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的祖先与周同姓,韩万被晋国封到韩原(今山西省河津东),称韩武子。其后三代有韩厥,号为韩献子,列为晋国六卿之一。他就是保护赵氏孤儿的主要人物之一。到其后代韩景侯时,与赵、魏一起列为诸侯。
从现有史料来看,战国时期韩国的改革起步较晚,而且文字极少,最有名的,就是韩昭侯时期的申不害改革。
申不害,京(今河南省荥阳市东南)人,京原属郑国,所以申不害应为郑国人。公元前375年(韩哀侯二年),郑国被韩国灭掉以后,成为韩国人。哀侯之孙昭侯即位后,申不害受命改革。据司马迁《史记》记载,申不害是主张术治的,他的学说原“本于黄老而主刑名”[4],曾著有《申子》一书,现已失传。唐朝类书《群书治要》第36中引用了《大体》篇。据这篇和其他文献中零星引用的文字可知,申不害的所谓刑名之术,目的是为了加强君主集权。具体做法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说的是官员选用和考核方法;另一部分说的是君主个人如何侦察、惩治臣下的奸邪行径的办法。
前者属于法制建设。在这个意义上,所谓术,即指根据能力而授予官职,然后再根据所任职务,监督、考核官员的行政绩效。君主和臣下之间订立契约,君主根据契约来检查臣下的所作所为,要求臣下做到名副其实,即工作要称职、言行要一致。其所作所为达不到契约要求的,要处罚;超过契约要求的,不但不予奖励,更要处罚。只有完全一致的,才可受到赏赐。因为他要求臣下做到“治不逾官,虽知弗言”[5],即所作所为不得超越职责的要求,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即使知道,也不能随便说。这是官僚科层制度内的一条基本原则。
后者属于君主驾驭臣下的方法。为了达到整治臣下的目的,君主要把术藏在内心,暗中侦伺臣下的行动。它一方面要君主不露声色,表面上似乎无所作为,装作听不见、看不见、不知道,不暴露自己的欲望和智慧,使臣下无从窥探君主的意图,因此也就不会被臣下设计和利用。申不害把这叫作“独断”。另一方面在暗中则要求君主采取主动,对臣下施展各种办法,进行侦察。
韩昭侯对申不害的刑名之术心领神会,在实际生活中频频施展,《韩非子》中保留了一些这样的事例,有一次韩昭侯醉后睡着了,负责帽子的官员看了,担心君上着凉,便给他加了一件衣服。韩昭侯醒来,发现有衣服加在身上,很高兴,便问左右:“谁加的衣服?”左右告诉他:“是负责帽子的官员。”昭侯便同时惩治了负责衣服和负责帽子的官员,他认为负责衣服的官员失职,而负责帽子的官员越职。
还有一次,韩昭侯问道:“吹竽的人太多了,我无法知道哪个吹得好。”田严回答说:“一个一个地听。”
韩昭侯之时,黍的种子一度非常昂贵。昭侯派人到仓廪调查,发现果然有官吏大量盗窃黍种出售。
以上几则故事,说的是君主考核臣下是否称职,是否越权;赏罚要得当,不能随便赏赐;要重视调查,调查要具体,不能笼统。这些做法大体上还是有价值的,可以纳入法制的范畴。当然,术治还有阴谋权术的另一面。一次,韩昭侯把手指握在手心,攥成拳头,谎称掉了一片指甲,到处寻找,显得很着急,情急之下左右有人剪下自己的指甲交了上来。韩昭侯通过这个办法察知左右是否诚实。
还有一次,韩昭侯派人到县里,发现南门外有黄犊吃路边的庄稼。他告诫下属保密。然后下令:“当今庄稼长苗之时,有法令严禁牛马入人田中,可是官吏不以为事,致使牛马甚多入人田中,命尽快将其数目举报上来。否则将重治其罪。”于是三乡举而上之。韩昭侯看了,说:“所报不全,再去调查!”这才把南门外黄犊吃路边庄稼的事举报上来。官吏都以为昭侯明察,个个惊恐,不敢为非。
这两件事,被韩非纳入“挟知而问”[6]的范畴,意思是:关于某事,君主先行得知,但密而不发,然后责问臣下,以此发现臣下是否诚实。这其实是观听的小伎俩,属于术治的末流,有的做法在今天看来,已经涉嫌**侦察。这些不但无法制度化,甚至在日常生活中也是说不出口的。把这种做法当作重要的话题来论述,这说明当时的世道险恶、人心浇漓,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
韩国法治改革是不彻底的。对此,过去的史家一般采用《韩非子·定法》篇的说法,认为是只注重术治,而忽视法治。
术中本来是有法的,勘验刑名可以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但韩昭侯无力改变韩国法制混乱的局面,也就不可能真正发挥术中法治的这一面,而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另一面的阴谋权术上。韩非的分析虽未能如此具体,但大体上指出了问题所在。如果把改革事业建立在阴谋权术上面,危险是可想而知的,因为阴谋权术本身是不受约束的。对此,《韩非子》中也保留了一些有价值的记录,赵国曾派人通过申不害向韩国请求援兵,来进攻魏国。申不害想对韩昭侯说,又怕韩昭侯怀疑自己里通外国,不说又怕得罪赵国,便让赵绍、韩沓先查看韩昭侯的行为举止,然后再说。这样,内则可以知道韩昭侯之意,外则可以有得赵之功。
韩昭侯曾对申不害说:“法度很容易实行啊。”申不害说:“所谓法,就是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如今君既然设立法度却听从左右之请,这就是为什么法难以实行啊。”韩昭侯说:“寡人到现在才知道如何实行法治啊,哪里还听他人之请啊。”一天,申不害请求韩昭侯给他的堂哥一个官做。韩昭侯讥讽说:“这可不是我所向您学到的东西啊。听从您的请求不就坏了您的道理了吗?还是不要听您的请求吧!”申子马上辟舍请罪。
可见术是双刃剑,一面是法制,另一面是阴谋。申不害教韩昭侯实行带有法制色彩的术治,可他自己又在侦伺昭侯的行动,有以术行奸之嫌,由此暴露出术治的矛盾:不仅可做君主治理臣下的手段,还可用来当作臣下对付君主的手段!至于他言行不一、为自己的堂哥当官请托昭侯,更生动地表现了改革本身的不彻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