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士人阶层是一个颇为独特的阶层。从其构成来看,在先秦,它是由破落贵族和平民百姓中受到文化教育的人共同组成的。在秦汉以后,士人的主体是中下层地主阶级和农、商子弟。从社会地位上来说,士人阶层属于“民”的范围。《管子·小匡》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7]这里将“士”列为四民之首,可见其与农工商的社会地位相近。又《管子·问》亦云:“问理园圃而食者几何家?人之开田而耕者几何家?士之身耕者几何家……士之有田而不使者几何人?吏恶何事?士之有田而不耕者几何人?身何事?”[8]由此可知士人和农民差别并不大,他们也有田产,有的还亲自耕种。因此,可以说,士人阶层主要是指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那部分有文化知识的成员。开始他们并没有脱离农业生产,只是随着社会对士人阶层的日益重视,诸侯公卿争士,养士之风兴起,私学也成为普遍的教育形式后,士人才开始脱离体力劳动而专门从事文化教育、出仕、做门客等脑力劳动了。两汉以后,历代的士人阶层都主要是来自农民(中小地主家庭和一般百姓),因此,从社会地位上来说,士人阶层与农民阶级有极为密切的关联。
但是,士之所以为士主要并不在其出身如何,关键看他是否有文化知识。因而,何人能够受教育,如何受教育,受怎样的教育,对于了解士人阶层的思想状况是至关重要的。
官学是中国古代的主要教育机构。在两汉以后,官学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贵族学校,专为皇室、外戚等贵胄子弟而设,如东汉明帝永平九年所设“四姓小侯学”即此类学校。唐代所开设的弘文馆,崇文馆,宋以后的宗学,均属此类。这种学校所收人数极少,学生学成后大多由世袭、门荫而入仕途,他们算不得是士人阶层。第二类是太学、国子学以及各级地方政府所设学校。这类学校一般都招收中下层官吏子弟和平民子弟,而平民子弟又往往占据多数。这类学校是农、工、商(主要是农)子弟受教育的主要途径,也是他们成为士人的主要途径。
私学自春秋时兴起,在两汉魏晋时仍颇为兴盛,许多经师都是通过民间私学得到传授的。到了唐代,由于官学大盛,私学稍有消沉,以至人耻言为人师,直到韩愈才力倡师道。两宋私学大兴,书院成为一种重要的民间教育形式,此风一直延及明清。私学大抵为学问渊博的大儒执教,学生则来自各个阶层,许多平民子弟均通过私学而成为士人。
无论官学、私学,所教授的内容都以儒家经典为主。即使在魏晋南北朝玄学大盛之时,儒家经典仍然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老庄佛释之学则主要是士人自修和学校中的次要科目。因此,自两汉以后,士人阶层的主流是儒家士人。但由于各家学派的长期交流、互渗,纯而又纯的儒家越来越少,大抵是以儒为本,以道、释为辅,形成了一种综合性文化主干结构。
士人读书主要是为了步入仕途。“学成文武艺,售于帝王家”虽是小说戏文中的俚语,但却道出了个中三昧。统治阶级利用办教育和选士制度来造就、选拔可以为自己所用的士人。这类进入仕途的士人再一次改变了身份,不再是“布衣之士”而成了“士大夫”。“布衣之士”与“士大夫”是士人阶层的两大组成部分。“布衣之士”中有两类人,一类是一心一意为变为“士大夫”做准备,别无他务,把做官看成人生目的的人。另一类是既准备做官,又保持自己人格理想和社会理想的人,做官只是他实现自身价值的一种手段和条件。这样,成为“士大夫”的士人也就有两类,一是俗吏,重教化的为循吏,重刑罚的为酷吏。无论好坏,他们都是统治者的工具,成了庞大的统治机器中的零部件。二是儒者之吏,或称贤儒。他们不论官职高卑,都能保持独立精神人格,不肯放弃自己的人生理想与社会理想。王充曾论及这两种士人的不同。他说:“程材量知,言儒生、文吏之材不能相过,以儒生修大道,以文吏晓簿书。道胜于事,故谓儒生颇愈文吏也,此职业外相程相量也。”[9]在这里他是讲儒生与文吏各有所长、各有所短,然亦准确地指出了这两类士人的不同。他又说:“论贤儒之才,既超程矣,世人怪其仕宦不进,官爵卑细,以贤才退在俗吏之后,信不怪也。夫如是,而适足以见贤不肖之分,睹高下多少之实也……且夫含血气物之生也,行则背在上而腹在下,其病若死,则背在下而腹在上。何则?背肉厚而重,腹肉薄而轻也。贤儒、俗吏并在当世,有似于此。将明道行,则俗吏载贤儒,贤儒乘俗吏;将暗道废,则俗吏乘贤儒,贤儒处下位,犹物遇害,腹在上而背在下也。”[10]在这段话中就可以看出王充重“贤儒”而轻“俗吏”的态度来了。从今天的眼光看,所谓“贤儒”即那些有形上价值追求,有社会理想,不甘心做工具的士人。他们不论为官为民,都要著书立说,授徒讲学,奉行大道而不辍。这类士人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极少受到重用,那原因在于他们的“道”是高于统治者的地位的,是要规范君权的;而“俗吏”则只是工具,无“道”可奉,只听命于统治者,故而常有高官厚禄。我们所论述的士人阶层。实际是指士人中的这部分有“道”可奉的人,只有他们才真正是中国精神文化的传承、创造者,是形上价值的建构者。也是古代文学价值观的主要创立者。
