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危机中的帝国(1 / 1)

古代罗马文明 杨共乐 11328 字 1个月前

公元192年,康茂德元首被杀。这不仅意味着安敦尼王朝的结束,也宣告了长达200多年的“罗马和平”时代的终结。随着奴隶制经济的衰落以及边境危机的频仍,罗马帝国逐渐步入了危机四伏的公元3世纪。以公元235年为界,公元193—284年的帝国历史可明显地分为两个阶段,即塞维鲁王朝和3世纪危机。

一、塞维鲁王朝

处于元首制最后发展阶段的塞维鲁王朝,先后经历了5位元首的统治。他们分别是塞维鲁(公元193—211年在位)、卡拉卡拉(公元211—217年在位)、马克里努斯(公元217—218年在位)、埃拉加巴路斯(公元218—222年在位)和亚历山大·塞维鲁(公元222—235年在位)。塞维鲁王朝所做的最大的两件事是:元首集权和军事专制。

(一)元首集权

元首制实质上是披着共和外衣的个人统治。元首制发展的过程,就是共和传统与民主因素逐渐衰退,元首个人权力不断增长的过程。这一过程至塞维鲁王朝时期臻于极致。

第一,元首集中了行政权。在塞维鲁王朝,帝国的行政管理趋向统一,元首控制了罗马、意大利和行省的行政运作。在罗马、意大利,虽然共和时期的行政官员,如执政官、行政长官、营造官和财务官等还在,但他们业已丧失了实际的职权,成了徒具空名的摆设。至于行政官员的选举,则更是形式而已,民众根本没有选择官员的权力。对此,法学家莫迪斯蒂努斯(Modestinus)在阐释朱理亚法(Lex Julia)时已说得非常明白,即行政官员的任命权来自元首而不是人民。[60]元首通过以城市长官、近卫军长官为代表的官僚系统,掌握了罗马和意大利的行政大权。这具体表现在:城市长官接管了市政官员的职权,发展为整个罗马城管理系统的首脑。与此同时,近卫军长官也从单一的罗马卫戍司令,发展为罗马和意大利的行政首脑。几乎在所有行政部门,近卫军长官都能代表元首行使权力。

行省是帝国的主要组成部分。行省管理权力的逐渐集中是元首集权的重要表现。这种集中主要表现在:(1)元老院行省数量渐减。公元前27年,奥古斯都大致根据有无驻军的情况,把行省分为元首行省和元老院行省,分别由元首和元老院行使治权。此后,元老院行省的数量渐减,这是因为帝国把所有新征服地区以及许多原来的附属国列为元首行省。在必要的情况下,尤其当发生外敌入侵或内战,需要采取直接军事行动时,元首能接管任何元老院行省。为防止行省总督权力过大,元首缩小现有行省的规模,如塞维鲁把叙利亚和不列颠各分为两个行省,归元首管辖。(2)元首对元老院行省的监管日趋严密。凭借最高大权(imperium maius),元首插手元老院行省的管理,逐步掌握了对元老院行省总督发号施令的权力。在元首制伊始,元首仅仅对元老院行省总督进行建议性的指导。至塞维鲁王朝时期,元首几乎控制了元老院行省和元首行省的所有行政权。元首毫无例外地对元首行省总督和元老院行省总督发布指示,总督则必须主动向元首请示,执行元首的命令。元首干涉元老院行省总督的人选安排。狄奥·卡西乌斯声称,早先元老院行省总督是由元老院通过抽签的方式从候选人中任命的,后来有人管理不善,这为元首干预提供了理由,元首逐渐接管了所有元老院总督的任命权。“元首亲自起草一份与元老院行省数目相等的总督候选人名单,让元老院从这些人中抽签选出”[61],与其说这反映了奥古斯都时期的情况,不如说反映了狄奥·卡西乌斯所处亚历山大·塞维鲁时期的现实。

图5.29 塞维鲁元首全家像

第二,元首集中了财政权。元首要加强对帝国的统治,就必须掌握足够的经济资源,拥有国家的最高财政权。元首的财政集权,首先表现在元首地产的增加上。元首的大宗地产来自对政敌财产的没收。在塞维鲁统治初期,帝国经历了长达4年的内战。内战后,塞维鲁处死了大量政敌及其支持者,没收了他们的财产。此外,塞维鲁还继承了安敦尼家族庞大的财产,接收了一些社会赠予。元首地产遍布高卢、西班牙和意大利。以意大利的元首地产为例,据塔西佗记载,提比略时期,元首在意大利的地产很少;公元2世纪末期,大约有30%的意大利地产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归元首掌握;在塞维鲁时期,元首地产遍布意大利各地,以至于在意大利的8大区域都有管理元首地产的财务代理人(procurator)。[62]为管理元首地产,塞维鲁专门设立新的财政机构——元首财库(fiscus),赋予元首个人财产与帝国公共财产类似的地位。在卡拉卡拉时期,元首除了没收政敌的财产,还经常向个人和城市索取献礼和王冠金,征集大量的实物,设立新税,把以前5%的释奴税和遗产税增加为10%。公元212年,卡拉卡拉把罗马公民权授予帝国全体自由民。此后,行省居民除了缴纳原有的各种赋税以外,还要与罗马公民一样负担遗产税和其他各种税款。

其次表现在对帝国财政的控制上。元首通过财务代理人管理行省财政。在元首行省,财务代理人从一开始就取代财务官,负责财政收支;元老院行省的财务代理人起初只负责管理元首的私人地产,后来也获得整个行省的财务大权。可见,财务代理人是元首控制帝国财政尤其是地方财政的重要工具。在元首制时期,财务代理人的数量一直呈增长趋势,在奥古斯都时期为20多人,至塞维鲁时期已增至170多人。[63]财务代理人数量的不断增加,说明元首加大了对帝国财政的控制力度。更为重要的是,元首直接控制了国库的收入。至塞维鲁王朝,元老院不再征收直接税,元首行省和元老院行省的收入皆被纳入元首财库。公共财产和元首个人财产之间的实际区别业已消失。

第三,元首集中了司法权。在元首制初期,元首与共和机构共同行使司法权。对于民事案件,人们可以向执政官、行政长官申诉,也可以向元首及其官员上诉。至塞维鲁王朝时期,罗马行政长官的司法职能缩小,其管辖范围也从整个意大利缩小至罗马城。对于刑事案件,在元首制初期,除了元首法庭以外,陪审法庭、元老院法庭都可予以审理。随着元首制的发展,陪审法庭在公元1世纪末期已经湮没无闻,以前由陪审法庭审理的案件皆转移到了元首法庭和元老院法庭。在朱理亚·克劳狄王朝时期,元老院法庭发挥了重要作用。借助麦凯纳斯之口,狄奥·卡西乌斯建议:凡是涉及指控和流放元老、处死元老或剥夺元老公民权的案件,元首都要提交元老院审理。当然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元老院要遵从元首的意愿,保护元首的利益。[64]至塞维鲁王朝,元老院已不再是最高上诉法庭。元老院的司法审判也只限于元首所提交的案件。

