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古代埃及的社会和文化(1 / 1)

第十三章 古代埃及的社会

第一节 文物中反映的古代埃及人的婚姻和家庭

一、文物中反映的古代埃及人的婚姻

自人类社会形成以后,婚姻和家庭关系就一直是社会中十分重要的关系,今天我们司空见惯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并非是人类社会一形成就有的。按摩尔根的说法,人类社会形成以后经历了乱婚、血缘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出现以后,虽然它成了主要的婚姻形式,但也并不是只有一夫一妻制这一种婚姻形式。事实上,在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除了一夫一妻制以外,还残存着一夫多妻的状况。

古代埃及在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它的婚姻关系如何?是一夫一妻制还是一夫多妻制?对此,古典时代的希腊作家有不同的说法。例如,希罗多德说,埃及人像希腊人一样,每人只有一个妻子;而戴奥多罗斯则认为,埃及人中祭司只娶一个妻子,其他人,每人想娶多少就娶多少。

从文献资料和文物资料中,我们了解到的是,古代埃及人的婚姻关系存在有一夫多妻制和一夫一妻制两类。王室、贵族的婚姻和普通人的婚姻有着很大的不同。国王有三宫六院,后宫中妃嫔成群;贵族们大多也是妻妾成群的,所以他们的婚姻基本上是多妻制;而普通人,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所以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普通人中是否有多妻的,我们没有资料证明其存在,虽然在底比斯西部工人村的墓里的铭文中说到有多达5个妻子的事,但他们是同时的,还是有先后顺序的,我们不得而知。[1]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普通人中即使有一夫多妻的情况也是很少的,这是由经济状况所决定的。

关于古代埃及国王的婚姻,国王结婚的对象,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国王与本国非王室成员的婚姻(当然主要是与贵族之间的婚姻)、国王与自己的姊妹之间的婚姻(亲姊妹、堂姊妹或同父异母姊妹之间的婚姻)、国王与自己的女儿之间的婚姻、国王与自己父亲后宫中的女人的婚姻、国王与被征服的附属国妇女的婚姻和以和亲的方式缔结的与某些外国公主的婚姻等。

关于国王婚姻的缔结方式可能有以下几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大概是其主要的方式或途径。自己选择(自由恋爱),如阿蒙霍特普三世与王后提伊之间的婚姻。选送的外国公主(自愿的和被迫的,多半是被埃及征服地区的公主),如图特摩斯三世在底比斯西部埋葬了自己的3个外国妻子,她们是玛露塔(Maruta)、曼哈塔(Manhata)和曼鲁瓦(Mannuwai);据布利斯特德的《古代埃及文献》,埃及国王图特摩斯四世和米坦尼的公主穆特姆雅(Mutemuya)、阿蒙霍特普三世和古鲁西帕(Guluhhipa)、阿蒙霍特普四世和塔杜克西帕(Tadukhipa)结了婚。和亲,如拉美西斯二世和赫梯王国在卡迭石战役之后,赫梯王国提出缔结和约,并把自己的一个公主嫁给拉美西斯二世,以示友好。

国王的婚姻是多妻制的,这是没有问题的,在这一点上,古代中国和古代埃及是相同的。为什么会有这种多妻的情况呢?这是君主专制的产物,是剥削阶级的产物。因为君主专制有权,剥削阶级有钱,可以为所欲为。古代埃及没有法典传世,所以,可以说他们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他们。同时这种多妻制也是剥削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反映。

关于古代埃及国王的多妻制,如古王国时期第4王朝的胡夫国王,至少有两位妻子:Henutsen和Mertiotes。但这两位妻子是一前一后还是同时的呢,我们不知道,姑且不论。胡夫之后的一位国王吉德弗拉或叫拉吉德弗同时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妻子这是可以证明的。因为据说他谋杀了他的兄长、王位的合法继承人卡瓦布(Kawab),从而篡夺了王位,并与卡瓦布的遗孀、国王胡夫的公主赫特菲勒斯二世(亦即和自己的一位姐妹)结了婚。但她并非是卡瓦布的结发妻子(虽然他们婚后也有孩子:我们见到一座母女皆为王后的雕像,母亲是赫特菲勒斯二世,女儿是麦勒桑克赫三世,是王子卡瓦布的女儿,吉萨第二大金字塔的建造者哈夫拉的妻子。雕像发现于女儿的墓里,是母亲送给女儿的。这种母女皇后的雕像是很少见的)。卡瓦布的结发妻子是克亨特滕卡(Kehentetenka)。所以,可以肯定卡瓦布是同时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妻子的。

