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方意识与国家统一的互动(1 / 1)

地方意识与统一观念的关系是曲折而复杂的,两者常常相互冲突,有时也可相辅相成。一般而言,在外患深重时,统一观念多压倒地方意识;而当外患不十分急迫时,地方意识的力量又是极大的。本不相容的两种观念有时无意中可能产生特殊的合力,北伐的成功即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的一个重要观念,即爱国本由爱乡发展而至。然近代来华的西人以及受西人影响的中国读书人,又多以为中国人像一盘散沙、重视乡土而缺乏全国性的民族自觉意识。其实他们基本是以西方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来反观中国,因长期未能在中国找到“同类项”,便以为不存在。到西方文化优越观在中国士人心目中确立之后,中国反西方或“排外”也逐渐采取西方的方式,结果立即被视为民族意识的“觉醒”。

其实若以1900年的义和团事件与1905年抵制美货时的所谓“文明排外”为个案进行比较,两次事件当事人所采取的手段虽迥异,其基本关怀和忧虑所在实大致相同(这个问题牵涉甚广,此处不能展开论述)。后来中日“二十一条”谈判时期的反日救亡运动,几乎完全是采取集会、游行、排货等西方抗议方式,美国驻华记者克劳(Carl Crow)即认为这是中国第一次联合一致的全国性运动,大大推进了中国过去缺乏的民族自觉意识。他预言:当中国以全民族的爱国主义(national patriotism)完全取代地方性的爱乡主义(provincial patriotism)时,中国的许多问题都能解决;此次的反日运动已预示出这样一种趋势。[1]

但是,近代中国有一项特殊的国情,即大约在庚子义和团之役后,越来越多的士人感觉到中央政府在救亡图存方面不可依靠。这样,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想中很早就产生了通过地方自立这一看似“分裂性”的举措来完成全国的救亡这样一种曲折的思路。欧榘甲在20世纪初提出“新广东”观念说:自甲午“中日战争以后,天下皆知朝廷之不可恃;有志之士知非图自立,不足救亡国亡种之祸”。清政府既不可恃,则一个逻辑的思路就是“务合汉族以复汉土,务联汉才以干汉事”。有此基础,“以救中国,则中国可兴;以立广东,则广东可立。”[2]可知其最后的目标,仍然是通过“立广东”来“救中国”。前引“新湖南”之说,也处于类似的自破自立思路。

这一思路显然传承下去,在20世纪20年代初“联省自治”观念一度风行时,孙中山也曾主张以地方自治求全国统一。他于1921年5月5日通电就职非常国会所选的大总统,电文指斥“集权专制,为自满清以来之秕政”。而“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订省宪法,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离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3]与此大约同时,章太炎、胡适等支持联省自治的主张,所持观念也相类似,都把区域自治视为走向全国统一的曲线路径。[4]

那时联省自治的主张能引起广泛共鸣,尚有更特殊的当下政治语境,即皖系军阀武力统一的尝试已被证明不能成功。主张以村落自治为全国和平基础的广东军人陈炯明说:“袁世凯、段祺瑞、张勋皆思征服全国、统于一尊,而皆失败。即孙逸仙亦思以征服之法谋统一,而亦失败。中国欲求和平,除以全权统归国民外,更无他法。以后当以村落自治为基础。一言以蔽之,当自下而上,不应自上而下,再蹈前之覆辙。”杨荫杭以为陈氏之言“娓娓可听,中国武人,能明此义,可谓铁中铮铮,庸中佼佼者”。[5]

不过,与当时许多反对联省自治的人一样,杨氏从自治的主张中看出了进一步分裂的可能性。在他看来,自治不过是割据之别名:西南各省有野心人物,因侵略他省失败,“一变而为‘孟罗主义’。其名则曰各省自治,其实则既无余力侵入,又不肯牺牲其势力以求统一,乃不得已而假‘孟罗’二字之新名以标其主义,并假‘自治’二字之美名以耸人观听。其实即割据封建之别名。”[6]

