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节 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产物和明证(1 / 1)

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对于真正地理解他人的自我有着不同的探讨方式。解释者既可以从他自己具有的、有关他人的活生生的身体的经验出发,也可以从他自己具有的、有关已经创造出来的各种人工制品的经验出发。在其中的任何一种情况下,他都是在解释一些使他人的主观经验本身得以具体展示出来的客观化过程。如果与此相关的是他人的身体,那么,他所涉及的便是一些活动的客观化——也就是说,他所涉及的是各种运动、姿态,或者行动的各种结果。如果与此相关的是一些人工制品,那么,这些人工制品要么是一些从狭义上来看的指号,要么是一些诸如各种工具、各种历史遗迹这样被制造出来的外部对象。所有这些客观化过程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仅仅是作为有理性的存在的行动结果而存在的。由于它们都是行动的产物,所以,它们ipso facto(实际上)都是有关那些曾经在造成了它们的行动者的心灵之中发生的事情的证据。应当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各种证据都是指号,但所有各种指号都是证据。因为要想使一种证据成为指号,这种证据就必须能够变成某种具有发挥协调作用的图式的地位的指号系统的某种成分。某些证据并没有达到这样的标准。比如说,虽然一种工具可以是一个有关曾经在其制造者的心灵之中发生过的事情的证据,但是,它实际上却根本不是什么指号。不过,我们所使用的“证据”这个术语不仅包括已经通过某种制造过程被生产出来的设备[46],而且既包括人们根据思想所做出的判断,也包括任何一种沟通活动所导致的信息内容。

与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有关的难题涉及所有各种证据。这也就是说,任何一个遇到某种既定的产物的人,都有可能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着手对它进行解释。首先,他有可能集中注意它那作为某种对象的状态——虽然这样的状态既有可能是真实的,也有可能是观念性的,但无论如何都是不依赖于它的制造者而存在的。其次,他也有可能把它当作一个有关其制造者在制造它的时候心灵之中的所思所想的证据来看待。在这里的前一种情况下,解释者是把他自己具有的、有关这个对象的各种经验,纳入他现有的各种解释图式之中。然而,在这里的后一种情况下,他的注意力本身便指向了生产者的意识所进行的各种构造性活动(这些构造性活动既有可能是他自己进行的,也有可能是另一个人进行的)。

我们到后面将以更加详细的方式来考察这种存在于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之间的关系。因此,如果我们看到了把这种产物包含于其中的意义脉络,或者说看到了存在于生产者的心灵之中的意义脉络,那么,我们就会谈论主观意义。认识这种产物的主观意义意味着,我们能够通过同时性或者准同时性,在我们自己的心灵之中进行那曾经构造了这种生产者的经验的多形性活动。

因此,当他人的各种体验发生的时候,我们随时都在观察着它们;我们观察着它们被逐步构造出来的过程。对于我们来说,他人的各种产物都是有关这些体验的标示。而对于他来说,这些体验则都处于某种意义脉络之中。我们通过某种特定的证据就可以认识到这一点,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某种真正的理解活动来觉察这种正在他的心灵之中进行的构造过程。

与此相反,我们只能断定这种产物本身所具有的客观意义——也就是说,我们所断定的只是这种被生产出来的事物所具有的、已经被构造出来的意义脉络,同时却并没有考虑它那实际的生产过程。因此,从最充分的意义上来说,这种产物就是作为这样的生产过程的目的而存在的结果,就是某种已经完成和已经结束的东西。它不再是这种过程的组成部分,而是仅仅回过头来指向这种曾经在过去作为某种事件而存在的过程。不过,这种产物本身并不是某种事件,而是某种存在物,它是作为那些过去曾经存在于生产者的心灵之中的事件的沉淀物而存在的。的确,即使对产物的客观意义的解释,也是通过各种逐步进行的多型性活动来进行的。然而,通过在解释活动所具有的总体性脉络之中对解释者有关这种产物的各种经验进行排列,便可以完整地解释这种客观意义。而且,正像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解释者根本没有考虑产物之原初的逐步创造过程。实际情况并不是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创造过程已经发生了,而是他根本不注意这样的过程。因此,客观意义仅仅存在于解释者的心灵所包含的某种意义脉络之中,而主观意义则超越了它而指涉某种存在于生产者心灵之中的意义脉络。

因此,如果通过某种客观的意义脉络而给定的东西——就其本身而言——是由一位汝当作某种意义脉络而创造出来的,那么,某种主观意义脉络就会呈现出来。不过,这里所涉及的只不过是主观意义本身,而既不涉及被汝用于在其中排列其各种体验的、特定的意义脉络,也不涉及这些经验本身的特性。

