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节 与我自己的意识流同时发生的他人的意识流(1 / 1)

如果我想要观察我自己的某一种体验,那么,我就必须进行某种具有反思性的注意活动。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将会注意到的便是一种过去的经验,而不是某种现在正在发生的经验。因为这一点适用于我对我自己的各种经验所进行的所有各种注意活动,因此,我知道对于另一个人来说,这一点也同样是适用的。你的情况也和我毫无二致:你所能够观察的,也只不过是你那些已经成为过去的、已经经历过的经验而已。因此,无论我什么时候获得了有关你的经验,这种经验都依然是我自己的经验。然而,虽然这种经验完全是属于我自己的,但它由于具有以象征性的方式把握的意向性对象,因而依然具有某种从属于你的、你恰恰在这个时刻所具有的体验。要想观察我自己的某种体验,我就必须从反思的角度出发来关注它。然而,我要想观察你的体验,却根本没有必要从反思的角度出发来关注我的体验。与此相反,即使仅仅通过单纯的“观看”,我也可以把握你的那些你尚未注意到的、对于你来说依然是前现象的和未经分化的体验。这意味着,与我只能在我自己的各种体验都已经成为过去、已经完成之后才能加以观察有所不同的是,我可以在你的各种体验正在实际发生的时候便观察它们。而这同样也意味着,你和我在某种特殊的意义上来说是“同步的”,意味着我们是“共同存在的”,意味着我们各自的意识流是相互交叉的。这些描述的确都不过是一些意象而已,而且,它们由于是空间性的,因而也都是不恰当的。不过,在这个关节点上,诉诸空间性的做法具有深刻的根源。在这里,我们所涉及的是两种意识流的同步性,亦即我的意识流和你的意识流的同步性。只要试图理解这样的同步性,我们就很难忽略下列事实,即当你和我都保持着自然态度的时候,我们都会把我们自己和对方当作生理-心理有机体来进行觉察。

在这里,这种同步性抑或“同时性”是在柏格森所说的意义上来理解的:

我把从我的意识立场出发来看作为一种抑或两种对象而存在的流称为同时性的。只要我的意识对这些流进行某种未经区分的注意活动,它就会把它们当作单一的对象来觉察;另一方面,只要它选择了对它们分别加以注意,它就会对它们进行区分。再者,如果它所选择的是对它们分别加以注意,但同时却并不把它们分割成两种分别存在的实体,那么,它就可以既使它们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同时又判然有别。[12]

因此,通过单一的、把我自己的意识流和你的意识流都包含在其中的注意活动,我就既可以理解我自己的意识流,也可以理解你的意识流了。这里所涉及的同时性并不是物理时间方面的,可以量化、可以分割并具有空间性的同时性。对于我们来说,“同时性”这个术语毋宁说是一种对于我所做出的、具有根本性和必要性的下列假定的表达,即你的意识流具有和我的意识流的结构相似的结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承受着任何一种物理性事物所没有承受的东西:它以主观的方式经验着它自己的成长过程,而这样的经验则是它其他所有各种经验的决定性因素。虽然物理对象的持续存在根本不是绵延,但是,另一方面,恰恰作为它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在一段客观时间之中持续存在的你和我,却具有某种真正的、经验自身的绵延——这种绵延既是持续不断的、多种多样的,也是不可逆的。不仅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从主观的角度出发,把他自己的绵延当作柏格森所说的某种绝对的实在来经验,而且,我们每一个人所具有的这种绵延,对于其他人来说也都是作为某种绝对的实在而给定的。因此,我们所谓两种绵延或者两种意识流的同时性只不过是指一起成长这样一种现象。与同时性有关的其他任何一种标准,都是以两种绵延转化成一种空间-时间复合体,都是以这种真正的绵延转化成某种纯粹是被建构出来的时间,为预设前提的。柏格森所说的不是由你来经验、不是由我来经验,也不是由其他任何一个人来经验的时间,所指的就是这一点。[13]不过,实际上,无论是你还是我,都是既能够从主观的角度出发来经验和经历自己的绵延、经验和经历对方的绵延,也能够经验和经历其他任何一个人的绵延的。[14]

