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科学与法学(1 / 1)

古代罗马文明 杨共乐 3806 字 1个月前

一、农学、地理学与自然科学

科路美拉是公元1世纪的罗马农学家,其准确生年不详,约与辛尼加、老普林尼是同时代的人。他是西班牙加地斯人,曾参军到过东方,后移居意大利和罗马,在意大利度过一生的大部分时间。其著作有《论农业》和《树木栽培》。《论农业》大约写成于公元60年,是继加图、瓦罗和维吉尔之后最重要的关于罗马农业经济的著作,也是所有古罗马农业著作中最讲究农业生产效益的一部。全书共12卷,主要说明农业的重要性,阐述农业是一门需要精心钻研的学问,也是人类崇高的职业;论述土地和农作物之间的关系;阐明葡萄的栽培、家畜的饲养、家禽和鱼的饲养、野牛和养蜂的技巧以及花园的经营等应该注意的问题。此外,科路美拉还重申了管家和管家妻子的职责。

帝国早期,罗马农业开始衰落。对于农业衰落的原因,当时的政治家和学者多有论述。科路美拉认为,帝国时期罗马农业衰落的主要原因是公民脱离农业生产。他说:

大自然从宇宙的造物者获得了无穷无尽的生产力量,设想她会像害了瘟疫一样变得贫瘠不毛那简直是罪过。大地是天生神圣的,气数注定她青春常在。她是万物之母,她生育了万物,并将永远继续生育下去。一个有良好判断力的人绝不能相信大地会像有生有死的人类一样变得衰老。而且我不相信我们所遭到的各种不幸是上天愤怒造成的,应该说是由于我们自己的过错。因为我们的祖先向来是把农业交给最优秀的人手给以最精心的照料和经营;而我们却把农业像交给执刑者去惩罚一样,交给我们的奴隶中最糟的那部分人去掌握。[187]

图8.21 法尔内西纳庄园墓室壁画

科路美拉的这一分析虽然并不完善,但他确实说出了这一问题的核心因素。科路美拉在庄园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建议不但引起当时农学家的注意,而且对后世尤其是中世纪的庄园管理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除了农学发展以外,帝国时期地理学的进步也是非常明显的。这一方面要归功于帝国所建立起来的辽阔疆域,另一方面也要归功于勤奋努力的地理学家。

庞鲍尼乌斯·麦拉是帝国早期重要的地理学家,西班牙齐根捷拉族人。他编辑了《地理图志》3卷。他首先说明了整个地球的形状,地球的最大部分是什么样的,地球上的个别部分要伸展至何处才有居民。然后,按亚洲、欧洲和非洲分别叙述。

庞鲍尼乌斯·麦拉是著名的整体论者。他认为:

我们所称为天和地的那个整体,无论怎么说,它始终是统一的、包罗万象的。这个整体按其方向说有以下的区别:太阳升起的那方叫做东方或日出之方,太阳没落的那方叫做西方或日入之方,太阳开始低下的那方叫做南方,相对的一方叫做北方。地球耸立于这个整体的中央,被海洋从各方面环绕着,并且被海洋在方向上划分为东西两部分,即所谓两半球。地球上共分为五个地带:中部地带最热,而两极地带最冷,其余两个地带有人居住,那里一年中有相同的四季,但季节到来的时间是不同的。[188]

因为南北两个温带之间存在着一个不能通过的热带,所以他所描述的内容主要是北温带“有人居住的世界”。庞鲍尼乌斯·麦拉虽然不是创造性的作家,但他对文献的综述,对已知各地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的描写,都为后来的读者保存了重要的资料,值得研究者认真对待。

