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生成规律之二:背离(1 / 1)

所谓“背离”是指这样一种情形:文学价值观与同时期的文学创作或往代存留下来的文学作品的实际情况不相一致,二者之间呈现错位状态。我们先举事实,然后再予以分析。

第一种“背离”的情形是文学作品呈一种状态,而对它的价值判断却呈另一种状态,二者圆凿方枘,不相符合。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莫过于汉儒对《诗经》的理解了。例如,对于《关雎》的解释,《毛诗序》说“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对《葛覃》《毛传》释为“后妃之本也”。对《卷耳》释为“后妃之志也”(见孔颖达《毛诗正义》)。其实这几首诗都是民间歌谣,或悦慕男子,或思念丈夫,本是自然情感的流露,而释者却赋予它们所没有的伦理意义。又如,《七月》是一首歌咏农夫劳作的诗,《毛传》却释为“陈王业也”。《氓》本为弃妇怨怒之作,《毛传》却以为是“刺**佚也”。这就将“美刺”功能硬加于作品了。后世儒者如孔颖达、朱熹等人论《诗经》也基本上沿袭了《毛传》传统。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文学价值观与文学作品实际之间的这种“背离”呢?第一,《诗经》的作品并不是在儒家文学价值观的指导下产生的。这些诗的作者,无论是庶民百姓,还是破产贵族,抑或是像周公、尹吉甫这样的辅弼忠臣,他们作诗都有各自具体不同的原因,基本上都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产物。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一个先在的文学价值为指导。第二,汉儒的文学价值观并非仅仅是对《诗经》等文学作品的概括总结,它主要是从儒家思想体系中升华出来的,是儒家对文学提出的规范性要求。《诗经》中的确有大量怨刺之作,也有不少是歌颂祖先或君主的,这的确可视为儒家文学价值观中“美刺”原则的基础,但也正是由于这类作品恰好适应了儒家士人塑造君主、规范君主的政治目的才受到重视的。至于伦理教化的意义,《诗经》中本不存在,它是儒家对文学提出的价值目标。汉儒奉行了这种工具主义文学价值观,所以在对《诗经》的解释中也就将伦理教化意义赋予了作品。文学价值观与作品实际价值的背离,在汉儒那里也就表现为作品与阐释的错位。

第二,“背离”现象是由于某种文学价值观不是作为当时文学创作的总结而是作为对它的批评与反拨出现的。例如,六朝时提出系统文学价值观的首推刘勰的《文心雕龙》和钟嵘的《诗品》,而二者的文学价值观正是对彼时文坛**靡文风的批判与反拨。齐梁是士人阶层最为沉沦的时代。建安文人那种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不见了,正始名士那种“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自由追求不见了,玄学家游心太玄、追求形上价值本原的精神不见了,士人原有的洁身自好、超越世俗的品格也消失殆尽了,剩下的就只有对声色犬马、口腹之欲的兴趣了。颜之推描画此期士人行状时说:“多见士大夫耻涉农商,羞务工伎。射则不能穿札,笔则才记姓名。饱食醉酒,忽忽无事。以此销日,以此终年……及有吉凶大事,议论得失,蒙然张口,如坐云雾……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至于谚云:‘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无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驾长檐车,跟高齿屐……”(《颜氏家训·勉学》)士风如此浮靡,表现于文学创作,自然便是那毫无阳刚之气的“永明体”与“宫体诗”了。只有少数士人尚能保持清醒头脑,广收博采诸子百家,对当时文坛有所抨击。刘勰自述撰《文心雕龙》的宗旨说:“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君臣所以炳焕,军国所以昭明,详其本源,莫非经典。而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将遂讹滥。盖《周书》论辞,贵乎体要,尼父陈训,恶乎异端,辞训之异,宜体于要。于是搦笔和墨,乃始论文。”又说:“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文之枢纽,亦云极矣。”(《文心雕龙·序志》)这实际上是要重振以儒家精神为主的文学价值观,目的是矫正齐梁文坛之颓靡文风。《文心雕龙》中,《宗经》《明道》《征圣》诸篇是为文学创作寻找文化精神的依托;《物色》是提倡情感真实;《风骨》是标举阳刚之美,这些都恰好是齐梁文学所缺少的。因此,一部《文心雕龙》虽然在篇幅上主要是对各类文体的辨析及对创作经验的总结,但其最大贡献却是提出一套以儒家思想为主,兼取道释,强调形式与内容并重、审美价值与社会功用统一的文学价值观。正是由于这种文学价值观与当时文学创作趋向相背离,故而它虽得到文坛领袖沈约的称赞,却不见对文体有什么明显的影响。

