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梁等人亡走海外,声称奉诏,鼓动保救光绪,创发报刊,抨击当朝执政,成为西太后及其党羽的心腹之患。从其出亡之日起,清政府就设法予以铲除。开始试图缉拿正法。政变不久,清廷即派荣禄的心腹李盛铎任驻日公使,取代黄遵宪,准备重施驻英公使馆绑架孙中山的故技。从1899年1月起,不断有清廷派遣刺客到日本行刺康有为的消息。据东京警视厅报告,康有为接到友人函告,有沈、陈二人奉清政府之命暗杀康、梁,正在上海与日本人往还,以求交际,将东渡日本。[1]4月,又有以保皇会为目标的刺客抵达日本的消息。[2]其时清廷由刚毅筹划对付康有为,“刘问刍自认能除康,刚极喜之”[3]。7月,清政府派刘学询、庆宽等以考察商务名义赴日,与日本政府暗中交涉“交康”事宜。[4]此举不成,遂改用通缉与暗杀并举之法。
刘学询在日期间,曾与孙中山密谈,其中据说涉及如何对付康有为。此事在刘学询一方,是肩负清政府的使命,在孙中山以及从中撮合的日本人士,则旨在筹集军费。[5]同年10月,康有为接到其母病危的急电,从美洲东归,途中证实事属子虚,担心是清政府的阴谋。[6]恰好《清议报》馆被火焚毁,康有为更加害怕清廷故意制造混乱,以便下手。况且报馆失火事确与清廷有关。其时刚毅南下广东,一面筹集巨款,一面督促杀康事宜。回京之后,“又常常专注拿康,危言耸论,不知又加几许……合肥之商务两广,皆为此事,有此一事,则余事皆不暇矣”[7]。
11月,李鸿章担任商务大臣并奉密旨除康,[8]即任用刘学询,企图利用孙中山诱捕康有为。关于此事,孙中山先期制定了一套办法,但在刘学询函约之后,迟迟没有回复。刘学询鉴于“沪上各报已播传,恐打草惊蛇,蹈上年李盛铎覆辙”,准备“得孙回音,即先赴粤”,要求李鸿章“请奏饬粤暂缓,俟询到商妥再办。”李鸿章认为孙中山不答复表明其“或尚迟疑。粤早奉电旨,难再饬缓。拟赴粤,有何办法?”刘学询答以“法用诱用掳,活上毙次”。行刺之事由港澳之人实施,“候孙来商截南洋之路”[9],以防康有为闻讯外窜。据说康有为在港期间,“刺客载途,登吾港寓三层楼行刺焉。时门人狄楚卿犹在楼下与唐才常谈也。又开隧道于邻,欲火吾室,幸吾先行而免”[10]。由于在港行动不便,清政府试图通过外交途径使港英当局将康有为驱逐出境,同时“多方布置,静以待动,不惜财力,诱而掳之,务期必获”。李鸿章还指示刘学询:“此事宜细心设计密图,勿过卤莽,防一击不中,口舌更甚。黄金福系刚派密捕者,亦合办为妙。”[11]
鉴于秘密行动屡试不果,同年12月20日,清廷发布上谕,令沿海各地督抚“悬赏购线,无论绅商士民,有能将康有为、梁启超严密缉拿到案者,定必加以破格之赏”。“即使实难生获,但能设法致死,确有证据,亦必从优给赏。”[12]公然鼓动滥杀。同时派遣李鸿章署理两广总督,以办理除康事务,破坏保皇会在广东及海外的势力与活动。1900年1月24日,清廷再度颁布上谕,确定赏银数额为10万两,无论生死,一体给赏。而且将银两先行提存上海道库,一面交犯,一面即验明交银。如不愿领赏,则破格授予实在官阶及各项升衔。[13]除康之意十分迫切。
清廷步步进逼使之与保皇派的矛盾更加尖锐。康、梁等人不仅无法踏足祖国,海外活动也因此障碍丛生。梁启超欲往旧金山,清驻外使节串通当地守旧侨领,以“官吏悬赏购刺,无赖小民,及贪利洋人,既已预备药弹匕首以待”[14]为由,加以恫吓阻拦。这就迫使保皇派以牙还牙。为了对抗清政府日益加紧的迫害行动,旧金山保皇会提出保护家属之法三条,其中第一、第二条规定:“一我帝党中人无拘在何处被人戕害,或波及亲属,一经查出,确是因保皇起□,即访主谋者何人,立速函报各属,务要罪人斯得。更即函商总会,将其主谋家属一并剪除,庶可以弭奸人之伺。一同志中有敢任报仇者,查确果得真凶,本会即奖赏中国银五百元;倘非真凶,不能领赏。能得仇人家属剪除者,亦以中国银五百元为酬。所有赏费,均由会项支销,决无失信。”[15]决心以暴制暴,大规模实施报复行动。新加坡侨商也表示愿出十余万“以捕诸大贼”[16]。