因此,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指出,汝是这样一种意识——我可以把它的各种意向性活动都当作既与我自己的意向性活动有所不同,又与我自己的意向性活动具有同时性的对象,来理解它们的发生过程。而且,我还可以说,我很可能会意识到虽然为汝所具有的,但却是汝从来未曾注意到的一些经验:亦即意识到它那些前现象的主观经验。比如说,如果一个人正在和我交谈,那么,我不仅会觉察到他的话,而且还会觉察到他的声音。的确,我在解释这些方面的时候所使用的方式,是与我始终用来解释我自己的各种体验的方式完全一样的。而且,我的凝视也通过这些外在的征兆,直接触及了这个正在和我交谈的人的内心之中的那个人。无论我在经验这些外在的标示的时候所遇到的意义脉络究竟是什么,这种意义脉络都会从存在于这另一个人的心灵之中的、相应的意义脉络那里获得其有效性。这里的后一种意义脉络,必定就是那种使他自己正在呈现出来的体验得以在其中逐步构造出来的意义脉络。[15]

我们刚才所描述的,就是在他人的各种意向性活动发生的时候对这些活动进行的理解,而这些活动既是逐步发生的,也导致了更高一级的综合。当韦伯论述与动机形成方面的理解相对立的观察方面的理解的时候,他所指的就是这样的意思。不过,与这里所涉及的同时性有关的至关重要的方面,并不是身体方面的共同存在。实际情况并不是下面这样的,即我有可能通过观察的方式来理解的只不过是我直接经验的那些人而已。根本不是如此。我也可以通过想象的方式,使以往那些时代的人们的心灵与我自己的心灵形成某种准同时性,从而通过他们的著述、通过他们的音乐、通过他们的艺术而以观察的方式来理解他们。此外,我们还可以处理这种理解在社会世界的不同领域之中所呈现出来的不同的形式。

然而,我们的两种意识流所具有的同时性,并不意味着这些相同的经验对于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给定的。无论是我所具有的有关你的体验,还是我归于你的环境,都具有我自己的主观的此在和现在的标记,而不具有你的主观的此在和现在的标记。而且,我所归于你的环境,也是一种已经被我从我的主观立场出发进行过解释的环境。而这样一来,我便会预先做出下列假定,即在任何一个既定的时刻,我们所指的都是同一些对象,而这样的对象也都超越了我们当中的任何一方所具有的主观经验。[16]至少就自然态度的世界而言、就日常生活的世界而言,情况就是如此——在这样的世界之中,每一个人都具有有关其伙伴的直接经验,而且,我可以假定你也在看我正在看的同一张桌子。到了后面,我们还将会看到这种假定在社会世界的不同领域之中经历的各种修正过程,也就是说,我们还将会看到这种假定在由同时代人组成的世界之中、在由前辈组成的世界之中,以及在由后来人组成的世界之中,所经历的各种修正过程。[17]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探讨和研究与理解其他人有关的各种具体问题,努力为这种有关他人自我的一般性论题提供证明。不过,即使在目前这个比较早的关节点上,我们也可以得出少数几个具有根本性的结论。

我对我自己的各种体验进行的自我说明过程,是在我的经验的总体性模式之中发生的。这种总体性模式是由各种从我以前的那些体验发展而来的意义脉络构成的。在这些意义脉络之上,我过去的所有各种体验至少都会以潜在的方式向我呈现出来。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可以由我来处置的——无论我究竟是通过认识抑或再现对它们进行再次理解,还是从有关已经被构造出来的意义脉络的观点出发来再次理解它们,我都能够以潜在的方式观察这些已经被它们确立起来的体验。此外,我还可以通过不受限制的再现过程,对我的各种体验进行重复(至少就它们都起源于各种自发性的活动而言,情况是如此)。[18]我们之所以说“通过不受限制的再现过程”,是因为我可以把任何一个阶段都弃之不顾,从而把我的注意力转向我以前未加注意的其他任何一个阶段。不过,从原则上来说,这种作为我的总体性体验流而存在的连续体,就其丰富性而言,在任何时候对我的自我说明过程都保持着开放的状态。

