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探讨一种文学价值观的生成规律,当然不能不追问到特定社会状况,因为一切精神文化的创造都是植根于此的。但由于士人阶层既是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又是文学价值观的主体,因此在社会生活状况与文学价值观之间必然存有若干中介环节。这样,社会状况对文学价值观的影响作用就要经过若干转换过程。对此,我们称之为层转。
由社会状况而产生特定的士人心理结构,这是由社会状况向文学价值观“层转”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在中国古代,自秦汉以后,社会经济关系处于长期相对稳定的缓慢发展之中,基本上没有出现过足以对士人社会心理构成直接刺激的突变性飞跃,故而对士人心理产生了直接制约作用的社会状况主要是指社会政治状况。士人阶层以出仕为实现其社会理想的必经之途,社会政治状况直接决定着士人步入仕途的方式。所以,社会政治状况对士人阶层产生影响作用的主要因素又表现为统治者对士人采取何种态度。这种态度,概括而言,便是招纳与拒斥。统治者礼贤下士、任人唯贤,士人们就热心功名、关心世事;统治者任人唯亲,荒**腐败,士人们就淡泊名利,退身自保。这两种心理倾向各自在特定时期都能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从而构成各种精神创造活动的决定性因素。从三国与两晋时期的对比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两种心理倾向的不同。三国之时,各割据政权为巩固自己的势力以便兼并他国或抵御兼并,在用人上都看重真才实学而不大看重名节。例如,曹操三次下“求贤令”明确提出“唯才是举”的选士标准,这就大大刺激起了士人们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的豪情,形成了崇尚“通脱”反对拘泥的处世态度,这种心理倾向正是“建安风骨”产生的主要社会心理依据。两晋时期门阀制度与门阀观念形成,在选士用人上注重门第而轻视才学,再加上统治集团内部争斗激烈,政治日趋黑暗,故而士人们大都失去了政治热情,于是退隐第一次成为世人普遍看重的高尚之事。当然,士人政治热情的有无并不以出仕与退隐为绝对标准。两晋之时大多数士人也还是奔竞于仕途之中的。但有匡时救弊之志、建功立业之心的出仕是一回事,仅仅关心地位之高下,利禄之厚薄的出仕是另一回事。两晋之时出仕的士人大多为后者,故而身居高位而耻谈世务的王衍之类居然能成为士林领袖,由此可窥彼时士人心态之一斑。
士人阶层自春秋战国时兴起开始,在其心理上即有积极进取与退身自保(即救世与自救)两种倾向的冲突。这两种倾向后来则成为历代士人所共有的基本人格结构。但这两种倾向总是一种处于明显的主导地位,一种处于隐伏的从属地位,而何者明显,何者隐伏则取决于外在政治状况。隋唐之后科举制度确立,士人阶层有了较为可靠的进身之途,故而隐退再也没有像两晋南朝那样形成一种时尚。但是科举制度并没有彻底弥合士人固有的人格冲突,社会政治状况依然决定着他们的心理倾向。只是这种决定的表现形式不再是仕与隐的选择而是表现为是将出仕作为实现社会理想的手段还是作为一种生存方式的区别。或者说是以做官为手段还是以做官为目的的区别。另外,也有社会动**、政治黑暗反而更刺激起士人阶层政治热情的例子,但这种情况,也还是证明着社会状况对士人心理状态的决定作用。