北方行动不易措手,奉命到粤查办保皇会的李鸿章便成了众矢之的。李鸿章赴任后,为敷衍交差,捕拿了几位保皇会员的亲属,在海外华侨中激起轩然大波,一些人畏惧惊恐,更多的则是义愤填膺。前此,康有为接纳唐才常的建议,决心起兵勤王,他督率弟子党人一面加紧宣传募捐,一面在澳门设立总局,联络两广会党首领和地方实力派,制定出一套两广起兵,袭湘攻鄂,席卷长江,直捣京师的勤王战略。特别是1900年5月以前,一度以广东为发难之地。而两广总督李鸿章,成为实现这一计划的重大障碍,令保皇会心存顾忌,千方百计要将其铲除,以利于军事行动。
此外,保皇派的老对头刘学询又被李鸿章罗致门下,益发激起康、梁等人的忌恨。康、刘之间,早在1896年就因康代王鹏运草拟弹章牵及刘而结仇,[17]后又因刘东渡密谋交康及在沪策划绑架之事风声走漏而积恨,双方已成你死我活之势。刘学询掌握闱姓巨款,又控制着李鸿章所购六千军械,[18]李、刘勾结,狼狈为奸,成为保皇派的首要之敌。当时保皇会在港澳等地购械运货,准备起义,刘学询奉李鸿章之命四处查堵,给起义的筹备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于是,保皇会将暗杀的重心暂时南移到广东。
对于刺杀刘、李之事,梁启超态度最为积极。他在军事上力主大举必先图粤,而以李鸿章的生死去留为此谋略成功与否的要素,因此于1900年3月间不断函嘱负责两广军事行动的澳门总局:“刘豚为肥贼军师,必竭全力以谋我。恐其必生多术,以暗算我辈。……肥贼刘豚在粤,颇增我辈之阻力,宜设法图之,去年遄归诸侠,有可用否?此二人在他日阻力未有已也,请留意。”[19]在复函赞同沈荩北上行刺计划时,还要提及一句:“肥贼、刘豚为我辈无限阻力,能并图之最善也。即失之于北,亦当取之于南。”[20]希望其一身二任,南北兼顾。
恰值此时,李鸿章担心北方政局变化,若与保皇会的矛盾不断激化,不利于将来进退,遂托人向保皇会问讯。梁启超得知消息,一面复函康有为:“来书言合肥使人问讯,其人为谁,来时作何语,幸见告。”[21]以求证其事详情,一面调整策略,将李鸿章暂时排在暗杀名单之外。1900年4月12日,为配合取粤为先的谋略,梁启超致函康有为,提议:“得省城不必戕肥贼,但以之为傀儡最妙。此举有数利:示人以文明举动,一也;借势以寒奸党之心(助我声威),二也;西人颇重此人,用之则外交可略得手,三也;易使州县地方安静,四也。”而将刘学询列为首杀对象,说:“孝高言使东人为荆、聂之说,闻其已禀先生,此事大佳,望助成之。彼须先以款存银行,不知要多少耳。似此胜于用吾党人。刘豚为我阻力极大,不可不图之。”[22]以后又催促道:“孝高拟用东人为荆、聂之举,似甚可行。其有所需,望赞助之。”[23]
雇用日本杀手的主意,虽由罗普提出,用于行刺刘学询,却由梁启超出谋划策。同日他致函罗普,提出:
在东觅及买□□料伙伴,妙极妙极。往京办货固极要,然广货亦不可不留意。北猪不如南猪之易买(会意否?即使无□生怒形于色之畜生也),南猪曾运来东者,近布其体内霉菌之毒,罹人甚矣,非首买之不可。(买南猪心得)伙伴伪称某大新党记者往,由粤持一名人(不必贵人,而当用富人,涩仓朝山之类皆可)之绍介书往,约期□□林五,务以得见为止。一见便买,买得后从容挥双指口以出,此最易事也。若犹欲有进于此,则莫如胁之,使自割其肉以养我。其法如前,而添用一吾党人,记名通译,入则挥双以指之,使其以若干自赎(少则十万,多则倍之)。签名发单后,通译即挟彼一亲人往银行,收得即电汇他处(即滨、檀之岭。若在东,径寄湘南,无不可也)。然后仍将该货收买,如此真乃一举两得。然欲干此著,须俟株主到港乃可,因省银行不便也。但欲办此,必须先查该株主有银多少存在银行乃可,否则空劳也,祈酌之。自余来书,一切布置皆妥。现已觅定人否?薪金几何?合同已定否?祈书告,俾慰。若办第二法,则通译人颇难,弟能任之否?但此人一得款后,当即登舟往他处,勿使警吏得踪迹为要。此乃私罪,非国事犯可比也。来檀者但得神奈川县签一字,言系游学,往来领事处再签一字,即可来。盖米例惟许传教游学等四种人,但在所居之地,得地方官一字,来领事便可出纸。在港则华民政务司也。故神奈川县若知此例,不费之惠,何难之有?望托人图之。若仍不能,则使斯□冒称懋龙,懋龙常有英籍纸,作为英人来何如?望商之,务求必得为盼。两人来,则更善也。不得已,乃用一人耳。[24]