杨氏注意到,“近日‘联省自治’之说风行一时”的现象,也受到外国舆论的影响。“前有西人著论谓:今日北京政府,不能为国人所信任,应由各国撤消承认。撤消之后,亦不承认南方政府。但承认中国之国民,以各省省议会代表。”这样变更约法而行联邦之制,“则各省议会,为立法机关,其职权之廓大,当然与今制不同”。但考察作为“宪法之母”的英国历史,则是“先有宪法中之事例,非先制宪法之条文”。中国当时的“政治家、文章家能制省宪者,固车载斗量,在谷满谷”。但省议会既“为武人所左右”,复“为社会所厌恶”,若北京政府撤消而实行联省自治,这样的省议会就成为国家“唯一之总代表”和“唯一之主人翁”,实“不知此类省议会果有此资格、有此道德否”?[7]

而北伐时章太炎一方面与各类在野士绅组织“反赤救国大联合”,要联合全国各界同志起来“共除国贼”;在实际政治运作中,他又坚持关于各地分治的观念,甚至提出“暂缺中央政府”的主张。在反赤的同时,太炎仍注目于国内的“恢复法统”。在此方面章氏有其特殊的逻辑:既然中央政府号令不能行于天下,而他主张的拥黎元洪复位又做不到,在事实上没有合法的中央政府时,只要无意脱离中华民国,地方割据也不是不可为。他说:“依据约法,本无不许割据之条,但不得自外于中华民国。苟中华民国名不替,虽割据何所讲焉。”同理,只要大家都反赤,实行区域分治或者比有名无实的统一更有效率。[8]

这样,反赤运动不仅没有让太炎得出需要统一的认识,反成为他主张分治的新理由。他以为:既处“赤化时代”,今日大势“宜分而不宜合”,倒“不如废置中央,暂各分立”。太炎强调:反赤要继续进行,国内各事可于“南北二赤次第**定”之后徐议之。这个观点章氏到1926年5月初还在坚持,他说:“以事势观之,吴\[佩孚\]处果能退让无过,暂缺中央,任王士珍等维持治安,即所谓三分之局也。若南北二赤果尽解决,彼时或再有可议尔。”太炎同时指出:“此时南方所急,则仍在力拒赤蒋。”[9]

这样的思路并非没有疏漏:首先许多掌军权者并未接受“先反赤后内争”这一次序,他们很可能借“反赤”之名而争夺地盘。即使大家真能共同努力“反赤”,其所需要的跨省军事行动与区域分治也存在着实际的矛盾。更难克服的是南北之间地缘文化区分的影响,北洋军驻防南方本是地方自治的实际障碍,章太炎从前也曾激烈反对;今北人孙传芳要力拒的“赤蒋”却是南人,太炎很快发现,孙即使以“保境安民”这样委婉的区域分治观念出之,也无法得到南人的同情。而且“赤蒋”同样正在大做反帝文章,又更具有统一的能力,显然更具号召力。[10]最重要的是,“赤俄”固然是外国,其他列强特别是日本也对中国虎视眈眈,一个没有中央政府而正式分治(实即分裂)的中国,在太炎一向注重的中外竞争中,不是更为不利吗?

正是西人提出同时不承认中国南北两政府的主张,使杨荫杭看出联省自治这一“今日最时髦之名称”的隐忧:原土耳其帝国治下的巴尔干各小国,最初也是让其自治,后来在帝国衰微时相继独立。而“俄对于我,尝要求外蒙之自治;英对于我,尝要求西藏之自治”。中国的联省自治,正有可能发展成类似巴尔干的情形。“世界各国中,狡焉思启封疆者,固甚喜中国有此类之自治。若长此不已,或将视为蒙、藏而代为要求,此中国唯一之危机,全国人所当注意者。”所以,中国各派“若果有爱国心,谋全国之幸福,须知联省自治、制定省宪,皆非解决时局之法”。须知“今日中国危机,决不容继续分裂”,各派首领“当牺牲私利,先求统一”。[11]