图13.1 赫特菲勒斯二世和麦勒桑克赫三世像。波士顿博物馆藏

再如第18王朝国王阿蒙霍特普三世的结发妻子是王后提伊,他们是自由恋爱结的婚。但在阿蒙霍特普三世的后宫里面却还可能有成百位妃子,其中不少是外国的公主,如他至少娶了一位米坦尼公主、两位叙利亚公主、两位巴比伦公主和一位阿扎旺公主为妃。但他并不满足,还不断地要求外国的公主嫁给他。例如,一次阿蒙霍特普三世派了一位信使去巴比伦,求娶该国的一位公主为妻时,该国国王回信说,你已娶了我的姐姐,而我的姐姐在你那里无足轻重,我们从未见过她,也不知她是死是活。阿蒙霍特普三世回信说她仍然在世,不过是不受宠。据有的学者说后来成了阿蒙霍特普四世即埃赫那吞王后的涅菲尔提提也是一位外国的公主,是阿蒙霍特普三世的一位妃子,但他最宠爱的还是他的结发妻子提伊。提伊死后他与自己的一位女儿结了婚。

再如,第19王朝的拉美西斯二世有涅菲尔塔利二世做他的王后,在他的后宫中有多少妃子,我们不知道,但数量很多,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因为他有79个儿子和59个女儿,就足以证明他的后妃是不少的。

关于王子的婚姻,可能有以下2种情况:王子和公主之间的婚姻、王子和王室以外的人的婚姻。

关于王子和公主之间的婚姻,在古王国时期,拉荷特普夫妇就是王子和公主之间的婚姻,拉荷特普是一位王子,而他的妻子诺夫尔特据说是一位公主。他们那座并肩而坐的组雕是非常著名的,该雕像为色石灰石,男高121厘米,女高122厘米。1871年A.马里埃特(A.Mariet)于美杜姆(Meydum)地方拉荷特普的马斯塔巴(Mastaba)墓中发现该雕像,属古王国第四王朝初期斯涅弗鲁时期,现藏开罗埃及博物馆。

在小说《厄运被注定的王子》中说到,一个埃及国王婚后很久还没有儿子,便向神祈求一子,果然,他得到了一个儿子,但神又告诉国王说,此王子注定要因鳄鱼、蛇或狗而丧。为防不测,国王为王子在沙漠上建造了一所房屋,并派人严加防范,不许王子外出。王子长大成人后,不愿整天待在房子里,便写信给父王说:“为什么把我关在这里呢?既然我注定了非遭3种厄运不可,那就让我随心所欲好了,任凭神灵按照他的心愿去做吧。”于是王子便被允许带着武器和自己养的狗出游,最后他来到西亚的米坦尼王国。米坦尼国王有一位公主,国王为公主建造了一所高大的房屋,并许诺谁能爬上房屋的窗户,就把公主嫁给谁。最后,王子娶了公主,夫妻很是恩爱。王子把自己的厄运告诉了公主,公主很是为他担心,不让他单独出去。一天,一条鳄鱼爬到了王子所在的地方,威胁到了王子的安全,但被大力士捉住后放走了;后来,又有一条蛇威胁到了王子,公主把蛇给杀死了;再后来,王子在田地上散步时,他的一条狗追赶野物到了河里,王子也随狗到了河里,被鳄鱼捉住(此后故事残缺)。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3点:一是埃及王室家族和外国的婚姻确实存在,二是王室成员和外国公主的婚姻也可能是很好的,三是自由恋爱的婚姻可能是存在的。

关于王室以外的人的婚姻状况,可以分为两种:官僚贵族的婚姻和真正普通人的婚姻。由于古代埃及没有法典传世,也几乎没有公元前1000年前的婚约保存下来,因此,有关这些人的婚姻和家庭方面的资料是非常零散的,有时甚至是非常矛盾的。只是到了公元前1000年代,才可能找到以合乎规范的形式起草的婚约。而在此之前的私法方面的资料主要靠圆雕、浮雕和绘画作品等获得。

可以肯定的是,官僚贵族的婚姻虽然名为一夫一妻制,但实际上是一夫多妻的,而且常常是三妻四妾。不过,我们见到的他们和自己的几个妻子在一起的资料很少,只见到了2座一夫二妻的雕像:一座是现藏美国波士顿精美艺术博物馆的乌克霍特普二世(Ukhotep Ⅱ)的一座家庭组雕。此家庭组雕是用花岗岩雕刻而成的,高37厘米,出自麦尔(Meir,在阿马尔那附近尼罗河西岸,古代上埃及第14诺姆所在地)地方他的墓里,属中王国第12王朝辛努塞尔特二世或三世时期。组雕上的人物有乌克霍特普二世,他的两位妻子(名叫克赫涅姆-霍特普和涅布卡乌)和一位女儿。