次日,梁启超又致函澳门总局,“卯金富而多谋,今以全力图我,阻力之大过于荣(以其近也),不可不先图之。弟前书已频提,诸兄想已计及”[25]。认为刘比荣禄为害更烈。4月20日,梁启超再次致函澳门《知新报》同人,强调:“卯金事,我必不两立,一切未办,亦当先图之。”身处海外侨界,他深感刘、李在广东株连本党亲属所造成的影响危害,认为:“鼠辈猖狂如此,非磔数四,不足以挫其锋。”并对“去年以来,介(陈士廉)之经营此事,数数矣,未能一得手”的情况表示不满。[26]
4月29日,梁启超在不知澳门保皇会总局已经动手的情况下致函徐勤,再度表示:“豚子不宰,我辈终无着手之地,此义人人知之,人人有同心”,并对总会“现时款项虽非大充,然亦未至尽绌,何以数月以来,无一毫动静”的状况大为不满。他指责麦孟华等人“去年数次经营北事,不就手犹可言也;至于今年经营豚事,数月不就手,不可言也”,怀疑他们手下“未有用命之人。不然,何至今阙如也”。在檀香山华侨“无日不以此事相劝相责”之下,为了打击清廷凶焰,重振华侨对保皇会和勤王运动的信念,他提出:“此事既为吾党绝大关系,虽多费亦当行之,重赏之下未必无勇夫,不宜惜此区区也。悬赏之法,与其人同往银行订存若干,事成而谢之。”并且声称:“此事若就,檀可增金万数千也。请速图之!”[27]与清政府的举措针锋相对。
在梁启超的一再催促下,澳门总局经多次尝试,终于设法执行了行刺刘学询的计划。1900年4月24日,刘从澳门回省,“甫登岸,即被凶徒以手枪对面打中胸旁,赖里衣搪护,仅入皮肉三分,血流不止。”经洋医诊治,尚未致命。“盖此等事为新党仇恨,下此毒手”[28]。行动虽然没有完全成功,但保皇会总算有了搪塞华侨的借口。1900年5月19日陈国镛函告保皇会洛杉矶分会负责人谭良:“至募死士刺杀贼党一层,为极难事。自去年至今,已日日注意于此,已费许多金钱招致此等侠士,惟总未见一施诸实事者。前月在省城枪伤刘学询,谅亦有所闻。此正我保皇发轫之先声,亦不得谓无敢死之士。虽未能致之死地,庶足以寒奸贼之胆,壮我民之气也。近闻其弹子尚未取出,又有谓其已死者,真否尚未可知,容俟续报。”[29]
杀南猪不果,梁启超仍不甘心,以后保皇会集中兵力向广西,康有为对李鸿章仍有分化利用之心,梁启超则认为已无价值。戊戌政变后,李鸿章一面执行清廷镇压维新派的旨意,一面向维新派示好,他在公私场合下多次自认为“康党”,称康有为能为其数十年不能为之事,自愧不如。甚至当着慈禧的面说:“臣实是康党,废立之事,臣不与闻,六部诚可废,若旧法能富强,中国之强久矣,何待今日。主张变法者即指为康党,臣无可逃,实是康党。”[30]又托伊藤博文、日本驻天津领事郑永宁和东亚同文会井深彦三郎等人三次向梁启超转述慰问之言,“并教以研精西学,历练才干,以待他日效力国事,不必因现时境遇,遽灰初心等语”。李鸿章督粤,为了压制海外华侨保救光绪的热情,拘禁家属,掘墓毁祠,激起保皇会员的强烈愤慨。梁启超公开上书,告诫李鸿章秉公办事,谨慎用人,不要逆时势而行。[31]6月,梁启超接到李鸿章托孙宝瑄代复的信函,知其“颇有惓惓之意,又有求免之心”,仍然坚持“此贼若在,阻力不小”,希望澳门总局伺机设法将其先行除去。[32]
保皇会在谋取刘、李项上人头之时,并未忘怀于北方大敌。1900年4月12日梁启超致康有为书中提到:“伯忠来书,有‘介现入都’之语,然则介所办仍是在密一边,非在明一边也。”介,即介叔,陈士廉字。所谓明,即兴师起兵,所谓密,则是暗杀行刺。当时康有为以“介、闲、勉合成一军”[33]应对梁启超关于广东军事部署的询问,而梁知悉陈士廉仍在京师从事暗杀活动,故有此一驳。除保皇会直接指挥的行动外,罗普(孝高)还提出以金钱“使东人为荆、聂之说”,企图利用日本人实现其夙志。梁启超认为:“似此胜于用吾党人”,“此事大佳,望助成之。”[34]敦请康有为拨款援助。[35]