图5.30 卡拉卡拉元首头像

至塞维鲁王朝,司法审判已成为元首的主要事务。除元首亲自审判外,元首的官吏也代其行使司法权。在罗马和意大利,城市长官和近卫军长官接管了共和官员的司法事务,罗马城及其周围100个里程碑(milestones)之内的案件由城市长官审理,在此范围之外的案件则归近卫军长官审理。司法权完全转到了元首手中。

第四,元首集中了立法权。在元首制早期,随着公民大会职能的丧失,元老院获得公民大会的立法权,元老院决议(senatus consultum)成为帝国立法的主要来源之一。元首也依据高级行政长官的权力,以谕令的形式直接参与立法。不过,元首通常以提议的方式对元老院决议施加影响来间接立法。元首的提议被称为诏书(oratio principis)。随着元老院逐渐屈从于元首及其官僚机构,元老院的立法职能明显衰退,元老院决议也就成了元首意志的附属品。哈德良时期以来的法律阐释中,法学家都习惯于引用实质性的元首诏书,而不是名义上的元老院决议。至塞维鲁王朝,元首立法摆脱了元老院决议的形式,元首谕令成了帝国立法的主要途径。据统计,奥古斯都和朱理亚·克劳狄王朝时期有确切年代记录的元老院决议共有62个,而元首谕令只有4个;然而从哈德良(公元117—138年在位)到瓦勒利阿努斯(公元253—260年在位)时期,有确切年代记录的元老院决议有29个,而元首谕令却增至31个。[65]元首谕令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尽管元老院已经没有实权,但它仍是元首政治的一个重要因素。直到塞维鲁王朝,元首大都出身意大利贵族或行省贵族。除了公元217年以近卫军长官身份成为元首的马克里努斯,塞维鲁王朝的元首都是元老出身,为元老院成员,且至少担任过一次执政官职。因此,这一时期的元老院在政治上仍占有一席之地。元老仍参与国事的讨论。作为民意的代表,元老院在形式上授予元首及其家族成员权力和头衔。元首到达罗马和离开罗马时,元老们都要迎接和欢送。公元193年,当塞维鲁向罗马进发时,由100名元老组成的使团到因特拉姆那(Interamna)迎接塞维鲁。元老们每天都要问候元首,等候元首的召见,当然,遭到拒见也是常有的事。在卡拉卡拉远离罗马时,他的母亲朱理娅代他接受元老们的问候。除了迎来送往,元老还要出席一些重大场合,如凯旋式、葬礼、赛会和饮宴等。

在军事上,元老院早已不参与军务,但元首仍向元老院通报军情。例如,公元197年,塞维鲁在内战中打败阿尔比努斯之后,就在元老院发表演讲,向元老们陈述战况。卡拉卡拉虽然疏于政务且轻视元老,但他还是数次向元老院写信通报有关情况。例如,公元213年,卡拉卡拉写信给元老院,讲述帕提亚统治者内部的争斗。公元218年,马克里努斯向元老院通报了帕提亚战争的情况。

元首握有军权,但并没有把元老等级排除在外。在元首制的前2个世纪,元首尽力维持军队的罗马特征,高级军官主要来自意大利贵族或西部罗马化的行省贵族。在塞维鲁时期,大多数军官仍然出身元老等级或自治市贵族,如在公元200年,33个军团的统帅中有29人出身元老等级。不过,塞维鲁也大量地以骑士充实军队的管理层,如把新建的3支军团的指挥权都交给了骑士。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塞维鲁之所以采取这种政策,与其说是有意排斥元老,不如说是由于对元老们的表现感到失望。元老统帅并非职业军官,面对严峻的局势,他们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许多元老不但不愿担任军事保民官(military tribune)一职,而且还通过各种理由逃避承担这一风险性大、工作条件艰苦的军事职务。在奥古斯都和提比略时期,没有担任军事保民官的元老占到总数的35%,在塞维鲁和卡拉卡拉时期,这一比例分别上升为57%和61%。[66]元老们远离军职,就很难制约元首、管理国家,即使当了元首,也很难服众。历史学家赫劳狄安在描述叙利亚军团推举的元老元首阿尔比努斯时,就一针见血地说,阿尔比努斯是一个过惯了安逸享乐生活的人,根本无法胜任军事统帅的职务。[67]卡拉卡拉经常指责元老无能,始终认为士兵比元老优秀。元老们越脱离军队,就越失去政治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总之,公元3世纪初期,元首加强了对行政权、财政权、司法权和立法权的控制,帝国权力进一步从共和机构转移到元首手中。

在塞维鲁王朝时期,元首的集权得到了明显体现,但军队主宰下的元首政治本身隐含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二)军事专制

元首的权力基于军队的支持之上,但披着共和外衣的元首制一直掩饰这一事实。塞维鲁王朝抹去了自由的微弱形象,将元首军事专制的实质表现得相当充分。

在塞维鲁王朝时期,帝国军队的征募、构成和管理都发生了变化。罗马帝国长期实行防御性对外政策,其军队主要分布在边界行省和罗马城。行省驻军分为军团和辅军。在元首制初期行省军团的构成中,罗马和意大利人占绝大多数。自公元1世纪后期以来,由于意大利人日益不愿从军,罗马化的行省承担了更多的军役。在哈德良时期,意大利人已经很少在军团中服役,士兵的征募范围逐渐扩展到边界地区。对罗马士兵碑铭的研究表明:在奥古斯都至卡里古拉时期的士兵构成中,意大利人占到65%;至公元2世纪,意大利人所占比例迅速下降至1%。[68]此外,随着“罗马和平”的到来和军团在行省的长期驻扎,军队与地方的联系日益增多。哈德良时期出现了军团“区域征募”原则,军团士兵主要来自营地附近的行省以及周边的非驻军行省。这一变革对军队的构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埃及某些军团的退役老兵为例,据统计,在奥古斯都或提比略时期,这些退役士兵的50%来自加拉提亚,25%来自埃及的自治市,15%来自叙利亚和希腊东部,其余的来自西部行省;而在公元168年,这些军团的退役老兵中有65%来自埃及,其余的来自希腊东部,没有士兵来自加拉提亚或西部行省。[69]到塞维鲁时期,行省军团非罗马化的现象更加明显。塞维鲁还改善了士兵的待遇,使士兵与当地人的同居合法化,从而大大加速了军队的本土化进程。辅军在帝国时期有了正式编制,他们来自半罗马化的行省,与军团士兵并肩作战,并防守着帝国漫长的边境线。为了吸引行省居民加入辅军,帝国规定:辅军士兵在退役之后,能够得到罗马公民权。随着行省地位的提高,至公元2世纪早期,辅军与军团之间的区别逐渐模糊。