到了公元2世纪,罗马的地理学随着帝国和平时代的到来,步入了它的黄金时代,出现了托勒密等杰出的地理学家。托勒密(约公元90—168)是一位集数学家、天文学家、占星家和地理学家于一身的伟大学者。他出生于埃及,长时间生活在亚历山大里亚。其作品有《天文学大成》13卷、《占星四书》和《地理学》8卷等。他的鸿篇巨制《地理学》是继斯特拉波以后罗马人奉献给世界的巨大礼品。此书较为全面地总结了欧洲古代的地理学知识,对西方制图学的发展影响巨大。《地理学》的第1卷为总论,具体介绍了相关的地理学理论。从第2卷开始至第7卷,按地区分类,分别阐述欧洲、非洲、亚洲三洲的地理情况,确定托勒密所知道的世界各地的坐标数值,内容包括8000多个城市与地区的经纬度。最后1卷为总结,其中包括相应的地图。此书是罗马世界留下的涉及地名最多的一部作品,其对世界认识的深度和广度远远超过早先的任何一部地理学著作。书中记录了马其顿商人到过中国的具体消息,保存了罗马人所了解的有关中国的许多材料,对于后人研究罗马人眼中的中国帮助很大。[189]

与地理学发展同步,罗马的自然科学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而反映这一进步的主要成果就是老普林尼的《自然史》。

老普林尼(公元23—79)是罗马帝国时期最著名的百科全书式的作家。他出生于意大利北部科莫姆城(今科摩)。在完成了骑士等级成员应履行的兵役义务后,他担任了几个极重要的官职。其中有:驻西班牙、高卢、北非等地的财政督察官以及驻米散那海军舰队司令等。然而“他最感兴趣的还是从事学术研究,以致于那些拥有充分闲暇的人中没有谁比他著述丰富的”[190]。据他的外甥小普林尼分析,老普林尼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工作热情和深刻的理解能力:

在八月里火神节前后,他总是从半夜就开始工作,不是为了取其吉利,而是为了要学习;每天通常开始工作的时间是凌晨一点钟,从来不迟于两点,往往从半夜就开始。但他入睡却比谁都来得方便,有时甚至不离开书本,只伏案小睡片刻,然后接着看书。

每天在破晓之前,他总是去朝见韦伯芗皇帝,这位皇帝也是选择清晨来处理公事。在聆听并办理这位皇帝交他办理的各种事情之后,他仍旧回家继续读书。中午很快地吃一餐便饭(符合我们祖先旧有的良好习惯)。然后,若在夏天,如无公事,他往往进行日光浴,同时让人读一些书籍给他听,他还要作一些摘录和评注。实际上这是他读各种书籍经常使用的方法,因为他有一条格言说:“多坏的书也能从中得到有益的东西。”

当这段时间的享受完了之后,他通常作一次冷水浴。从浴池出来后,用一些点心,休息一会。然后就像重新开始一天那样立刻从事工作,直到晚饭时间。吃饭时还让人读一本书,他也作些评注。我记得有一次,他的朗读人读错了一个字,桌上有人让朗读者再读一遍,我舅父就问这位朋友是不是听不懂?这人说他听懂了,我舅父说:“那何必要他回去再读呢?你这一打断,使我们损失差不多十行的时间。”这位伟大的人物是多么吝惜时间啊!夏天,他总是在天还没黑时就从晚餐桌上起来了。冬天,也是天一黑就停止不再吃了。这是他的一个严格的规章。

以上是当他住在紧张喧嚣的城市里时的生活方式;如果到乡下去住,他的全部时间就都放在学习上了。除了入浴之外,毫无间断。即使入浴,也仅限于真正泡在浴池里的时间他才停止学习,因为在全部让人为他擦背按摩的时候,他都是或者听人朗读,或者口授一些文章让人记录。在旅行的时候,暂时似乎可以放下其他的事不管了,他却发现可以利用这种时间进行口授。经常有一个速记员备好笔记本和托板,在他的马车里伺候。在冬天就让这人戴上特制的暖手套以免严寒对他的写作造成任何妨碍;也由于这个缘故,我舅父冬天在罗马时永远使用一个轿式座椅。我记得有一次我出去散步,他责备我说:“你本可以不损失这些时间”,他觉得一切没用在学习上的时间都是损失了。[191]