另一座是在开罗埃及博物馆收藏的一座一夫二妻的石雕像,丈夫的名字叫韦克赫-霍特普(Ukh-Hotep),他们也有一个女儿,雕像也是出自麦尔,此韦克赫-霍特普是一个州长(诺马尔赫)。

图13.2 韦克赫-霍特普家庭组雕。开罗埃及博物馆藏

新王国时期有一座家庭组雕,有可能也反映了一夫多妻的事实,这就是普塔赫马伊的家庭组雕,出自萨卡拉,属新王国第19王朝时期,现藏德国柏林博物馆(文物编号:INV-NR,2297)。这一家五口人,3个大人,2个小孩。3个大人坐在高靠背椅子上,2个小孩站在他们之间。丈夫光头,坐在中间,2个女人头戴长长的假发,穿长裙,坐在两边(她们和普塔赫马伊的关系如何尚不清楚,这2个女人都是普塔赫马伊的妻子呢,或者一个是他的妻子,另一个是他的女儿,德国柏林博物馆没有给出说明。有可能是他的2个妻子,但不能肯定。普塔赫马伊左手边的女人用手搂住他的腰,右边的那个女人左手已残,但显然没有搂住男人。2个孩子中,一个是男孩,另一个是女孩。

图13.3 普塔赫马伊家庭组雕。柏林博物馆藏

在非王室人员中存在一夫多妻现象,可能有这样一些原因:古代埃及人也有多子多福的思想,多妻是多子的一个前提条件;一些人有权有势,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势和财富而多娶妻子;奴隶制的存在,女奴是多妻的一个来源;社会上对多妻现象的容忍;政府没有颁布禁止一夫多妻的法律;当妻子不能生孩子时,丈夫为了财产的继承而另娶妻子,等等。但在古代埃及,大多数情况下是一夫一妻制。戴奥多罗斯的说法似乎把个别事例当成了普遍存在。关于在王室家庭中常见的近亲结婚问题,在普通的埃及人中,也有兄妹结婚的,但这种情况很少。有学者说,兄妹结合是婚姻策略中的有限情形,目的在于集中权力,保持家庭的凝聚力,是在非如此办不可的情况下才采取的没有办法的办法。

古代埃及大多是小家庭,即由一个丈夫与自己的妻子、孩子组成,很少有三代在一起的,在古王国时期的萨特马瑞特的家庭中有一位祖母,在其他雕刻中就很少见。

在墓碑中记载的家庭中,夫妻总是恩恩爱爱,非常和谐而融洽。但在现实中,离婚也是常有的。在古代埃及,夫妻关系破裂并不一定要得到法律认可,法律只是认可个人对于结束共同居住状态的决定,而这个决定是由男人或女人自己的判断做出的。除非妻子与人通奸,否则妻子在离婚时都可以得到补偿,不论是哪一方做出的决定。

普通人的婚姻的缔结大概有两种形式:自由恋爱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过文物中我们无法判断谁的婚姻是自由恋爱的,谁的是父母之命的,文献中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载。

从古代埃及保存下来的爱情诗歌看,当时的埃及人可能是存在自由恋爱的。这些诗歌主要保存在以下四种文献中:“《切斯特·贝蒂纸草》第一部分、《哈里斯大纸草》第500号、《都灵纸草》片段及开罗博物馆的陶片片段。其中以《切斯特·贝蒂纸草》第一部分保存最为完好……”[2]

关于古代埃及的爱情诗,《切斯特·贝蒂纸草》写道:“妹妹,她举世无双,众香国里最芬芳!她有如一颗晨星,升起在幸福年华之初。她的皮肤白皙、闪亮,她的目光美丽动人……她令所有的男人都频频回首,款款深情,欲睹芳容;享受她拥抱之人多么快乐,他是天下最快乐之人!她庭外散步,宛若又一个太阳!”[3]