保皇会的暗杀重点随军事行动南移,与之关系密切的唐才常等人,则以长江流域为主要用兵之地,关注重心仍在北方清廷。正气会成立后,长江一带的革新志士与哥老会群集麾下,唐才常赴港领取新加坡侨商邱菽园所赠三万元资金,准备大举起义,率会党徒众发难于江淮,“一举而屠南京,再举而略武昌”,据长江之险,以号令天下。为了配合这一行动,请日本人田野桔次率海贼30余人,“期于正月之祝节杀北都西太后,并逐尽所有奸人”[36]。出发前田野忽患重病,不能成行,改由正气会干事员沈荩代理。沈素持破坏主义,不屑于文字小道,在正气会中,主持一切交通事务。1899年11月下旬,他与林圭、田野等人由沪赴湘,准备以办学堂开报馆之名运动会党。后因白岩龙平、宫阪九郎、荒井甲子之助等人反对,滞留汉口。
正气会成立前,沈荩“以事返上海,又蹈隙往北京,有所谋”[37]。所谋之事,应为主持行刺。梁启超接到沈荩、唐才常、狄平等人来信通告此事后,表示:“读诚〔諴〕兄书为起舞。吾固知行菩萨行之人,决不住声闻触觉地位矣。能流血之人,此间同胞非无之,但涉数万里而归,所费未免太大,而情形又不甚熟,故未遣之耳。风萧萧兮易水寒,弟甚愿东向遥浮一大白,祝君之成也。”[38]然而,沈荩此行亦未奏功,及至汉口事机急迫,应唐才常之命返鄂。自立军兵败,沈荩侥幸得免,遂再入京师,结交宫禁权要,密谋入宫行刺西太后和光绪,不幸事泄身殉。[39]
[1] 明治三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警视厅致外务省乙秘第109号。
[2] 明治三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大浦警视总监致青木外相甲秘第80号。
[3] 1899年4月14日《汪大燮来函》,见《汪康年师友书札》一,802页。
[4] 1899年7月3日《汪大燮来书》,见《汪康年师友书札》一,808页。
[5] 东亚同文会编:《续对支回顾录·柏原文太郎》,651页。
[6] 明治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大森兵库县知事致青木外相兵发秘第514号;十月二十七日警视厅致外务省乙秘第1010号;十月二十八日浅田神奈川县知事致青木外相秘甲第530号。
[7] 1899年12月28日《汪大燮来函》,见《汪康年师友书札》一,812页。
[8] 1899年11月27日李鸿章《致上海虎城》:“昨面奉懿旨,令设法捕逆,已奏明仍交尊处办。孙已到否,康已离港否?究在何处?望查明随时电知两广密捕是确。”(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三,870页)。
[9] 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三,870~871页。关于刘学询与除康之事,参见李吉奎:《孙中山与刘学询》,载中山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孙中山研究论丛》,第5集,1987。
[10] 《康南海先生墨迹》,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一,419页。关于此事,康同璧《南海康先生年谱续编》记为:“某夜,刺客忽至,相距仅尺许,先君大呼闭门,印警至,贼始走避,门人狄楚青及唐才常犹在楼下谈也。又买邻房穿地道,拟以炸药轰之。”(康有为:《我史》,66页)
[11] 《李鸿章全集》三,873~875页。
[12] 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4454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
[13] 《光绪朝东华录》,4470~4471页。
[14]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66~67页,上海,中华书局,1936。
[15] 1900年4月13日《致总局诸兄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23页。
[16] 1900年5月19日《与同薇同璧书》,见《康有为与保皇会》,169页。
[17] 孔祥吉:《孙中山康有为早期关系探微》,见《孙中山和他的时代》,1894~1896页。
