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士人阶层的社会理想是什么?(1 / 1)

中国古代文学的主流是士人文学,中国古代占主导地位的文学价值观是士人思想意识的反映,因此,要了解中国古代文学的社会价值是怎样的,首先要了解士人阶层的社会理想是怎样的。

士人阶层是在春秋战国这一大动**的时代产生的一个社会阶层,它本身也正是社会动**、阶级分化的产物。在这个阶层中,无论是那些破产的贵族,还是那些在私学中受到教育的庶民子弟,都既没有政治上的稳定地位,又没有经济上的固定收入,就像一叶小舟被抛到波澜起伏的海上。他们唯一拥有的是文化知识和选择的自由。于是如何安身立命,使自己在社会上获得一席之地便成为士人阶层关心的首要问题。但他们又很快发现,自身现实境遇与社会秩序是紧密相关的;没有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即使获得一官半职,也不能使自己真正找到理想的社会位置,因为他们不仅要解决衣食,而且还要解决精神的依托问题。处于不利地位的人都要求平等,有不满足才会有理想,士人阶层在乱世之中,在自身无所依傍之时,开始营建自己的理想社会了。中国古代士人以天下为己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甚至超过“家天下”的君主,究其原因,正根于他们自身的深层心理需要。胡适曾从《诗经》中分析出春秋时期时代思潮中的几派:忧时派、厌世派、乐天安命派、纵欲自恣派、愤世派。[1]这五派几乎可以概括整个先秦诸子之学了。后两派的价值取向在中国古代士人中虽也历代皆有,但毕竟不是主流,前两派则定下了古代士人文化的基调,它们各有各的社会理想。

忧时派、愤世派的代表者自然是儒墨。墨子“非乐”,故没有提出什么积极的文学价值观,兹从略。我们只看一看儒家的社会理想及其对文学价值观的影响。这表现在三个方面:孔子的礼乐社会,孟子的仁政国家,《礼记》的“大同”与“小康”。

孔子一生的追求,基本不出“克己复礼”四个字。“克己”是人格修养功夫,最高境界是“圣人”。“圣人”不同于“君子”,后者只要自己做到“仁”即可;前者则除了自己做到“仁”还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也就是说,要将个体价值实现为社会价值,使自己的“仁”能惠及百姓。孔子认为,这是连尧舜都难以做到的。由此可知,在孔子心目中,社会价值是高于个体价值的。那么,他心目中的社会价值是怎样的呢?这就是以“礼”为核心的社会政治秩序和人伦规范。“礼”是什么?可以说,从形式上说,“礼”是西周时制定的一套严密完备的典章制度,是对“士”以上的贵族统治阶级的言行、服饰、车驾、舞乐、宴饮、朝会、祭祀、婚丧等各个方面的严格规定,其本来的作用是维持宗法制政治秩序。但在孔子这里,“礼”却是作为限制诸侯无限膨胀的贪欲的手段来加以强调的,其目的是**平动乱,恢复社会的稳定。从士人的社会心理来看,“礼”的提出,实际是出于一种对乱世的恐惧,出于因缺乏归属感而产生的焦虑不安。如能“复礼”,人人在社会中各安本分,士人也自然有了适当的位置,心理也就恢复平衡。因此,“复礼”本质上也是士人的一种自救方式。

“礼”表现为人的行为则是“中庸之道”。“中庸”即“无过无不及”,亦即中规中矩、依“礼”行事。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包咸注曰:“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刘宝楠“正义”引郑玄注云:“至德,中和之德。”[2]由注文可知,“中庸”即“中和”,本指与外在的“礼”相对应的内在之“德”而言;到了荀子的《乐论》和《礼记·乐记》及《吕氏春秋·仲夏纪》中,“中和”就扩展为“乐”的属性,从而成为艺术价值。由作为社会理想的“礼”,转而为作为道德规范的“中庸”,再转而为作为艺术价值的“中和”,这是儒家社会价值观向文艺价值观升华的一个轨迹。

孟子的社会理想是“仁政”国家。孟子虽为孔子后学,但在战国时,推行那套早已崩坏了的礼乐制度显然较孔子之时更为不切实际,于是孟子便利用诸侯们都想统一天下的心理,提出诱人的“仁政”“王道”思想。他劝说君主们相信,只要他们实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推恩”政策,便不仅可以“保妻子”,而且“足以保四海”“天下可运于掌”。[3]这种“仁政”的核心是“保民而王”,也就是说,要善待百姓,“制民之产”,使他们安居乐业,并能吸引其他诸侯国的百姓也前来投奔。总之是得了民心也就得了天下。在孟子设计的“仁政”国家中,平民百姓安居乐业——“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君主仁慈贤明——“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与民同乐”;君臣关系相互礼敬——“君臣相悦”,“君臣有义”(《孟子·滕文公上》),“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孟子·离娄上》);天下统一,无征战杀伐——“天下恶乎定?”“‘定于一’,‘孰能一之?’‘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民归之,犹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孟子·梁惠王上》)这真是一个理想的社会乐园。然而这一切都系于君主一念之仁,如果君主不施仁政怎么办呢?孟子没有办法,两千多年中的中国士人阶层也都毫无办法,这正是他们的悲剧所在。