二、文物中反映的古代埃及人的家庭

多妻必定意味着家庭关系的复杂化,意味着家庭内部矛盾重重,而且有时矛盾还很尖锐,这也就意味着婚姻的不稳固。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国王的婚姻稳固的可能不会很多。这是由于:第一,国王后宫中的人很多,因此国王见异思迁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国王和王后的关系长期较好的可能不多;第二,国王和王后可能由于政见不和而分手;第三,后宫中争风吃醋,为自己争权夺利或为了儿子而争权夺利的斗争时有发生,甚至发生谋害国王的事件;等等。

所以,我们知道的国王夫妇关系较好,白头到老的很少,至少我们在文物中见到的国王和王后在一起和美恩爱的雕像很少。我们见到的只有下面几座。

在古王国时期的文物中,我们见到的国王和王后在一起的雕像只有一座,那就是第4王朝的国王孟考拉和王后在一起的雕像,由粘板岩雕刻而成,高142.2厘米,属古王国时期,现藏美国波士顿美术精美艺术博物馆。这是古王国时期的一座著名的双人立像,国王夫妇并肩而立,王后用右手从后面搂住孟考拉的腰,左手从前面扶住他的左臂,表现得十分亲密。在这个组雕中,孟考拉头戴“nemes”,上身**,下穿短裙,两手自然下垂,紧贴身体,两手握拳。王后头戴假发,身穿薄薄的衣服。他们二人均左脚向前半步,双眼直视前方。这是我们见到的古代埃及最早的王后与国王在一起的雕像。我们知道孟考拉至少有2个妻子(Khamernebti Ⅱ,Meresankh Ⅲ?),其中的Khamernebti Ⅱ的金字塔就在孟考拉金字塔的东侧(那里共有3座小金字塔),是座角锥体的金字塔,其外观已经被侵蚀得残破不堪。

图13.4 孟考拉夫妇像。波士顿博物馆藏

古王国时期没有其他国王和王后的组雕传世,中王国时期也没有国王和王后的组雕传世。

新王国时期有几个国王和王后在一起的组雕:一个是阿蒙霍特普三世和王后提伊在一起的组雕,至少有2座,下面一座是其中之一。还有门农巨像,那是他和王后及子女在一起的组雕,不过,在这座雕像中,王后和国王不是平起平坐的。

图13.5 阿蒙霍特普三世和王后提伊像。开罗埃及博物馆藏

图13.6 门农巨像。现存底比斯西部

在新王国第18王朝的阿马尔那时期,埃赫那吞和王后涅菲尔提提的关系是不错的,至少在埃赫那吞没有放弃改革之前他们的关系是很好的,所以,在浮雕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他们在一起的情景。例如,表现他们二人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还有表现他们二人在一起时涅菲尔提提两只手拿着鲜花,其中一只手上的鲜花是送给埃赫那吞的,表现了他们二人恩爱的情景。

图13.7 埃赫那吞一家人在一起。柏林博物馆藏

图13.8 埃赫那吞夫妇在一起。柏林博物馆藏

第19王朝时期的开国之君霍连姆赫布有一座他和他的妻子穆特涅捷迈特(Mutnedjemet)在一起的雕像。在这座雕像中霍连姆赫布右手似乎拿着象征王权的弯钩,左手放在膝盖上,可惜的是他的头部已经不在了,被毁掉了;他的妻子头前有蛇标,用右手揽住自己的丈夫,左手放在膝盖上,显示了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颇为恩爱。我们在前面已经说到,霍连姆赫布这个人颇为开明,他没有让自己的子女继承王位,而是把王位让给了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拉美西斯一世。

图13.9 霍连姆赫布夫妇像。都灵埃及博物馆藏

第19王朝时期,还有一位国王和自己的王后关系很好,就是拉美西斯二世,但是他们没有一座比肩而立或并肩而坐的雕像,在阿布·辛贝尔的正门前的几座大的雕像中,拉美西斯二世坐着,他的王后涅菲尔塔利二世只是站在他的旁边,而且要小得多。但他在阿布·辛贝尔神庙旁边为自己心爱的王后和哈托尔女神单独开凿了一座神庙,这在古代埃及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在王后谷中为涅菲尔塔利二世开凿了一座崖墓,其墓里的壁画精美绝伦,是其他任何一座王后墓里的壁画所不可比拟的。

