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兴于诗,立于礼”的基础上,孔子提出了“成于乐”,君子的人格理想在音乐中形成。何谓“乐”呢?荀子解释为“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故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乐行而民乡方矣。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而墨子非之。”[42]意思是说,音乐就是使人快乐的东西,君子因在音乐中听到和得到道义而感到快乐,小人因在音乐中获得感官的享受和欲望的满足而快乐,以道义来控制、节制欲望,既能让人快乐又不至于**。追求个人欲望的满足而忘了道义,就会因感到困惑、引起纷争而得不到快乐。金石丝竹是用来提高道德修养的。音乐推行后,民众就向往道义了,所以音乐是治理人民的工具。
在中国古代,诗、乐、舞是三位一体的,司马迁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43]《诗经》里的诗歌孔子都能够演奏会唱。《诗经》的分类《风》《雅》《颂》也是根据诗歌演唱的地点及层次而分的,《风》,即《国风》,它是民间的歌曲,《雅》分为《大雅》和《小雅》,它是庙堂之上的音乐,《颂》是国家演奏的音乐,它是最雅的音乐。孔子还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使《雅》《颂》各得其所。”[44]“乐正”,就是正乐章也,正雅颂之入乐部者也。由此可见,孔子非常重视乐教。
在“兴与诗,立于礼,成于乐”中,孔子把“乐”放在人格修养的最后一个阶段,君子的人格理想在音乐中得以形成。孔子为什么会把“乐”放在最后一个阶段呢?这与“乐教”的特点、“乐教”的功能以及“乐教”所达到的境界是分不开的。
首先,与诗教和礼教相比,乐教的难度较高,乐教是普通人所无法领会的。孔子所提倡的“乐教”是以古代的雅乐为主,连先秦时好学好古的魏文侯都觉得这种音乐枯燥乏味,难以领会。“吾端冕而听古乐,唯恐睡”[45],这是为何?徐复观认为“雅乐是植根于人之性,而把人的感情向上提、向内收,所以它的性格,只能用一个‘静’字作表征;而其形式必归于《乐记》上所说的‘大乐必易’。”[46]静的艺术作用是能把人内心的情感、私欲沉淀下去,从而把自己的善心激发出来,达到美善合一的境界。但是这种艺术作用是普通人所无法领会的,只有在人格的修养达到一定的境界,人的私欲去除,天理显现的时候才能领会,而且雅乐之义,是根植于人的情感中的,是建立在“仁”的基础上的,如果不知道“仁”,也就无法领会善中之美。
其次,“乐教”有以下几个功能。第一,声音之道与政通,音乐是对当时社会政治、风俗习惯的反映,具有教育感化的作用。“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其次,“乐”与“礼”,是不可分割的,礼乐的本质是“仁”。“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有堰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堰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47]孔子之所以如此高兴,是因为子游正在通过音乐教育实行复礼之道,通过音乐,可以把人们的思想感情和风俗习惯纳入到政权所需要的轨道上来。可见,“礼”与“乐”是不可分割的,《荀子·乐论》云:“乐合同,礼别异”。礼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强调的是秩序,秩序的实现要靠作为群体中的个体的“异”来实现,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个体的身份、地位不同,个体的行为方式也不同,每一个个体知道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位置,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形成一个有秩序的、和谐的整体。“乐合同”是指音乐能把自己的生命以和谐化的方式表达出来,从而使人的内心趋向平和、安乐的境界。可见,没有“别异”,就无法建立“合同”,“合同”是建立在“别异”的基础上的。礼乐的本质是“仁”,子路问孔子,什么是成人,子曰:“……文之以礼乐,亦可以成人矣。”[48]“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49]“成人”即“仁人”,“仁人”也就是具有君子人格的人。
最后,“乐”能使人达到尽美尽善的境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斯也’。”[50]“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51]荀子说:“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52]叔本华说:“音乐完全独立于其他一切艺术之外。”[53]因为其他艺术都是通过个别的形象来表现意志,是间接地、凭借理念来把意志客体化。而音乐直接表现的是生活的本质。而且音乐比其他艺术产生的效果更强烈、更深入。其他艺术“表示这个或那个个别的、一定的欢乐,这个或那个抑郁、痛苦、恐怖、快乐、高兴,或心神的宁静”,而音乐“表示欢愉、抑郁、痛苦、惊怖、快乐、高兴、心神宁静等自身。”[54]的确,比起其他的艺术形式来说,音乐更具有抽象性、流动性、不确定性。音乐能把人的情感体验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而且音乐能使欣赏者进入到审美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人们忘记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功利欲求,忘记了现实生活中的自己,物我同一,获得了心灵上的陶醉,从而给人的精神带来了巨大的自由空间,达到了美善合一的人生最高境界。在《论语·先进》篇中,孔子为什么赞许曾点呢?这是因为曾点之志与其志相同,曾点所勾画出的正是美善合一的境界,“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朱熹认为“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字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故夫子叹息而深许之。”[55]徐复观认为,朱熹“是以道德精神的最高境界,亦即是仁的精神状态,来解释曾点在当时所呈现的人生境界”[56]朱熹对“曾点由鼓瑟所呈现出的‘大乐与天下同’的艺术境界”[57]有最深切的审美体验,“此种艺术境界,与道德境界,可以相融合;”[58]“一个人的精神,沉浸消解于最高艺术境界之中时,也是‘物我合一’‘物我两忘’,可以用‘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这类的话去加以描述。”[59]在这种最高的艺术境界中,艺术和道德是相同的,美和善是合一的。王国维也说:“之人也,之境也,固将磅礴万物以为一,我即宇宙,宇宙即我也。光风霁月不足也喻其明,泰山华悦不足以语其高,南溟渤解不足以比起大。”“此时之境界:无希望,无恐怖、无内界之争斗,无利无害,无人无我,不随绳墨而自合于道德之法则”[60]孔子所追求的正是这种审美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美和善、个人和社会、感性和理性合一。
在“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一培养君子人格的过程中,渗透着“人文化成”的思想。“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61]“人文”也就是人类的文采,“文章”“礼义”等。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观察宇宙、自然之纹饰情状,可以帮助人们掌握其发展的基本规律,观察人类的纹饰情状,可以提高自身的修养,从而教化天下,促成大治。也就是《大学》所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文化成”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基本思想,“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人文化成”的过程,“诗”“礼”“乐”都是“人文化成”的一种手段,它本身不是目的。虽然“诗教”和“乐教”都是审美教育,可以使人获得审美愉悦、审美快感,提高人的审美能力,让人沉浸在审美的愉悦中,但孔子更看重它的功利意义,在审美超越中,提高自己内在的修养,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成为一个具有君子理想人格的人,从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由此可见,“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手段体系。诗、礼、乐三者是一种“浑言则同,析言则异”的关系。首先,它们都是“人文化成”的手段,都是修身的内容。春秋时期,王室衰微,礼崩乐坏,僭越之事时常发生,社会等级秩序混乱。孔子认为造成这种混乱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人的基本精神“仁”的丧失,只有通过“人文化成”的方式,才能使人成为“仁”人,即君子,从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诗、礼、乐都是修身的内容,它们都是思想智慧的结晶,安身立命的实践。三者互为补充,互相制约,三位一体,缺一不可。但它们的地位是不同的,礼是核心,诗和乐都会受到礼的制约,都要体现“仁”的精神。其次,诗、礼、乐三者的层次是不同的,孔子依据三者各自的特点,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修身过程。从意志的感发,到礼法制度的学习实践,再到审美的境界,才算是人格的修养的完成。在这种境界中,美和善、个人和社会、感性和理性合一,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能是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