北伐前中国政治有一个近代前所未有的新现象,即中央政府渐失驾驭力,而南北大小军阀已实际形成占地而治的割据局面。那时杨荫杭对时局最常用的历史比拟就是“五代”,其一个特征即是“内讧不已,乃暗中乞助于外人,一如当时之乞助于契丹”。实际上,“今之外患,甚于契丹;踵起诸强,多于金元”;已到“虽举国上下,同心同德,尚恐应接之不暇”的程度。但“五代”一个更明显的特征则是分裂,不仅南北“各据一方;南北既分,以为未足,北与北更互相水火,南与南又互相吞噬。呜呼!吾国自有史以来,处境之阽危,未有甚于斯者也”。[12]

全国局势既然类似五代,也就出现了与五代相近的时代要求——向往统一。用杨荫杭的话说:“排军阀、斥强盗,为全国人民心理之所同;忧亡国、忧破产,为全国人民心理之所同。”[13]在长期分裂后,向往统一已成为社会各阶层与各政治流派都能认同的时代愿望。在一定程度上,第二次直奉战争可以视为北洋军阀内部最后一次武力统一的尝试,而其后的“善后会议”及大约同时各种召开“国民会议”的要求,则是南北双方及全国各政治力量最后一次和平统一的努力。两次努力的失败,不仅造成北洋体系的崩散,而且导致北洋政府统治合道性(political legitimacy)的丧失,为后来的北伐预留了“有道伐无道”的先机。[14]

可以看出,即使像联省自治这样充满地方意识的主张,也因其与国家的统一那不可分割的关联而与外国在华存在纠结在一起。民国早期中央与地方、内政与外交的相互多重纠缠,以及民族主义那抗议与建设的两面性与近代中国各主要政治力量兴衰的多层面互动关系,远比我们前所认知的要曲折复杂得多,尚需更加深入的考察。

[1] Carl Crow, “China??s Bloodless War on Japan,” Outlook(Oct. 13,1915), p. 378.

[2] 欧榘甲:《新广东》(1902年),见《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卷一上,270、308页。

[3] 孙中山:《就任大总统职宣言》,见《孙中山全集》,第6卷,531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

[4] 关于联省自治,参见胡春惠:《民初的地方意识与联省自治》,台北,正中书局,1983;李达嘉:《民国初年的联省自治运动》,台北,弘文馆,1986;Prasenjit Duara, “Provincial Narratives of the Nation: Federalism and Centralism in Modern China,” in Harumi Befu, ed., Cultural Nationalism in East Asia: Representation and Identity, Berkeley: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1993, pp. 9-35.

[5] 《申报》1921年2月19日,见《老圃遗文辑》,226页。

[6] 《申报》1921年3月12日,见《老圃遗文辑》,244页。

[7] 《申报》1921年10月23日、8月30日,见《老圃遗文辑》,443、399页。

[8] 《太炎论时局》,载《民国日报》1926年1月21日,见《章太炎年谱》,下册,846~848页。

[9] 致李根源书,1925年12月6日,1926年5月4日,载《近代史资料》总36号,146、148页;致颜惠庆电,1926年4月28日,见《章太炎年谱》,下册,863页。

[10] 此后的发展参见罗志田:《中外矛盾与国内政争:北伐前后章太炎的“反赤”活动与言论》,载《历史研究》1997年6期。

[11] 《申报》1921年8月30日、2月19日,见《老圃遗文辑》,399、226页。

[12] 《申报》1920年6月7日、7月5日、12月24日,见《老圃遗文辑》,12~13、45~46、166页。

[13] 《申报》1921年1月12日,见《老圃遗文辑》,187页。

[14] 参见罗志田:《“有道伐无道”的形成:北伐前夕南方的军事整合及南北攻守势易》,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