图5.31 与蛮族作战

罗马驻军以近卫军为核心,此外还有城市大队(urban cohorts)和消防队(vigiles)。近卫军是元首的个人卫队。与行省军队相比,近卫军士兵享有更好的服役条件和待遇。在元首制初期,近卫军是从意大利征募的,其主要来源地是埃特鲁里亚、翁布里亚、拉丁姆和罗马殖民地。公元1世纪中叶以后,近卫军的组成也出现了行省化的趋势。维特利乌斯把支持自己的莱茵军团编入近卫军;哈德良时期的近卫军主要从西班牙、诺里库姆和马其顿地区征募;塞维鲁解散了旧式近卫军,从行省军团尤其是他所统率的军队中挑选精兵,组建了一支新近卫军。据狄奥·卡西乌斯记载,行省化的近卫军“相貌彪悍、言谈粗俗、行为野蛮”。[70]

图5.32 罗马近卫军士兵雕像

总之,至塞维鲁王朝,军队征募和管理的行省化已非常明显。这不仅影响到罗马公民与没有公民权的自由人之间的关系,也影响到以意大利为中心的帝国政府与地方行省之间的权力格局。军队不再代表罗马帝国的利益,他们越来越关心自己营地所在的地区,日益成为行省利益的代言人。

自公元193年以来,多瑙河行省的战略地位日益显现。与奥古斯都时期相比,公元3世纪(公元235年之前)帝国军队的部署发生了变化。行省军团仍布防在莱茵河、多瑙河和东方边界地区,不过莱茵河军队从8个军团减少为4个,多瑙河军队从7个军团增加到12个,东方军队从3个军团猛增为10个。由此可见,帝国的军事战略重点从莱茵河地区转移到东部和多瑙河边界。

元首军事专制的凸显是塞维鲁王朝的重要特征。共和末期以来,骄兵悍将一直是困扰罗马政局的一大毒瘤。元首制建立伊始,元首就以大元帅的身份掌握了军权。公元2世纪末期以来,随着边界压力的增大,元首上战场亲自指挥战争也是常事。卡拉卡拉甚至与士兵同甘共苦,与普通士兵一起完成任务,同吃同住。元首与军队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军队成为元首政治中最重要的因素。亚历山大·塞维鲁从母亲那里得到的建议是:元首不必亲自冲锋陷阵,因为为元首冒险是其他人的事。事实证明这一建议已经多么不合时宜!因为元首个人的统治已经明显地与其军事能力联系起来。亚历山大·塞维鲁不能胜任军事统帅的职责,其错误的决策致使军队屡遭失败,因此招致了军队的怨恨。这也加速了塞维鲁王朝的覆灭。

塞维鲁王朝实行**裸的军事独裁。塞维鲁在临终前曾嘱咐儿子:“让士兵发财,其余的人可以不管!”这固然表明元首政治的军事专政性质,更表明以经济手段获取士兵的支持有多么重要!据记载,塞维鲁曾向他的儿子展示了存满金钱的财库和神殿,并且说,我们有足够的财力来供养军队,所以有能力粉碎任何来自外部的阴谋。[71]一方面,塞维鲁用更好的服役条件来吸引和安抚军队;另一方面,塞维鲁用强硬的手段来控制军队。塞维鲁时期的法学家马尔西阿努斯在法律阐释中说,如果没有元首的命令,擅自作战者要被处死。[72]有两位军事长官就是因引起塞维鲁的猜忌而被处决的。塞维鲁在对军队的控制方面还算是成功的。从他结束内战直到病逝,罗马没有发生过严重的兵变事件,之后元首权力的交接也较顺利。卡拉卡拉遵从塞维鲁的遗言,用大量的金钱贿赂军队。为了满足军队的需要,卡拉卡拉采取竭泽而渔的措施来搜刮钱财。除了没收政敌的财产,他还经常向个人和城市索取献礼和王冠金,征集大量的实物。卡拉卡拉的母亲为此曾警告他,不要把如此多的钱花在士兵身上,但是卡拉卡拉却挥舞着剑回答说:“只要拥有这个,我们就不会缺钱。”[73]卡拉卡拉的统治得到了军队的认可,虽然后来他命丧士兵之手,但那也只是几位军官发动的阴谋,而不是因为军队整体的兵变。至马克里努斯时期,元首面临两难境地,因为除了一些现金赏赐,国家不可能给予士兵全额的薪俸,更无法满足士兵提出的其他要求。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没有妥善安置集结在东部同帕提亚作战的军队,马克里努斯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军队的支持,而且,他掌权之后又沉溺于奢靡的生活,较少关注军队的情况,从而引起了军队的极大不满。马克里努斯的统治仅仅维持了一年多。之后的元首埃拉加巴路斯也是由军队选出的,但他没有成功地控制军队。他所关心的只有宗教和享乐。继任的亚历山大·塞维鲁也不是一位称职的军事统帅。他缺乏军事指挥才能,处事优柔寡断。尽管有记载说亚历山大·塞维鲁对军队管理严厉,堪称干练的统帅,但这里所反映的亚历山大·塞维鲁至多是元老们理想中的元首而已。

对元首来说,军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元首统治的支柱,又是能够左右政局的重要力量。塞维鲁是一名出色的军事统帅,他懂得如何有效地控制军队。一旦元首们不再有塞维鲁的铁腕手段,一旦金钱贿赂难以为继,军队就会变得难以驾驭,而这正是在塞维鲁王朝末期诸元首与军队关系的真实写照。正像罗斯托夫采夫所说,塞维鲁所奠定并为卡拉卡拉所巩固的国家新结构的基础注定要继续存在下去[74],而他所谓的国家新结构的基础就是军队。元首军事专制摧毁了元首制存在的基础,从而引发了现有政治格局的变革。

二、3世纪危机

公元235年,塞维鲁王朝被暴动的士兵推翻。此后的50年是帝国历史上最黑暗、最混乱的时期之一。在此期间,城市破落、农村荒凉、边境告急、内战连绵,帝国政府全面瘫痪,史称“3世纪危机”。

