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另一个人和我一起共享一个空间共同体和一个时间共同体的时候,我就会说他处于我的直接经验的范围之内。当他一个人的身份呈现出来,而我也因此觉察到了他的时候,而且,当我把他当作这个人本身、当作这个特定的个体来觉察,进而把他的身体当作有关他的内在意识的各种征兆所利用的领域来觉察的时候,他便和我共享一个空间共同体。当他的经验流和我的经验流同时存在,而我在任何一个时刻都能够在他那些思想出现时对这样的思想加以注意和把握的时候——换句话说,当我们一起成长的时候,他便和我共享一个时间共同体。[14]因此,我是把处于每一个他人的经验范围之内的人们,都当作存在于“面对面情境”之中的人来论述的。所以,这样的面对面情境所预设的是两种独立存在的意识流相对于对方而言所具有的、真实存在的同时性。在本书第三章的第二十节之中,当我们研究和论述有关变形自我的一般性论题的时候,我们已经把这一点论述清楚了。现在,我们需要为这个论题补充一个有关他人的空间直接性推论——正是由于这样的空间直接性,他的身体才会作为他的各种主观经验的表达领域而对我呈现出来。
这种空间-时间直接性是面对面情境所不可或缺的。所有各种具有他人取向的活动、所有各种影响他人的活动,以及因此而出现的、存在于面对面情境之中的所有各种取向和关系,都是由于这种直接性才获得它们所特有的特色和风格的。
让我们首先从这种面对面情境的参与者的观点出发,考察一下使这种情境得以被构造出来的方式。要想意识到这样一种情境,这样的参与者就必须从意向性的角度出发意识到正在面对他的个人。他必须针对其伙伴采取某种面对面的他人取向。我们将把这种态度叫作“汝取向”,并将从现在起着手描述它的主要特征。
首先,汝取向是我在把另一个人当作个人来觉察的时候所使用的、纯粹的方式。当我认识到某种被我当作一位伙伴(当作一位汝)来直接经验,进而把生命和意识都赋予他的存在物的时候,我便已经具有汝取向了。不过,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的是,我们在这里所探讨和研究的并不是某种意识判断。这种被我用来把一位伙伴当作一个人来进行觉察的经验,是一种前论断性经验。这样一来,我们便可以把汝取向界定为自我在把握——以原初自我[15]的方式存在的——他人的存在的时候利用的那些活动所具有的意向性了。任何一种这样的、以原初自我的方式存在的外部经验,都是以他人的实际在场和我把他当作彼在而进行的感知过程为预设前提的。
因此,我们希望强调指出的是,汝取向所针对的恰恰就是他人的这种彼在(Dasein),而未必是他人所特有的各种特征。汝取向这个概念并没有隐含对正在他人的心灵之中进行的过程的觉察。就其“纯粹的”形式而言,汝取向所表示的只不过是从意向性的角度出发,以另一个既具有生命,又具有意识的人的纯粹的彼在为目标的状态而已。的确,这种“纯粹的”汝取向既是一种形式概念,也是一种学术性建构,或者用胡塞尔的术语来说,它是一种“观念的局限”(ideale Grenze)[16]。在现实生活之中,我们根本不可能经验其他人的“纯粹的生存”;与此不同的是,我们所遇到的都是一些具有其个人特征和个人特质的人。因此,当汝取向在日常生活之中出现的时候,它并不是“纯粹的”汝取向,而是这种“纯粹的”汝取向在某种程度上的具体化和明确的表现。
因此,除非你也觉察到了我,否则,我把你当作一个伙伴来看待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也是你的一位伙伴。而且,你当然也有可能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因此,汝取向既有可能是单方面的,也有可能具有相互性。只要我们当中的一方注意到了另一方的在场,它就是单方面的。如果我们彼此都觉察到了对方——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之中的每一方都以汝取向来针对对方,那么它就是具有相互性的。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就可以从汝取向出发,把面对面关系(或者说把直接经验的社会关系)构造出来了。在本书的第三十一节之中,我们已经对把一个人称为处于这种关系之中的伙伴有关的标准进行了系统表述。无论这种使伙伴们能够在其中既相互觉察对方,又以同情的方式参与对方的生活的面对面关系究竟存在得多么短暂,我们都将称之为“纯粹的我们关系”。不过,“纯粹的我们关系”也同样只不过是一个发挥限制作用的概念而已。现实生活的直接经验的社会关系,就是充满了内容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具体化和实现的纯粹的我们关系。
让我们用一个例子来具体说明这一点。假定你正在和我观察一只飞鸟。“飞鸟”这种思想存在于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的心灵之中,而且也是被我们每一个人用来解释他自己的各种观察的手段。不过,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说,我们在这种场合下所具有的体验究竟是不是完全一样的。实际上,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甚至都不会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因为一个人自己的主观意义不仅永远都不可能与另一个人的主观意义并列存在,而且也根本不可能进行比较。[17]
不过,你和我在这只鸟飞的过程中已经“共同成长了”;我们的经验已经得到了同步。在追寻这只飞鸟的过程中,我也许会通过我的眼角的余光注意到,你的头也在沿着和我的头的转动方向一样的方向转动。而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说,我们两个人,即我们,都在观察这只飞鸟。我在这种情况下所做的,就是从时间的角度出发,使我自己的一系列经验与你的一系列经验协调起来。不过,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我并没有超越这种有关我的感知“这只鸟正在飞”的状态和你的经验之间存在的、完全是一般性的对应关系的断言。我既不敢自命具有有关你的各种主观经验之内容的知识,也不敢自命具有有关使这些经验得以被构造出来的方式的知识。对于我来说,只要知道你是一个伙伴、正在观察——和我正在观察的事物完全一样的——事物,就已经足够了。而且,如果你也以某种相似的方式而使我的各种经验与你的经验相协调,那么,我们就都可以说我们看到了一只飞鸟。