古代埃及有那么多的国王,但夫妻在一起的雕像却少得可怜,说明了什么?一种情况是岁月流逝,使许多这类国王夫妇组雕被毁坏;而更可能的是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好,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后宫里的后妃太多。这些后宫佳丽不仅自己争风吃醋,而且为了儿子们的权力而彼此斗争,甚至和国王本人斗争,常常发生宫廷案件。《大臣乌尼传》中说道:“当国王的宫廷发生秘密起诉王后乌勒特赫特斯(?)的案件时,陛下令我来(?),以便一人进行审问,那里除我一个人以外,没有一个法庭首长——最高大臣,也没有一个[别的]大臣”。[4]虽然铭文没有说明这个宫廷案件的内容是什么,但多半是后妃之间或后妃和国王之间的矛盾引起的,而且性质十分严重。在第20王朝时期,从拉美西斯三世统治的后半期起,直至20王朝末,常常发生篡权和宫廷阴谋。其中,拉美西斯三世统治末期发生的后宫篡权事件最为著名。当时,拉美西斯三世的第2个妻子泰伊为了自己的儿子彭特维拉能当上国王,继承王位,发动了一场阴谋政变,企图杀害国王拉美西斯三世,但是阴谋败露了。从《都灵纸草》记载的内容来看,卷入阴谋的除了后宫的人以外,还有许多军政官员。许多人被判刑,有的人自杀。为了审理这个案件,成立了一个特殊法庭委员会。此后,拉美西斯三世的儿孙们争权夺利的斗争仍然层出不穷,一直延续到该王朝末期。这些斗争严重削弱了王权的统治。所以,古代埃及表现国王夫妇恩爱的组雕很少。

关于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希腊人对此有所记载,希罗多德说:“他们上市场买卖的都是妇女,男子则坐在家里纺织。”[5]戴奥多罗斯说:“女子对丈夫拥有全权,在婚约中,丈夫许下诺言在一切方面屈从于妻子的强权。”[6]这些说法似乎与古代埃及的事实相差甚远。虽然在古代埃及,没有像在希腊和罗马那样丈夫有权对妻子进行监护,在埃及妻子被视为法人。

图13.10 佩比二世和安可赫勒斯-麦利勒二世像。纽约布鲁克林博物馆藏

而作为法人,她们可以作证,立遗嘱,进行诉讼,拥有自己的财产。其社会地位比希腊罗马的女性要高,但她们毕竟是处在男权社会里,因此,她们在政治上的地位明显地不如男人,像哈特舍普苏特那样当上国王的只是少数。而且,即使是哈特舍普苏特当了国王,也是觉得心虚,不得不把自己说成神的女儿,因而有权当国王。

女性作为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地说要高一些。她们的职责之一是哺乳小孩,这有古代埃及的文物作证。古代埃及中有一些妇女哺乳孩子的雕像。例如,佩比二世和他的母后安可赫勒斯-麦利勒二世像。佩比二世幼年当政,母后为其共治者或摄政王。此雕像就表现了这样一个情况。还有哺乳的妇女石瓶,哺乳的妇女青铜像,哺乳的妇女石灰石雕像出处不清,属新王国第18王朝的阿蒙霍特普三世统治时期,现藏布鲁克林博物馆。不管这座雕像是出自一位妇女的墓里还是出自她和自己的丈夫共有的墓里,这座雕像表现的一位女性正在哺乳的神态是很自然而真实的。

图13.11 哺乳的妇女石瓶。巴黎卢浮宫博物馆藏

图13.12 哺乳的妇女青铜像。纽约布鲁克林博物馆藏

图13.13 哺乳的妇女石灰石雕像。纽约布鲁克林博物馆藏

非王室成员的婚姻,特别是普通人的婚姻一般来说比王室婚姻和贵族官僚富人的婚姻要稳固得多,因为没有那么多的争权夺利。

从古王国时期起,在有关家庭的组雕中,就有不少表现夫妻恩爱的作品,她们同自己的丈夫平起平坐,相互用一只手搂着对方。这也许是古代埃及女性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一种反映。

例如,第5王朝时期的阿克夫妇并肩而坐的石像,高49厘米,出自萨卡拉,属古王国第5王朝时期,现藏开罗埃及博物馆。这是已经形成了艺术规范而雕刻成的埋葬雕像,无论是坐姿、肤色、服饰等都是如此。夫妻二人均头戴假发,丈夫脖子上有宽的项圈,上身**,皮肤呈暗红色,下穿短裙,赤足,双手放于膝盖上。妻子身穿白色连衣裙,赤足,右手揽住丈夫的腰,左手放在膝盖上,表现了一种夫妻恩爱的和睦气氛。雕像基本保持完整,但有着色脱落的现象。在他们的脚边有他们的名字,妻子名叫霍特普-黑尔-诺芙勒特(Hetep-her-Nofret)。他们的眼睛都没有镶嵌东西。

