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教育的实践(1 / 1)

亚里士多德师承于柏拉图,他继承了柏拉图把教育与城邦问题联结在一起的观点。但亚里士多德在柏拉图的基础上也有所创新,这种创新根源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不同的理论基础。柏拉图的教育思想根基于理念论,认为学习即对前世的回忆,是对理式世界的摹仿。亚里士多德的教育思想则根基于其灵魂学说,认为学习应是使知识从外界经过感觉进入意识的过程,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便是建立在其灵魂学说之上。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在教育的目的上也指向了不同的方向。柏拉图意图通过其教育思想最终达到善与真理的目的,而亚里士多德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则是德性与善。亚里士多德在其《论灵魂》一书中将人的灵魂区分为植物的、动物的和理性的三部分。[14]并将音乐教育纳入到最高层次之上。那么,实现亚里士多德所提倡的德性的重要途径之一便是落实在了音乐教育上。

由于教育的出发点和观念不同,因此具体到音乐教育的实践问题上,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也各异。柏拉图提倡将教育按不同的年龄段分成不同的教育方式,等到了50岁时,再进行严格的考试和挑选,其中少数人便可以成为“哲学王”,可以做城邦最高统治者;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为了建立至善城邦,教育需要按不同的年龄段进行,为不同年龄段的公民提供最适宜的教育方式。亚里士多德极为注重公民德性的培养,而音乐教育恰对公民德性的培养大有益处,所以,亚里士多德强调并重视城邦中的音乐教育。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教育不但可提高智育、助于理性,且可内化心灵、完善德性,所以音乐不但适宜于在少年时期学习,而且在各个年龄阶段都需要学习。亚里士多德认为:“幼年阶段学习音乐方面的知识,就可以鉴别音乐的美,并从中感到乐趣;少年时期学习音乐,有助于体格的锻炼,有助于学业成就的获得;青年时期学习音乐,是为了欣赏高尚的曲调和旋律。”

在音乐教育的对象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把受教育的重点放在了中产阶级与青少年身上。由于青少年儿童在年龄小的时候一般很难接受较为辛酸或者不快的事情,而音乐在根本上就包含着一些舒畅、愉快的旋律,轻快明朗的节奏,易于怡悦儿童,使其感受到音乐之中的乐趣。在青少年儿童时期就使儿童接受音乐教育,可增强儿童的音调感与节奏感,启发其智慧,助其快乐成长。

亚里士多德认为用音乐教育青年的目的不是为了使他们娱乐。青年人学习必须努力,但是免不了疲劳,也确实不是娱乐。亚里士多德认为学习音乐,虽然起初的时候会有所疲劳,但是待到日后长成,便可用音乐资以娱乐。至于为何要儿童学习演奏音乐,而不是仅听乐师演奏呢?亚里士多德给出的解答是乐师即精其为业乃技。乐师拥有的是他维以生存的技术,其演奏音乐并非享乐。而少年儿童则不然,亚里士多德讲道:“世人往往以音乐取乐—— 一切没有后患的欢乐不仅有补于人生的终极目的,也可借以为日常的憩息。音乐确能歆动人心,使人欢乐。所以可以将音乐的怡悦作用作为一个理由,从而主张少年儿童应该学习音乐这门功课。”[15]少年儿童作为城邦的公民,即是城邦的未来,乃至善城邦的未来建构者,少年儿童从小便接触音乐教育,可为其日后德性与修为奠定坚实的基础。

对于青少年儿童的音乐教育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课程的进度要遵守这样的规则:其一,不要教学生们学习在职业性竞赛中所演奏的那些节目;其二,更不要教学生尝试近世竞赛中以怪异相炫耀的种种表演,这类表演竟被引入现行的教育课程,实属失当。我们所订的课程固然不该仅仅使少年粗识某些动物和几乎所有奴隶以及小儿都能领会的普通乐音为限,却也只须到达对高尚的歌词和韵律能够欣赏的程度为止。[16]可见亚里士多德不仅提倡对于少年儿童施以音乐教育,同时还注重施以音乐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从其所规定的目的来看,亚里士多德反对将音乐教育当作比赛、竞赛的目的,他所强调的始终是音乐教育就应当是自然而然、与生俱来的怡悦与教化的作用。

亚里士多德提倡通过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公民的德性,塑造公民完善的心灵,同时增强公民鉴赏和判断音乐的能力。使公民趋向建构至善城邦所需的卓越公民。