[18] 《井上雅二日记》明治三十三年八月七日,见近藤邦康:《井上雅二日记——唐才常自立军蜂起》,载《国家学会杂志》,第98卷,第1、2号合刊。
[19] 1900年3月28日《与〈知新〉同人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06页。
[20] 1900年3月28日《复诚忠雅三君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09页。
[21] 1900年4月4日《致康南海先生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14页。
[22] 1900年4月12日《致南海夫子大人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20页。
[23] 1900年4月23日《致南海夫子大人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31页。
[24] 1900年4月12日梁启超致罗普书,郭世佑:《梁启超佚函中的绑架刘学询方案》,载《历史研究》,2000(2)。其实此函并非绑架,而是暗杀,前一方案为直接下手,后一方案则先得其款再下手。
[25] 1900年4月13日《致总局诸兄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22页。
[26] 1900年4月20日《致〈知新〉同人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25~226页。
[27] 1900年4月29日《致雪兄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38~239页。
[28] 1900年4月25日《致北京盛京堂》,见《李鸿章全集》三,910页。
[29] 谭精意供稿,阮芳纪、黄春生、吴洁整理:《有关保皇会十件手稿》,载《近代史资料》,总80号,1992年1月。
[30] 孙宝瑄:《日益斋日记》,引自《梁启超年谱长编》,197~197页。
[31] 梁启超:《上粤督李傅相书》,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55~63页。
[32] 1900年6月17日《与港澳同人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197页。康有为《唐烈士才常墓志铭》称:“于时李文忠失督粤,丧权位,三令人促吾举兵”(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编:《唐才常集》,26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从当时情形看,李鸿章与革命党有所联系,而保皇会虽有利用之心,敌意更甚。
[33] 《梁启超年谱长编》,217页。
[34] 1900年4月12日《致南海夫子大人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20~222页。
[35] 1900年4月23日《致南海夫子大人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31页。
[36] 田野桔次:《最近支那革命运动》,20~21页。
[37] 黄中黄:《沈荩》,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一),290页。
[38] 1900年3月28日《复诚忠雅三君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209页。据《自立会史料集》,“诚”应为“諴”(342页),沈荩字克諴。
[39] 赵必振:《沈荩略传》,见《自立会史料集》,2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