由士人心理状态向以价值观为核心的精神文化形态的升华是文学价值观生成之“层转”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士人阶层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之观念形态的建构者,他们的文化建构是直接立足于自身特定的心理倾向的。士人阶层是以君权为核心的古代官僚系统的后备军与组织者,但作为一个阶层,他们并不是御用知识分子。如果说他们在政治活动中他们大抵以君主之意志为意志,那么在文化建构中就是另一回事了。孔子、孟子及后世之韩愈、宋明理学家们都高标一个“道”字,为行其“道”、卫其“道”,他们甚至不惜生命。这个“道”正是士人独立文化价值观的表征,它并不从属于君权,相反,倒是以规范君权、限制君权为目的的。先秦诸子无不各道其“道”,都敢于以王者之师的气概去谆谆教导君主们。秦汉以后,君权越来越被强化,士人不敢再标榜自己是王者之师,不敢再公然表示要按自己的价值标准去改造君主,但他们依然通过较含蓄、委婉的形式非常执着地去劝导、警诫甚至恐吓帝王。观《吕氏春秋》《淮南子》以及董仲舒、司马迁、扬雄、王充、韩愈、周敦颐、二程、张载、朱熹、陆象山、王阳明、黄宗羲、戴震直到康有为、梁启超这些一流士人思想家,哪一个人的著作中没有教导君主的内容呢?由此可知,士人阶层的文化建构并非演绎他人的观念,决定这一文化建构之价值取向的只能是士人们自身的心理状态。
如前所述,无论在何种时代,士人心理都是由救世与自救两种基本倾向构成的。只是在不同时代或不同社会状况之下,这两种基本倾向表现出的显明程度各有不同而已。从这两种基本心理倾向出发就形成了以个体价值为核心和以社会价值为核心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文化价值观。这两种文化价值观就决定了中国古代学术文化的两大基本体系。子学时代百家争鸣,人人标新立异、自成一说,但落实到价值观上,无非是救世与自救两大派。它们分别代表着士人二重人格构成的两个方面。汉代学术,无论是杂家(《淮南子》《论衡》等)还是儒道(儒之经学、道之黄老刑名之学),抑或是史学(司马迁之《史记》、班固之《汉书》)都贯穿了一种明显的救世精神。这是因为汉代统治者起于草莽,在政治上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在文化上有建设精神,而征辟察举的选士制度又为士人开辟了进身之阶,因而汉代士人大都有一种昂扬向上的心态,基本上都是入世主义者。魏晋玄学则是士人自救心理的产物。汉代士人的救世精神遇到汉末的黑暗统治(外戚、宦官擅权),发生了激烈冲突,结果是士人阶层在政治上的惨败。旋即又遭逢乱世,尽管曹魏时期士人救世精神稍有抬头,不久又在曹氏集团与司马氏集团以及司马氏集团内部的权力角逐中再遭打击。而门阀制度的兴起则更彻底地摧毁了寒门庶族士人建功立业的志向。世家大族出身的贵族化士人只关心个人和家族利益,而对江山社稷不大关心,于是整个士人阶层之心态由救世而转为自救。作为这种心态的理论升华,那种探赜索隐、贵无轻有的玄学便得以大盛于世。如果说清谈是士人自救心态在生活方式、时尚层面上的呈现,那么玄学则是士人回归内心的产物。有什么样的士人心态,便有什么样的学术文化,这一点在后世的宋明理学、清代朴学、晚清新学中均可得到印证。从这个意义上看,一部中国学术文化史,就是士人阶层心理的演变史。
由学术文化观念向文学价值观的升华是文学价值观“层转”过程的完成阶段。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学术倾向,与之相应,一个时代也有一个时代的主流文学价值观。在同一时代有时并立几种不同的学术文化观念,与之相应,也会有几种不同的文学价值观同时存在。先秦两汉儒学的救世精神在士人中占主导地位,故而在文学价值观上伦理教化功能被大夫突出出来。从孔子开始,《荀子·乐论》《礼记·乐记》《吕氏春秋·仲夏纪》《毛诗序》以及扬雄、班固、王充、郑玄等人的文论形成了以伦理教化为核心的文学价值观念体系。魏晋南北朝时期以人的个体价值为目标的玄学、佛学成为文化学术的主流,与之相应,在文学价值观上也转向文采声律、吟咏情性的审美价值。哲学上是回归内心,文学上是娱情悦性,从陆机到刘勰、钟嵘莫不如此。