老普林尼依靠自身的勤奋,创作了许多重要的作品。主要有:

《在马背上使用标枪的艺术》,这是当他担任一支骑兵队的统帅时写就的。

《庞波尼乌斯·西孔图斯传》,2卷,这是一部纪念其朋友庞波尼乌斯·西孔图斯的著作。

《日耳曼战争史》,20卷,主要记述罗马人与日耳曼人之间进行过的所有战争。据小普林尼的记载,当老普林尼在日耳曼军中服役的时候,做过一个梦,梦见远征日耳曼途中丧生的德鲁苏斯,是这个梦里的德鲁苏斯最先启发他写这部历史的。

《学者》,3卷6章。在这本书里,他探讨了演说术的启蒙、发展,直到演说术发展的最高峰。

《语言学问题》,8卷。这是他在尼禄统治的最后几年写就的作品。由于尼禄元首的残暴,老普林尼无法从事高深而自由的学术研究,只得把研究的重点转向语言学。

《历史续编》,1卷,为奥非迪·巴苏30卷历史的续编。

《自然史》,37卷,完稿于公元77年。此书的出版实际上也奠定了老普林尼“百科全书式学者”的地位。老普林尼在前言中说,这本书是献给提图斯的,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把全球已知存在的每一件事都做一般的说明”,以便更好地为现实服务。[192]

第1卷实际上是本书的提纲,简单介绍了各卷的内容和材料来源。第2~6卷讲的是天文学、人种学和地理学。第7卷讲人类学。第8~11卷叙述陆地上和海洋中的多类动物。第12~32卷介绍有关植物方面的知识。第33~37卷为有关矿物学和金属方面的知识,其中涉及建筑学和艺术史。

除了作品以外,他还留给小普林尼160卷手稿,其中多是一些笔记和摘录。

老普林尼是一位极其勤勉的学者。在写作《自然史》的过程中,“我们阅读了大约2000多卷内容,其中很少的一部分由于内容晦涩难懂由学者们研读。我们从涉猎的100位作家的作品中摘录了2万多条实例,编纂为36卷的巨著。此外,我们还收录了大量的前辈学者忽视或是后来我亲身经历的新发现”[193]。

老普林尼留下的这部巨著是他毕生勤奋好学的结晶,是他长时间对自然、社会和历史研究的结果。老普林尼的成就主要体现在:

第一,搜集了为当时一般人所忽视或轻视的广阔领域的知识材料,为后人保存了大量濒临散失的古代科学资料。

第二,把自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开阔了研究的领域和丰富了研究内容。

第三,关注社会现象,颂古讽今,抨击贪得无厌的行为。老普林尼说:“金钱的发明是对人类幸福的致命打击;它的存在就有了利润的产生,靠了它,有人就能以利息为生,有人却要靠劳作为生。”[194]他认为:“旧时人们相信在占有土地问题上,最重要的是遵守适度的原则。这实际上是他们的经验之谈,即是说种地最好种少一点但注意精耕细作。我觉得维吉尔也同意这种看法。说实话,大地产已经毁了意大利,不久还将毁灭行省。”[195]他指出:“阿拉伯海更为幸运,因为它向我们供应珠宝。据最低估算,每年从我们帝国流入印度、赛里斯和阿拉伯半岛的金钱,不下1亿塞斯退斯。这就是我们的奢侈风气和妇女让我们付出的代价。”[196]老普林尼的这些说法显然是和韦斯帕芗时代所提倡的节俭原则相一致的。