3世纪危机的特征之一是士兵动辄哗变、将领频繁篡权。据统计,在公元前27—235年的200余年间仅有27个元首,而公元235—284年至少有22个元首。[75]尤其在伽里恩努斯(公元260—268年在位)时期,除瓦勒利阿努斯和伽里恩努斯两位共治的合法元首以外,各地先后篡权夺位者逾30人。这一时期究竟出了多少元首,我们无法作出精确的统计。连年的混战致使生灵涂炭。例如,公元238年马克西米努斯(公元235—238年在位)进攻意大利时,埃奎利亚(Aquileia)周边的乡村居民就遗弃房舍逃到城内避难,因为他们知道,在士兵的掌控下自己不会有好下场。事实也是如此,在向埃奎利亚进发途中,马克西米努斯的士兵砍断大批树木和葡萄藤,放火焚烧村庄,毁坏农田,给当地居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罗马帝国的内耗严重地削弱了边境的防御力量,外族乘机突破边防,大批涌入帝国境内。其中主要有东方的波斯人和北部的日耳曼人。以哥特人为例,继公元228年哥特人首次成功劫掠巴尔干行省之后,他们相继在公元256年、公元258年、公元263年、公元264年、公元265年、公元267年和公元270—284年进入小亚细亚或希腊,在多瑙河和黑海地区造成严重的灾难。甚至作为帝国首都的罗马城也多次受到外族入侵的威胁。

外族入侵虽然波及面广,但具有不平衡性。当时受影响最重的区域有:山北高卢和下莱茵河地区、上莱茵河和上多瑙河地区、下多瑙河和黑海地区、东部边界的行省——卡帕多西亚、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在公元3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战乱中,高卢遭受的损害尤为严重,其人口数量迅速下降,土地大量荒废。由于公元276年日耳曼人的入侵,高卢最富足的地区遭受洗劫,大多数城市丧失了原先的生机与活力。雷苏城的陶器大工场更是难逃厄运,那里的商店皆成了废墟,废墟“行列绵延,长约五里”[76]。在普洛布斯(公元276—282年在位)时期,高卢遭到更加严重的打击,法兰克人、阿拉曼尼人、汪达尔人和勃艮第人越过莱茵河边界,洗劫了60多个城镇。许多城市长满了野草和灌木,成为野兽出没的地方。

整个帝国几乎处于瘫痪状态,根本无法建立起合法有序的行政管理。尽管当时留传下来的文献记载稀少,但相关的碑铭等也清楚地提到了士兵、官员的暴行。士兵和官员频繁地敲诈位于交通要道附近的城乡居民。据碑铭记载,公元238年,色雷斯行省斯卡特帕拉(Scaptopara)村的村民上诉戈尔狄亚努斯三世(公元238—244年在位):“派往别处的士兵们不走自己的道路,却来我村,也强迫我们供给他们住处和粮食,不给任何代价。行省执政官员以及你的检查人员大多数也来这里使用温泉。我们也就时常在必要时招待当局官员……现在我们已经无力忍耐这种压迫,真的我们可能象其他人一样舍弃自己先人的炉灶……如果要压迫我们,我们就从自己的故乡逃亡”[77]。在公元244年和公元247年,菲里吉亚行省阿拉古亚(Aragua)自治市的隶农和农民上诉元首:“我们虽然地处内陆,但经过阿庇亚地区的军官、士兵、城市的权贵和政府官员常常不走大道,而是向我们直扑过来,征用并非法劫掠我们的人力和耕牛等。”[78]行省居民饱受兵祸之苦。据记载,奥勒良(公元270—275年在位)对士兵的忠告是:“不要偷别人的家禽或羊,不要拿走葡萄、粮食或油、盐、木柴,而满足于自己的配给。你们应该从敌人那里获取这些物品,而不是从行省人的眼泪中得到这些物品。”[79]这说明士兵劫掠居民财产是当时普遍存在的现象。

人们悲叹时局的混乱、军匪的横行以及法制的**然无存。公元3世纪中叶迦太基主教塞普里安说:“看,道路被匪徒盘据了,海上被海盗封锁了,到处是战争、营房、血腥的恐怖。全世界灌注了互相屠杀所流的血;如果只是个人杀人,就被认为是犯罪,然而,如果是公然杀人,则认为是勇敢的行为。有罪可以不受惩罚,这不是由于没有罪恶,而是由于坏事大得骇人听闻……尽管法律写在十二铜表上,尽管它刻在铜表上让大家知道,但是,就在法律的面前实行犯罪,侵犯法权。”[80]雪上加霜的是,由于战乱和食物短缺,瘟疫猖獗,如从公元250年一直持续到265年的瘟疫造成大量居民死亡,帝国减少了约1/2的人口。帝国境内的广大民众陷入了苦难的深渊。不堪重负的城乡人民或揭竿反抗,或沦为所谓的“盗匪”。公元240年,阿非利加爆发萨比尼阿努斯(Sabinianus)领导的起义,遭到毛里塔尼亚总督的严厉镇压。在西西里,公元263年大规模的奴隶起义爆发,好不容易才被镇压下去。在沉重的税收和债务逼迫下,公元3世纪60年代高卢爆发了规模庞大、持续时间较长的巴高达运动。帝国东部的伊索里亚(Isauria)出现了所谓“盗贼”的活动,遭到了普洛布斯的围剿。城市平民也参与暴动。公元273年,罗马爆发的铸币工暴动甚至蔓延到城市居民中,自由手工业者和国有奴隶联合抵抗政府军队,在一次战斗中他们杀死约7000名罗马士兵。民众频繁的起义是帝国社会矛盾尖锐化的重要反映与表现。

正如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其帝国也不是一日即衰亡的。从公元3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伊利里亚元首统治时期,帝国局势有所缓和,并且出人意料地维持了统一。这一局面的形成,首先,归功于来自伊利里亚行省的元首。他们都是适应帝国形势的强有力的士兵统帅,以个人威望赢得了士兵的信任。虽然他们最后也成为军事阴谋的牺牲品,但这些阴谋是一部分人所为,大多数士兵并未参与其中。其次,帝国的统一符合社会民心思治的愿望,为民心所向,深受民众的拥护。

对于帝国3世纪危机,古往今来有很多不同的说法。但由于反映这一时期的史料主要是公元4世纪中后期和拜占庭时期学者们的追述,受其思想观念的影响,后来的学者大都强调元首与元老的互相敌视,渲染军事统治者的残暴和元老等级的没落,突出罗马统治的衰落。应该说,绝对的判断和结论是不合适的。历史不仅复杂,而且需要不断地总结。如上所述,3世纪危机不仅在时间分布上具有阶段性,在地区表现上也不均衡。3世纪危机对帝国各地的影响不同,这从区域考古发掘中可以看出。在这一时期的文献中,不列颠、西班牙以及高卢西部和西南部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记载。由于来自不同地区、出身不同的社会等级以及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分歧,同时代的人实际上对这一时期的看法有很大反差,这也是导致历史学家争论不休的重要原因。[81]我们应该对3世纪危机进行具体的分析。概括地说,3世纪危机有以下几个特点特别值得关注。