这种文学价值观与文学创作相背离的情形在隋唐以后历代皆有。元白“新乐府运动”、韩柳“古文运动”、宋初古文运动及对西昆体的批评、明代复古主义、公安派的诗文主张,都是在创作和理论两个层面对彼时文坛主流的批判与反拨。那么,造成这种“背离”的原因是什么呢?除了文学自身发展规律与特定社会状况的原因以外,儒家士人的救世意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文学的工具主义态度是最重要的原因了。通观种种“背离”现象,无不是儒家士人自觉规范文学流向的结果。这意味着,中国古代士人文学价值观并不完全来自对文学创作的总结,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来自某种外在于文学的思想观念。这一点与西方文学价值观的生成规律颇有不同。在西方,尤其是在文艺复兴之后,文学创作几乎总是历次文化思潮的前锋。社会生活的变化首先反映到文学中,然后才形成普遍的文化思潮和文学价值观。这就是说,西方的文学价值观大都是产生于文学创作之后的,是作为对普遍文学现象的总结、升华而出现的。例如,亚里士多德的文学价值观是对古希腊悲剧的总结;布瓦洛的文学价值观是对高乃依、拉辛等人的古典主义文学的总结;俄国19世纪三大批评家的文学理论是对俄国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总结;等等。这种文学价值观一经产生,对文学的进一步发展立刻表现出重大影响,但就其产生而言却是在文学创作之后的。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的生成却不尽如此。一般说来,那些关于创作技巧、艺术风格等方面的文学观念也都是对创作实际的概括与总结,而那些关于文学价值功能的观点却往往是来自于某种先在的思想观念。就儒家文学观念而论,它在处于萌芽状态时主要地即不表现为对文学创作的归纳总结,而是表现为儒家道德观念和历史使命感的转化形式。至于后世历代儒者,他们的文学观念就更不是在文学自身的发展中汲取营养,而是返归道儒家先哲那里去寻求理论依据的。这样一来,文学的发展与文学价值观就常常处在不相一致的背离状态了。又由于中国古代社会有一个漫长的渐进式的发展过程,缺乏飞跃式的进步,故而中国文学也基本上没有充当过时代精神的先锋,相反,它总是在一种思想观念的影响下发展演变的。有时,由于某种社会的原因,儒家的入世精神失去了主导地位,道释的隐退意识大盛,这时候文学就会出现“失控”状态:文学一方面按照自身规律发展,在形式技巧和艺术风格方面出现突破;另一方面它又受到时代精神的左右,从而成为纯粹的个体精神的娱乐形式,其社会功能被忽视了。但不会太久,便必然会有儒家传统的捍卫者起来对文学进行自觉规范了。这样一来,文学价值观与文学创作之间出现某种共时性的背离就带上了必然性特征。齐梁、隋末唐初、中唐、宋初、明初的情形都大抵如此。

从更深层的原因上看,文学创作与文学价值观的背离则植根于士人阶层固有的人格冲突。中国古代士人一般都有“进”(救世)与“退”(自救)两种人格维度。“进”的维度又有两种表现形式:高尚的一面表现为胸怀济世大志,以天下为己任;鄙俗的一面表现为追求高官厚禄、荣华富贵。“退”的维度也有两种表现形式:高尚的一面表现为洁身自好,追求人格境界的完满自足和形上价值本原;鄙俗的一面则表现为游戏人生、玩世不恭。在某种特殊社会经济条件下,士人们既失去了建功立业的进取精神,又缺乏追求人格境界与形上价值的兴趣,于是就只有沉浸于感官享受和追求时尚了。这时他们没有独立的精神人格,也没有高层次的精神寄托,虽也吟诗作赋,不过是打发时日、自命风雅而已。这样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就只能是有气无力的靡靡之音。这种文学发展到一定程度,又会触发起隐伏于一些士人心中的“进”的精神,他们就会重新倡导一种富有进取精神的文学价值观。

士人阶层原是一个比较闲散自由的社会阶层,他们去建功立业也罢,去修身养性也罢,都只是一种自我选择,并没有人去逼迫他们。因此,古代士人大都有比较激烈的内心冲突:一方面求舒放闲散、自由自在;另一方面又自我节持、自觉自律。过于闲散时,节持就来了;过于节持时,舒放就来了。个体士人是如此,整个士人阶层也是如此。这是一种士人心态转变的规律,其结果必然影响到整个学术文化和文学观念。造成这种心态转换的外在原因自然是特定的社会状况,而其主体原因是士人固有的人格二重性。由于这内外两种原因的作用,士人的社会心理就呈现出一张一弛的交替变化状态,文学创作于文学价值观的背离现象也就在士人心理这一张一弛的变化中表现出来了。由于这种背离现象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必然性,因而亦可视为古代文学价值观生成发展的一种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