孟子以“仁政”为社会理想,又找不到实现这一理想的政治手段,于是只好在人的道德修养上做文章,他比孔子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存心养性”“进德修身”的重要性。他将实现社会理想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君主自觉的人格修养上。于是他在理论上便提出“性善”说,意在告知君主们,他们无论怎样“好色”“好货”,如何有贪欲,内心深处都有“仁、义、礼、智”“四端”,都可以通过“求放心”和“扩而充之”而成为仁德君主。基于这一思想,孟子又提出“养气”说,提出“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之说。他对“浩然之气”“充实”“大”这些精神价值的推崇,在后世儒家文学家那里就形成一种强调诗文内容的力度,提倡阳刚之美的文学价值取向。

《礼记·礼运》提出的最高社会理想是“大同”。《礼记·礼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4]这是中国古代士人最早提出的伟大的社会空想主义理论。在这里,没有君主世袭,唯贤者居之;没有私有制,人人将劳动作为第一需要,有完善的社会福利设施,真是令人神往的社会。那么“小康”又是怎样一副样子呢?《礼记·礼运》描述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是为小康。”[5]这是有礼义,有刑罚,家天下,有征战,有私有财产的社会。孔子所希望的礼治社会,孟子的仁政国家,都属“小康”之列。《礼记》的作者显然是把“小康”社会视为可以实现的社会理想的。如何实现“小康”呢?《礼记》提出的是礼、义、学、仁、乐几种方式,即所谓“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其中,“播乐以安之”乃是以文艺手段来治人情以达于“小康”的意思。陈澔注云:“故必使之咏歌舞蹈以陶养其德性,消融其查滓。而使之和顺于道德焉。”[6]这样,文艺就成了实现社会理想的手段之一,从而获得社会价值。又因文艺所要达到的具体目的是使人情和顺,故而“和”又成为对文艺的价值规定。这是从儒家士人的社会理想升华出来文艺价值范畴的内在逻辑。这与儒家从人格境界、自然秩序升华出的文艺价值规范(同样是“和”)是完全一致的。从孔子到康有为,“大同”与“小康”一直是儒家士人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与此相应和顺人情、陶冶德性也一直是儒家士人奉行的文学价值观的基本宗旨。

道家士人可以归为“厌世派”,但他们依然有自己的社会理想,这就是《老子》中描述的“小国寡民”社会。其云:“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章)这种社会理想自然不同于“大同”社会,而与“小康”社会更是大相径庭。一切都自然而然,剔除了一切人为的东西。在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又一次描述过这种社会理想。这种社会理想虽与儒家不同,但又都是对动**不安的社会现实的否定,也同样出于士人安顿自身、安排社会的动机,只是儒家的方法是积极的建构,道家的方法是消极的消解而已。儒家要人人成君子,人人心中有一套伦理原则,要社会有一套严格的礼仪制度;道家则要人人清静无为,人人心中一无所有,要社会还原为原始自然状态。表现于文学价值观,儒家以教化为本,要文学纳入建构社会价值的工程之中;道家则以自然为上,要文学呈现一种清静恬澹的人生境界。两种不同的社会理想塑造了士人阶层两种不同的人格,也造成了两种不同的文学价值观。

士人阶层将实现社会理想的可能性完全寄托在君主身上,这在他们自然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因为中国古代的政治体制并没有确立一种真正的制衡机制,知识分子面对庞大的官僚政体毫无别的办法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于是,他们就试图靠塑造理想的君主来实现理想的社会。在先秦,诸子们的著书立说,几乎都是说给君主们听的。大致说来,他们塑造君主形象有两个办法:积极的办法是向君主灌输仁义道德,力求使他们成圣成贤,在心中培育起一种道德的自律。孔子、孟子、荀子都是这样做的,《吕氏春秋》的作者也是这样做的。他们在君主面前树立了几位“先圣哲王”并以他们为榜样,要君主们去模仿。他们以“王者之师”的身份以身作则,希望感化君主。其用心之良苦实堪钦佩,但效果却几乎等于零。手握大权的既得利益者谁愿意去做什么圣贤呢?士人想出的另一种办法则是劝君主“无为”。老子主张这种办法,一部《道德经》实质上也是说给君主听的。老子反复讲述“无为而无不为”“为而不争”“弱能胜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道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劝君主们不要有所作为,这样老百姓就可少受些荼毒,天下就能太平。

儒家也劝君主“无为”。孔子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孟子说:“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孟子·离娄下》)《吕氏春秋》亦云:“明君者,非偏见万物也。明于人主之所执也。有术之主者,非一自行之也,知百官之要也。知百官之要,故事省而国治也。”(《审分览·勿躬》)这都是劝君主要少办事,行无为之治。但儒家主张君主无为又不同于道家。道家不仅要君主无为,而且要人人无为,这是“损之又损”的消解办法;儒家要君主无为却是想使士人有为,即分得更多的权力来推行自己的治国之术,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

儒家规范君主的意识表现于文学价值观就是对“美刺”“讽谏”等文学社会价值功能的高度重视。尽管儒家士人深知诗文创作本是情感的自然流露,是人情所不可免的事,但他们却硬是将情感表现与规范君主的作用统一起来。这种主张在《毛诗序》中有极充分的阐述,后世儒家如陈子昂的“兴寄”之说、李汉的“贯道”之说、柳宗元的“文以明道”之说、宋儒的“文以载道”之说,都是继承了先秦两汉儒家士人“美刺”“讽谏”的文学价值观。他们都试图以自己的诗文影响君主,经由君主的中介,使自己的“道”——治国之术与社会理想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