦虑这类消极情感。中国古代为什么没有自己的宗教呢?这是一个大问题,在我看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古代儒家或道家的人格境界本身就是一个安顿心灵的最佳所在,无须另寻一个彼岸世界出来。有些论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指儒、道二家)本身就具有某种宗教性。这观点是有道理的,起码在中国文化的人格境界这一点上,它具有某种宗教的功能。但儒学也罢,道家也罢,都绝不是宗教,它们开出的人格境界并不是虚幻的彼岸世界,而是高层次的心灵状态。它的最大价值在于能够安顿人的心灵,具体说就是能消除由外在刺激而引起的内心紧张、焦虑,能妥善地处理人自身肉体的与精神的种种欲望。

标举人格境界也有消极的一面。这表现在两点上。—是对人格境界的追求,在实际上仅仅能够起到心理自我调节、心灵自我提升的作用,也就是说,它只能使人成为佛家所讲的“自了汉”。尽管在先秦儒、墨、道诸子提出各自的人格理想时,目的是通过个体人格的自我建构进而完成社会理想的建构,个体人格只是入手处,改造社会才是真正目的。但由于在个体人格境界与理想的社会秩序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二者之间又没有一种切实可行的转换机制,故而诸子的人格境界就只具有个体意义了。二是先秦诸子提出的人格境界,到后世被演变为一种贵族趣味。先秦诸子是先秦士人阶层的思想代表,先秦士人是一个具有强烈进取精神与主体意识的社会阶层,他们不是贵族,也不是官僚,而是民,是“四民”之首。秦汉一统天下之后,统治者采用各种方法(如征辟察举)吸引士人阶层进入中央集权的政治序列,于是士人变成了士大夫,入仕之心增强,救世之志淡化。到了东汉之末,魏晋之初,那些累世为官的士大夫家族在经济、政治上都获得了某种特权,从而成为士族(世族、势族)。士族是贵族化的士人,他们继承了先秦道家士人提出的人格境界,但完全剔除了其中蕴含的批判精神与救世意识,把它变为一种浸透了贵族式的达观与肆意而为的味道的精神旨趣,此后,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他们的人格境界都有精神贵族倾向,只是到了明中叶以后的左派王学那里贵族倾向才为平民化倾向所取代。

中国传统的社会价值观的缺点同样是十分清楚的:它没有民主与法制的观念。无论道家的小国寡民与儒家的大同小康如何令人心向往之,它们都是无法实现的乌托邦。士人阶层的社会价值观一进入社会现实,就立即被转化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他们始终无法摆脱这种被利用的现实处境。但是,中国古代,特别是儒家那种基于个体道德自律的人伦规范,与人为善,乐善好施,达己达人,爱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处世准则,却又有其积极意义。

中国文化对人与自然之关系的认识是强调“合”与“同”而不重“分”与“异”,这结果自然也是两方面的。—是消极方面,它阻碍了人们对自然奥秘的探索,使自然科学无法形成。间接地影响到社会,又使新的生产方式无法孕育出来,从而大大延缓了社会形态的更替。二是积极方面,这种观点有其重要合理性:人与自然本为一体,人的一切,从大的范围来看,无非是自然发展进程中的产物。即使是人的精神,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同样是自然的产物,只不过比其他创造物更精致些而已。所以,人类社会也不过是自然的历史中的一个侧面、阶段罢了。人有什么资格在无限的、像伟大的母亲一样生养自己的大自然面前指手画脚、大呼小叫呢?中国古代哲人以自然法则规定人世法则,以自然的自在性规定人的人格境界,认为人的主体性不是表现在按自己的意愿去使大自然面目全非,而是顺应自然诸特性去帮助它化育万物。在中国人看来,自然本身是完美无缺的,是丰富而又和谐的。自然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生命体,人的生命只有依附于这个巨大的生命体,才能存留。因而中国古人从来都是礼赞讴歌大自然的,只有那些将自然视为某种人格神的人,在求它保佑而不灵时,才会骂山骂水,怨天怨地。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自然具有神圣性,这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自然对人而言任何时候都是生存环境和条件,人要依靠它,如果轻视自己的生命赖以存在的环境与条件,那就必然会危及这生命本身。历史早已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