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的基本特性之一:文学价值即人格价值(1 / 1)

中国古代文学与西方古代文学有很大不同。从内容上看,中国文学首先是人的心灵世界的展现,西方文学则首先是社会生活的再现;从文学样式上看,中国文学的主流是诗词曲赋,西方文学的主流则是戏剧与小说。这两点差异是互为因果的,但从根本上讲,还是植根于文学价值观的不同。西方人将文学视为模仿,因此将反映生活的真实程度当作基本价值标准;中国人将文学看作“言志”的方式,因此,以作品中表现出的人格境界之高下作为基本价值标准。由于这种价值观的差异,西方人才将文学看成社会的缩影,是“第二自然”;中国人则将文学看成是“胸襟”“怀抱”的形式化;西方人将文学的价值归结为作品展示的社会生活的价值;中国人则将文学的价值直接视为人格价值的表征。

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从古老的“诗言志”开始,即已将文学价值与作者个体精神价值联系起来了。魏晋时有“诗缘情”之说出现,这自是对“诗言志”之说的突破,但二者的区别只是在对人的精神价值的理解上有所不同而已。“诗言志”在春秋时代主要是“赋诗以明志”的意识,各诸侯国的公卿大夫在外交场合常常借吟诗来表达自己的某种观点或意愿,这在《左传》中随处可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赵文子言“诗以言志”即这个意思。《尚书·尧典》所说“诗言志”则是指用诗来表现志向、思想的意思。一是讲借已有之诗来“言志”,二是讲自作诗歌以“言志”,二者有较大区别。学术界大都以为《尧典》为春秋战国时人伪托,因此,二说之先后很难断定。但《尧典》之说从战国后期到两汉之时渐渐成为“诗言志”的基本意义。荀子说:“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荀子·儒效》)这段话中的“是”字均指“圣人”而言,“诗言是其志也”即诗人所言乃圣人之志的意思。这样荀子就明确地把“志”界定为儒家思想和志向了。汉儒所言“诗言志”也基本上是这个意思,其中即含有如一些论者所说的“情”的因素,那也只能是符合儒家伦理精神的“情”而不是指人的一般情感。陆机“诗缘情而绮靡”中的“情”字则是指人的一般情感而言,并不带任何伦理色彩。“诗言志”与“诗缘情”乃是中国古代士人关于诗歌本体的两种基本认识。二者在文化背景上虽有很大差异,但又有着一个十分重要的共同点,那就是都是把人的主体精神当作诗之本体,或者说都是把人的内在价值作为文学的基本价值,尽管二者对人的内在价值的理解存有差异。

那么,中国古代士人为什么将人的内在价值作为文学的基本价值呢?这与士人阶层对待社会生活的态度和改造社会的方式有直接关系。我们知道,先秦士人阶层就已有“处士”与“仕士”两大类型(见《荀子·非十二子》)。从士人阶层的社会处境来说,他们本都有安顿自身与安排社会的双重愿望,但一旦成为“仕士”,进入仕途,他们就只能成为统治者利益的维护者了,根本无法依据自己的意愿来安排社会。战国纵横家均为“仕士”,因而在先秦士人中这批人最缺乏思想。真正有思想的士人大都为“处士”,他们都有各自的社会理想。但正由于他们是“处士”,所以缺乏实现其社会理想的手段,于是他们都试图凭借精神的力量来影响社会。儒家士人凭借伦理精神,墨家士人靠“爱的说教”,道家士人靠形上价值(道)。如何才能获得这种精神力量呢?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修身”之途。儒家以扩充道德意识(四端)来修身,墨家以勤俭节欲来修身,道家则靠“损之又损”“清静无为”的自我结构功夫来修身。因此,对于先秦士人而言,修身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不唯是安顿个体心灵的方式,而且也是实现社会理想的手段。但以修身的手段来实现社会理想纯粹是一种天真的幻想,故而它的实际意义仅仅在于高扬了人的主体精神,充分肯定了人的内在价值(精神价值),并为后世士人开出了一系列理想的人格境界。对于改造适合政治经济状况来说,这也许不成其为意义,但对于塑造中国士人的精神人格,规定中国古代主流文化的格局来说,却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代无疑是一个最为深刻、最为巨大的变革时期。这一时期出现的士人阶层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主流精神文化的伟大缔造者。先秦诸子巍巍然矗立于中国精神长河的源头,后世历代士人无不仰承其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不可能没有出现过在智力和知识上超过老庄孔孟的人物,但他们都无缘于像春秋战国那样伟大的变革时代,没有那种足以创造出文化巨人的社会条件。因此,先秦诸子就成了中国古代精神文化格局的规定者,后世士人只是在这一格局中有所增补而已。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先秦诸子所奉行的修饰——对个体人格境界的追求,便成为后世士人文化中最主要的价值目标,它涵盖了古代文化的方方面面,而文学艺术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士人人格境界的象征形式了。荀子说:“诗者,中声之所止也。”(《荀子·劝学》)《乐记》说:“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自人心之感于物也。”司马迁说:“《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作为也。”(《史记·太史公自序》)王充说:“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意奋而笔纵,故文见而实露也。”(《论衡·超奇》)曹丕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典论·论文》)刘勰说:“夫情致异区,文变殊术,莫不因情立体,即体成势也。”(《文心雕龙·定势》)这都是将人的内在价值——精神价值、人格价值视为文学本体的例证。

到了唐宋以后,文论家更提出人品决定文品的观点。韩愈认为:“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又说:“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皆宜。”(《答李翊书》)陆游说:“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示子遹》)这“工夫”亦主要指修身而言。徐祯卿说:“诗之词气,虽由政教,然支分条布,略有径庭。良由人士品殊,艺随迁易。”(《谈艺录》)沈德潜说:“有第一等襟抱,第一等学识,斯有第一等真诗。”(《说诗晬语》卷上)叶燮说:“诗之基,其人之胸襟是也。有胸襟,然后能载其性情智慧,聪明才辨以出,随遇发生,随生即盛。”(《原诗》卷一)由此可知,由先秦到清代将文学的价值视为人的内在价值,这是一以贯之的观点。文学价值是如此,文学创作实际也确实如此。观历代第一流的诗人,无不在人格境界上超尘脱俗、卓尔不群。例如,陶渊明的人品高于谢灵运,故陶渊明诗之境界为谢灵运所不能及。而且,诗人的人格理想不同,他们的诗境也判然有别。李白不如杜甫沉郁,杜甫不如李白飘逸,盖因二人人格境界之不同。士人有几种人格理想,文学便有几种境界。钱穆先生说:“故中国文学之成家,不仅在其文学之技巧与风格,而更要者,在此作家个人之生活陶冶与心情感映。作家不因于其作品而伟大,乃是作品因于此作家而崇高也。”又说:“欲成为一理想的文学家,则必具备有一种对人生真理之探求与实践之最高心情与最高修养。亦不仅于此而已,欲成为一理想的大文学家,则必于其生活陶冶与人格修养上,有终始一致,前后一贯,珠联璧合,无懈可击,无疵可指之一境,然后乃始得成为一大家”[1],这是对中国古代文学的真知灼见。对于古代士人而言,文学是其人格境界的外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