那么,士人阶层究竟代表何人利益呢?如果说到“俗吏”,那自是代表统治者的利益无疑;但要说到那些“贤儒”,就不那么简单了。这些士人秉承着从先秦诸子那里流传下来的精神文化,也承续了先秦诸子那种独立不倚、自强不息的人格追求。他们以天下为己任,苦苦探寻着人生意义和宇宙大道。他们的思想并不泥于一时一事,而是贯通古今,直指未来的。他们既讲忠孝仁义,确实是在维护着封建等级制度;但他们又讲仁民爱物,以民为本,充当着为民请命的角色。而且在历次改朝换代的农民战争中,士人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他们用自己的学说、思想、人格境界,甚至借天命、先王、圣人等名目来规范、制约、压迫君主,力图使他们成为英明贤德的统治者;他们无情地抨击那些为害百姓的贪官污吏,并建立起一套以清正廉洁、济世救民为宗旨的伦理价值规范。这些士人到底是在为谁说话呢?将他们简单地归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家或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显然都是不切实际的。
表现在文学创作和文学价值观上,这种情形就显得更为明显。像杜甫的《三吏》《三别》,白居易的《新乐府》《秦中吟》,关汉卿的《窦娥冤》,施耐庵的《水浒传》这类作品究竟该如何评价呢?“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这样的创作态度到底体现了什么样的思想呢?从这类作品和创作态度出发,完全可以得出两种完全不同的结论来。譬如,我们可以说这些作品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表现人民的疾苦,表达人民的不满情绪,维护人民的利益。同样,我们也可以说,这类作品是为了提醒统治者不要过分压榨百姓,调和阶级矛盾,目的是巩固封建秩序,以便让统治者更长久地压迫人民。这两种结论都言之成理,但又绝难统一起来。如何解释这种矛盾呢?
在我看来,实际上并不存在着上述矛盾,因为士人阶层既不代表人民的利益,也不是统治阶级利益的维护者。也可以说,他们既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又是统治阶级利益的维护者。这如何可能呢?这是因为,士人阶层所奉行的价值观固然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但也是文化传承的产物,因而带有明显的乌托邦色彩。先秦士人从安顿自身的目的出发,提出一套套安排社会秩序的方法和社会理想,他们作为一个新兴的阶层,一个介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阶层,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代表整个社会来说话的,而他们的社会理想,无论是“大同”还是“小康”,抑或是“小国寡民”其实都带有某种理想主义性质。然而这种社会理想和价值观被后世士人继承下来并成为他们评价社会现实的基本尺度。这就使那些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士人们也成为社会的代表者,实质是某种理想主义者。尽管他们的理想并没有超出封建社会的范围,但它却是封建社会或许可能达到的最佳状态。在社会理想和价值观上的历史继承性,使士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现实阶级关系。如追根溯源,我们就可以发现,他们奉行的社会理想和价值观其实是出于安顿自身的动机,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既不完全代表统治者的利益,也不完全代表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是代表士人阶层自身的利益。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的社会理想并没有突破封建主义范畴,而是希望上有贤明仁德的君主,中有公正廉明的官吏,下有奉公守法安居乐业的百姓,可谓皆大欢喜。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既代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又代表了被统治阶级的利益。杜甫的诗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正表现了儒家士人的理想主义精神。
因此,中国古代文学,除了像宫体诗那样的**辞艳调是纯粹统治阶级的作品,像南北朝民歌那样的民间创作是纯粹被统治阶级的作品外,占主导地位的乃是士人文学。它所反映的是士人阶层的社会理想、思想情趣、审美趣味和文学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