第一,元首制的政治危机。元首制是一种微妙的政治制度。具有浓厚共和色彩的元首权力,建立在保民官、大元帅和大祭司长职务的基础上。由于缺乏明确有效的继承制度,所以元首制不可避免地带有大量不确定因素。一方面,这很容易导致统治阶级内部为争夺最高统治权而相互猜忌,以及发生宫廷阴谋和刺杀元首事件;另一方面,也为军队干预朝政、左右元首的废立提供了可乘之机。自奥古斯都设立常备军以来,近卫军和行省军团一直是威胁元首权力和帝国稳定的重大因素。尤其是在元首突然去世,无法确定由谁接替其职位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由近卫军和行省军团主导的内战。在3世纪危机中,元首需要亲自指挥对外战争,但他不可能同时出现在多个受到威胁的地方,这就为将领篡权夺位提供了机会。好人和坏人、贵族和下层人,甚至许多野蛮人都无差别地谋求元首职位,社会秩序混乱失去控制。元首制几乎成了无秩序的代名词。军队是悬在元首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随时随地都可能落下,威胁到元首的生命,引发剧烈的政治动**。

在元首制中,元老院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因为元首的权力需要得到元老院形式上的承认和批准;元首要保持稳固的统治,也需要元老院的支持,需要一批具有良好素养的元老贵族担任各类官职。至塞维鲁王朝,元首大体上摆脱了共和机构的束缚,元老院的残余势力也在3世纪危机中消失殆尽。危机时期的元首大多出身骑士等级,公元235年还出现来自色雷斯的蛮族元首马克西米努斯。元首在军事职务中更多地任用骑士,而不是元老。一般认为,伽里恩努斯剥夺了元老的军权。[82]元老在退出军事职务的同时,也失去了行省的行政管理职务。虽然元首的废立取决于军队,一旦条件允许,在行省掌权的元首仍早早地来到罗马,经由元老院来为他们的权力披上合法的外衣。元老院甚至有采取政治主动的2个特例,其一是公元238年元老院公开对抗马克西米努斯,选出2名共治的元老元首普布利乌斯和巴尔比努斯;其二是公元275年奥勒良统治结束后,军队把选举元首的事务交给元老院。在军队的默许下,元老院推举塔西佗为元首。这表明,元首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观念依然存在。但元老元首不能胜任军务,因而并非帝国最需要的人,他们的统治都很短暂。到公元282年,元老院对元首形式上的授权也被取消了。[83]元首的频繁更替,以及元老院职权的丧失动摇了元首制的根基,引发政治危机。

第二,帝国统一体制的缺陷。由奥古斯都开创的元首制保证并维护了罗马和意大利的统治地位,以及行省的被统治地位。经过2个多世纪的“罗马和平”,行省经济取得长足发展,而意大利实力下降,行省和意大利的地位差别也失去了实质意义。卡拉卡拉于公元212年颁布敕令,把罗马公民权授予帝国全体自由民,这表明行省地位与意大利地位的差别消失。帝国权力中心逐步从罗马、意大利转移到行省,元首出身的变迁就反映了这一情况。朱理亚·克劳狄王朝的元首出身罗马贵族,弗拉维王朝的元首出身意大利贵族,安敦尼王朝的元首来自西班牙或高卢行省,塞维鲁王朝的元首来自阿非利加或东部行省。在3世纪危机时期,随着帝国的重心转移到边界行省,元首通常来自色雷斯、潘诺尼亚和伊利里亚地区。但从元首频繁的更替来看,单个行省的实力有限,没有哪个行省能代替意大利成为帝国的真正中心。公元3世纪末,罗马帝国形成了3个大区:由西班牙、高卢和不列颠组成的西部区,由意大利、阿非利加和多瑙河周边地区组成的中部区,由整个东部行省组成的东部区。这3个大区奠定了此后罗马帝国政治版图的格局。

众所周知,早期帝国并非民族国家或集权国家,它仅仅是由各自治城市和行省组成的松散共同体。新民族的要素到处都已具备;各行省的拉丁方言日益分歧;一度使意大利、高卢、西班牙、阿非利加成为独立区域的自然疆界依然存在。但是,任何地方都不具备能够把这些要素结成新民族的力量。对于广袤领土上的帝国民众来说,只有一个把他们联结起来的纽带,这就是罗马帝国,以意大利为核心的罗马帝国!

意大利的衰落是灾难性的。元首个人的力量和并不完善的统治体制,不能保证对帝国实施有效的控制,更无法抵御同时在边境出现的多处入侵。行省不指望这时实际上已不存在的帝国政权的保护,它们自己组织防卫,有时竟做得相当成功!在伽里恩努斯时期出现的地方政权——高卢帝国(公元260—274)和帕尔米拉帝国(公元260—272)——就是证明。帝国的统治方式必须加以改变,可行的办法是共治和分权。之前就有这样的先例,在安敦尼王朝后期,随着边境多事,罗马国家首次出现分享同等权力的两位统治者,马尔库斯·奥里略与路西乌斯·维鲁斯实行共治。3世纪危机时期,共治和分权思想进一步发展。公元238年,元老院任命具有同等权力的2位元首普布利乌斯和巴尔比努斯:普布利乌斯主管军务,巴尔比努斯负责行政;公元253—260年,瓦勒利阿努斯和伽里恩努斯父子实行分区共治:瓦勒利阿努斯负责东部,而伽里恩努斯管理西部。公元282年,卡路斯和卡里努斯父子也实行过类似的分区共治。