老普林尼的《自然史》是他留给人类的一份丰厚的科学遗产。但这并不是说这部作品中没有缺陷。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老普林尼常常不能正确区别现实和传说之间的关系,过分相信甚至夸大迷信、预兆以及魔术治病的作用。例如,他宣称接近经期的妇女,必定使人意志混乱,她摸过的种子不会结实;她在果树下所坐过的树,果实将会从树上掉下来。只要她看过一眼,就足使铁刃变钝,使象牙失去光泽;如果她的目光落在一大群的蜜蜂上,这群蜜蜂就会立刻暴毙。[197]“在屋大维与安敦尼内战期间,日色无光几达1年之久。”[198]在第5卷中,他记载非洲的一个部落,认为这里的人没有脑袋,口和眼睛都长在胸上。[199]这些缺陷的出现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我们不应过分地加以指责,否定《自然史》在西方学术史上的崇高地位。从历史学的层面上讲,老普林尼做出的贡献也是很大的。他是罗马第一位将自然带入历史研究领域的学者,也是第一位考察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学者。历史研究的内容因为有了老普林尼《自然史》的加入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二、法学与法律

按照查士丁尼的定义,法学是“科学兼艺术”,是“是与非的艺术”,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200]在这片“科学兼艺术”的领域里,法学家们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罗马进入元首制时代以后,出现了许多新的法学家学派,其中以普罗库路斯派和萨比努斯派最为典型。[201]前者带有明显的共和倾向;后者则对新生的元首制拥护有加。

公元2世纪中叶,两派在互相竞争、互相争鸣的基础上,观点渐趋接近。其后百余年间,罗马法发展迅速,法学人才辈出,先后出现了盖约、伯比尼安、保罗斯、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5大著名法学家。他们立足罗马,立足现实,从法理上对罗马法作了深入、详细的阐发,大大丰富了罗马法的内容,严密了罗马法的体系。[202]

从公元3世纪开始,罗马进入危机时期,境内经济危机不断,境外外族入侵不绝。罗马法学也开始在社会的不断动**中走向衰落。几乎与此同时,罗马法也失去了其自身的活力,进入了发展的最后阶段,即统一法时期。

罗马法的发展从创新阶段进入汇编阶段,即整理和提炼的阶段。引起这一变化的原因除了历史大背景以外,还有2大原因。一是早在公元130年哈德良元首就从事过法律的汇编工作。他命令著名法学家朱理阿努斯组织力量,负责整理修订现有的行政长官告示,编成《朱理阿努斯敕令》或称《永久敕令》。二是罗马的公民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元212年,卡拉卡拉颁布敕令,这一敕令给予帝国的全体自由居民以罗马公民权(投降者除外)。关于颁布卡拉卡拉敕令的目的有多种说法:有的认为是为扩大税源;也有认为是为了提高行省居民的身份。但有一点是明显的,即卡拉卡拉敕令的颁布,使帝国境内全体自由民之间达到了身份上完全平等的状况,这就使原先存在的法律主体——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不同不复存在了。对原先法律条文的整理也成了罗马帝国后期政府的重要事务。

公元295年,戴克里先命令法学家格雷高利阿努斯编订一部法典,整理并编审从哈德良元首统治时期至戴克里先执政时期的法律。

公元426年,罗马君主狄奥多西二世和瓦伦提乌斯三世又颁布《引证法》,对法学家的作品进行总结、整理,正式审定,并规定:第一,盖约、保罗斯、乌尔比安、伯比尼安和莫迪斯蒂努斯5位法学家的解答和著作,才享有法律效力。法学家的著作具有与法律同等的地位在世界古代史上并不多见。第二,以5位法学家的著述解决成文法中未规定的问题。第三,以5位法学家的多数主张统一不同的意见。第四,5位法学家的意见相左时,则以伯比尼安的著述为准;若伯比尼安著述中没有涉及争论的问题,可以选择5位法学家中较为公正的意见。《引证法》的颁布,实际上也就确立了以往5位著名法学家的神圣地位,使其他法学家的活动变得毫无价值。

与此同时,狄奥多西二世又于公元435年成立以安提奥古斯为首的16人委员会,修改、补充并汇编自君士坦丁时代以来的宪令,编成法典16篇。这是一部代表官方思想的作品,取名为《狄奥多西法典》。《狄奥多西法典》的最大特点是除了编录私法、公法、刑法、市政法、军事法以外,还加入了宗教法,充分说明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这部法典在帝国西部一直保存使用了很长时间,在帝国东部则被《查士丁尼法典》替代。