书吏拉赫尔卡夫妇比肩而立的石像,着色石灰石,出处不明,属第4王朝至第5王朝时期,现藏卢浮宫博物馆。夫妇二人并肩而立,妻子用左手扶着丈夫。丈夫头戴假发,上身**,皮肤呈深红色,下穿有褶皱的亚麻布短裙,用腰带系住,腰带在前面打了一根结。他采取前进姿势,左脚往前踏出半步,双手自然下垂,两只手里各握着一根短木棍。妻子头戴中分假发,上身似乎未穿衣服,肤色较浅,下穿白色亚麻布长裙,长及脚跟,这应当说明当时埃及的妇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图13.14 拉赫尔卡夫妇像。巴黎卢浮宫博物馆藏

祭司塞尼布和自己的妻子并肩而坐的石像,着色石灰石,高33厘米,属第5王朝晚期至第6王朝早期,于1926—1927年容克尔发现于塞尼布在吉萨的墓里,现藏开罗埃及博物馆。塞尼布是一个埋葬祭司,这个组雕是反映塞尼布家庭关系的。有人说,雕刻家在安排这组像时颇费了一番心思。因为塞尼布是个侏儒,而他的妻子则是个健全而颇为漂亮的女人,如何把他们安排在一组雕像里而又不损害塞尼布的形象呢?雕刻家把塞尼布安排成双腿盘坐在石凳上,他双腿的前方,安排了他的2个孩子站在那里。他的妻子与他一起坐在石凳之上,但双脚落地,用右手从后面搂住塞尼布的右肩。这样从表面上看至少是和谐了,而且还出现了一幅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情景。这件作品因其构图的新颖设计而非常著名。也说明他们夫妻之间是平等的,不过人们也许会说,可能是因为男人是一个侏儒,所以雕刻成了这样。

图13.15 塞尼布夫妇像。开罗埃及博物馆藏

彭麦努的家庭组雕,着色石灰石,出自吉萨2197号墓,属古王国第5王朝时期,现藏波士顿博物馆。3个大人,2个小孩。彭麦努站在中间,他的妻子站在他的左手边,用右手放在她的肩上,表现了夫妻亲密的关系。在彭麦努的墓里还有表现彭麦努3个年龄段的雕像(也可能是表现他担任不同官职的雕像)。

图13.16 彭麦努的家庭组雕。波士顿博物馆藏

涅弗(Nefu)和他的妻子克亨麦特-舍菊(Khenmet-Setju)的家庭组雕,花岗岩,出自吉萨7946号墓,属古王国第5王朝时期,现藏波士顿博物馆。涅弗是一个宝库监督。他的妻子拥抱着他,非常恩爱。这说明在古代埃及人的家庭关系中,男女的关系有平等的一个方面。这可能是一对年轻的夫妇,还没有孩子,至少在此雕像中没有反映出来。

图13.17 涅弗夫妇像。波士顿博物馆藏

现藏都灵埃及博物馆的一幅浮雕中,丈夫和妻子各自抱着一个孩子,表明了在家庭中夫妻之间的和睦关系。

另外一幅浮雕也是收藏在都灵埃及博物馆,在这幅浮雕中,丈夫抱着孩子,而妻子是空着手的。

图13.18 夫妻各抱一个孩子。都灵埃及博物馆藏

图13.19 抱着孩子的丈夫。都灵埃及博物馆藏

但有的资料反映的情况又是与此矛盾的。例如,从很多雕像可以看出,妻子不论采取何种姿势,总是比自己的丈夫矮小,或是丈夫坐着,而妻子则是站着,甚至是跪着。有人指出,古代埃及留下的墓葬都是男人的,即都是丈夫的,而没有妻子的,墓里的浮雕和绘画也反映出,女性实际上是处于附属地位,说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不高。例如,在下面这个尼库拉的组雕中,尼库拉的妻子不是与她的丈夫并肩而坐,而是跪在丈夫的脚边。此雕像是用石灰石雕刻而成,出自萨卡拉墓地中一个小的、未曾装饰的马斯塔巴墓,1952年被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收藏。尼库拉是第5王朝晚期的人,其官衔是谷仓管理人。从雕像上看,他是坐在一个石墩子上,头戴假发,上身**,下穿短裙。他的妻子名叫涅布库(Nebku),跪在他的左脚边,他的女儿名叫尼库涅布提(Nykunebty),可能年龄还小,所以**着身体站在他的右脚边。