我们已经指出,解释者是通过同时性或者准同时性来把握他人的各种有意识的经验的。真正的同时性是经常出现的,尽管它只不过是过程的某种特例而已。它与由人们直接经验到的社会实在构成的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是以解释者直接目击产物的实际生产过程为预设前提的。对话或许就是一个与此有关的例子——在这里,倾听者实际上在说话者进行各种导致了富有意义的话语的活动的时候是在场的,而且,倾听者也以亦步亦趋的方式随着说话者进行这些活动。也许阅读一本书便是一个与准同时性解释有关的例子。在这里,读者使作者对语词的选择重新获得了生命,就好像这样的选择就发生在他的眼前那样。对于一位正在审视某些诸如工具这样的人工制品,进而想象它们究竟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人来说,情况也同样是如此。不过,在指出我们可以观察这些在生产者方面出现的各种主观经验的时候,我们的意思只不过是我们能够把握这些经验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事实。我们既没有说我们是如何理解什么经验发生了,也没有说我们是如何理解使它们得以形成的方式的。到了分析同时代人的世界、由直接的社会经验构成的世界和由真正的我们关系构成的世界的时候,我们再来探讨和研究这些问题。即使在这个关节点上,我们也依然可以说,对于这种进一步的知识来说至关重要的,是有关这位正在得到解释的人的知识。当我们询问一个产物的主观意义是什么,因而询问另一个人究竟具有哪些有意识的经验的时候,我们是在询问究竟是哪些特定的、被以多型性的方式建构的体验正在一个特定的他人那里发生,或者说究竟是哪些这样的体验已经在这个他人那里发生了。这个他人、这个汝既具有他自己的各种独特的经验,也具有他自己的各种意义脉络。这个处于此时此刻的他人是根本不可能被另一个人替换的,即使就处于另一个时刻的他本人来说也同样是如此。

另一方面,我们在面对一个产物的时候所看到的客观意义,根本不能被当作有关某位特定的汝所具有的、特定的体验的证据来加以解释。毋宁说,它是被当作已经被构造出来、已经被确立起来的意义来解释的——它不仅已经被从任何一种主观的经验流之中抽象出来,也已经被从任何一种主观的、有可能存在于这样的经验流之中的意义脉络之中抽象出来了。它是被当作某种已经被赋予了“普遍意义”的客观化过程来把握的。即使在把它称为某种“产物”的时候,我们已经潜在地涉及它的生产者,但是,当我们对客观意义进行解释的时候,我们依然根本没有把这样的生产者及一切与他个人有关的方面考虑在内。他被隐藏在这种不具有人格的“个人”(某个人,或者另一个人)背后了。这种匿名的“个人”只不过是被用来表示下列事实的语言上的术语而已,即有一位汝现在存在着或者说曾经存在过,而我们并没有考虑过他的特殊性。我自己、你、某种理想类型,甚至是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在并不以任何方式改变这种产物的主观意义的情况下来替换他。我们对这位匿名的“个人”的主观过程不可能进行任何论述,这既是因为后者不具有任何绵延,也是因为我们赋予它的、作为某种逻辑上的虚构而存在的时间维度,从原则上来说是不可能被经验的。不过,正因为如此,所以,从解释者的观点出发来看,对于这种富有意义的对象的所有有可能存在的创造者来说,客观意义都保持着不变的状态。只要这种对象在其意义之中即包含着有关“诸如此类”和“我可以再做它一次”的理想,那么,这样的意义就会既独立于它的创造者,也独立于产生它的各种具体环境而存在。产物是从任何一种个体意识之中抽象出来的,而且,它的确也是从任何一种意识本身之中抽象出来的。客观意义只不过是解释者把他所具有的、与某种产物有关的经验,都排列成他的经验的总体性脉络而已。

从我们已经论述过的一切出发可以得出下列结论,即任何一种对主观意义的解释都包含着对某一个特殊的人的参照;此外,这样的人必须是解释者对之具有某种经验的人,而且,解释者可以通过同时性或者准同时性来经历他的各种主观状态。而客观意义则是从某些特定的人那里抽象出来的,并且因此而独立于这些人而存在。我们到后面将会更加细致地研究这种对比,把它当作两极对立的某种案例来加以探讨和研究。在理解主观意义和理解纯粹的客观意义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建立在下列事实基础之上的中间步骤,即社会世界具有它自己的独特结构,而这种独特结构可以说是来源于由直接的社会经验构成的世界,同时代人的世界、前辈的世界,以及后来人的世界的。我们将用本书的第四章来专门研究这些不同的世界,同时特别关注存在于其中的每一种世界之中的匿名化过程。我们将把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之间存在的对立,当作与意义解释有关的各种启发式原则在理想类型方面的形成过程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