至公元6世纪前叶,东罗马帝国境内再次出现了整理和修改罗马法的**。查士丁尼就是这一活动的主要领导者。

查士丁尼出身于伊利里亚的一个农民家庭,后在其伯父查士丁的提携下,步入政坛。公元527年,他与其伯父共同摄政,成了查士丁治国理政的重要助手。查士丁去世后,查士丁尼正式即位。查士丁尼认为:

君主的威严光荣不但须以兵器而获得,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还是在平时,总是可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君主不但能在战场上取得胜利,而且能采取法律的手段排除违法分子的非法活动。君主既是虔诚的法纪伸张者,又是征服敌人的胜利者。[203]

所以,他上台后所做的最重要的2件事便是:用武力收复西罗马帝国;积极从事罗马的法制建设。

公元528年2月,查士丁尼任命法学家特里波尼阿努斯组成一个10人委员会,负责重新汇编以往元首或君主颁布的法令,修正和删除其中矛盾和过时的内容。此项工作很快就完成了。公元529年4月,《查士丁尼法典汇编》正式颁行。

公元530年12月15日,查士丁尼再次任命以特里波尼阿努斯为首的16人委员会,负责摘录历代罗马法学家的著述。据说,在编纂期间,委员们曾博采39位法学家的学说,参考著作达2000余卷,从300万行法学文献中,选辑15万行,著录成《学说汇编》一书。[204]《学说汇编》的特点是摘录材料出处分明,落款清晰,为后人研究罗马法保存了众多有用的资料。

与此同时,查士丁尼又谕令特里波尼阿努斯、提奥菲路斯和道罗戴乌斯等法学家为学生另编一部“包括全部法学基本原理”的法学教科书,以帮助学生学习法律,使其能在尽可能广的范围内用罗马法处理事务。此书参照了公元2世纪著名法学家盖约的《法学阶梯》和《日常事件法律实践》。公元533年,教科书编成,名为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此书的特点是:第一,融罗马法的基本原理于教科书之中,深入浅出,易读易懂;第二,概念清晰,条理清楚,易理解易接受;第三,内容布局合理,主干突出,人法、物法、继承法、契约法和诉讼法等皆有涉猎。此书的体系和结构对于后世法学教科书的编写影响深远。

此后,查士丁尼又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再次组织力量,编写了《新敕令》。

查士丁尼主持编写的《查士丁尼法典汇编》、《学说汇编》、《法学总论》和《新敕令》4部法律,至公元12世纪时,被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又译为《国法大全》,以下简称《民法大全》)。《民法大全》是欧洲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第一部内容丰富、结构完整的法典,是罗马对世界的重大贡献。《民法大全》的编成不但保存了罗马法的主体风貌,而且也将罗马的法律文明推向了古代世界的最高峰。

德国思想家莱布尼茨曾对罗马法做过如下评论。他说:

我们深信,世界上没有其他法典能比罗马法尤其是《学说汇编》解答的疑问更多,蕴藏的迅速接触问题实质的思想财富更多。欧洲最先进的各邦皆臣服于它。我们对此并不感到惊讶。[205]

《罗马法》创造了许多黄金法则或文明法则。例如,疑案的判决都须有利于被告;嫌犯在罪证未确定以前不能视之为罪犯。[206]又如,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207];遵守你自己制定的法[208];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209]《罗马法》确定了统一的无限私有制概念,将公法和私法非常明确地区分开来,从而杜绝了公私不分的混乱现象。[210]恩格斯把《罗马法》称作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的最完备形式”[211],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212],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地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了”[213]。应该说,《罗马法》为人类文明的进步起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它为人类带来的规范已经远远超越了法制领域,既渗透于社会之中,又贯穿于人类的行为之内。现代文明都或多或少地接受了罗马法所带来的恩惠,是罗马文明的真正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