隋唐以降,情况就较为复杂。由于科举制的产生和发展,统治者对士人阶层的羁縻控制更加有力,士人们于科举一途趋之若鹜,统治者又利用考试科目来统一文化学术,因此以往那种特立独行、标新立异的思想家越来越少,而作为工具的御用文人、俗吏越来越多。宋人马端临说:“自汉以后,九流寝微,隋唐之间又尚辞章,不复问义理之实,虽以儒自明者,亦不知何等为儒术矣,况其次者哉。”(《文献通考》卷二百二十五)儒学是如此,其他学术也是如此。如道家之学演化为道教神仙之术,也同样是放弃了社会批判精神。唐代士人一是热心功名,二是醉心诗文,在学术文化方面的确颇少建树。那么他们的文学价值观以什么为依托呢?从总体上看,一是儒道传统,二是佛释之学。对于儒道,唐朝士人只是沿袭旧说,并无自己独得之见。而对于佛学,他们则以原有的道家思想和儒家的心性之学予以阐释,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思想学派。这里有一点需要辨明,那就是僧人思想家与士人的关系问题。唐代是佛学传入中国后与原有中国文化融会贯通、开宗立派的时代,中国佛教六大派别,即唯识宗、三论宗、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律宗都是在唐代兴盛起来的。因此从学术史或哲学史的角度看,隋唐佛学实堪与两汉经学、魏晋玄学、清代朴学并立而无逊色。但隋唐佛学却不应属于士人文化范围。佛学文化的传承与创造主体是僧人,僧人有不少是由士人转变而成的,他们对儒道等传统士人文化也很熟悉。但是一入空门,他们的社会角色与文化身份就发生了根本变化,不再具有士人的人格特征,因而不再属于士人阶层了。佛释之学作为一种真正的宗教哲学同样也不再属于士人文化。然而这并不影响士人阶层对佛学的吸取。事实上,唐代士人大多喜欢佛学。王维、司空图不必说了,即使像杜甫、白居易这样积极的入世主义者也常以读佛经为乐。只是到了韩愈,士人才明确提出排佛的主张。士人们对佛学的吸取主要是满足心灵超越的需求,是以之作为仕途不顺时的精神寄托来看待的,这与他们对待道家学说的态度并无不同。士人对道释思想的接受以及儒道释三家的合流仍然是建立在士人固有的人格冲突的心理基础之上的。
因此,在隋唐以后,立足于儒学而兼取于道释,这基本上成了士人学术文化的既定格局。有时由于社会和个人的原因,某些士人也以道释为主、儒学为辅。这表明,自隋唐以后,士人阶层的文化价值观已由社会价值一元论(两汉)或个体价值一元论(六朝)转而为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并立互渗的二元格局,这对文学价值观的影响是极为明显的。道释之学本质上是消解人的社会责任感,引人反观内心,关注个体精神价值与生命价值,可以说是纯粹的“为己之学”。它适应着士人阶层的自救意识,在某种情况下是士人完成自我超越、自我解脱的理论依据。由此而产生的文学价值观自然是以个体审美价值为标准的。审美价值具有普遍性,但它却是纯粹的个体价值,因为它仅仅是在个体心灵上而不是在社会上方能实现的。儒家的修齐治平之术是对士人的社会责任感的弘扬,它适应着士人的救世意识,它虽同样是从个体心灵的自我提升入手,但目的却是外在的,是社会价值。与此相应的文学价值观也是强调文学的外指性功能。这样,从不同思想理论前提出发,士人们就建构起重伦理教化与重审美功能两大文学价值观体系。从历时性角度看,两汉时期以前者为主,六朝时以后者为主。隋唐之后,由于士人阶层对儒释道三家的兼收并蓄,故而除少数人依然恪守二者之一而外,大多数士人文论家实际上都是文学的社会功能与审美价值二者并重的。例如,宋代,除道学家(周敦颐、二程等)重道而轻文之外,政治家(范仲淹、王安石等)与文章家(三苏)实际上都是社会价值与审美价值并重的。明清文坛亦大抵如此。
由观念形态的学术文化向文学价值观的升华还突出地表现在一系列价值范畴的转换上,如道家之“自然”“逍遥”“清静”“远”“妙”等概念向文学价值范畴的转换;佛释之“空”“顿悟”“不立文字”等概念向文学价值范畴的转换等,都有力地证明着文学价值观形成过程中的“层转”规律,在此就不一一剖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