对于我来说,这种基本的我们关系已经由下列单纯的事实给定了,即我就是在这个由直接经验的社会实在构成的世界之中的。无论是我的所有各种有关特定伙伴的直接经验,还是我所具有的、有关一个由我目前尚未直接经验的构成的更大的世界也存在的知识,都可以将其原初的有效性从这种基本关系之中推导出来。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当舍勒表达下列观点的时候是对的,即存在于由直接的社会实在构成的世界之中的我们的经验(die Erfahrung vom Wir),就是自我所具有的、有关一般性的世界的经验的基础[18]。当然,就目前的研究而言,我们根本没有篇幅来探讨和研究下面这些困难的现象学问题,即这种我们究竟是如何从先验主体出发而被构造出来的,或者这种心理—生理性的汝究竟是如何回过头来指涉心理—生理性的自我的[19]。不过,我们实际上也是可以为了实现我们的意图而把这些问题搁置起来的。我们可以从有关其他人的世俗性生存的假定开始,然后再着手描述我们所具有的有关他们的经验,究竟是如何从这种纯粹的我们关系出发而被构造出来的。
为了说明我们所具有的、有关汝的经验究竟是如何植根于这种我们关系之中的,让我们把对话当作一个例子来进行考察。假定你正在和我说话,而我则在理解你所说的话。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这样的理解具有两种意义。首先,我所把握的是你的各种语词所具有的“客观意义”——而这样的意义则是即使这些语词是由其他的某个人说出来的,它们也同样会具有的意义。不过,这里当然还存在着主观意义,也就是说,存在着当你说话的时候正在你的心灵之中进行的过程。要想理解你的主观意义,我就必须把你的意识流当作与我自己的意识流并列存在的对象而为自己描绘出来。我必须在你选择你的各种语词的时候,通过这样的图画来解释和建构你的各种意向性活动。只要你和我都能够在一段时间内互相经验这种同时性,一起成长,只要我们能够通过这样的同时性而共同生活,那么,我们便都可以生活在对方的主观意义脉络之中。不过,不应当把我们所具有的、被用来彼此理解对方的主观意义脉络的能力,与这种我们关系本身混为一谈。因为我当初只是从你那作为给定之物的、已经说出的各种语词出发,然后才通过询问你是如何开始使用这些语词,来理解你的主观意义的。不过,如果并不是已经假定了我们之间实际上——或者至少是潜在地——存在着某种我们关系,我提出的这个问题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只有在我们关系之中,我才能够在你的生命的一个特定的时刻来具体地经验你。如果按照某种公式来表达这种观点,那就是:只有当我在某种已经具体化了的、充满了内容的我们关系之中直接经验你的时候,我才能生活在你的各种主观意义脉络之中。
对于所有各种把注意他人的主观意义包含在其中的理解他人的阶段来说,情况都是如此。因为我具有的、有关他人(尤其是得到直接领会的他人)的所有各种体验——无论它们所展现出来的究竟是一致还是差异,都是从我们关系的领域发源的。反过来说,对我们关系的注意也会使我所具有的有关其他人的客观知识得到扩展,而这样的知识则是我通过解释我自己那有关他们的经验而获得的。它同样也会扩展我所具有的、有关在这种特定的我们关系之中涉及我的特定个人的客观知识。因此,我们所具有的、同一种未经任何分化的流的各种内容,始终都处在不断扩大和缩小的过程之中。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这样的我们是与我那处于其绵延流之中的意识流颇有几分相似的。不过,这种相似性又受到了某种差异的抵消。我们关系既是空间性的,也是时间性的。它既包含了他人的身体,也包含了他的意识。而且,由于我只有通过以他那些得到感知的身体方面的运动为中介,才能把握正在他的心灵之中进行的过程,所以,对于我来说,这种把握活动是一种超越了我自己的意识流的体验。不过,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在所有各种具有自我超越性的经验之中,我们关系依然是最接近于意识流本身的。
此外,当我在这种我们关系之中生活的时候,我实际上就生活在我们共同的意识流之中。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如我只要打算对我的各种主观经验进行反思,我就必须走出我自己的意识流并使这些主观经验“凝固下来”那样,对于我们关系来说,情况也同样是如此。当你和我彼此直接涉及对方的时候,任何一种经验都会受到这种涉及状态的影响。只要我们打算思考我们共同获得的各种经验,我们就必须彼此脱离对方。如果我们打算集中注意这种我们关系,那么,我们就必须停止彼此集中注意对方。不过,这也意味着我们必须从这样的面对面关系之中走出来,因为只有通过这种面对面关系,我们才是生活在这种我们之中的。因此,在这里,我们是可以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之上,来运用我们在分析孤独的自我的时候就现象性时间所论述的一切的。注意这些有关我们关系的体验也同样以下面这一点为预设前提,即这些经验都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实现,并且都已经流逝了。因此,在由最大限度地清晰和完全的含混不清构成的连续体之中,我们对这种我们关系进行的回顾性把握是有可能处于任何一个阶段之上的。因此,它的特征是可以按照意识的所有各种层次来加以表述的,就像自我觉察的特征可以按照意识的所有各种层次来进行表述那样。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对这种我们关系的觉察越充分,我对它的介入程度也就越低,因而我和我的伙伴形成的、真正的联系也就越松散。我所进行的反思越彻底,我的伙伴被转化成纯粹的思考对象的程度也就越高。
在界定了我们关系这个概念之后,让我们现在来描述一下使它得以区别于其他所有各种社会关系的各种独有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