图13.20 尼库拉家庭组雕。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再如下面这座出自萨卡拉的雕像,属第5王朝时期,现藏德国柏林博物馆。丈夫坐在凳子上,他头戴假发,上身**,下穿短裙,双手放在膝盖上。他的妻子头戴中分假发,上身**,下穿白色亚麻长裙,却是跪在他的右边,用左手搂住丈夫的小腿。儿子(头已经毁坏了)站在他的左边,全身**。从这个组雕可以看出,在这个家庭中妻子和丈夫的地位不是平等的,妻子不是和丈夫相亲相爱地坐在一起,也不是和丈夫一起站着,甚至不是丈夫坐着,妻子站着,而是妻子跪在丈夫的旁边。可能正是由于丈夫是一位大官,地位很高,或者丈夫的大男子主义太严重等原因,使得在墓里的组雕中出现了如此不平等的夫妻关系。

图13.21 家庭组雕。柏林博物馆藏

我没有见到中王国时期的家庭组雕,因此,关于中王国时期文物中反映的夫妻关系没有什么可说的。

新王国时期的家庭组雕中反映的却都是夫妻平等的。没有见到那时的夫妻关系像古王国时期差距那么大的情况。

例如,新王国第18王朝的图特摩斯三世和阿蒙霍特普二世时期的卡米门(Kamimen)家庭组雕(石灰石,现藏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中,卡米门夫妇坐在一把宽大的高靠背椅子上,他们的儿子则坐在他们之间靠前一点的一把矮的凳子上。夫妻两人各用一只手揽住对方,以示亲密。

图13.22 米卡门家庭组雕。巴黎卢浮宫博物馆藏

再如萨蒙特夫妇像(石灰石,现藏巴黎卢浮宫博物馆),这是一座夫妻双人雕,他们夫妇生活在新王国第18王朝的图特摩斯三世和阿蒙霍特普二世时期。他们均头戴假发,上身**,下穿白色长裙,长裙上有象形文字,那显然是他们的名字。他们坐在一把高靠背椅子上,各用一只手揽住对方,以示亲密,另一只手则放在腿上。

图13.23 萨蒙特夫妇像。巴黎卢浮宫博物馆藏

还有一组着色雕像(石灰石,由Schiaparelli发掘于麦迪纳,现藏意大利都灵埃及博物馆,文物编号:C3056),可能是一座夫妻组雕。他们都头戴假发,身穿白色长裙,长裙上有他们的名字。他们坐在一把高靠背椅子上,各用一只手揽住对方,以示亲密。

图13.24 家庭组雕。都灵埃及博物馆藏

在新王国时期的家庭组雕中,我们没有见到夫妻不平等的现象。新王国时期的绘画中反映的也是夫妻之间的相对平等,如在梅纳墓里的一幅渔猎图中,梅纳和他的妻子都是站在船上,只是他的妻子稍矮一点而已,只有他们的女儿是蹲在梅纳的**,这可能是因为画面已经很满,没有地方可以容纳下她的缘故。

古代埃及普通人一般是一夫一妻制,但也有少数人有2位妻子的情况。例如,在底比斯西部的造墓工人村中,据记载,有一个人有5位妻子。不过,我们不知道这5位妻子是同时的,还是有先后顺序的。普通人,由于经济等原因,不可能是多妻的,只能是一夫一妻的。古代埃及的家庭状况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即古代埃及多半是小家庭:丈夫、一位妻子和孩子。文物也说明了这个问题,从古代埃及的组雕看,基本上是一夫一妻的,一夫两妻的很少。

关于古代埃及女性的社会地位,虽然一般说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较高,但从整体上看,女性在婚姻关系中仍然不占主导地位,男子在各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更不用说军事了)都占主导地位。在婚姻关系上也是如此。有人根据新王国时期的资料指出,在新王国时期的婚姻关系中,夫权制有如下几方面的表现:从考古发掘看,私人墓地大多为男性所有,女性一般没有自己的墓地和祭堂,她们只能葬入为其丈夫准备的坟墓中,墓室中的一切铭文和装饰图案都以男性墓主为主题,在墓里虽然有墓主的妻子的形象,但基本上都与墓主人的事务有关,而很少与妻子自身的有关。在墓室铭文中,墓主人与其妻子所生的孩子一律被称为“他的儿子”或“他的女儿”,而从来不称为“她的儿子”,或“她的女儿”,或“他们的女儿”。不过,妇女也不是绝对没有自己的墓,甚至墓里还有自己的礼拜堂,从考古发掘的资料看,古代埃及也有女性的墓,不仅公主、王后有自己的墓,有些贵族女性也有自己的墓,如在波士顿博物馆展出的文物中,一个名叫萨廷特提(Satinteti)的女性的墓就有小礼拜堂,此墓属萨卡拉地方第6王朝国王特提的墓地,在这个小的礼拜堂中假门占据了一面墙。