在教学制度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既然一城邦就所有的公民全体而言,共同趋向于一个目的,那么全体公民显然也应该遵守同一教育体系,而规划这种体系当然是公众的职责”。[17]即至善城邦中应当制定统一的公办教育对城邦公民施教。他将音乐教育列为四门基础科目之一,培养公民基本的德性、素养、理性,并为公民闲暇之余提供解乏怡悦的合理手段。

在音乐教育的内容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乐调的本性各异,听乐者聆受不同的乐调被激发不同的感应。[18]通俗地讲即公民聆听了愉快的音乐,便可促使心情舒畅欢愉顺达。聆听了悲伤的音乐,心情也会随之而变得忧郁、悲伤。不同的音乐类型可以直接引起不同的情感起伏。各种不用的乐调也是各有其用处的,若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则适宜选择伦理的乐调;在集会听别人演奏之时,适宜用激昂的乐调;而有些信仰宗教的人,一听到宗教的乐调就卷入迷狂状态,随后便安静下来,仿佛得到了治疗和静化。

不同乐调方面有诸多表现形式,柏拉图所言的“美乐斯”便是其一。美乐斯的三大要素:文词、调式与节奏。[19]柏拉图认为此三者即为诗歌内容的三个组成部分。这里的和声是一种高低音的音调系统,也即我们现在讲的曲调或调子。[20]

关于调式的类型,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已列举出六种不同的传统调式,分别是:混合型吕底亚调、高音的吕底亚调、吕底亚调、伊奥尼亚调、多利亚调、佛里其亚调。[21]紧接着又对这六种调式的风格作以分析,认为前两种调式混合型吕底亚调、高音的吕底亚调听起来如挽歌或哀乐,他们的歌词里不需有哀婉和悲伤的字句,因为这样的调式对于一般有上进心的妇女都没有用处,更不用说男子汉了,因而不适合培养卓越公民,应当废弃。中间的两种调式吕底亚调、伊奥尼亚调,柏拉图认为二者皆属于软绵绵的靡靡之音,对于战士毫无用处,因而也非教育卓越公民的理想调式,不予提倡。唯有后两种调式多利亚调、佛里其亚调,它们一刚一柔,能恰当地模仿人们的成功与失败,节制与勇敢的声音。恰符合古希腊推崇的四种主要道德(智慧、正义、勇敢、节制)的要求,所以,适合择其为教育城邦公民的最佳调式。这种观点亦被亚里士多德所认同接受。

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教育应该符合三项标准——中庸标准、可能标准和适当标准。[22]按照中庸标准,最适宜施教于公民的当取多利亚调;按照可能标准,即老人仅能低唱柔调,少年可兼习高音和低音调;按照适当标准则拟吕底亚调有所兼胜,对少年特别适当,因为其对于年纪大的公民,便难再唱高音乐调,所以施以低柔的乐调和音节即为恰当。对于儿童们,凡内含有益的教训并可培养秩序的曲调就应该一律教授。在古希腊音乐调式中吕底亚调则两者兼胜,既适合教育年纪大的公民,也适合用作儿童的音乐教育。就教育而论,亚里士多德认为,选择歌词和乐调应当以培养品德为主。万事都是过犹不及,我们应当遵循(调式)之间的“中庸”之道,多利亚调正是诸调间的中调,所以其最为宜,多利亚调最适合对于至善城邦中公民德性之培养。[23]亚里士多德这样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始终围绕着对至善城邦中公民德性培养这个核心问题,不同公民施以不同的音乐,因材施教有益于至善城邦中卓越公民的养成。

从音乐自身的角度来看,《理想国》中选择音乐调式的原则可能与古希腊流行的“中正无偏说”有关。[24]从乐理的角度讲,古希腊音乐调式的区别主要指音调高低的不同。由于音调高低的不同,则听众的感受也会完全不同,早期的八度音阶是由四根弦的里拉琴增至为八根弦形成的,也即有两组四根弦组成,一组为低音部分,一组为高音部分,多利亚调式居于中间,不高不低,因而被广泛推崇。在阿里托克西奴斯的七音调系统中多利亚调式依然位于中调,其上就是佛里其亚调式。多利亚调式与佛里其亚调式由于朴实中肯、中正不斜,又好学易懂,所以在当时被统治者倡导为最佳音。柏拉图也认为,只有了解了高低长短的音调或调式的人,才有可能听懂音乐。可见乐理知识与音乐欣赏是密切相关的。[25]

正由于对乐理知识的了解,因而,在音乐教育的选择方面,皆选用最适宜的乐调对城邦公民施教,其出发点与归宿皆是以城邦卓越公民的培养及对城邦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柏拉图如此,亚里士多德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