第三,元首制的经济危机。就像罗斯托夫采夫所说,早期“帝国最大的弱点既不在于行政组织的败坏,又不在于城市浪费金钱,甚至也不在于急需保卫边境以防御侵略战争;最大的弱点乃在于帝国整个组织的基础(特别是经济基础)脆弱不堪”[84]。早期帝国的税制有很大弊端,由于各行省的情况千差万别,帝国各地的税收并不统一,其税率大多沿用旧例。由于税率缺乏弹性,国家收入有限,而且各地欠税很多。据统计,公元2世纪早期仅意大利一年就欠税1500万狄纳里乌斯;公元1世纪早期中部希腊的欠税超过其数额的12%;公元1—2世纪埃及某些年份和地点的欠税达到或超过其数额的50%。[85]在和平时期,帝国财政大体上能收支相抵,但自公元2世纪末期以来,随着边境多事和奴隶制经济衰退,帝国财政捉襟见肘。在3世纪危机期间,罗马帝国的城乡经济遭受严重打击,农村中拖欠税款的情况非常严重。各行省之间的经济联系中断,对外贸易也无法正常进行。正规的税收体制已经很难维持下去。为了应付财政匮乏的状况,元首减轻钱币中贵金属的含量,加入大量贱金属,这导致货币大幅贬值。在塞维鲁时期,标准金币的贵金属含量从奥古斯都时期的98%降至50%,金币和银币中的贱金属占到50%~60%;在伽里恩努斯和克劳狄二世(公元268—270年在位)时期,安敦尼银币的贱金属含量分别上升到90.95%和98.5%,最后成为含银量稍高于1.5%的铜币。货币贬值引起物价飞涨,在公元2世纪正常情况下1摩底小麦的价格为1/2狄纳里乌斯或更低,但公元301年戴克里先颁布的价格敕令把小麦的价格固定在100狄纳里乌斯/1摩底(低于市场价格),是前者的200倍。[86]可见当时物价的狂涨程度!通货膨胀也使传统税收大幅缩水。统帅们问鼎元首职位的重要筹码是军队,而赢得军队的支持需要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对每一个僭位者或合法元首来说,他们的要务就是为军队敛取钱币、粮食、军服和武器装备等,而他们谁都无暇也不愿以合法的方式行事和约束自己,把自己的敛取限于国家正常收入范围以内。因而,之前仅仅用以应急的临时征用成为惯例。“罗马国家从来不曾有过一种正规的预算……在紧急情况下,皇帝无后备金可资,而他们又不曾设法逐渐加税以增添正规的收入;通常弄钱的办法就是按照城邦的原则取之于民,或以临时税的名目,或靠征收和抄用。”[87]就像狄奥多尔·蒙森所说,罗马帝国经济领域的危机,是引起政治领域危机的主要原因。[88]

图5.33 夕阳下的帕尔米拉遗迹

图5.34 帕尔米拉遗迹

第四,城市自治的衰退。帝国早期缺乏一个完善、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因而官员数量有限。在奥古斯都时期,元老院行省总督和军团长官约为52人,骑士财务官25人,在行省任职的元老和骑士不超过100人。[89]官员数量的有限意味着帝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自治城市和有组织的公民公社来维持统治,官僚体制仅系一辅助机构和监督机构。在城市管理上,元首的新政府体系与旧共和机制并存。一方面,城市被纳入帝国的政府体系,其大政方针、军事外交政策都由帝国统一管理。另一方面,城市实行自我管理,其管理机构主要有市议会、公民大会和市政官员。市议会是自治市的最高权力机构,大都由100位年龄在25岁以上、财产不少于10万塞斯退斯的市元老组成。市元老(议员)负责城市的管理、赋税的征收等事务,他们主要来自卸任的行政长官,在社会地位上仅次于元老和骑士等级。市政官员主要有审判官(duoviri iuridicundo)、营造官和财务官。罗马政府极少干预城市事务,如果说它也有所干预的话,那只是协助城市使其对事务进行更为有效的管理而已。

自公元2世纪下半叶,尤其是公元3世纪以来,城市的自治权力逐渐衰落。首先,这与城市财政紧张有关。当帝国经济繁荣发展时,城市的收支尚能维持平衡,但在3世纪危机时期,富庶的城市成为士兵、外族、起义者劫掠的主要对象,城市经济遭受重创。其次,这是城市自由与自治空间日益缩小的必然结果。随着元首越加集权,帝国逐步加强对城市的控制。韦斯帕芗是第一位对自治市进行限制和干预的元首。他定期派遣督察使(corrector)到行省自治城市和意大利自治市进行视察,检查它们的账目和各项公共工程建设。到公元2世纪,帝国日益直接干预城市的财政、司法事务。在图拉真时期,总督对城市的监督有多种形式,他们调查和审计城市的财政,并采取补救措施,如偿还债务等。据小普林尼记载,图拉真派遣他到本都—比提尼亚行省的罗马殖民地阿帕米亚(Apamea)调查公共账目。[90]除了总督的监管,自涅尔瓦或图拉真时期始,元首经常直接任命财务专使来管理城市的经济,协助城市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财产,削减城市开支费用。据统计,公元160—260年,亚细亚地区出现30个财务专使;公元196—270年,北阿非利加出现32个财务专使;公元2世纪早期至3世纪晚期,西部行省出现27个财务专使。[91]在哈德良和马尔库斯·奥里略时期,元首派出了一批监督官,对城市的账目和兴建的公共设施进行就地审查。统治者根据监督官审计的结果,处理了一批管理不力的城市长官,并撤销了一些财务管理混乱城市的自治权,使之归并于行省政府。尽管行省总督、督察使、财务专使、监督官的数目有限,不能对众多城市的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这标志着城市自治权力的衰落。

到公元2世纪中叶,有迹象表明富人对公务活动缺乏兴趣,市政职务逐渐从荣誉变成负担。公元3世纪以来,市议员承担的职责日益沉重,他们的首要任务是为帝国征税。为了保证帝国收入,市议员被迫以自己的财产为担保征税,他们面临倾家**产的危险。据《查士丁尼法典》记载,在卡拉卡拉时期,为了补足去世的丈夫没能征齐的税款,寡妇获得的遗产被充公;因为同样的原因,在奥勒良时期孩子的地产被扣押;在卡路斯(公元282—283年在位)时期,妇女的嫁妆被当作交纳税款的抵押物。[92]丧失财产之后,市议员沦落为社会下层。他们动辄被国家官吏囚禁或处以体罚,毫无人身保障。公元3世纪末期埃及的纸草保存有一篇神谕,在其一系列的问题中至少有4个是反映当时时代情况的:“我会逃亡吗?”“我会成为使节吗?”“我即将成为库里亚(市元老院)成员吗?”“我的亡命生涯会结束吗?”[93]城市贵族逃避市政职务,这一问题已经引起统治者的重视。市议员对国家负责,国家向他们摊派许多义务而不给予相应的权力,城市的自治就这样被摧毁了,早期帝国以中央政府与自治城市并行的二元统治体制走向衰落。