从古代埃及的文物中我们看到,古代埃及人是希望一家人和睦相处的,许多墓中的浮雕都反映了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情景。

图13.25 妇女萨廷特提墓里的礼拜堂假门。波士顿博物馆藏

阿美涅姆赫特(Amenemhet)的埋葬石碑,着色石灰石,高30厘米,宽50厘米,1915—1916年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于阿萨希弗(Aassasif)地方的TTR4号墓发现该石碑,属中王国第11王朝时期,现藏开罗埃及博物馆。这座石灰石石碑上浮雕的内容像是冥世的一次家庭宴会的情景。在这场宴会上,整个家庭的成员都出现了,他们是墓主人及其妻子、他们的儿子(名叫安特弗,Antef)和儿媳妇(名叫伊庇,Ipi)。父母和儿子坐在一条长凳子上(凳子的两端有挡板,凳子腿被雕刻成动物的腿形),父亲和儿子相对而坐,儿子的双腿在这边,父亲的双腿应当在另一边,但我们现在看到的却是父亲的双腿似乎也在这边,这是因为古代埃及人不会透视的缘故,所以,看起来很别扭。儿媳妇站在他们的对面。父亲和儿子似在拥抱,母亲的双手也放在儿子的双肩上,很是亲热。凳子下面有一个篮子,里面装有东西;地上有2个装香料的容器,桌子上堆满了食物(肉、蔬菜等)。石碑上的铭文为祈祷奥西里斯供给墓主人及其妻子以食物。

图13.26 阿美涅姆赫特的埋葬石碑。开罗埃及博物馆藏

但是,在古代埃及的文献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夫妻不和的现象,如古代埃及的一个故事《昂普、瓦塔两兄弟》。故事说,从前,一家有两兄弟,哥哥叫昂普、兄弟叫瓦塔。哥哥昂普娶有一妻,此妇人不守妇道,要勾引弟弟瓦塔,被弟弟拒绝,妇人恼羞成怒,便恶人先告状,对丈夫说瓦塔勾引她,使兄弟两反目,她还要丈夫杀死弟弟。瓦塔向兄长说明了真相,后兄弟两分开了,瓦塔离开哥哥后住到了一个叫作松树谷的地方。当时埃及的九神为瓦塔造了一个女人,作为他的妻子。但此女被国王见到了,并让她成为自己的王后,此女命人砍倒了瓦塔灵魂所在的那棵松树,从而使瓦塔死了。但后来他的哥哥昂普又把他复活了,瓦塔复活后看到自己的妻子成了王后,十分气愤,王后又要杀害瓦塔……这个故事说明,即使是普通人的婚姻,也可能现出因为妻子红杏出墙而破裂的情况。

所以,古代埃及人也有女人是祸水的观念,古王国时期的《普塔霍特普的教谕》中就说:“不论走到哪里,千万不要接近女人!接近女人是多么不幸,打扰女人又是多么不受欢迎。成千的男人丧失了美德:片刻间宛若梦幻,死神就将降临,只因他认识了女人。”[7]这篇教谕写成于第6王朝后半期,在《昂普、瓦塔两兄弟》中,说到哥哥昂普的妻子想勾引弟弟瓦塔,但弟弟不上当,结果嫂子反污蔑瓦塔,使两兄弟反目,这也是说坏事都是缘于女人的过错。

从古代埃及的教谕文学的内容看,当时,父亲对子女不仅有养育的义务,而且有教育子女的责任,他们教育子女如何做人和做事,如何待人接物,也教育子女要孝顺父母。例如,新王国时期的《阿尼的教谕》中就说:“对母亲赐予你的食物你要加倍奉还,赡养她就像她养育你一样;你给她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但她并未抛弃你。当你经过几个月的孕育而降生后,她仍然被你所束缚,她以乳汁喂养你三年。当你稍稍长大,粪便令人作呕,但她并不厌烦,说:‘我能做什么?’当她送你上学后,你便开始学习书写,她整天看护你,在房子里存有面包和啤酒。当你成为一位青年时便娶上妻子,她为你安顿好住所;要照顾好你的后代,像你妈妈抚养你一样,使他长大成人。不要让他有理由责备你,免得她对着神举起双手,让神听到她的哭泣。”[8]