不过,你的整体性体验流对于我来说却并不是开放的。的确,尽管你的体验流也是某种连续体,但是,我所能够看到的却只不过是它那些已经被分离出来的片段而已。我们在前面已经得出过这个结论。要是我能够觉察到你的全部经验,那么,你和我就会是同一个人了。但是,我们必须超越这样的假定。你和我彼此之间的不同,并不局限于我们所能够观察到的、对方的各种体验究竟有多么不同。就下面这一点而言,我们也同样是不同的:当我觉察到你的体验的某一个片段的时候,我就会在我自己的意义脉络之中对我所看到的对象进行安排。而且,与此同时,你也在你自己的意义脉络之中对它进行了安排。而这样一来,我便始终都是从我自己的立场出发来解释你的那些体验的。即使我具有有关你在某一个既定的时刻的所有各种意义脉络的观念性知识,因而有可能对你的全部经验储备进行安排,我也依然无法确定下面这一点,即我在其中对你的各种体验进行安排的这些特定的意义脉络,与你正在使用的意义脉络究竟是不是完全相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你用来注意你的各种经验的方式,很可能与我用来注意这些经验的方式并不相同。不过,如果我考察我所具有的、有关你的各种体验的全部知识储备,进而询问这种知识的结构是什么,那么,有一件事情就会清晰地表现出来:这件事情就是,我对你的意识生活所认识到的一切,实际上都是建立在我所具有的、有关我自己的各种体验的知识的基础之上的。我所具有的有关你的各种体验,都是通过与你所具有的、以意向性的方式与这些体验联系起来的各种体验的同时性抑或准同时性,而被构造出来的。我在进行回顾的时候之所以能够使我过去具有的、有关你的各种经验与你的那些过去的经验保持同步,原因就在于此。

也许有人会提出下列反对意见,即也许还可以在不出现任何矛盾的情况下,把另一个人的意识流建构得与我自己的意识流完全同步,从而使这两种意识流形成相互对应关系。此外,也许可以建构某种理想模型,而按照这种理想模型来看,自我在任何一个时刻都会具有有关另一个自我的各种体验,并且因此而以同步的方式与这个他人的各种体验相遇。换句话说,就你的各种体验所具有的连续性而言,我是完全有可能通过你的生命历程而与你的这些体验保持同步的。的确如此——但只是就这些体验的连续性而言才是如此,就它们的完整性而言则并不是如此。因为我所说的你的体验系列,只不过是我利用你的少数几种体验建构出来的、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意义脉络而已。我永远都无法把握你的体验所具有的总体性,而对于你来说,这种总体性在现在这个时刻正在被转化成某种独特的现在时刻。而且,不仅对于这整个系列情况是如此,对于这个单一的时刻来说情况也是如此:即使就同时性而言,进行完全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我自己的意识流对于我来说是持续不断地以其完全的方式给定的,而你的意识流对于我来说则是以不连续的片段的方式给定的,它永远都是不完全的,因而只是通过各种“解释视角”而给定的。

而且,这同时也意味着,从原则上来说,我们所具有的有关其他人的意识的知识,始终都是容易受到怀疑的,而我们所具有的有关我们自己的、实际上建立在各种内在活动基础之上的知识,则从原则上来说始终都是明确无疑的。[19]

对于有关他人自我的行动的理论来说,事实将会证明上述这些考虑具有巨大的重要意义,而这种理论将是我们接下来加以集中考虑的对象。从原则来说,以下这些方面的确都是不确定的,即你的各种经验——当我对它们进行理解的时候——究竟是否都由你通过反思性的扫视而完全把握了,它们究竟是否都起源于你的自发性活动,因而在我们所界定的意义上来看确实都是“行为”,以及因此而出现的,它们实际上是否都是行动,因为这里的后者是作为取向某种目标的行为而存在的。因此,就有关他人自我的行动的概念而言,我们所遇到的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理论问题。恰恰是这个有关理解他人的各种体验所具有的、被预期的意义的假定变得无法实现了。不仅如此,而且从原则上来说,这个他人究竟是否在关注我正在加以理解的他的各种体验,进而把意义赋予它们,这一点也同样变得不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