第五,古典文化的危机。危机不仅在物质层面上改变了人们已有的利益格局,而且在心理和精神层面上,冲击了现有的、已经相对稳定的价值体系。自元首制建立以来,古典文化中的理性主义和人本主义传统逐渐消失,这种情况在文学、艺术、法学、史学和哲学等领域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帝国的思想家大多成了歌功颂德的能手;“哲学家们不是单纯赚钱谋生的学校教师,便是纵酒作乐的有钱人所雇佣的小丑”[94]。法学家也为元首服务,恩格斯在谈到罗马帝国的法学家时指出,“至于另一类的思想家,即法学家,则对新秩序赞赏不已,因为一切等级差别的取消,使他们得以全面制定他们心爱的私法,因而他们就为皇帝制定了空前卑鄙的国家法”[95]。就宗教领域来说,由于整个地中海区域处在统一的政治与文化中,传统的多神教不再满足已经成长起来的宗教需要和已经改变的政治关系了。“旧罗马宗教产生的时候,罗马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城国,而它的居民主要是从事农业的。对于氏族的和家族的神,以及对于掌管一切农事程序的自然界的小神的崇拜便很好的满足了这一居民的宗教需要……朴素的多神教,它只适合于早期共和国的原始的社会关系。”[96]在3世纪危机时期,城市的衰落直接影响到贵族文化和城市的生活方式,以城市为载体的古典文化出现严重危机。文学、艺术、法学、史学和哲学等的发展停滞不前。城市的衰落进一步加剧了依托在城市之上的传统宗教的危机,神庙、剧场、广场和会堂遭受战火焚烧,神像被掠走,神庙被焚烧或推倒以建设应急的城墙。城市贵族很少担任祭司职务或举办公共庆典,更不用说恢复神庙的建设。人民混淆因果,把元首被杀的厄运与正在到来的瘟疫联系起来,或把大规模宗教庆典的取消与军事灾难联系起来。他们认为,神灵如果不是失灵,就不会对他们所遭受的灾难保持沉默。

思想危机遍及罗马社会日益广大的集团,而这正是基督教发展的契机。形成于公元1世纪中叶的基督教,最初是奴隶和被释奴隶、穷人和无权者、被罗马征服或驱散的人们的宗教。虽然在3世纪危机时期,帝国的不同地方都发生了大规模的迫害基督教徒的事件,但收效甚微,危机使罗马社会各个阶层都被囊括到新宗教的范围里来。据说,公元3世纪中叶,在意大利存在着60个有组织的教区。基督教甚至在罗马城也有很大影响,公元251年时,罗马教会有着46个神父、7个管事、42个侍僧、52个读经者,维持着1500个孤儿寡妇;由此可见当时罗马也许有着3万到4万个基督教徒。[97]作为基督教的发源地,帝国东部的基督教徒自然要比帝国西部的多。与传统宗教不同,基督教讲求人的道德上的完善,个人和上帝的直接联系,个人对罪恶的责任。基督教文化与罗马传统的价值观是冲突的,“基督教……和古典世界观却有水火不相容之势。古典是理性至上,它却是神学至上;古典是人本主义,它却是神本主义;古典强调和谐秩序中的自由发展,它却以上帝包揽一切,万流归宗于神的至高无上的统治”[98]。总之,基督教是传统价值观崩溃的产物,是被城邦宗教及其伦理所束缚的个性的解放。虽然这种解放带有不充分的和片面的性质,但在个人解放的长期历史过程中,这却是向前迈进的巨大的一步。

总之,3世纪危机中的罗马帝国,处于从早期元首制向后期君主制转变的关键阶段。危机集中暴露了元首制与社会现实的矛盾与冲突,但它具有阶段性和不平衡性。危机并没有导致帝国衰亡,帝国反而为适应新形势进行了体制调整。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在许许多多国家里,制度改变的方式总是新的要求逐渐产生,旧的东西瓦解等等,但是要建立新的国家制度,总要经过真正的革命。”[99]元首制的死亡和君主制的新生,也是在危机与革命中酝酿,并由戴克里先最后完成的。

公元284年掌权的戴克里先不仅是一名杰出的军事将领,更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为了加强统治,戴克里先对帝国的统治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建立了公开的君主制。戴克里先改革奠定了后期帝国体制的基本框架,开启了罗马帝国晚期的新时代。

[1] [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神圣的奥古斯都传》,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张竹明、王乃新、蒋平等译,第109页。

[2] [古罗马]塔西佗:《塔西佗〈编年史〉》,王以铸、崔妙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4页。

[3] [古罗马]塔西佗:《塔西佗〈编年史〉》,王以铸、崔妙因译,第315~316页。

[4] [古罗马]塔西佗:《编年史》第1卷,6。参考李雅书先生的译文,见李雅书:《塔西佗〈编年史〉选》,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3页。

[5] [古罗马]塔西佗:《编年史》第1卷,6。参考李雅书先生的译文,见李雅书:《塔西佗〈编年史〉选》,第13页。

[6] 罗马银币,相当于1/4狄纳里乌斯。

[7] 通常指意大利志愿兵,这种部队不编入罗马军团,但与军团并列。帝国时代约有30个这样的步兵队。

[8] 又译为“恺撒”,指提比略。

[9] 指朱理亚·恺撒。

[10] 奥古斯都的陵墓是在他第6任执政时(公元前28年)修建的,位于马尔斯广场北部,在弗拉米尼乌斯大道和第伯河之间。

[11] [古罗马]塔西佗:《塔西佗〈编年史〉》,王以铸、崔妙因译,第9页。

[12] [古罗马]塔西佗:《塔西佗〈编年史〉》,王以铸、崔妙因译,第316页。

[13] Philo of Alexanderia,On the Embassy to Gaius,2,8-9。

[14] [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盖乌斯·卡里古拉传》,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张竹明、王乃新、蒋平等译,第160页。

[15] [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盖乌斯·卡里古拉传》,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张竹明、王乃新、蒋平等译,第159页。

[16] [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盖乌斯·卡里古拉传》,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张竹明、王乃新、蒋平等译,第160页。

[17] [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盖乌斯·卡里古拉传》,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张竹明、王乃新、蒋平等译,第169~170页。

[18] 第1位名叫盖约·朱理乌斯·恺撒·斯特拉波,被刺于公元前87年;第2位就是盖约·朱理乌斯·恺撒,被刺于公元前44年。

[19] [古罗马]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见《阿古利可拉传 日耳曼尼亚志》,马雍、傅正元译,第22页。弗拉维王朝的创立者韦斯帕芗是罗马不列颠军务的主要负责人。

[20] [古罗马]塔西佗:《塔西佗〈编年史〉》,王以铸、崔妙因译,第337~338页。

[21] [古罗马]塔西佗:《塔西佗〈编年史〉》,王以铸、崔妙因译,第338~340页。

[22] [古罗马]塔西佗:《塔西佗〈编年史〉》,王以铸、崔妙因译,第340页。

[23] [古罗马]塞涅卡:《强者的温柔——塞涅卡伦理文选》,包利民、李春树、陈琪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2页。

[24] [古罗马]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见《阿古利可拉传 日耳曼尼亚志》,马雍、傅正元译,第23~24页。

[25] [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神圣的提图斯传》,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张竹明、王乃新、蒋平等译,第316页。

[26] [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神圣的提图斯传》,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张竹明、王乃新、蒋平译,第321~322页。

[27] 自然科学家老普林尼在这场灾难中不幸遇难。庞贝又译庞培伊。

[28] [古罗马]小普林尼:《书信集》,见李雅书选译:《罗马帝国时期》上,第169~173页。

[29] [古罗马]小普林尼:《书信集》,见李雅书选译:《罗马帝国时期》上,第173~176页。

[30] [古罗马]老普林尼:《自然史》第37卷,37。

[31] [德]莱辛:《拉奥孔》,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5~6页。

[32] [古罗马]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见《阿古利可拉传 日耳曼尼亚志》,马雍、傅正元译,第14页。

[33] [古罗马]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见《阿古利可拉传 日耳曼尼亚志》,马雍、傅正元译,第32~34页。

[34] [古罗马]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见《阿古利可拉传 日耳曼尼亚志》,马雍、傅正元译,第34~35页。

[35] [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图密善传》,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张竹明、王乃新、蒋平等译,第342~343页。

[36] [古罗马]塔西佗:《塔西佗〈历史〉》,王以铸、崔妙因译,第2~3页。

[37] 严格地说,只有最后3位元首统治时期可称为安敦尼王朝。

[38]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88《西域传》。

[39] [古罗马]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见《阿古利可拉传 日耳曼尼亚志》,马雍、傅正元译,第14页。

[40] 李雅书选译:《罗马帝国时期》上,第46页。

[41] 这是帝国时期人民大会最后一次立法活动。

[42] 他的正式名称为恺撒·涅尔瓦·图拉真·奥古斯都。

[43] 庶出的也有,具体数字是男孩14塞斯退斯,女孩10塞斯退斯。按规定:罗马男子成年的时间为17岁,女子成年的时间为14岁。

[44] [古罗马]小普林尼:《书信集》第10卷,96。作者自译,可参见吉林师大、北京师大历史系编:《世界古代史史料选辑》下,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651~652页。

[45] [古罗马]小普林尼:《书信集》第10卷,97。作者自译,可参见吉林师大、北京师大历史系编:《世界古代史史料选辑》下,第653~654页。

[46] [古罗马]小普林尼:《书信集》第10卷,37。

[47] [古罗马]小普林尼:《书信集》第10卷,38。

[48] [古罗马]小普林尼:《书信集》第10卷,40。

[49] 哈德良生于公元76年,图拉真是其年轻时的保护人。

[50] 哈德良所采用的称号是元首恺撒·图拉真·哈德良·奥古斯都。

[51] 安敦尼的妻子是哈德良妻子的外甥女。

[52]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马克思历史学笔记》,北京:红旗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53] 指古罗马元首安敦尼·庇护。

[54] [古罗马]马可·奥勒留:《沉思录》,李娟、杨志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6~7页。

[55] [古罗马]马可·奥勒留:《沉思录》,李娟、杨志译,第8页。

[56] 引文原为“A Plutius Epaphroditus.”,有误,作者订正。

[57] 杨共乐:《早期丝绸之路探微》,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12页。

[58]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马克思历史学笔记》,第4页。

[59] [英]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上册,黄宜思、黄雨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5~86页。

[60] Justinian,Digest,48,14,1,English translation edited by Alan Watson,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85.

[61] [古罗马]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53卷,14。

[62] [古罗马]塔西佗:《塔西佗〈编年史〉》,王以铸、崔妙因译,第201~202页;Kathryn Lomas,ed.,Roman Italy,338 B.C.-A.D.200 A Sourcebook,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6,p.116;Tenney Frank,edited,An Economic Survey of Ancient Rome,Vol.5,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Press,1933-1940,p.81.

[63] Geza Alf?ldy,The Social History of Rome,translated by David Braund and Frank Pollock,London & Sydney:Croom Helm,1985,p.167.

[64] [古罗马]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52卷,31,3~4;第54卷,15,2。

[65] R.J.A.Talbert,The Senate of Imperial Rome,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pp.437-450.

[66] Léon Homo,Roman Political Institutions from City to State,translated by M.R.Dobie,London:Routledge,1996,pp.353-354.

[67] Herodian,History of the Empire,3,6,7.

[68] Graham Webster,The Roman Imperial Army of the First and Second Centuries A.D.,New Jersey,1979,p.103.

[69] Arthur E.R.Boak,A History of Rome to 565 A.D.,New York:Macmillan Co.,1932,pp.292-293.

[70] [古罗马]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74卷,2,6。

[71] Herodian,History of the Empire,3,13,4.

[72] [罗马]查士丁尼:《学说汇编》第48卷,4,3。

[73] [古罗马]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77卷,10,4。

[74] [美]M.罗斯托夫采夫:《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下册,马雍、厉以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87页。

[75] Alan K.Bowman,ed.,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12,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28、p.110.

[76] [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耿淡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页。

[77] 吉林师大、北京师大历史系编:《世界古代史史料选辑》下,第654~655页。

[78] Naphtali Lewis & Meyer Reinhold,Roman Civilizations,Selected Readings,Vol.2,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55,pp.453-454.

[79] Aurelian,The Scriptores Histores Augustae,7.

[80] 林志纯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407~408页。

[81] G.A.Alfoldy,“Crisis of the third century as seen by contemporaries”,Greek Roman and Byzantine Studies,15(1974),pp.89-111;Ramsay Macmullen,Roman Government's Response to Crisis A.D. 235-337,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6,Chap.1.

[82] Aurelius Victor,Epitome de Caesaribus,33,34,Lipsiae:In Aedibus B.G.Teubneri,1961.

[83] 公元282年,卡路斯成为第一个不经元老院授权而掌权的元首。见Eutropius,Historiae Romanae Brevarium,9.18.,Rev.John Selby Watson,ed.,Justin Cornelius Nepos and Eutropius,London:G.Bell and Sons,Ltd.,1910.

[84] [美]M.罗斯托夫采夫:《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下册,马雍、厉以宁译,第517页。

[85] Ramsay MacMullen,Corruption and the Decline of Rome,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8,p.42.

[86] A.H.M.Jones,“Inflation under the Roman Empire”,Economic History Review,New Series,Vol.5,No.3(1953),pp.295-296,p.299.

[87] [美]M.罗斯托夫采夫:《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下册,马雍、厉以宁译,第701页。

[88] Theodor Mommsen,A History of Rome under the Emperors,English translation by Clare Krojzl,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6,p.257.

[89] Mason Hammond,The City in the Ancient World,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2,p.298.

[90] [古罗马]小普林尼:《书信集》第10卷,47~48。

[91] Graham P.Burton,“The Roman Imperial State,Procincial Governors and the Public Finances of Provincial Cities,27 B.C.-A.D.235”,Historia,53(2004),p.339.

[92] Ramsay Macmullen,Roman Government's Response to Crisis A.D.235-337,pp.169-170.

[93] Select Papyri,No.195.

[9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32页。

[9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33页。

[96] [苏]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王以铸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943页。

[97] [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耿淡如译,第77页;Eusebius,The Ecclesiastical History,7,43。

[98] 朱龙华:《罗马文化》,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320~321页。

[9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